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防治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广南公路分局2025)
广南公路分局2025年第二批普通国道G246线K1510+090—K1510+294段灾害防治工程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2600202500299001
招标项目名称:
广南公路分局2025年第二批普通国道G246线K1510+090—K1510+294段灾害防治工程
标段编号:
GC532600202500299001001
标段名称:
广南公路分局2025年第二批普通国道G246线K1510+090—K1510+294段灾害防治工程
招标人:
广南公路分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中标人:
云南双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1033.715456
中标工期: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署之日起计算)计划交工日期:由发包人统一安排交工。
项目经理/总监:
赵上虎
合同公示日期:
2025-08-04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签章文件-广南公路分局2025年第二批普通国道G246线K1510+090—K1510+294段灾害防治工程.pdf
2025-08-04 08:53:04
广南公路分局2025年第二批普通国道G246线K1510+090—K1510+294段灾害防治工程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广南公路分局承包人:云南双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11111,1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广南公路分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广南公路分局2025年第二批普通国道G246线K1510+090—K1510+294段灾害防治工程,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云南双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文山州广南县G246线K1510+090~K1510+294段。该段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本灾害点所在路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前期进行处治时铺设沥青路面。现状主要病害为:路基沉陷、开裂,下边坡滑坡。主要处治措施为:路基右侧边缘增设一排抗滑桩,挖除现状破损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床换填0.8m后重新铺筑路面结构层。重新浇筑混凝土边沟,增设排水设施,拆除原损坏的波形梁护栏后重新安装护栏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11111,1(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仟零叁拾叁万柒仟壹佰伍拾肆元伍角陆分(¥10337154.56元)。此价格包含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因任何因素调整。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要求发包人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仅为预估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完成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结算审核机构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4.履约保证金形式及约定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总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交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若履约担保为银行转账形式)。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及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后,未按投标文件配置相应人员和机具,致使工程工期严重滞后或工程质量发生重大偏差,招标人书面通知督促后,拒不整改,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清退中标人,中标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开工预付款:签约合同总价款的30%,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11111,2合同价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6.质量保证金:3%合同价(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质量保证金期限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即交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7.承包人项目经理:赵上虎承包人项目总工:张瑞清。8.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本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按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工程的专项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等级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安全目标:杜绝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9.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具备承担本工程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顺利完成。(2)签订合同后10日内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批,若未能按上述时间做出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3)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维护,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11111,3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车辆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当对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4)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妥善处理施工废弃物。若因承包人未按相关规定操作造成环境污染,应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当对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5)按照相关规定和发包人要求,及时整理工程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工程竣工后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6)在工程质保期内,负责对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无偿修复,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修复。(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10.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1.承包人应按照质量管理小组指示开工,施工工期: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12月26日,150日历天。12.违约责任(1)若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或竣工或提交竣工资料,每逾期一日(若验收不合格则自发包人通知整改之日起亦应承担逾期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20%的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若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承包人应负责无偿返工、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因返工、整改造成的工期延误,11111,4每逾期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若承包人返工后仍未达到合格标准,发包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施工,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3)承包人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20%的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13.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本页无正文。发包人:广南公路分局承包人:云南双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吴继莲联系人:联系电话:0876-8891278联系电话:年月年月11111,5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广南公路分局2025年第二批普通国道G246线K1510+090—K1510+294段灾害防治工程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广南公路分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云南双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111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广南公路分局2025年第二批普通国道G246线K1510+090—K1510+294段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11111,7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11111,8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合同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发包人:广南公路分局承包人:云南双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11111,9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广南公路分局2025年第二批普通国道G246线K1510+090—K1510+294段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广南公路分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云南双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11111,10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11111,11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格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11111,12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合同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广南公路分局承包人:云南双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11111,13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年月年月11111,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灾害防治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