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绿色江宁林业项目核查验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115-JYFH-C2025-0003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绿色江宁林业项目核查验收服务采购2025年绿色江宁林业项目核查验收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15-JYFH-C2025-0003
四、项目名称:2025年绿色江宁林业项目核查验收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安西路120号
联系方式:13851837922
供应商(乙方):云南思正林业规划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林清社区沣源路24号江东铂悦湾3幢25层2504号
联系方式:135290597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5年绿色江宁林业项目核查验收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根据林业项目验收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对2025年度绿色江宁新增造林、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更新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绿美村庄、野生动植物保护、地质公园规划修编、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种苗与林下经济发展、江豚巡护项目、湿地自然保护地巡查、省级林业项目(产业引导类)及2024年度采伐迹地更新造林、森林植被异地恢复、植被恢复费项目等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提交相应的成果资料。
联系方式:13529059758
主要标的数量:提供2025年度绿色江宁林业项目核查验收服务
主要标的单价:665000.00元
合同金额:66.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17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04 16:2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5年绿色江宁林业项目核查验收服务.pdf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JSZC-320115-JYFH-C2025-0003项目名称:2025年绿色江宁林业项目核查验收服务采购单位: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服务单位:云南思正林业规划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月月17日签订日期:第1页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编号:JSZC-320115-JYFH-C2025-0003政府采购计划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住所地: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安西路120号投标人:(以下称乙方)云南思正林业划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林清社区洋源路24号江东铂悦湾3幢25层25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代理政府采购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2025年绿色江宁林业项目核查验收服务,具体内容:根据林业项目验收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对2025年度绿色江宁新增造林、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更新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绿美村庄、野生动植物保护、地质公园规划修编、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种苗与林下经济发展、江豚巡护项目、湿地自然保护地巡查、省级林业项目(产业引导类)及2024年度采伐迹地更新造林、森林植被异地恢复、植被恢复费项目等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提交相应的成果资料。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665000元,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伍仟元整。合同价款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范围内的全部产品和内容的价格体现,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体检、社会保险、加班费等)、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支出。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15-JYFH-C2025-0003)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文件之间与有冲突的,甲方享有最终解除权,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投标承诺/服务承诺:(3)成交通知书:第2页(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向任何本项目合同外其他方转让、委托、出让、分包、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其在本协议项目下的所有或任何权利或义务。乙方违反本条款规定做出的转让、委托、出让、分包、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行为均无效且无法律效力。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与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相一致,并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第六条工期和验收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由于项目存在验收特殊性,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发生各类风险,并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投标报价,不因疏忽、或忽略、或误解、或政策变化、或人工物料价格指数上涨等因素提出任何合同总额增加。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第八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款,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2、付款方式(1)自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2)项目内容全部完成或服务到期后三个月内付清合同总价余款,如未能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说明: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第3页3、如乙方不能按期保质履行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5、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支付的款项,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在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争议部分以外的合同内容。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本项目相关的未公开信息等均应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保密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后五年止。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壹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第4页【以下无正文】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1(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530103MA6K5QUA7Q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长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电话:电话:1352905975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昆明盘龙支行帐号:帐号:11015804170007单位地址: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林清社区洋源路24号江东铂悦湾3幢25层2504代理机构:(盖章)江苏京隅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玉丹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鼓楼创新广场E座607室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色江宁林业项目核查验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