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式细胞仪等科研设备 全光谱流式细胞分析系统采购合同公告(南方医科大学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南方医科大学
项目编号:0809-24411GDG103169801

一、合同编号

0809-24411GDG103169801

二、合同名称

2024JK-03南方医科大学中心实验室购流式细胞仪等科研设备一批-采购包1-免税

三、项目编号

0809-24411GDG103169801

四、项目名称

2024JK-03南方医科大学中心实验室购流式细胞仪等科研设备一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方医科大学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京溪沙太南路1023号
联系方式:020-62789205
供应商(乙方): 广州健星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69号8幢408号
联系方式:152020187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全光谱流式细胞分析系统(内部流水号34992)
1(套)
6,499,999.19
6,499,999.19

合同金额: 6,499,999.19元,大写金额:陆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壹角玖分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01日至2028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广州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合同变更.pdf
南方医科大学
2025年08月04日

南方医科大学合同编号:Q-202407-91JK进口货物采购合同甲方:南方医科大学法定代表人:黎孟枫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1063号指定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020-62789205乙方:广州健星仪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玉娜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69号8幢408号指定联系人:林玉娜联系电话:1520201876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2024年12月25日南方医科大学2024JK-03南方医科大学中心实验室购流式细胞仪等科研设备一批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809-24411GDG103169801;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子包1招标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详细参数及配置见附件)。流水号设备名称(彩页名称)型号规格厂家产地数量单价总价用户确认一、国内采购部分(对应合同编号1)/11/1/11国外采购部分(对应合同编号:Q-202407-91JK34992全光谱流式细胞分析系统BDFACSymphonyA5SEBectonDickinsonandCompany/美国1套6,499,999.196,499,999.19本泽1/18南方医科大学合同编号:Q-202407-91JK小计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壹角玖分(¥6,499,999.19)备注1.释义: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采购及乙方向甲方供应的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与前述招标项目一致。鉴于该等设备可能存在全部采购自国内、全部采购自国外以及部分采购自国内和部分采购自国外等不同情形,且该等不同情形彼此存在采购流程等差异,故根据招标结果重新对该等设备进行归类,其中,采购自国内的部分,简称为“国内采购部分”采购自国外的部分,简称为“国外采购部分”。若不存在相应部分的分类,则在上述表格分类类别中以“”标注,含义为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无此类别)。2.国内采购部分所支付价格为设备含税价款,适用于国内有现货或不属于海关免税清单范围内采购的设备。3国外采购部分所支付价格为设备免税价价款及外贸代理公司服务费,适用于需由乙方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供货并同时涉及进口减免税相关事官办理的设备。双方一致同意,由外贸代理公司(具体以甲方选定为准)与乙方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签订外贸合同(外贸合同以人民币价格签订),并由外贸代理公司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境外公司或厂家付款。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壹角玖分(¥6,499,999.19)1、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已包含购买货物及售后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外贸代理公司服务费、税费、配套资料费、安装调试费用、培训费用以及售后服务费用等。货物单价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不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的除外。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在实际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对应违约金及赔偿款可由甲方直接从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2、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总价(以下均为人民币)(1)国内采购部分总价:(大写:人民币【】元整),该价格为含税价。(2)国外采购部分总价:6499999.19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壹角玖分】元整),该总价包含两部分:其一,国外采购免税设备总价为6442021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肆拾肆万贰仟零贰拾壹元整】元整),该部分由外贸代理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境外公司或厂家开出100%信用证(详见本合同第四条之约定):其二,外贸代理公司服务费用(按照免税设备总价的0.9%收取)为57978.19(大写:人民币【伍万柒仟玖佰柒拾捌元壹角玖分】元整)。3、本合同项下国外采购部分的免税设备由外贸代理公司办理进口减免税相2/18南方医科大学合同编号:Q-202407-91JK关事宜。同时,外贸代理公司除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其独立承担的付款义务外,亦应同时负责其作为外贸代理公司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设备进口报关,提货,对外付汇及付汇后的银行结算,将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办理商检、卫检及质检手续,在设备在口岸或交货后在质保期内出现破损、短缺、错发或质量问题时负责请商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等)。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外贸代理公司办理进口减免税相关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乙方或其指定境外公司、厂家应及时与外贸代理公司签订外贸合同,自外贸代理公司选定之日起,因乙方原因导致超过20天未签署外贸合同的,视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故意采取不及时、懈怠等行为延迟合同的履行,经甲方或外贸代理公司催促后5日内仍未执行的,甲方有权取消采购、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如有特殊原因或有合理解释及理由的,乙方应提供相关书面的支撑性文件证明,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顺延时间。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的,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顺延。(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在甲方系统注册,并根据交易进度在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的操作(合同线上签订、发货情况填写等),并不断填写、完善各流程执行情况且上传至系统内。(3)外贸代理公司全程负责办理商检、卫检及质检手续。若货物在口岸或交货后在质保期内出现破损、短缺、错发或质量问题,外贸代理公司负责请商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并代甲方向乙方索赔,货物的退运及复进的手续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全程与甲方沟通联系并积极配合外贸代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及流程。二、货物质量要求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设备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标准、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符合产品说明书标明的质量状况和使用性能、国家规定的安全和环保要求(该等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者为准),并应保持货物品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原厂原装全新正版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3/18合同编号:Q-202407-91JK南方医科大学工具等),包装外观完好、表面无划伤无破损、配件齐全,整机无污染、无任何缺陷隐患,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进口设备必须具有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如海关报关单),国内设备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乙方应保证所有设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可被安全且合法地使用。3、乙方提供的货物因质量、安全、技术或权属等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任何第三方指控的,甲方有权就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维权成本费用)向乙方追偿。三、货物交付及验收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国外采购设备的交货日期:乙方或者其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收到设备货款且征免税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通知书等)发证日期后90天内;国内采购设备的交货日期:本合同签订后45天内。进口货物装运口岸:香港机场进口货物目的口岸:广州机场2、乙方应在交货时同时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相符且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必须以简体中文书写。3、乙方应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运输的要求,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照最新国际、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应满足长途运输、能承受水平受力、垂直受力、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冲撞、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等相应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完好地运抵交付地点。4、本合同项下,国内采购部分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的交货地点并交付予甲方:国外采购部分由外贸代理公司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的交货地点并交付予甲方(开箱验货时,必须有甲方、乙方及外贸代理公司三方在场)。货物运至指定交货地点前,乙方应提前联系甲方(联系电话020-61647405)。如设备外包装存在二次封箱现象,乙方须提供海关商检证明;如乙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4/18南方医科大学合同编号:Q-202407-91JK甲方有权视实际情况提出退、换货要求,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退、换货。设备及其配件有破损或污渍,甲方亦有权视实际情况提出退、换货要求,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退、换货。因退、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应委派技术人员上门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的一切技术支持。安装调试的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6、乙方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和人员的技术培训,且甲方确认设备正常运转后,3个月内双方完成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2)货物所附技术资料:(3)货物组件及配置:(4)货物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5)品牌:(6)设备标识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最长不得超过两年);(7)是否已缴纳履约保证金;(8)其他需验收的事项。7、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设备及价格、质量要求、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验收(该等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者为准)。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甲方制式开箱报告。此开箱报告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不履行后续验收流程。8、甲方所购货物全部通过验收的,必须经甲方确认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文件的签署不使甲方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乙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亦不免除乙方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责任。9、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签发拒绝收货通知书。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10、如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以委托甲方所在地商检部门进行复检。商检部门的检验结果表明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结果表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四、付款安排5/18南方医科大学合同编号:Q-202407-91JK1、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汇至甲方账户,并提供银行汇款凭据。在乙方将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且无违约行为或未结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的情况下,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于退还申请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30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遇甲方寒暑假,甲方有权顺延退回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按照逾期天数3倍的时间无息延长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合同期内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且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免除乙方因货物或服务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等)。2、国内采购部分执行的付款方式:2.1对于国内采购部分的付款,若乙方属于中小企业的,付款方式按第2.2条的约定执行:若乙方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付款方式按第2.3条执行。本条所述的中小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界定。2.2乙方属于中小企业的,双方确认,按以下第付款(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汇至本合同项下载明的乙方账户。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且设备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在15日内支付合同剩余70%资金。(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汇至本合同项下载明的乙方账户,合同剩余70%资金采取本合同第2.4条约定的预付款资金监管模式支付。2.3乙方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双方确认,按以下第付款(1)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且设备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货款。(2)甲方采取本合同第2.4条约定的预付款资金监管模式支付全额货款。2.4本条款所述的预付款资金监管模式按以下方式执行:6/18南方医科大学合同编号:Q-202407-91JK(1)甲方合作银行为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中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乙方需在该3家银行中自行选择资金监管服务银行。(2)乙方凭采购合同及银行资金监管业务协议,3个工作日内开立银行监管账户。乙方监管账户开设完毕,经乙方或银行通知,甲方将设备款项(具体按本条款前述约定确定付款金额)支付至乙方该监管账户。乙方监管账户中资金的收付及结算必须且仅可通过监管账户实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监管账户不得擅自变更。双方应严格按照《资金监管业务三方协议》约定履行。(3)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日设备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出资金解除监管申请。(4)甲方按前述约定向监管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乙方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国外采购部分执行的付款方式:3.1对干国外采购部分的付款,若乙方属于中小企业的,付款方式按第3.2条的约定执行:若乙方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付款方式按第3.3条执行。本条所述的中小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界定。乙方属于中小企业的,付款方式按第3.2条的约定执行。3.2乙方属于中小企业的,双方确认,按以下方式付款:(1)甲乙双方采取预付款制度,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合同金额的70%执行银行资金监管模式,甲方合作银行为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中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乙方需在该3家银行中自行选择资金监管服务银行。(2)乙方应于收到前述30%预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30%预付款定向支付给外贸代理公司以便其办理信用证。如因乙方未按时将该30%预付款支付至外贸代理公司的后述指定监管帐户,导致设备货期延误、外贸代理公司向甲方主张权利或者产生其他纠纷等全部情形的,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亦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7/18南方医科大学合同编号:Q-202407-91JK(3)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甲方、乙方、银行、外贸代理公司四方应及时签订银行资金监管业务协议,乙方凭采购合同及银行资金监管业务协议,3个工作日内开立银行监管账户。乙方监管账户开设完毕,经乙方或银行通知,甲方将合同金额的70%打至该账户。甲方收到相关到账凭证,确认资金在账后,通知7方进行资金划付工作,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出资金划付电请并将设备全额款项(含前述30%预付款在内的100%设备款项)划付至外贸代理公司的指定监管账户上。外贸代理公司再按本合同要求开出信用证。乙方、外贸代理公司监管账户中资金的收付及结算必须且仅可通过监管账户实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监管账户不得擅自变更。各方应严格按照《资金监管业务四方协议》约定履行。(4)外贸代理公司收到设备款及办理好相关免税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相保通知书等)后7个工作日内,开具100%L/C见提单、乙方或其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即与外贸代理公司签订外贸合同的合同相对方)所出具的正本发票及装箱单即付。3.3乙方不属干中小企业的,双方确认,按以下方式付款:(1)采取预付款资金监管模式,甲方合作银行为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中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乙方需在该3家银行中自行选择资金监管服务银行。(2)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甲方、乙方、银行、外贸代理公司四方应及时签订银行资金监管业务协议,乙方凭买卖双方盖章的设备采购合同及银行资金监管业务协议,3个工作日内开立银行监管账户。乙方监管账户开设完毕,经乙方或银行通知,甲方将设备全额款项打至该账户。甲方收到相关到账凭证,确认资金在账后,通知乙方进行资金划付工作,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出资金划付申请并将设备全额款项划付至外贸代理公司的指定监管账户上,外贸代理公司再按本合同要求开出信用证。乙方、外贸代理公司监管账尸中资金的收付及结算必须且仅可通过监管账户实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监管账户不得擅自变更。各方应严格按照《资金监管业务四方协议》约定履行。(3)外贸代理公司收到设备款及办理好相关免税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8/18南方医科大学合同编号:Q-202407-91JK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通知书等)后7个工作日内,开具100%L/C见提单、乙方或其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即与外贸代理公司签订外贸合同的合同相对方)所出具的正本发票及装箱单即付。3.4甲方按前述约定向监管账户汇出款项后,甲方付款义务即已全部完成,甲方无需再就本合同项下国外采购部分承担任何付款义务,乙方亦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就国外采购部分的付款义务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外贸代理公司未履行其付款义务的情况下以委托代付关系为由要求甲方再次履行付款义务、以相保等为由要求甲方就外贸代理公司独立承担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者补充责任等),亦即,后续付款由外贸代理公司按照其与乙方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签署的外贸合同独立承担,因外贸代理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合同货款产生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及其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与外贸代理公司根据外贸合同的约定自行解决。3.5双方一致确认:作为本合同项下设备的供货方,乙方应当严格履行供货方义务,且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主张其作为供货方的义务已经全部或者部分转由外贸代理公司或者转由其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承相等理邮)主张减轻或者免除其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供货义务、质量保证义务、售后服务义务等)。3.6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所述之外贸合同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设备交易条件且基于顺利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国外采购部分的目的进行签署,且应当明确外贸合同项下的货款由外贸代理公司以开具信用证的方式支付;乙方应当在完成外贸合同的签署后向甲方提供一份外贸合同副本以供甲方留档使用;甲方承担责任的范围仅以本合同的明文约定为限,乙方、外贸代理公司及乙方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为甲方创设任何超出本合同的其他义务或者代替甲方作出任何弃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外贸合同中增设甲方义务、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者其他协议增设甲方义务等),否则,该等义务及弃权行为均与甲方无关,日不对甲方产生任何约束效力【但甲方以加盖公章的方式签署追认的除外(特别说明:仅有甲方相关人员的签字但甲方未加盖公章的,不对甲方产生追认或者约束效力)】9/18南方医科大学合同编号:Q-202407-91JK4、若本合同项下的款项支付按本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需向某一方支付的,各方一致确认如下银行账户即作为该等款项的指定收款账户:(1)甲方的银行账号信息:单位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12440000771868596D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1063号开户行中行同和支行开户行账号632757745044(2)乙方的银行账号信息(如采取银行资金监管模式,以银行监管协议中相关账户为准):单位名称广州健星仪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91440118MACEBN7E3C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69号8幢408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金竹支行开户行账号44092501040016855五、售后服务条款:1、7方负责甲方使用人员的使用操作技术及维护技术的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具体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按甲方通知确定(但甲方应当为乙方预留合理的准备时间)。涉及软件类产品的,乙方还应当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培训,保证甲方使用人员能独立安装、升级软件和运行算例。2、质保期期限:五年(若按国家相关规定确定的质保期长于二年的,按较长者执行)。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乙方应免费派出专业维修人员提供上门保修服务和系统维护,且乙方负责设备升级的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的信息技术和跟进服务。4、质保期内,设备或零部件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10/18南方医科大学合同编号:Q-202407-91JK5、质保期内,设备如非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全部费用。如果设备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更换同等设备或按合同约定价值作出赔偿(具体以甲方届时的单方决定为准)。6、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质保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出维修人员在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完成维修。12小时内处理完毕。规定时间内未处理完毕的,乙方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同等档次的替代货物供甲方使用至故障消除为止。7、质保期后的服务要求:质保期满后,乙方应继续提供终身维护服务,且乙方应仅按厂价收取所换的材料费,而不应收取任何维护费用。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如甲方同意乙方限期整改的,乙方除应缴纳前述逾期交货违约金外,还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日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退运、补税解除海关监管等全部费用;如甲方不同意乙方整改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届时乙方除应缴纳前述逾期交货违约金外,还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甲方若有其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重新委托招标代理的费用等),乙方应当继续作出赔偿。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的,甲方应按拒收设备部分对应之采购价款金额的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每逾期1天,甲方应向乙方赔付欠款总额的3%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金额的5%。由于财政拨款未到位等原因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逾期付款(如有)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成为乙方11/18南方医科大学合同编号:Q-202407-91JK延期或者拒绝提供设备及服务的理由。5、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则应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除应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外,亦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且由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重新委托招标代理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6、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义务等),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委托第三方替代履行相应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干维保费用、采购差价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有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届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同时应按合同总价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亦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重新委托招标代理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检测费、税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1)乙方违反预付款专款专用义务的【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预付款项仅能用于乙方采购、预定、生产本合同项下设备所用,甲方对该笔费用使用情况享有绝对知情权,乙方应主动及时向甲方告知本合同项下预付款使用的真实情况,并向甲方提供相关佐证依据:乙方违反前述预付款项用途或者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预付款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及相应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凭证等)的,均构成对于本项义务的违反】;(2)乙方在收到本合同第四条第3.2款项下的30%预付款后,未按该款约定按时足额将该30%预付款支付至外贸代理公司的指定监管帐户的;(3)乙方交付的设备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有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4)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义务、售后服务义务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经甲方催促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5)乙方提供的设备在验收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非甲方人为原因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6)设备在质保期内被证明有缺陷的(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12/18南方医科大学合同编号:Q-202407-91JK等)或者设备在质保期内维修超过3次但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8)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享有合同解除权的其他情形。8、签订合同时,乙方提供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符或要求做出修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9、除上述违约责任外,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了其他违约责任的,按该等其他条款的约定执行。日,本合同未作出约定的违约责任情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0、本合同中所涉甲方违约赔偿金及滞纳金费用,由经费负责人及其相关责任二级单位支出。七、风险承担1、本合同项下货物(包括国内和国外采购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前由乙方承担,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由甲方承担。2、甲方因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而拒绝接受货物、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始至终由乙方承担。3、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由甲方承担的,不影响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4、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八、通知与送达本合同载明的双方联系方式和地址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一方变更名称、联系方式、地址的,应当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按原地址和联系方式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九、其他1、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13/18南方医科大学合同编号:Q-202407-91JK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赔偿合同守约方的损失。本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终止而终止。2、因本合同而起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均应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香港、澳门与台湾地区的法律除外)。在协商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贰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官或合同变更事项,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4、本合同签订地: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1063号南方医科大学。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6、乙方保证安全、文明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7、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2)本合同及其附件;(3)中标通知书;14)乙方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5)招标文件。8、附件:(1)配置清单;(2)技术参数。(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署部分及附件)14/18南方医科大学合同编号:Q-202407-91JK甲方:南方医科大学乙方:广州健星仪器有限公司代表签字:用飞代)项目负责人面联系电话(手机及座机A15202018760代表签字:娴签字日期:2005.16签字日期:2023-1、6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69号8幢408号能附配置清单流水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配置清单(列清配件型号、数量,是国外供货)用户确认34992全光谱流式细胞分析系统BDFACsymphonyA5SE1套)BDFACSymphonyA5SE配备五根固态激光器355nm(60mw)405nm(200mw),488nm(150mw),561nm(150mw),637nm(140mw),每根激光的功率可调,一共48个荧光探测器和2个散射光探测器。(1套)2)BDFACSymphonyA5SE配备独立的10L鞘液桶及10L废液桶。(1套)3)BDFACSymphonyA5SE李洛34992全光谱流式细胞分析系统BDFACsymphonyA5SE1套配备Hp数据处理用操作平台(工作站)配置:34英寸显示终端;内存:32GB;硬盘:4TB+500G数据存储空间。(1套)4)BDFACSymphonyA5SE配套一台稳定设备:总功率2700W,断电续航1小时。(1台)5)BDFACSymphonyA5SE定制一台专业仪器实验桌面,用于放置仪器,确保仪器正常运行。(1台)6)BDFACSymphonyA5SE配套5箱流式管(1000支1箱)。(5箱)7配套5盒质控微球(150T1盒)。(5盒)8)BDFACSymphonyA5SE配套5桶20L鞘液和5桶5L清洗液。(1套)杰璟附件2:技术参数流水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用户确认34992全光谱流式细胞分析系统1.BDFACSymphonyA5SE配备五根固态激光器355nm(60mw),405nm(200mw),488nm(150mw)561nm(150mw),637nm(140mw),每根激光的功率可调,一共48个荧光探测器和2个散射光探测器。2.BDFACSymphonyA5SE光路:5根激光立体空间激发方式,实现48色荧光同时分析。3.BDFACSymphonyA5SE电子系统类型:超低噪VPX电子系统,确保极低含量样本有效检出。4.BDFACSymphonyA5SE检测器类型:配备高性能独立的光电倍增管PMT检测器,非整合式多通道光电倍增管或二极管。5.BDFACSymphonyA5SE光电倍增管电压(非增益)可调范围:1伏特-999伏特,以保证检测灵敏度和稳定性,及微弱荧光和高强荧光可同时分本34992全光谱流式细胞分析系统析。6.BDFACSymphonyA5SE分辨率:PI标记鸡红细胞核,GO/G1期全峰宽CV<3%。7.BDFACSymphonyA5SE荧光检测灵敏度:FITC≤80MESF,PE≤20MESF,APC≤70MESF。8.BDFACSymphonyA5SE样本获取速度:W40,000个细胞/秒。9.BDFACSymphonyA5SE检测颗粒大小:0.5-50um。10.BDFACSymphonyA5SE进样针自动清洗系统:交叉污染率<0.5%。11.BDFACSymphonyA5SE上样检测时,可使用补偿算法和光谱解析算法进行实时检测,两种算法可一键切换。12.BDFACSymphonyA5SE液流动力:鞘液液流及样本液流均由连续正压方式驱动,非蠕动泵、真空泵或注射泵方式驱动。13.BDFACSymphonyA5SE液流模式:高速、中速、低速、高灵敏度模式。14.BDFACSymphonyA5SE配备独立的10L鞘液桶及10L废液桶。15.BDFACSymphonyA5SE石英流动室:内部横截面积为430x180um,外表面有抗反射涂层,可实现最佳激光传输。16.BDFACSymphonyA5SE上样管类型:标准流式管上样,配备微孔板自动上样系统,可兼容96和384孔板上样。17.BDFACSymphonyA5SE分光方式:全反射分光。18.BDFACSymphonyA5SE高维多参数光谱细胞分析系统仪工作站、数据采集及分析软件。19.BDFACSymphonyA5SE软件可独立控制每个激光器开启关闭及调整激光器功率。20.BDFACSymphonyA5SE软件能以任意参数或任意参数的逻辑运算作为阈值设定条件。21.BDFACSymphonyA5SE软件同时具备手动设门工具和自动设门工具。22.BDFACSymphonyA5SE脉冲处理系统:能同时分析脉冲信号峰值高度、脉冲积分(面积)及脉冲宽度,用脉冲宽度和面积区分双连体细胞(如假四倍体细胞)。23.BDFACSymphonyA5SE用户可利用散点图,密度图,等高线图,柱状图分析数据,图像可以任意放大缩小,不同文件的图像可以叠加在一起。24.BDFACSymphonyA5SE准确报告仪器性能基线,仪器性能追踪(20点质控图),自动调整电压、激光延迟、面积因子参数,可出具检测器线性范围报告以及提供优化的电压设置。25.BDFACSymphonyA5SE配备Hp数据处理用操作平台(工作站)配置:34英寸显示终端;内存:32GB;硬盘:4TB+500G数据存储空间。26.BDFACSymphonyA5SE配套一台稳定设备:总功率2700W,断电续航1小时。27.BDFACSymphonyA5SE定制一台专业仪器实验桌面,用于放置仪器,确保仪器正常运行。28.BDFACSymphonyA5SE配套5箱流式管(1000支/箱)。29.配套5盒质控微球(150T/盒)。30.BDFACSymphonyA5SE配套5桶20L鞘液和5桶5L清洗液。31.BDFACSymphonyA5SE整机质保5年本本媒附件3:用户信息流水号货物名称联系人单位放置地点联系方式34992全光谱流式细胞分析系统李璟中心实验室生命科学楼中心实验室76301020@qq.com/1343783257318/18合同变更协议甲方:南方医科大学乙方:广州健星仪器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和乙方于2025年01月06日共同签署了合同编号为Q-202407-91JK《进口货物采购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同编号为Q-202407-91JK《进口货物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约定的事项订立本变更协议。一、变更合同的原因甲乙双方于2025年01月06日签订合同编号为Q-202407-91JK的《进口货物采购合同》,然而,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于2025年1月16日发布了限制出口禁令,明确禁止未经美国许可向中国出口高参数流式细胞仪等实验设备,其中涵盖专门用于光谱分析或26个及更多探测器或通道的流式细胞仪和细胞分选器。此次采购的BDFACSymphonyA5SE流式细胞仪是高维高端流式设备,由美国BD公司生产,属于上述禁令限制范围之内;尽管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禁令属于不可抗力,且该禁令在合同签署之后发布,为突破国内技术瓶颈并满足原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要求,BectonDickinsonandCompany(美国BD公司)与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进行积极协调沟通。最终,Becton,DickinsonandCompany成功申请到以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为收货人的《出口许可证》。基于此,该设备需由碧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完成报关入境手续,再由乙方国内含税形式交付给甲方。因此经双方友好协商沟通,就Q-202407-91JK《进口货物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做出如下变更。.第1页共12页二、变更部分内容:序号变更前的内容变更后的内容1一、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详细参数及配置见附件)。一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详细参数及配置见附件)。1流水设备名型号称(彩页规格厂家/产地数量单价总价用户确认号名称)流水号设备名称(彩页名称)型号规格厂家/产地数量单价总价用户确认一、国内采购部分(对应合同编号1)一、国内采购部分(对应合同编号Q-202407-91JK)11/111134992全光谱流式细胞分析系统BDFACSymphonyA5|SEBecton,DickinsonandCompany/美国1套6,499,999.19|6,499,999.19国外采购部分(对应合同编号:Q-202407-91JK34992全光谱流式细胞分析系统BDFACSymphonyA5SEBectonDickinsonandCompanyl美国1套|6,499,99|9.196,49999919国外采购部分(对应合同编号:1////:1!第2页共12页小计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壹角玖分(¥6,499,999.19)小计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壹角玖分(¥6,499,999.19)备注1.释义: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采购及乙方向甲方供应的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与前述招标项目一致鉴干该等设备可能存在全部采购自国内、全部采购自国外以及部分采购自国内和部分采购自国外等不同情形,且该等不同情形彼此存在采购流程等差异,故根据招标结果重新对该等设备进行归类,其中,采购自国内的部分,简称为“国内采购部分”采购自国外的部分,简称为“国外采购部分”。若不存在相应部分的分类,则在上述表格分类类别中以“/”标注,含义为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无此类别)。2国内采购部分所支付价格为设备含税价款,适用于国内有现货或不属于海关免税清单范围内采购的设备。3.国外采购部分所支付价格为设备免税价价款及外贸代理公司服务费,适用于需由乙方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供货并同时及进口减免税相关事官办理的设备。双万一致同意,田外贸代理公司(具体以甲方选定为准)与乙方指定的境外公司备注1.释义: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采购及乙方向甲方供应的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与前述招标项目一致。鉴于该等设备可能存在全部采购自国内、全部采购自国外以及部分采购白国内和部分采购自国外等不同情形,且该等不同情形彼此存在采购流程等差异,故根据招标结果重新对该等设备进行归类,其中,采购自国内的部分,简称为“国内采购部分”采购白国外的部分,简称为“国外采购部分”。若不存在相应部分的分类,则在上述表格分类类别中以“/”标注,含义为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无此类别)。2.国内采购部分所支付价格为设备含税价款,适用于国内有现货或不属于海关免税清单范围内采购的设备。3.国外采购部分所支付价格为设备免税价价款及外贸代理公司服务费,适用干需由乙方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供货开同时涉及进口减免税相关事宜办理的设备。双方一致同意,由外贸代理公司(具体以甲方选定为准)与乙方指定的境外公司第3页共12页或厂家签订外贸合同(外贸合同以人民币价格签订),并由外贸代理公司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境外公司或厂家付款。1或厂家签订外贸合同(外贸合同以人民币价格签订),并由外贸代理公司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境外公司或厂家付款。!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壹角玖分(¥6,499999.19)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壹角玖分(¥6,499,999.19)22、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总价(以下均为人民币):(1)国内采购部分总价:(大写:人民币【】元整),该价格为含税价。(2)国外采购部分总价:6499999.19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肆拾玖万玖任玖佰玖拾玖元壹角玖分】元整),该总价包含两部分:其一,国外采购免税设备总价为6442021元(大写:人民币【陆伯肆拾肆万贰任零贰拾壹元整】元整),该部分由外贸代理公司按照本合同纳定向7方培外公司或厂家开出100%信用证(详见本合回第四余之纳定甘一外贸代理公司服务费用(按照免税设备总价的0.9%收取)为57978.19(大写:人民币【伍万柒仟玖佰柒拾捌元壹角玖分】元整)。2、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总价(以下均为人民币):(1国内采购部分总价:6499999.19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肆拾玖万玖任玖佰玖拾玖元壹角玖分】元整),该价格为含税价。(2)国外采购部分总价:(大写:人民币【】元整),该总价包含两部分,其一,国外采购免税设备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工】元款)该部分由外贸代理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境外公司或厂家开出100%信用证(详见本合同第四条之约定);其二,外贸代理公司服务费用(按照免税设备总价的0.9%收取)为/(大写:人民币【】元整)。!.3三、货物交付及验收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国外采购设备的交货日期:乙方或者其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收到设备货款且征免税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通知书等)发证日期后90天内;国内采购设备的交货日期:本合同签订后45天内。进口货物装运口岸:香港机场进口货物目的口岸:广州机场三、货物交付及验收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国内采购设备的交货日期:本合同签订后45天内。国外采购设备的交货日期:乙方或者其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收到设备货款且征免税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通知书等)发证日期后90天内;进口货物装运口岸:进口货物目的口岸:4四、付款安排2、国内采购部分执行的付款方式21对干国内采购部分的付款,若乙方属于中小企业的,付款方式按第22条的约定执行:若乙方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付款方式按第2.3条执行。本条所述的中小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界定。2.2乙方属于中小企业的,双方确认,按以下第付款四、付款安排2、国内采购部分执行的付款方式2.1对于国内采购部分的付款,若乙方属于中小企业的,付款方式按第22条的约定执行:若乙方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付款方式按第2.3条执行。本条所述的中小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界定。乙方属于中小企业的,付款方式按2.2第(2)条的约定执行。2.2乙方属于中小企业的,双方确认,按以下第(2)付款4(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汇至本合同项下载明的乙方账户。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且设备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在15日内支付合同剩余70%资金。(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汇至本合同项下载明的乙方账户,合同剩余70%资金采取本合同第2.4条约定的预付款资金监管模式支付。2.3乙方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双方确认,按以下第付款(1)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且设备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货款。(2)甲方采取本合同第2.4条约定的预付款资金监管模式支付全额货款。2.4本条款所述的预付款资金监管模式按以下方式执行:(1)甲方合作银行为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中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乙方需在该3家银行中自行选择资金监管服务银行。(2)7方凭采购合同及银行资金监管业务协议,3个工作日内开立银行监管账户。乙方监管账户开设完毕,经乙方或银行通知,甲方将设备款项(具体按本条款前述约定确定付款金额)支付至乙方该监管账户。乙方监管账户中资金的收付及结算必须且仅可通过监管账户实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监管账户不得擅自变更。双方应严格按照《资金监管业务三方协议》约定履行。(3)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且设备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出资金解除监管申请。(4)甲方按前述约定向监管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乙方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国外采购部分执行的付款方式3.1对于国外采购部分的付款,若乙方属于中小企业的,付款方式按第3.2条的约定执行:若乙方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付款方式按第3.3条执行。本条所述的中小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界定。乙方属于中小企业的,付款方式按第3.2条的约定执行。3.2乙方属于中小企业的,双方确认,按以下方式付款(1)甲乙双方采取预付款制度,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合同金额的70%执行银行资金监管模式,甲方合作银行为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中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乙方需在该3家银行中自行选择资金监管服务银行。(2)乙方应于收到前述30%预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30%预付款定向支付给外贸代理公司以便其办理信用证。如因乙方未按时将该30%预付款支付至外贸代理公司的后述指定监管帐户,导致设备货期延误、外贸代理公司向甲方主张权利或者产生其他纠纷等全部情形的,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月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亦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甲方、乙方、银行、外贸代理公司四方应及时签订银行资金监管业务协议,乙方凭采购合同及银行资金监管业务协议,3个工作日内开立银行监管账户。乙方监管账户开设完毕,经乙方或银行通知,甲方将合同金额的70%打至该账户。甲方收到相关到账凭证,确认资金在账后,通知乙方进行资金划付工作,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出资金划付申请并将设备全额款项(含前述30%预付款在内的100%设备款项)划付至外贸代理公司的指定监管账户上。外贸代理公司再按本合同要求开出信用证。乙方、外贸代理公司监管账户中资金的收付及结算必须且仅可通过监管账户实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监管账户不得擅自变更。各方应严格按照《资金监管业务四方协议》约定履行。(4)外贸代理公司收到设备款及办理好相关免税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通知书等)后7个工作日内,开具100%L/C见提单、乙方或其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即与外贸代理公司签订外贸合同的合同相对方)所出具的正本发票及装箱单即付。3.3乙方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双方确认,按以下方式付款(1)采取预付款资金监管模式,甲方合作银行为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中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乙方需在该3家银行中自行选择资金监管服务银行。(2)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甲方、乙方、银行、外贸代理公司四方应及时签订银行资金监管业务协议,乙方凭买卖双方盖章的设备(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汇至本合同项下载明的乙方账户。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且设备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在15日内支付合同剩余70%资金。(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汇至本合同项下载明的乙方账户,合同剩余70%资金采取本合同第2.4条约定的预付款资金监管模式支付。2.3乙方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双方确认,按以下第付款:(1)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且设备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货款。(2)甲方采取本合同第2.4条约定的预付款资金监管模式支付全额货款。2.4本条款所述的预付款资金监管模式按以下方式执行:(1)甲方合作银行为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中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乙方需在该3家银行中自行选择资金监管服务银行。(2)乙方凭采购合同及银行资金监管业务协议,3个工作日内开立银行监管账户。乙方监管账户开设完毕,经乙方或银行通知,甲方将设备款项(具体按本条款前述约定确定付款金额)支付至乙方该监管账户。乙方监管账户中资金的收付及结算必须且仅可通过监管账户实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监管账户不得擅自变更。双方应严格按照《资金监管业务三方协议》约定履行。(3)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且设备交付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出资金解除监管申请。(4)甲方按前述约定向监管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乙方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国外采购部分执行的付款方式3.1对于国外采购部分的付款,若乙方属于中小企业的,付款方式按第3.2条的约定执行:若乙方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付款方式按第3.3条执行。本条所述的中小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界定。3.2乙方属于中小企业的,双方确认,按以下方式付款:(1)甲乙双方采取预付款制度,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合同金额的70%执行银行资金监管模式,甲方合作银行为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中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乙方需在该3家银行中自行选择资金监管服务银行。(2)乙方应于收到前述30%预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将该30%预付款定向支付给外贸代理公司以便其办理信用证。如因乙方未按时将该30%预付款支付至外贸代理公司的后述指定监管帐户,导致设备货期延误、外贸代理公司向甲方主张权利或者产生其他纠纷等全部情形的,甲方无需承相任何责任且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亦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甲方、乙方、银行、外贸代理公司四方应及时签订银行资金监管业务协议,乙方凭采购合同及银行资金监管业务协议,3个工作日内开立银行监管账户。乙方监管账户开设完毕,经乙方或银行通知,甲方将合同金额的70%打至该账户。甲方收到相关到账凭证,确认资金在账后,通知乙方进行资金划付工作,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出资金划付申请并将设备全额款项(含前述30%预付款在内的100%设备款项)划付至外贸代理公司的指定监管账户上。外贸代理公司再按本合同要求开出信用证。乙方、外贸代理公司监管账户中资金的收付及结算必须且仅可通过监管账户实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监管账户不得擅自变更。各方应严格按照《资金监管业务四方协议》约定履行。(4)外贸代理公司收到设备款及办理好相关免税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通知书等)后7个工作日内,开具100%L/C见提单、乙方或其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即与外贸代理公司签订外贸合同的合同相对方)所出具的正本发票及装箱单即付。3.3乙方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双方确认,按以下方式付款:(1)采取预付款资金监管模式,甲方合作银行为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中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乙方需在该3家银行中自行选择资金监管服务银行。(2)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甲方、乙方、银行、外贸代理公司四方应及时签订银行资金监管业务协议,乙方凭买卖双方盖章的设备采第9页共12页!采购合同及银行资金监管业务协议,3个工作日内开立银行监管账户。乙方监管账户开设完毕,经乙方或银行通知,甲方将设备全额款项打至该账户。甲方收到相关到账凭证,确认资金在账后,通知乙方进行资金划付工作,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出资金划付申请并将设备全额款项划付至外贸代理公司的指定监管账户上。外贸代理公司再按本合同要求开出信用证。乙方、外贸代理公司监管账户中资金的收付及结算必须且仅可通过监管账户实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监管账户不得擅自变更。各方应严格按照《资金监管业务四方协议》约定履行。(3)外贸代理公司收到设备款及办理好相关免税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通知书等)后7个工作日内,开具100%L/C见提单、乙方或其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即与外贸代理公司签订外贸合同的合同相对方)所出具的正本发票及装箱单即付。3.4甲方按前述约定向监管账户汇出款项后,甲方付款义务即已全部完成,甲方无需再就本合同项下国外采购部分承担任何付款义务,乙方亦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就国外采购部分的付款义务承担任购合同及银行资金监管业务协议,3个工作日内开立银行监管账户。乙方监管账户开设完毕,经乙方或银行通知,甲方将设备全额款项打至该账户。甲方收到相关到账凭证,确认资金在账后,通知乙方进行资金划付工作,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出资金划付申请并将设备全额款项划付至外贸代理公司的指定监管账户上。外贸代理公司再按本合同要求开出信用证。乙方、外贸代理公司监管账户中资金的收付及结算必须且仅可通过监管账户实现,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监管账户不得擅自变更。各方应严格按照《资金监管业务四方协议》约定履行。(3)外贸代理公司收到设备款及办理好相关免税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通知书等)后7个工作日内,开具100%L/C见提单、乙方或其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即与外贸代理公司签订外贸合同的合同相对方)所出具的正本发票及装箱单即付。3.4甲方按前述约定向监管账户汇出款项后,甲方付款义务即已全部完成,甲方无需再就本合同项下国外采购部分承担任何付款义务,乙方亦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就国外采购部分的付款义务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外贸代理公司未履行其付款义务的情况下以委托:!第10页共12页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外贸代理公司未履行其付款义务的情况下以委托代付关系为由要求甲方再次履行付款义务、以担保等为由要求甲方就外贸代理公司独立承担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者补充责任等),亦即,后续付款由外贸代理公司按照其与乙方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签署的外贸合同独立承担,因外贸代理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合同货款产生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及其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与外贸代理公司根据外贸合同的约定自行解决。3.5双方一致确认:作为本合同项下设备的供货方,乙方应当严格履行供货方义务,且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主张其作为供货方的义务已经全部或者部分转由外贸代理公司或者转由其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承担等理由)主张减轻或者免除其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供货义务、质量保证义务、售后服务义务等)。3.6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所述之外贸合同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设备交易条件且基于顺利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国外采购部分的目的进行签署,且应当明确外贸合同项下的货款由外贸代理公司以开具信用证的方式支付:乙方应当在完成外贸合同的签署后向甲方提供一份外贸合同副本以供甲方留档使用;甲方承担责任的范围仅以本合同的明文约定为限,乙方、外贸代理公司及乙方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为甲方创设任何超出本合同的其他义务或者代替甲方作出任何弃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外贸合同中增设甲方义务、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者其他协议增设甲方义务等),否则,该等义务及弃权行为均与甲方无关,且不对甲方产生任何约束效力【但甲方以加盖公章的方式签署追认的除外(特别说明:仅有甲方相关人员的签字但甲方未加盖公章的,不对甲方产生追认或者约束效力)】。代付关系为由要求甲方再次履行付款义务、以担保等为由要求甲方就外贸代理公司独立承担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者补充责任等),亦即,后续付款由外贸代理公司按照其与乙方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签署的外贸合同独立承担,因外贸代理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合同货款产生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及其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与外贸代理公司根据外贸合同的约定自行解决。!3.5双方一致确认:作为本合同项下设备的供货方,乙方应当严格履行供货方义务,且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主张其作为供货方的义务已经全部或者部分转由外贸代理公司或者转由其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承担等理由)主张减轻或者免除其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供货义务、质量保证义务、售后服务义务等)。3.6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所述之外贸合同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设备交易条件且基于顺利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国外采购部分的目的进行签署,且应当明确外贸合同项下的货款由外贸代理公司以开具信用证的方式支付:乙方应当在完成外贸合同的签署后向甲方提供一份外贸合同副本以供甲方留档使用;甲方承担责任的范围仅以本合同的明文约定为限,乙方、外贸代理公司及乙方指定的境外公司或厂家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为甲方创设任何超出本合同的其他义务或者代替甲方作出任何弃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外贸合同中增设甲方义务、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者其他协议增设甲方义务等),否则,该等义务及弃权行为均与甲方无关,且不对甲方产生任何约束效力【但甲方以加盖公章的方式签署追认的除外(特别说明:仅有甲方相关人员的签字但甲方未加盖公章的,不对甲方产生追认或者约束效力)】。三、其它事项说明:1、本协议涉及的合同变更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广州健星仪器有限公司承担,无需学校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设备仍为BectonDickinsonandCompany的原装进口产品,技术参数与配置清单均与原合同保持一致。2、本协议为原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规定与原合同相关规定若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为准,其余内容按原合同规定执行;3、本变更协议需经双方签章,自最后一方签章之日起生效。4、本变更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广州健星仪器有限公司甲方:南方医科大学代表签字联系电话:10208/6V代表签字:4)日期:202年8月1日日期:2v)1日H第12页共12页能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流式细胞仪等科研设备 全光谱流式细胞分析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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