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洁与农村垃圾集中清运一体化服务 路面保洁 公厕 集中密闭垃圾清运 废宝中心运维采购合同公告(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11N74052671020257003
二、合同名称:兰溪市永昌街道集镇卫生保洁与农村垃圾集中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LXHJCG2025-A021
四、项目名称:兰溪市永昌街道集镇卫生保洁与农村垃圾集中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地 址:兰溪市永昌街道
联系方式:15757935060
供应商(乙方):兰溪市吉远废土清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兰溪市云山街道黄大仙路432号
联系方式:1585897661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兰溪市永昌街道集镇卫生保洁与农村垃圾集中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47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永昌街道集镇招标区城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公共厕所保洁、环卫设施保洁、路面洒水等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347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pdf

兰溪市永昌街道集镇卫生保洁与农村垃圾集中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合同采购编号:LXHJCG2025-A021甲方: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乙方:兰溪市吉远废土清理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甲方(需方、采购人):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签订地点:兰溪市乙方(供方、中标人):兰溪市吉远废土清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7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兰溪市永昌街道集镇卫生保洁与农村垃圾集中清运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询标承诺、技术澄清、投标文件、双方来函。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项目相关情况1、项目名称:兰溪市永昌街道集镇卫生保洁与农村垃圾集中清运一体化项目2、服务范围及内容:(一)保洁范围路面保洁范围约17.5万平方米,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镇中路(北一徐庄大院、南-桥头饭店)、镇前路(西-永游路、东-老信用社),永杨路(北-330国道入口、南一中心小学墙角)、水坑沿(左右街)、镇兴路(农业银行一教师楼)、老街(左右街西入口-桥东路(排塘东侧)、赵中路(330国道-排塘南侧)、法院路、学院路(延伸段北端-学院路(永杨路入口)、双溪路(330国道北一镇兴路东(老粮站)、杨蒲路(加油站-永昌赵新村尽头)、镇北路(330国道两侧店铺门口)、永昌初中路段、樟林巷、横街、牛市、牛市桥头、翠路、330国道北侧小区、永昌嘉园路段、永昌小学边河道两侧绿道、背街小卷、排塘道路、星空剧场广场、原酱油厂广场、公共广场、公共厕所保洁7座、两定四分点30座、废宝中心1座等等。洒水范围:洒水范围约8.4330万平方米,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镇中路、镇前路、永杨路至樟林、永游线至垃圾中转站、永昌小学至永昌初中门口、商贸城周边等。(三)服务内容1、永昌街道集镇招标区城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公共厕所保洁、环卫设施保洁、路面洒水等。2、垃圾清运范围:永昌街道32个行政村招标范围的垃极收集点(阳光房)、垃圾暂存点等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压缩后运至兰溪市黄店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不含可腐烂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废土、大件垃圾。3、资源化废宝中心运营管理:(一座)。注:资源化站点处理中心设备运营管理安排专人每天开机处理运行工作时间10个小时,规范作业:电费、水费、设备维修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4、两定四分点运维管理:两定四分点运维管理安排专人按照规定时间开放,必须确保按照要求分类垃圾,在开放时间内安排有专人指导投放,每周至少二次对垃圾设施设备定期清理。5、洒水范围:镇中路、镇前路、永杨路至樟林、永游线至垃圾中转站、永昌小学至永昌初中门口、商贸城周边等。每次洒水后保持路面湿润状态至少2小时。在高温、干燥或大风天气下,可适当增加洒水频次。若因政策、政府职能部门变更等原因而导致中标人的服务范围或内容需要作出调整的,供需双方须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并以实际作业量为最终服务价款的结算依据,计价标准不得高于报价文件中响应的同类服务项目的单位计价标准。(四)作业时间1、所有道路保洁完成时间:夏令时在早上7:30前完成,冬令时在早上8:00前完成,普扫结束后,作业人员在本区域内巡回保洁工作。2、作业范围内的垃圾应日产日清,有临时任务需要积极配合,采购范围规定的垃圾收集清运,时间为2年。3、清运安排:一天为一个清运周期,每个垃圾池每天必须清运一次以上。特殊情况(遇节假日或日产垃圾较多时),中标人无条件增加清运次数,确保垃级日产日清。4、洒水时间:夏令时在早上7:30前完成,冬令时在早上8:00前完成,在高国主1温、干燥或大风天气下,可适当增加洒水频次。5、特殊季节或重大节庆、创建等活动按甲方要求执行。(五)承包期限:服务年限:2年,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承包期考核合格另签订合同,续签1年。(六)作业要求1、保洁要求:(1)人员配置要求: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按保洁总面积核定人数,且必须满足保洁等作业时间和作业质量要求。一线作业人员男女职工年龄一般控制在65周岁以下,已在岗连续三年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以身份证为准),且要热爱环卫事业,身体健康,无严重残疾和不良嗜好。(2)采购人有权参与中标人对本项目人员的招聘录用工作,政审标准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并对招聘录用人员有最终的审核确认权,甲方仅对人员资格进行审核,不参与劳动合同管理。(3)保洁人员均需中标单位员工,人员职数配备合理。(4)车辆配备要求人工垃级作业车辆由中标人自备,日常维修、设备更换等事项由中标人自身解决。(5)服装配置要求所有作业人员在作业时间内必须穿戴有安全反光标志的环卫专用工作服(工作服由中标人自备,包括:春秋装、夏装、冬装、棉鞋、雨鞋、雨衣、手套等),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统一购置、发放、着装。(6)垃圾分类要求保洁过程中将垃圾进行合理分类清运,垃圾分类需符合《兰溪市2021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垃圾清运作业要求:(1)人员要求:垃圾清运作业方案中人员配备数量详见下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配置垃圾清运作业人员数量不得少于12人。序号作业人员人数备注1全密闭压缩清运车辆人员62清运相关人员6合计12上述人员为基本配备的人员,中标人必须满足。若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不能满足现场服务需要的,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和现场需要及时派遣相关人员到岗。(2)环卫相关作业车辆要求:中标人应在中标后15个工作日之内满足车辆配置条件。3、洒水作业要求:(1)人员配置要求:根据洒水面积配置人员,且必须满足洒水作业时间和质量要求。驾驶人员需具备5年以上驾龄(以驾驶证为准)。(2)安全培训:洒水车驾驶员及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确保规范操作、避免事故。(3)环保要求:洒水过程中应确保水质清洁、无污染。洒水车及喷头等设备应定期清洗、维护,避免堵塞及污染。(4)紧急应对:在洒水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如交通事故、设备故障等),应立即停止洒水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4、用于本项目的作业车辆配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2辆总质量W18吨环卫专用挂桶式压缩车、1辆总质量W18吨洒水车、1辆总质量W10吨扫地车;车辆必须有年检合格的行驶证及当年的保险证(车辆行驶证及保险证名称必须登记在投标人名下),驾驶员有年检合格的驾驶证。(注:中标后中标人必须给每辆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贴有分类标识。车辆车身颜色符合兰溪市垃圾分类办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本车辆只能在本项目中使用,不得使用其它方面。5、质量要求:全封闭运输,达到兰溪市垃圾填埋场清运要求。6、时间要求:一天为一个清运周期,每天必须清运一次以上。特殊情况(遇节路主假日或日产垃圾较多时),中标人无条件增加清运次数,确保垃圾日产日清。7、公共厕所卫生要求:公厕应设专人管理保洁。(1)定时消毒、除臭,保持通风良好、无异味,定时喷酒灭蚊蝇药物。(2)墙面、顶面、门窗、隔板无积灰、蛛网、刻画,其附属物擦拭无灰尘,内部地面洁净,无积尿、积水等污物。(3)大便槽内无积存物,小便池内无水锈、尿垢、烟头、污物,沟槽无积粪、无尿垢、纸篓不满溢。公厕内暴露管道外部每周擦拭一次。(4)内外部照明灯具、标志、洗手器具、冲水设备等无积灰、积水、污物,镜面无水迹、无污迹、无灰尘、不锈钢光亮无水渍。(5)管理间物品及保洁工具保证齐全,无破损,摆放整齐。(6)清扫保洁时应设置提示标志:冬季保洁时地面不结冰。8、其它要求:(1)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采购人布置的各项任务。(2)中标人必须将每日的出勤表和过磅单整理好,按日上报给采购人,以备核实。(3)遇特殊情况需紧急清运,中标人必须保证到场清运,中标人应在1小时内响应。(4)因身体原因或车辆原因不能按时清运的,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清运。(5)中标人自行解决清运垃圾所需的运输设备及人员雇佣,负责一切安全措施。因清运垃圾而涉及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采购人不负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6)凡涉及承诺服务等方面内容的,按照指定时限完成,否则取消服务承包权。(7)中标人车辆必须专人专车,不得雇用其它车辆,确需雇用其它车辆的,需向环卫所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不予确认。(8)中标人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值班电话和工具停放场所,须落实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9)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垃圾运至垃圾处理机器进行垃圾清理、处理及分类。(10)中标人必须保持运作车辆外观整洁。(11)中标人必须保持车辆稳定性,不可常更换运作车辆。(12)中标人应对果壳箱等垃圾设施设备定期清理。三、保洁年限及单价序号项目工作量服务期签订合同价1集镇路面保洁约17.5万平方米2年112万元/年2公厕7座2年10.8万元/年3两定四分点运维16座(新)2年42.8万元/年14座(旧)2年4集中密闭垃圾清运32个村2年155万元/年5废宝中心运维1座2年17.5万元/年6集镇道路洒水约8.4330万平方米2年9.8万元/年四、合同服务项目款合同价款:每年金额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柒万玖仟元(¥:3479000.00元)包括:人员工资(含保险、福利等)、作业车辆及修理费、劳动工具费、年终奖、节日慰问、养老金、承包管理费、产品购置费、运输费、培训、招标代理费、税金等。五、实施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甲方安排指定地点。六、服务年限:2年,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承包期考核合格另签订合同,续签1年。器国1七、付款方式:(1)甲方按月度发放费用,一个月度结束后,次月15日之前发放,扣罚款项在支付月度承包款时一并结算。(2)乙方在申请付款时应提供增值税发票,工作量清单和作业人员工资清单,甲方核查后付款。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含上级主管部门)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等形式的检查与考核,次数不限,考核按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有关要求执行。(2)甲方负责首次保洁服务内容和采购辖区服务范围的交底和现场指导工作;协调与区块内各单位的卫生保洁工作。(3)遇上级检查或较大社会活动等情况,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业务指导工作。(4)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某项作业要求时,甲方有权自行安排该项工作,所涉一切费用从乙方当月承包款中扣除,同时按考核标准扣分扣款。(5)甲方有权对生产成本资金的使用情况、车辆人员身份等情况进行监督。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和甲方要求自行配备相关环卫作业设备,购齐必需的劳动用具,并聘用好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按投标文件足额到岗并按要求作业。(2)乙方必须制订切合实际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实施方案并予以实施(报甲方一份)。(3)乙方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并按规定为一线作业人员办理相关保险。在承包期限内,乙方聘用的员工如发生各种伤亡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人伤亡的安全事故,无论工伤、非工伤、侵权损害等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4)乙方必须按时支付聘用的作业人员工资,甲方有权从承包款中向乙方聘用的作业人员直接支付工资。每月工资发放完毕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工资发放表复印件一份,以作备案。路国(5)乙方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值班电话和工具停放场所,须落实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服从甲方和上级部门的检查考核,重大活动或上级检查期间服从甲方安排的加班加点和突击任务。处置垃圾时,乙方应充分配合街道办事处指定指定垃圾填埋场管理要求,不得随意处置垃圾。(7)按规定要求文明规范作业,不与路人发生争执,乙方在协议期内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事故赔偿等均有乙方承担。(8)所有可回收垃圾由乙方负责免费回收并有效处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如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担。(9)作业范围内的垃圾应日产日清,遇特殊情况需紧急处理,乙方需积极配合。(10)一天为一个保洁清运周期,每天必须作业一次以上。特殊情况(遇节假日或日产垃圾较多时),乙方无条件增加保洁次数和清运次数,确保垃圾日产日清。(1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考核办法完成甲方布置的各项任务。(12)因身体原因或车辆原因不能按时作业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13)乙方自行解决卫生保洁及清运所需的作业设备及人员雇佣,负责一切安全措施。因卫生保洁及清运工作而涉及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14)凡涉及承诺服务等方面内容的,按照指定时限完成,否则取消服务承包权。九、考核办法1、保洁:实行一月一考核,按月兑现。保洁区域内出现成堆垃圾或陈旧性垃圾,发现一次扣200元;每处垃圾桶、垃圾池清运不及时,未做到日产日清且未做到合理分类,发现一次扣200元;被上级部门或媒体曝光一次扣2000元,在市级检查考核中,被通报批评一次扣3000元,因其工作未到位造成街道排名倒数后三名的,一次扣5000元;对检查中发现并提出整改的问题24小时内未落实整改的,发现一次扣500元。2、垃圾集中清运:实行一月一考核,按月兑现。发现垃圾池(箱)堆放点装满来及时清运,甚至积压当日垃圾,扣200元/次。发现未按要求过磅的,每车次扣200元,垃圾运输车未按规定冲洗,每次扣200元,车辆未按规定进行规定进行保养,每次扣200元,行车未盖好苫布,扣300元/次,若因此导致滴洒漏污染路面再扣200元/次。被上级部门或媒体曝光一次扣2000元,在市级检查考核中,被通报批评一次扣3000元,因其工作未到位造成街道排名倒数后三名的,一次扣5000元;对检查中发现并提出整改的问题24小时内未落实整改的,发现一次扣500元。3、公共厕所保洁:公厕内未保洁得,室内地面有积水或有纸张、烟头等杂物3片以上的扣50元,公厕便池有积粪,有尿渍每处扣50元,墙面、顶面、门窗、隔板有积灰、蛛网、刻画每处扣50元,有明显异味的每次扣100元,保洁器具摆放不整齐,不整洁的每次扣100元。被上级部门或媒体曝光一次扣2000元,在市级检查考核中,被通报批评一次扣3000元,因其工作未到位造成街道排名倒数后三名的,一次扣5000元;对检查中发现并提出整改的问题24小时内未落实整改的,发现一次扣500元。十、双方责任1、甲方负责日常巡查和考核,及时督促乙方落实保洁清运标准。2、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确定人员、设备、时间和保洁清运质量的到位。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并处理好同周边镇、街道、村及区块内各单位的关系。4、乙方应确保保洁清运人员安全,并按规定为保洁清运人员办理相关保险,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5、若遇上级卫生保洁清运政策改变,本合同无条件中止执行,并对乙方公司所属相关车辆、设备进行评估补偿。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应补偿乙方人民币5000元。2、中标人应在中标后15个工作日之内满足车辆配置条件。如人员设备未按要求到位,使甲方的卫生保洁清运工作受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扣除部履约保证金。3、本项目不得转发或分包。如发现乙方将本项目转包或部分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扣除当月承包款。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4、乙方要根据各村保洁人员对垃圾收集情况和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一月检查情况,发现有不规范、不负责任的事项应及时纠正。乙方如工作不得力,保洁清运经常不及时,而且各村反映强烈或群众多次举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扣除当月承包款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5、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连续二个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6、因身体或车辆原因导致停止保洁清运两天以上(含两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7、乙方在服务期间,街道村两级对保洁清运效果提出意见并经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一次扣除乙方现金500元,两次扣除2000元,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履约保证金。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1)在重大节庆活动期间,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2)乙方严重违反协议条款内容,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3)乙方管理不力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9、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需向兰溪市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交纳履约保证金(大写)叁万肆仟柒佰玖拾元整。合同履约完毕且乙方无违约的,甲方在合同结束之日起日内无息退还。十二、合同相关文件: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与本合同有出入时,以“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答疑函、承诺函”为准。十三、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招标)国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十四、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兰溪市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附件箱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采购)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路辉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供货)兰溪市吉远废土清理何限公司单位地址:浙江本云PP街道黄大仙路432号法定代表人(签字)十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兰溪市支行城关分理处银行账号:19620201040009825路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生保洁与农村垃圾集中清运一体化服务 路面保洁 公厕 集中密闭垃圾清运 废宝中心运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