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河道卫生整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河北秦皇岛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 Z1303002507902301
二、合同名称: 海港经济开发区(含临港物流园区)河道卫生整治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2025075060010003
四、项目名称: 海港经济开发区(含临港物流园区)河道卫生整治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河北秦皇岛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 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
联系方式:0335-3556065
供应商(乙方):秦皇岛顺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临港物流园区小李庄村南
联系方式:0335-31031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海港经济开发区(含临港物流园区)河道卫生整治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合格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82928
合同金额: 98.2928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一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年海港经济开发区(含临港物流园区)河道卫生整治服务项目-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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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2025年海港经济开发区(含临港物流园区)河道卫生整治服务项目甲方:河北秦皇岛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秦皇岛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城签订地:秦皇岛市海港区签订日期:2025年7月31日2025年7月21日,河北秦皇岛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2025年海港经济开发区(含临港物流园区)河道卫生整治服务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定,秦皇岛顺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河北秦皇岛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和秦皇岛顺清物业管理有限公(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2025年海港经济开发区(含临港物流园区)河道卫生整治服务项目1.2.2标的数量:垃圾清运暂估量约m1.2.3标的质量:达到甲方要求的服务标准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二(暂估)(大写: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不可预见及垃圾起挖运输2每日河道保洁范围内巡回打捞、捡拾,各类垃圾杂物集中堆放(包含保洁人员人工费、服装费、福利费、保险费、劳保用品及保洁消耗品等)。n4ccnnnn3河道内水草打捞4河道内清淤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根据海政办【2021】4号文件以及现行相关政策执行1.4.2发票开具方式:支付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并提供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开户行。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服务标准完成工作任务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西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02101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河北秦皇岛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泰皇岛顺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0302MB035067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2HABP3YE32E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邮政编码:066000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会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NH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用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济元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2705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7日内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西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21o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向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地址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内容是对前两部分内容的说明以及补充。条款号约定内容1.3合同价款。本项目垃圾清理部分中4,河道清淤均为全费用单价,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垃圾装车、运输、弃置(包括垃圾处理费)等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费用的单价。以甲方、监理单位以及踪评审三方现场共同确认的垃圾清运量与中选单价相乘后得出金额作为结鲜价款另外,如影响环境卫生方面的临时性其它需处置的工作任务,按临时性工作机械台班及用工单价(见附表1)作为结算依据,同样以甲方、监理单位以及踪评审三方现场共同确认的工作量与其对应的单价相乘后得出金额作为结算价款。最终结算价款为上述两部分价款总和。1.6违约责任。1.6.1乙方未履行、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量标准履行义务及甲方指示时,监理人及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1.6.2因乙方原因造成垃圾未及时清除清运或未按要求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如造成的实际损失超出该金额,按实际损失赔偿。超过三次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6.3因乙方自身原因被相关部门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且甲方有权追加违约金或者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6.4上述违约赔偿费用均从当期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进度款中直接扣除2.3知识产权本项目不涉及。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垃圾清运部分以甲方、监理单位以及踪评审三方现场共同确认的垃圾清运量2.5与中选单价相乘后得出金额作为结算价款;临时性工作部分以甲方、监理单位以及踪评审三方现场共同确认的工作量与其对应的单价相乘后得出金额作为结算价款。最终结算价款为土述两部分价款总和。2.7质量保证。本项目服务标准及要求。做好辖区的河道卫生日常巡视巡查工作,发现环境卫生问题及时报告给甲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辖区河道内及沿线各种不可预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草、白色垃圾、道路遗撒等清理、清运工作: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对清理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置:乙方需按照政府机关部门要求办理垃圾外运的一切手续,且承担相应费用,将垃圾运往指定或正规的处理场所弃置、消纳或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清理运输中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达到环保要求所有机械、车辆手续齐全,符合环保要求,驾驶人员及操作人员需具有与本项目相符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专业操作技能证件齐全,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违规作业。机械、车辆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无故障:乙方需配备足够的机械和人员,接到甲方通知后,保证能够及时快速的到达现场并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2.15检验和验收。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冀财采(2016)24号)进行本项目合同履约验收。乙方每次申请服务费进度款前,向甲方提交阶段性履约验收申请,并将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整理完整后报给甲方,由甲方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其服务内容、数量和质量进行履约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书》(样式见附件2)。验收合格后,履约验收书作为服务费进度款支付的必备资料和凭证。2.1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2.1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陆份,乙方贰份。3双方权利义务。3.1甲方权利义务33.1.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检查、监督的权利。甲方按双方约定的工作标准检查考核,发现乙方工作达不到服务标准和要求时,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31.2甲方若发现乙方服务人员有违规操作行为的,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3.1.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3.2乙方权利义务3.2.1履行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按照合同要求标准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2.2加强对工作现场扬尘、噪声管控管理,不得干扰附近居民正常工作与生活,制定相应的环保制度并实施喷、洒水等有效的措施,确保环保达标。3.2.3乙方应依法与其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如发生工伤保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纠纷等劳动争议,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及时支付员工以及雇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用,避免拖欠,不得发生工作人员围堵、信访等行为、事件以及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服务费用,每次100000元,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超出该金额的,按实际损失扣除,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费用从当期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进度款中直接扣除。3.2.4乙方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乙方服务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造成的自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涉及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责任3.2.5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领取服务费。3.2.6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附表1临时性工作机械台班及用工单价限价序号名称规格单位限价(元)备注1钩机75型号台班11002钩机200型号台班17003钩机300型号台班22504钩机425型号台班28005炮锤75型号台班15006炮锤200型号台班22007炮锤300型号台班36008炮锤425型号台班38009装载机20型号台班85010装载机30型号台班110011装载机50型号台班150012推土机140型号台班130013推土机160型号台班190014胶轮挖掘机75型号台班110015胶轮挖掘机210型号台班170016板车20吨台次28017板车30吨台次41018板车50吨台次50019吊车8吨台班80020吊车25吨台班120021吊车50吨台班320022吊车100吨台班630023-小金刚6方台班60024,翻斗车10方台班75025翻车20方台班100026翻斗车30方台班120027面包车6人台班20028面包车11人台班25039面包车20人台班38030发电机(机油)15千瓦工作日36031电镐8小时工作日36032气割(包气割人工)8小时工作日36033风镐(含空压机)不含人工8小时工作日55034技工(含工具铁工)8小时工作日32035力工(含交通费)8小时工作日140附件2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书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进行了履约验收,验收情况如下: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型号、规格、配置标准金额……..合计合计金额(大写):履约验收具体内容(按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质量检测机构意见约验收结论性意见(必须由验收小组填写。请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如经专家或质量检测机构验收,请附检测报告,)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人代表签字监督人员签字代理机构签字(盖章)采购人(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卫生整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