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冠道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总站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总站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众安旭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总站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91101000022674164
五、合同编号:11N45760240720256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冠道
详见附件

1.00
600
6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总站
联系人:冯鹿鹿
联系电话:15899222353
传真:/
地址:新华南路40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租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60240720256401).pdf

合同编号:11N457602407202564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总站服务单位(乙方):新疆众安旭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沙依巴克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新疆众安旭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新疆众安旭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新疆众安旭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冠道丰田锐放品牌:1项600.00600.00合同总价(元)600.00合同总价(大写)陆佰元整一、租赁内容1、车辆信息锐放;车牌号:新AGT783。2、租车费600元/天/辆(陆佰元整),(包含租车费,油费、过路费)3、本次租车所行使路线为:鸟鲁木齐-昌吉呼图壁4、具体出车时间及出车数量:2025年4月22日,共计1天。1辆车,费用为600元人民币(大写陆佰元整)。三、服务条款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自主选择租用车辆。2、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安排车辆的调配与使用(工作范围内)。3、按期如数缴纳租金和押金。1/34、严格道守《车辆承租人须知》的义务。5、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规、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6、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车上人员及财产安全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车上人员因自身疾病造成的人身安全及损失由甲方或发病人自行承担。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甲方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状况良好的车辆。2、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该车辆保险。3、甲方违约,有权收回租赁车辆。4、因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因素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第三方承担。5、协助甲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6、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甲方押金和其他抵押物抵缴租金。7、要积极配合甲方工作行程安排,相互团结,不得酗酒打闹,保证安全驾驶。其它1、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2、本协议自签协议之日起,自行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裁定执行。甲方(公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总站乙方(公章):新疆众安旭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解飞地址:新华南路408号地址:克东街151号电话:电话:1369997787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北京南路支行账号:账号: 600401547000067122/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冠道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