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核心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



【初始合同】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核心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SHT-SZCG2025000523-A-2025-1
二、合同名称:核心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信息系统建设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CG2025000523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核心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29号
供应商(乙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核心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定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846000.00
合同金额:5846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07月09日至2026年07月09日,深圳市龙岗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0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04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核心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隐藏隐私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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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建设服务合同合同编号:F1840170110618甲方: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乙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甲方“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核心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项目(编号:SZCGSZCG2025000523),经公开招标,公平评标确定乙方为中标方。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系统维护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信息1、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系统的名称为:核心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项目,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指派服务人员数量、价格等见下表名称数量价格项目经理1人400,000.00HIS系统开发工程师8人2800,000.00HIS、LIS、PACS、手麻、血透系统运维工程师4人1200,000.00电子病历系统开发工程师2人700,000.00临床数据中心和信息集成平台开发工程师1人370,000.00数据库管理工程师1人376,000.00合计5846,000.002、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5846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捌拾肆万陆仟元整)。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开发费用、税金、安装调试、培训费、根据法律法规应由乙方承担的税款等本合同项下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因本合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3、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核心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需求清单》。第二条乙方主体资格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2、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乙方的资质文件为:回营业执照;口软件产品登记表;口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口专利证书:口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登记证明:口营销人员授权书:口售后服务承诺书:口产品代理授权书;口其他:。第三条付款方式1、费用支付:第一个进度:按乙方派驻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全部正式入驻甲方开始工作时计算,服务满三个月且阶段性验收通过,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作为第一笔进度款,即14615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壹仟伍佰元整)。第二个进度:按乙方派驻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全部正式入驻甲方开始工作时计算,服务满六个月且阶段性验收通过,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目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作为第二笔进度款,即14615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壹仟伍佰元整)。第三个进度:按乙方派驻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全部正式入驻甲方开始工作时计算,服务满十二个月且阶段性验收通过,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第三笔进度款,即29230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贰万叁仟元整)。22、乙方收款信息如下:开户名: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账号: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如下:(1)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2)甲方按需组织协调解决问题,跟踪工作进度。(3)甲方有权知晓各种技术和方案的细节,并提出改进意见。(4)在任何时候,甲方对乙方本项目的人员工作表现不满意,可立即书面告知乙方,并可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在收到甲方的书面告知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5)甲方负责及时确认乙方交付的开发运维服务,按期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付款。(6)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师进行考勤及工作量评估考核。甲方根据乙方派驻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和考核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派驻工作人员合理薪资上涨、发放奖金、职级升迁等要求,每年薪资上涨、发放奖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但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额外支付除本合同约定服务费外的其他费用。(7)合同期内所开发的程序、成果、产品等产权由甲方单独所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严禁将前述程序、成果、产品等提供给第三方或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外使用。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如下:(1)乙方指定岳冬艳为乙方的联系人,协调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履行义务。乙方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为:(2)乙方向甲方派遣适合本合同要求的技术人员队伍,并指派专人负责该工作,确保按双方约定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的开发调试工作。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三个工作且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派驻齐全符合要求的所有工作人员,并提交书面报告由双方签署。(3)乙方每周按要求,及时、主动地向甲方提交书面工作报告,告知工作进展及所需要解决的问题。(4)乙方应指导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基础数据的准备、整理工作。(5)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软件功能、作用、和使用操作等培训。(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要求的、不涉及乙方保密信息的所有文档及技术资料。(7)如因乙方原因无法为甲方提供持续的售后服务和产品升级,乙方无偿向甲方提供以下资3料,以保证甲方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运维手册。(8)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及甲方要求,对系统提供维护。乙方应保障系统不发生重大故障,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9)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软件系统、数据库、数据、影像等内容进行任何加密设置,不得对甲方应用本项目相关的系统和数据设置任何限制。如乙方认为必须进行加密的,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提供解密算法。3、乙方考勤和考核制度:(1)乙方工作人员以外派形式在甲方指定地点工作,作为在甲方的长驻工作人员,乙方项目组成员须严格遵守甲方所有管理规定。根据乙方人员工作情况和考核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派驻工作人员:长驻的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按甲方工作时间执行考勤,年休假、国假、节假日安排等规则与甲方规定一致执行,派驻的工作人员入场、离场均需取得甲方同意,乙方人员绩效考核、项目考核等结果由甲方出具。乙方项目经理每周一核实上周考勤,并由甲方复核后生效。(2)乙方项目组成员所有工作内容均需要记录在甲方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及时标记完成情况,并根据甲方信息管理系统分配的问题,记录完成该工作的工时:由乙方项目经理和甲方每周对乙方项目成员记录的工时进行评估。工时作为考核的依据,按照总人数和工作日计算1年需要工作多少工时。(3)乙方项目组成员需要记录日报,由乙方项目经理形成统一的工作记录周报记录到甲方信息管理系统中。4)乙方项目经理每周一发送项目简报给甲方,项目简报主要内容:上周工作内容、本周工作计划、存在的风险、问题及解决方法、考勤情况、工作量、需要甲方支持的问题、工作建议等。第五条服务内容本项目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按合同要求指派的项目成员全部到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即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履约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本项目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第六条系统验收1、自乙方派驻项目团队成员正式入驻开始工作时计算,三个月后,乙方完成的服务内容满足附件一《核心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需求清单》,乙方成员考勤满足甲方考核要求,且乙方完成甲方信息管理系统中2025年9月30日前记录的全部任务及BUG的,视为第一4阶段验收通过:自乙方派驻项目团队成员正式入驻开始工作时计算,六个月后,乙方完成的服务内容满足附件一《核心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需求清单》,乙方成员考勤满足甲方考核要求,且乙方完成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甲方信息科管理系统中记录的全部任务及BUG的,视为第二阶段验收通过:本合同约定服务期满,乙方完成的服务内容满足附件一《核心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需求清单》,乙方成员考勤满足甲方考核要求,且乙方完成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甲方信息科管理系统中记录的全部任务及BG的,视为第三阶段验收通过。甲方出具的《核心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考核报告》作为本项目验收依据之一。2、验收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甲方要求的资料和文件。《系统运行维护手册》。3、甲方不得以本合同范围外的软件功能问题而拒绝或延误项目验收。第七条知识产权1、对在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工程业务规范、标准和要求开发的的定制系统,其相关知识产权包括独占和排他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前述系统、文档及或系统的任何数据或程序,以及在开发前述系统过程中知悉的任何技术文档、相关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明示或暗示地披露、提供或以任何方式加以利用。2、乙方应在系统验收时或在甲方要求时,将所有与上述软件产品有关的、以任何形式载有的技术资料、数据或程序(包括其电子文档)全部完整地交给甲方,不得有任何缺漏,对于前述资料及文件等甲方拥有全部权利,且甲方拥有基于前述资料及文件等进行软件再开发的权利。基于乙方提供的前述文件、资料进行的二次开发产品,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3、乙方许可甲方非独占和不受限制地使用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给甲方的定制系统之外的原属于乙方或第三方的系统,乙方的此种系统使用授权许可是不可撤消的。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上述系统包括乙方拥有著作权的系统及第三方拥有著作权的第三方系统,但该第三方系统是乙方通过与第三方签订著作权许可协议而可以合法使用,且此种许可包括乙方有权许可甲方在前述许可协议范围内不受任何限制地使用上述第三方系统。4、本条第3点中的系统应在任何时候均被认为乙方和/或有关第三方拥有著作权。乙方同意,针对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上述系统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第三方对上述系统权利的主张与纠纷,甲方有权根据本条规定向乙进行追索。如果第三方系统供应商要求乙方就第三方拥有著作权的系统施加1额外限制或责任,乙方应将该等责任或限制通知甲方,在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45、乙方保证其在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合同系统包括为本合同和/或合同的目的而开发的系统和甲方拥有系统使用许可权的系统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如果甲方因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系统的相关权利而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并因此涉入诉讼、索赔或其他司法程序(以下称“侵权诉讼”),5乙方同意按照本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和赔偿。6、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上述侵权诉讼进行过程中就诉讼策略及其他事宜向甲方提供充分的支持与协助,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损害赔偿金额、系统使用费等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7、如果在上述侵权诉讼中有效法律文书认定甲方构成侵权,禁止甲方继续使用系统的一部分或全部,并向第三方权利人支付使用费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免费使甲方重新获得合法使用上述合同系统的权利:(2)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对上述合同系统进行修改或更换使其满足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使甲方使用合同系统不受上述法律文书限制。采取以上措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若上述合同系统有其他同型同质的替代物可供使用,则经甲方同意,乙方亦可收回合同系统及技术文件,并将相应合同价款返还给甲方。但对甲方购买上述替代物而支出的高于本合同价款的部分,乙方应予以承担。8、如果甲方因司法机关对上述侵权诉讼做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或为避免损失扩大且经乙方同意而与第三方达成生效和解协议后,完全不可能继续使用合同系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第八条保密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触及和知晓的有关甲方的设备、网络情况、业务程序及方式、管理的方法制度和专有技术等,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他方式泄露上述信息。其他双方关于保密的权利义务按照双方签署的保密协议书中保密条款的有关约定执行,具体详见附件三。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乙方每延迟一日,需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延迟交付达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若因归责于甲方原因导致延迟,或乙方因特殊原因导致延迟且事前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或解决故障的,每延迟4小时,需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但因特殊情况,甲方同意适当延长故障解决时间的除外。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要求后24小时内未能解决故障的,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5,出现违约3次以上(含3次)的,或者延迟时间累积24小时(含24小时)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3、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设备损坏、重大通信故障、系统信息丢失、人员伤亡6等事故,致使甲方遭受重大损失的(损失金额达5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4、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约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采取措施减小违约造成的损失,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5、乙方违反本合同知识产权条款,应按知识产权条款约定处理,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6、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不得对甲方的通信网络、信息网络发起任何形式的攻击、预留软件后门或内置黑客软件等,且乙方应当加强对其工作人员的工号、权限管理和教育,以避免前述攻击的发生。在发现乙方或乙方人员对甲方或甲方网管网络的前述攻击时,甲方将立即解除本合同,终止和乙方的任何合作,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150万元的违约金。7、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维保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延长免费维护期。延长的免费维护期限与系统故障导致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系统的期限一致。8、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更换,且甲方还有权自通知乙方更换之日起拒绝接受该人员提供的服务,因此导致的迟延履行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拒不更换或迟延更换达10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还有权要求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9、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的,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10、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且经甲方催告后仍不改正,或经改正后仍存在共他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11、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2、本合同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补足。本合同约定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取证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费用。第十条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告、战争、政府指令、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因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后遭遇的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措施将不可抗力事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否则应对对方当事人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不可抗力发7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当事人出示不可抗力发生地有权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没有在约定时间内通知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权利义务的转让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基于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向第三人转让,也不得用以提供担保。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及终止1、乙方发生以下各项的任何一种情形的,甲方无需催告等其他手续,可直接解除全部或者部分本合同。(1)开具的票据或者支票不能承兑,或者陷于停止支付、不能支付的;(2)受到监督机构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处分的:(3)申请或者被申请破产、清算、拍卖等任何一种手续及与其类似的其他手续:(4)被第三人申请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申请拍卖或者受到其他公权力处分:(5)作出解散决议的;(6)由于灾害、劳动争议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7)发生类似前述各项导致经营困难的事由的。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除本合同或变更本合同。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产生的所有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第十五条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本合同的签订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29号。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8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附件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合同正文约定为准。附件一:信息系统功能需求清单附件二:廉洁协议附件三:保密协议书第十六条通知条款本合同首部中各方的地址和电话为互相接收信函、通知、材料以及司法机关送达法律文件等的法定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由合同一方变更地址和电话,应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方未及时通知对方的,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应由变更方承担。合同一方及司法机关按约定的地址和电话将信函、通知、材料等以邮件挂号信件、EMS特快专递及短信等方式发出后,即视为履行了通知、送达义务,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邮政挂号信件、EMS邮件,对方拒收、非本人签收、退回、无法送达等均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即视为送达。(以下无正文)视为送达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发出的短信/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甲方: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07月09日日期:2025年07月09日签约地点:深圳龙岗区签约地点:深圳龙岗区9附件一:《核心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需求清单》一、项目目标为了提高甲方已建成IIS、EIR、平台、LIS、PACS、手麻、血透、临床数据中心和信息集成平台等应用系统的运营质量、应用水平、开发交付能力,为医疗卫生服务和医院精细化管理等提供信息化保障。具体目标如下:1、对甲方已建成的HIS、EMR、平台、LIS、PACS、手麻、血透、临床数据中心和信息集成平台等软件系统进行二次开发和运行维护,保障各业务系统正常运行;2、根据甲方需求、政策要求、法规要求、业务需求等,及时按要求完成系统各项需求开发、测试、交付、培训等工作:开发工作由甲方提交,项目人员工作由甲方进行统一安排:3、通过日常维护及系统升级,保障各应用系统满足业务需求及安全需求。二、服务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需求进行服务,完兽已建成HIS、EMR.LIS、PACS等应用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功能,以及与系统的开发工作等。开发与运维服务范围:1、稳定运行保障:制定和调整系统检查和维护方案,保证在用各系统及其功能的完整及正确性,能承受不断增加的业务和数据压力,保证系统运行的高效、稳定;2、系统错误修复: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错误,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安排资源解决,如不能解决,需要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最迟在2小时内解决问题。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的故障,30分钟内响应,1个工作日内安排资源解决在1个工作日完成修复:3、系统数据修复:系统使用过程中,因用户误操作等原因导致的数据错误,查明原因和进行数据修复。在1个工作日完成修复,特殊情况除外;4、系统开发服务,涉及HIS、LIS、PACS、EMR、手麻、临床数据中心和信息集成平台的各项开发、交付与运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需要修改代码修复、临床和业务科室提出的新的业务需求以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涉及信息系统改造的各项要求:5、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向全院开展各信息系统的使用培训工作;6、根据用户方管理和业务变化做出必要的流程变更、功能新增、调整和修改,执行和实施信息系统软件升级;107、合同期内,信息系统应对维护范围内的系统、系统结构应支撑系统软件(包括服务器端、客户端),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浏览器等发生改变而做相应的调整:8、甲方购买的第三方软件、设备需要集成到所维护的信息系统中时,负责及时完成相应的接口10开发工作;9、协助甲方的数据统计需求;10、按照甲方要求提供7x24开发和运维服务。三、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1人,驻场服务。任职要求①提供驻场专职负责的项目负责人直到合同执行完毕;②项目负责人需要至少有1个同类项目实施经验或3年以上开发团队管理工作经验:⑧项目负责人的选择与变更,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命为项目负责人: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换项目负责人人选。工作职责①全面管理项目团队达成项目目标:②按甲方要求制定开发、运维项目管理章程、管理规定、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③分析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提出完善的解决方案及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协调安排现场人员工作内容;④负责项目团队成员绩效考核;负责乙方内部各项沟通工作,负责项目组问题的持续跟进与反馈。2、HIS系统开发工程师HIS系统开发工程师8人或以上,驻场服务。任职要求①熟练使用.NET,JAVA等开发语言,具备独立完成系统开发能力:②熟悉医院业务流程;③熟悉医院各类业务系统和数据库;④具备3年或以上HIS系统开发经验: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1工作职责①对日常需求的修改;。②对系统BUG的修改调试;完善当前HIS系统。113、HIS、LIS、PACS、手麻、血透系统运维工程师HIS、LIS、PACS、手麻、血透系统运维工程师4人或以上,驻场服务。任职要求①熟练使用.NET,JAVA等开发语言,具备独立完成简单功能开发能力;②熟悉医院业务流程;③熟悉医院各类业务系统和数据库;④具备3年或以上HIS、LIS、PACS、手麻、血透等系统运维工作经验。工作职责①负责接听运维电话及记录问题处理;②对系统BUG的修改调试;③完善HIS、LIS、PACS、手麻、血透等系统。4、电子病历系统开发工程师电子病历系统开发工程师2人或以上,驻场服务。任职要求①熟练使用.NET,JAVA等开发语言,具备独立完成电子病历系统开发能力:②熟悉医院业务流程;③熟悉医院各类业务系统和数据库;④熟悉掌握国家电子病历评价标准;具备3年或以上电子病历系统开发经验。工作职责①对日常需求的修改②对系统BUG的修改调试③完善当前电子病历系统5、临床数据中心和信息集成平台开发工程师临床数据中心和信息集成平台开发工程师1人或以上,驻场服务。任职要求①熟练使用·NET、JAVA等开发语言,具备独立完成临床数据中心数据展示开发能力:②熟悉医院业务流程:n⑧熟悉医院各类业务系统和数据库:④熟悉掌握国家互联互通评价标准;具备3年或以上临床数据中心及集成平台开发运维经验。12工作职责①对日常的需求修改②集成平台接口对接③完善临床数据中心及集成平台6、数据库管理工程师数据库管理工程师1人或以上,具备3年或以上数据库管理相关工作经验,驻场服务,合同期内每周驻场工作3天或以上。数据库服务范围负责甲方现有业务系统数据库。数据库管理工程师工作内容①服务期内提供数据库升级、补丁安装、安全检测等服务;②服务期内提供操作系统升级、补丁安装、安全检测等服务;③提供7x24小时服务,远程支持即时响应,现场支持2小时内到现场;④要对一般性问题进行技术咨询、指导;⑥乙方提供前6个月每周不少于5天的现场支持服务,后6个月提供每周不少于3天的现场支持,具体服务时间按甲方要求执行;⑥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师定期到甲方现场,对数据库系统进行例行健康检查,并提交报告,根据健康检查的内容对数据库进行优化:⑦数据库及应用系统性能调优;数据库及应用系统的性能调整;⑧为甲方提供现场技能讲解培训服务;⑨供用户完整的性能调整报告和解决方法:⑩现场紧急救援与灾难恢复。如发送数据库宕机、数据块损坏等问题影响正常业务运行时,技术工程师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响应,2小时到达用户现场,并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在4小时内使应用恢复正常;核心数据库容灾、备份恢复演练(2次/年);旧数据归档,新数据自动归档;3防止数据库数据泄漏,有审计跟踪日志,保证安全连接;填写数据库管理日志;数据迁移工作,数据恢复与校验工作。7、除项目负责人外各系统工程师工作经历和人数要求(1)HIS系统开发工程师,相关工作经历3年或以上,8人或以上:13(2)HIS、LIS、PACS、手麻、血透系统运维工程师,相关工作经历3年,4人或以上:(3)电子病历系统开发工程师,相关工作经历3年,2人或以上;(4)临床数据中心和信息集成平台开发工程师,相关工作经历3年,1人或以上;(5)数据库管理工程师,相关工作经历3年,1人或以上(提供7x24小时在线支持、运维等服务,每周到甲方指定地点现场工作3天或以上);8、工作任务安排派驻甲方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得是其它项目或合同中派驻在甲方工作的人员,同时项目中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得接受非本项目中的工作任务,不得进行其它项目中的任务,除非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四、项目管理以系统化的方法,将模糊的目标转化为可执行的计划,在资源约束下协调各方力量,确保项目在时间、成本、质量的平衡中交付预期价值。无论是医院信息化建设、工程基建还是产品研发,缺乏科学的项目管理都可能导致目标偏离、资源浪费甚至项目失败,而高效的项目管理则是连接“规划”与“落地”的关键桥梁。项目管理管理内容如下:1、项目全体成员遵守甲方要求的项目管理规范,及时准确的按照甲方要求记录工作量、工作内容、提供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具体要求在合同中约束。2、项目组建立项目进度控制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计划文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以周为单位及时向甲方反馈项目进度及问题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所有成员每周均提交工作报告。3、派驻工作的人员,满足甲方的考核要求。根据人员工作情况和考核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派驻工作人员;派驻的工作人员按甲方工作时间执行考勤,年休假、国假、节假日安排等与甲方规定一致;派驻的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疫情防控所有规定:派驻的工作人员入场、离场均需取得甲方同意。14廉洁协议甲方: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乙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障甲方与乙方在业务来往的合法权益,推进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诚信建设,使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充分体现廉洁、诚信的原则,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第一条本协议作为《信息系统建设服务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所指利害关系人是指甲方有关工作人员、有关工作人员亲属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条款:(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诚信的原则,恪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不廉洁、不诚信行为;(二)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增强相关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识。第三条甲方应遵守下列条款:(一)利害关系人不得接受或以借用等名义占用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的财物;(二)利害关系人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利害关系人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利害关系人不得要求乙方支付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或报销票据:(五)利害关系人不得接受由乙方提供的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本人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或服务:(六)当乙方提供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的内容,或实施其他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时,利害关系人应予以拒绝;对于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甲方工作团队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督检查部门举报并上缴相关财物。第四条乙方应遵守下列条款(一)不得给予或以借用等名义向利害关系人提供财物;(二)不得向利害关系人提供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不得向利害关系人提供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不得为利害关系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或报销票据;(五)不得向利害关系人提供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或服务:15(六)利害关系人主动索取和要求本条(一)至(五)款所指的内容,或实施其他不廉沽、不诚信行为时,乙方应拒绝,并有义务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部门举报或投诉,也可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甲方相关部门应保护乙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由甲、乙双方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肃处理。第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乙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招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签订时间:2025年07月09日签订时间:2025年07月0916保密协议甲方: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乙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于甲方与乙方进行合作,为此,甲方可能向乙方(含乙方参与服务实施的技术人员)披露其保密信息,为保护甲方保密信息不被泄露,以及合法使用和披露,双方特达成以下协议:1、技术秘密的范围(1)此保密协议所指的技术秘密包括甲方所拥有的且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保密信息,以及虽不属于甲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2)甲方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包括且不限于计算机源程序、数据库、医院财务数据、病案统计数据、病人就诊信息、药品与卫生材料信息以及小型机、服务器、数据库和各种应用程序的管理密码等等。2、双方理解,尤其考虑到甲方作为事业单位,任何未经授权的保密信息的披露或使用,无论是有意或无意所造成的,都将损害甲方的利益。因此,乙方保证:(1)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除非:法律强制披露;甲方提前书面同意披露;为实现本保密协议的条款。(2)不得以实现任何项目或合同目的以外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3)对保密信息采取最大限度和最为谨慎的保密措施;(4)乙方只能因实现合作的目的而将保密信息分发给参与到项目而又必须知悉相关保密信息的雇员、代理人和关联方,乙方须向其告知信息的保密性,并确保只能用于实现项目的目的。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披露给没有直接参与到项目中或没有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雇员、代理人和关联方。乙方须确保其接触到保密信息的雇员、代理人和关联方遵守本保密协议条款,如上述人员违反本协议之规定,乙方对此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5)如甲乙双方终止谈判,或乙方收到甲方收回或销毁保密信息的要求,乙方须立即将所有涉及保密信息的记录和档案、文档或文件,或其它任何包含或体现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印件、电子文档、摘录和笔记等资料,返还给甲方,不能返还的资料应立即销毁,并保证严格遵守本保密协议。如乙方需保留部分涉及保密信息的文档作为档案,须17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保留于约定的外部中介机构。(6)乙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一)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终止时,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必然终止,双方应当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相关保密信息成为公开或双方按照下款规定终止保密协议。(二)双方合同终止后,双方若协商一致终止本保密协议,则本协议终止。单方面终止无效。(7)乙方要采取一切合适、合理措施,并做出与维护自身保密信息同样的努力。3、本协议第二条所列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信息:(1)已为公众知悉的信息,而且为公众知悉并不是因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的;(2)甲方向乙方披露之日前,乙方已获悉的信息;(3)有合法权利的第三方向乙方披露的不属保密的信息;(4)根据合法有效的法庭传票或政府命令而披露的信息;(5)甲方书面授权披露的信息。4、如果乙方及其代理人收到合法有效的法庭传票或政府命令,被要求披露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关于此传票和命令的详细情况,以协助甲方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5、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向乙方披露的任何信息都属于甲方的财产,披露信息本身并不产生任何转让所有权、用益权,以及许可或授权给乙方处置或使用的法律后果。乙方只能将保密信息用于实现项目的目的,不得占有或挪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所用,除非经甲方书面授权。本协议有效期内或期满后,乙方不得就甲方对保密信息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提出任何异议。6、任何保密信息的披露或本协议项下任何其他活动并不构成向乙方授予甲方现在或今后拥有或控制之权利、商标、商业机密或版权的任何权利或许可。7、甲乙双方同意,甲方的怠于、迟延或部分行使本协议中规定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阻碍甲方进一步行使或采取本协议中规定的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8、甲乙双方终止协商或合作关系,并不解除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或关联方的保密义务,以及返还或销毁保密信息的义务。9、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对甲方的金钱赔偿是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的,甲方有权通过申请禁令或其它救济途径,要求乙方严格执行本协议。10、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泄露保密信息,乙方须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并消除因违反本协18议而导致的损害和影响。此外,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支付乙方任何应付款。而乙方因已方过错在先,同意甲方的处理方式并愿意积极赔偿甲方的损失。本条款所指的损失包括:乙方未经授权而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而导致甲方的实际损失,以及调查、取证、鉴定、评估、诉讼、委托律师、解决争议等支出的相关合理费用。如果甲方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或不能准确计算,可以将甲方的投入成本与预期利益(如果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甲方将取得的收益)作为实际损失。11、本协议的适用、理解和解释服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甲乙双方可通过单独书面文件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关于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2、乙方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同样应遵守以上保密条款,在保密期内,如因乙方参与项目实施人员原因导致泄密,甲方可以按照上述条款追究乙方相关责任。13、本协议一式贰份,均有同等效力,有关各方各持壹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甲方: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乙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代表人:中(盖章)代表人:日期:2025年07月09日日期:2025年07月09日19interf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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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核心信息系统开发与运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