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慧盾平台大型活动安保系统升级采购合同公告(盐城市公安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900-JZCG-G2025-0020001
二、合同名称:盐城市公安局慧盾平台大型活动安保系统升级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900-JZCG-G2025-0020
四、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慧盾平台大型活动安保系统升级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盐城市公安局
地址:盐城市平安路9号
联系方式:18205105180
供应商(乙方):江苏方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南港社区解放南路270号凤鸣缇香公寓31幢305-117室
联系方式:153128897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盐城市公安局慧盾平台大型活动安保系统升级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见合同
联系方式:15312889778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98300.00元
合同金额:49.83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60天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04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04 17:1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盐城市公安局慧盾平台大型活动安保系统升级项目 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慧盾平台大型活动安保系统升级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00-JZCG-G2025-0020甲方:(买方)盐城市公安局乙方:(卖方)江苏方软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盐城市公安局慧盾平台大型活动安保系统升级项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盐城市公安局慧盾平台大型活动安保系统升级项目1.2标的质量:合格并符合投标文件要求1.3履行时间(期限):系统升级建设60天,运维服务期3年。1.4履行地点:江苏盐城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肆拾玖万捌仟叁佰元整(498300.000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4983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备注:合同金额10%,甲方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5%。)6.2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6.2.1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6.2.2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6.3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6.4.1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6.4.2时间: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6.4.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6.4.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6.4.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8.1.1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30%。8.1.2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完成,试运行周期不少于30个自然日,经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收到乙方发票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款项;8.1.3验收合格后经甲方相关部门审计,审计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审计价的95%。审计价5%为余款,运维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L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0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安全要求11.1保密安全要求乙方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应配合甲方,落实如下安全保密要求。(1)明确合作事项的安全保密责任人;(2)对参与人员提出与合作事项有关的安全保密要求;(3)及时清除离职、离岗或者不再参与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员工持有的甲方文档资料、数据等内容;(4)对本单位参与公安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并向甲方提交评估报告;(5)在得知提供的产品、服务存在安全漏洞或者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潜在风险时,须第一时间报告甲方,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提出解决方案;(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严禁未经批准翻阅、复印、拍摄甲方内部文件,或者将甲方内部文件带离指定办公场所或者区域;(7)其他应当遵守的安全保密要求。11.2数据安全要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甲方数据安全的行为。(1)违规下载、留存、使用公安内部数据;(2)算改、毁损、泄露、出售公安内部数据;(3)向境外机构和人员提供公安重要数据;(4)在互联网上存储、处理、传输公安内部数据和应用系统源代码;(5)使用未经过脱敏的公安敏感数据在互联网上进行开发;(6)将公安数据用于商业用途;(7)其他危害数据安全的行为。11.3网络应用安全要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甲方网络和应用安全的行为。(1)违规将公安网络与任何外部网络连接;(2)擅自扫描、探测、入侵公安网络及应用系统;(3)设置应用系统后门、木马、病毒等恶意程序;(4)擅自将参与单位及参与人员的终端、移动存储介质、无线设备等与公安网络连接;(5)擅自建立跨网、跨域数据传输或者运维通道;(6)拆除、破坏公安监管设施或者卸载监管程序;(7)擅自对公安应用源文件、应用源代码进行反编译、加密、解密;(8)擅自公开与合作事项相关的技术实现方法或者业务模型等重要信息;(9)其他危害公安网络和应用安全的行为。十二、违约责任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12.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超过五天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赶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合同价款项中扣除。拒绝执行上述条款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已完工作量不予结算,同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向甲方支付合同价的20%违约金。12.3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2.4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权利的,所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导致甲方所承担的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侵权部分的款项,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12.5乙方在中标后,必须按照约定人员进场提供服务,不得随意更换。若须更换,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换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5.1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支付甲方违约金2000元/人次,且更换的人员素质不得低于投标项目负责人。12.5.2其他人员更换的,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元/人次,且更换的人员素质不得低于投标人员。12.6乙方违反本合同“安全要求相关内容的,情节轻微或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采取补救措施或支付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拒不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甲方可提请将乙方及工作人员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失信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12.7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安全要求相关内容的,由甲乙双方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情节较重的,由乙方更换人员,并对其作出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部分违约行为造成的后果较长时间才能显现,或者损失数额难以一次性确认的,甲方可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14.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5.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叁份。甲方:盐城市公安局乙方:江苏方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平安路9号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西伏河绿色低碳科创园B9号楼501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去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305100865签订日期:202年8月V日经核对,此合同与报批合同无误、责任人:行七日期:2025.8.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慧盾平台大型活动安保系统升级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