呼和浩特市集约化智能云搜索异网通查与综合保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智能云搜索异网通查与综合保障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50101-HSZC-CS-20250032-HT-2545457

二、合同名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智能云搜索异网通查与综合保障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150101-HSZC-CS-20250032

四、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智能云搜索异网通查与综合保障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号党政机关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4714801024
供应商(乙方):北京顶尖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街道信息路1号院3号楼
联系方式:139109833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智能云搜索异网通查与综合保障服务
1(项)
¥419,000.00
¥419,000.00
【无】

合同金额: 419,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29日至2026年07月2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de26ce01-5315-4784-b47c-fe7a675d3c20_合同419000.pdf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08月01日

附件

采购合同(服务类)合同名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智能云搜索异网通查与综合保障服务项目合同编号:甲方: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乙方:北京顶尖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严格遵循协议服务项目谈判文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采购结果公告等采购文件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采购合同,并共同遵守。一、采购合同项目付款方式1.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壹万玖仟元整(¥419000.00元)。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3.付款时间:(1)合同签订后30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柒仟陆佰元整元整(¥167,600.00元)。(2)初验合格后30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伍仟柒佰元整元整(¥125,700.00元)。(3)终验合格后30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伍仟柒佰元整元整(¥125,700.00元)。4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款项前,向甲方交付符合国家标准的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前可暂停付款,且不构成违约付款。5.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名称:北京顶尖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北京银行上地支行银行账号:01090946300120102065281二合同文件1.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甲方为采购服务所编制的招标文件(包括同类文件);(2)乙方为参与采购项目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同类文件);(3)在采购过程中,乙方以各项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2.本合同未作约定但采购文件存在相关内容的,按照采购文件内容执行;本合同与采购文件均有约定的,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原则,执行更优标准。本合同和采购文件均未约定且无法通过法律规定明确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三、采购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智能云搜索异网通查与综合保障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采用专业云搜索服务平台为呼和浩特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所有政府网站提供统一的智能化、场景化、集约化云搜索服务,实现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网、市新媒体平台等不同站点内容统一搜索,搜索结果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实现“搜索即服务”为广大社会公众和企业到呼和浩特市政府网站精准、快速搜索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信息提供服务;采用智能标引技术,实现对全市有关政务资源的标引、分类、重组,实现以日期日历形式提供城市便民日历服务,便于公众按照日期直观的查找获取自己需要的政务资源。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三等级保护标准有关要求,对协同办公平台进行安全评测并加强安全防护,有效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2.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3.甲方指定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4.履行方式:按合同约定方式。5.甲方指定联系人:张磊0471-48010246.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刘燃霞010-82540880四、服务内容、质量标准(相对应科室提供,应列明具体服务内容、标准以及服务成果标志)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五、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相对应科室提供)乙方所提供的智能云搜索异网通查服务符合国家《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网站检查指标》有关要求,负责完成的甲方协同办公平台安全测评工作符合国家《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三等级保护标准有关要求。六、合同转包或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履行。七、验收标准(相对应科室提供)乙方所提供的智能云搜索异网通查服务完全符合项目招标要求,并负责完成甲方协同办公平台安全测评工作。八、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向乙方给予属于甲方批准权限内的批准并保持批准有效;(2)对乙方的业务协调、机构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提供协助;(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等。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期提供服务,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按质按量提供服务;2(2)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3)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九、知识产权归属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利用甲方的信息、技术、资料等获得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十、保密条款详见《附件2安全保密协议》。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完成服务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服务费用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5日不能完成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2.乙方所完成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服务。乙方愿意整改服务但逾期完成的,按乙方逾期完成服务处理。乙方拒绝整改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服务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无正当理由拒收验收的,甲方应按拒收服务费用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任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即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法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及因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差2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合理费用。5.如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时,甲方有权自行从本次采购项目待付款中等额扣除。6.乙方因逾期完成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争议解决条款3因执行本合同所引发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同意采取下列第4种方式处理解决争议:1协商解决;2.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提请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4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附则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本合同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甲方盖章):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乙方(乙方盖章):北京顶尖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鑫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号市党政机关大楼A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东大街199号昌发展AI加速中心A座406电话:0471-4606351电话:010-825408800达5年月8日2025年月8日4附件1技术要求1、要求供应商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采用专业云搜索服务平台为呼和浩特市政府网站提供智能化、场景化、融合化、集约化、移动化云搜索服务,实现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网、市新媒体平台等不同站点内容统一搜索,搜索结果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实现“搜索即服务”。2、要求供应商采用智能搜索和智能标引技术,实现对全市有关政务资源的标引、分类、重组,实现以日期日历形式提供城市便民日历服务,便于公众按照日期直观的查找获取自己需要的政务资源。3、要求供应商提供错别字自动纠正、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搜索和通俗语言转化搜索、敏感词搜索屏蔽等功能以及搜索智能推荐、智能排重、智能排序等智能化搜索功能服务。4、要求供应商提供提供主题场景、服务场景、人物场景、机构场景、置顶场景、框计算场景等全面的场景化搜索功能服务,累计场景数量不少于100个。5、要求供应商提供融合化搜索(异网通查)服务,扩展搜索范围,实现政府网站与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呼和浩特市)、新媒体平台等其他政务系统或平台资源的融合化搜索服务,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政务资源一网通查服务。6、要求供应商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文件库、政府公报等专栏以及34个市级部门网站、12个旗县区与开发区网站以及甲方指定的有关网站提供集约化统一智能搜索支撑服务,为每个专栏/网站提供针对本站资源的智能化搜索服务。7、要求供应商提供数据分析可视化大屏服务,统筹分析统计全市网站各类数据资源情况、日常更新情况以及搜索服务情况,以可视化大屏方式呈现,实时洞察网民需求与关注焦点,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撑。8、要求供应商提供渗透测试服务,通过多种方法对信息系统主机、数据库、应用、网络和安全设施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渗透测试,编制渗透测试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加固方案。并提供应急响应服务,对安全监测发现的问题,在第一时间通知,并根据客户需要,协助消除安全隐患,并对一些安全事件为客户提供应急响应方案。9、要求供应商提供服务器安全软件服务,对内网的恶意攻击行为进行识别,可阻断恶意探测行为,全面保障服务器安全。10、要求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提供搜索分析报告服务,包括周报、月报、年报,搜索报告内容要全面呈现本周、本月、本年度的智能搜索服务情况。其中月报、年报要体现集约化站群搜索的服务情况,5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统计周期内的搜索用户数、搜索量、搜索趋势、搜索来源、搜索热词、热搜内容、热搜场景、搜索渠道等,服务报告以邮件方式发送指定邮箱。11、要求供应商在本项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可根据网站业务发展变化与实际工作需要,由专业团队随需对智能搜索提供运维保障,运维团队应由不少于6人组成,团队成员应包括项目经理、系统架构师、运维服务工程师等不同角色成员,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应提供包括信息采集运维、搜索场景运维、搜索效果优化、词典更新、搜索大数据分析大屏服务保障等常规运维保障服务,服务响应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响应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热线、微信服务群、电子邮箱、QQ等多种渠道。要求供应商提供分级响应的应急保障服务,一级故障包括搜索服务不可用、遭受大规模攻击等情况,响应时间应小于10分钟,应在2个小时内恢复服务,不能及时恢复服务应提供可替代预案;二级故障包括搜索结果有错误、部分搜索结果不可用、个别搜索内容需要屏蔽等情况,响应时间应小于20分钟,应在4个小时内解决问题;三级故障包括搜索性能下降、个别搜索站点有故障等情况,应急响应时间应小于30分钟,应在6个小时内解决问题。应急保障响应应责任到人,包括重要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有专人值班值守,响应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热线、微信服务群、电子邮箱、QQ等多种渠道。6附件2安全保密协议根据我国有关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智能云搜索异网通查与综合保障服务项目中有关网络安全保密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一、保密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信息:同甲方业务相关的数据、方案等技术内容;2.业务信息:同甲方业务相关的人员、财务等业务信息。二保密义务1.乙方明确所接收的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均为甲方所有。乙方承认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上的利益和一切有关的权利,乙方应当考虑甲方的利益并对该信息予以妥善保管。2.乙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和协议,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基于授权的基础上,合理使用甲方信息,不得以任何其他手段获取、授权或协议规定以外的甲方信息。3.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应在工作职责授权范围以外使用、分享甲方信息,不得擅自留存、使用、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政务数据,不得擅自将数据用于商业用途,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数据。涉及个人敏感信息的,应进行加密保护或脱敏处理。4.乙方应对项目人员开展必要的安全保密教育和背景审查,避免失泄密、数据安全事件发生。项目人员在知晓保密信息之前已经充分了解了本协议的内容,如不在乙方继续工作,当其泄露保密信1f息时,仍应由乙方承担责任。-5.若第三方要求披露甲方敏感信息时,乙方不应响应,并应立刻将情况通告甲方。6.乙方对违反协议或可能导致违反协议、规定、规程、法律的活动、策略或实践,一经发现,应立即通告甲方。7.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取得的报告、经验、材料以及其他甲7方所有的信息,作为乙方公司相关材料在任何场合演示和推广,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三、违约责任乙方承认并明确同意:其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仅有法律的救济尚且不足,并且因其违约行为而造成的甲方损失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因此,当乙方出现任何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返还相关保密信息,且乙方有义务立即采取合理补救措施。同时,乙方还应赔偿:1.因乙方违约行为,而使甲方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2.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而支出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及第三方追索、取证、调研而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劳务费等)。四、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生效日起一年内有效。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时间双方可通过相互同意或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协议;但提前终止本协议不应豁免乙方在本协议下就终止生效日前提供给乙方保密信息所应履行的义务。如果所涉及的保密信息依照国家主管机关或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相关规定。甲方: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乙方:北京顶尖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签名:动国交法人签名:日期:202年月28日日期:2025年月28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约化智能云搜索异网通查与综合保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呼和浩特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