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茶苗木采购合同公告(凭祥市林业局2025)
一、合同编号:12N0077233672025601
二、合同名称:凭祥市2025年油茶苗木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ZZC2025-G1-810033-GXYZ
四、项目名称:凭祥市2025年油茶苗木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凭祥市林业局
地 址:凭祥市金象大道18号军粮供应站6楼
联系方式:0771-8525449
供应商(乙方):广西三叶苗木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河池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新屏路66号(安阳镇府大院内)B栋B1单元3楼201室
联系方式:1380660922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优良品种岑软3号苗木 数量:290000.00 单价(元):7.78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规格型号:1、原产地为三年生苗。2、无病等检疫性病虫害。3、苗木侧根分布均匀,舒展,不弯曲缠绕,无损伤。4、苗木根系发达,无机械损伤,木质化率达到98%,油茶良种嫁接2年无纺布容器苗,地0.5厘米以上,苗高50厘米以上,有效分枝3个以上。
2.合同金额(元):2256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送苗。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完成交付,过期视为违约。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凭祥市2025年油茶苗木采购项目采购合同.pdf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合同编号:12N0077233672025601政府采购凭祥市2025年油茶苗木采购项目采购合同项目编号:CZZC2025-G1-810033-GXYZ采购计划号:PXZC2025-G1-00280采购人:凭祥市林业局中标供应商:广西三叶苗木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目录一、采购合同文本二、合同附件附件一:中标通知书附件二: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附件三:投标函附件四:开标一览表附件五:技术需求偏离表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一、采购合同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凭祥市林业局,采购计划号PXZC2025-G1-00280供应商(乙方)广西三叶苗木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及编号凭祥市2025年油茶苗木采购项目(CZZC2025-G1-810033-GXYZ)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伍万陆仟贰佰元整(小写)2256200.00元合同合计金额包括:(1)货物的价格;(2)运输、装卸、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4)验收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提供全新、未经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其使用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汽车运输。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付使用时间、地点。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损耗由乙方负责。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在甲方指定时间内送苗。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完成交付,过期视为违约;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5、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甲方指定时间、地点。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期:一年。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展种苗培育工作并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预付款。乙方交货完毕并经甲方对苗木进行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之日起3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2、发票开具方式:乙方应在甲方每一期付款前开具当期全额发票,凭票付款。3、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甲方处理问题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2、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售后服务内容如下:①乙方必须能够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②按甲方要求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合格苗木,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乡(镇)村地点,义务提供相关技术培训服务和指导种植服务,确保种植户按技术规格要求种植,提高种植质量和成活率。若因苗木质量问题导致成活率未达90%的由乙方供苗供给种植户补种直至达标;若是群众管理不到位导致成活率未达90%的由群众自行购买合格良种苗补种直至达标。③质保期:一年④负责种植期间(12个月)的种植技术指导服务,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指导服务;⑤要求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在接到用户需求电话后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如需要的按甲方要求免费更换问题苗木。第十二条、验收条件及标准1、苗木规格检验:(1)无病无毒的茁壮健康苗,根系发达,形成良好根团。(2)苗高:自根颈至顶芽基部。2、苗木数量检验:认甲方指定交货现场实际清点数量为准。3、苗木质量检验:苗木运送必须持有“一签两证”(苗木标签、苗木合格证、苗木检疫证)。4、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鉴定费由乙方承担。5、验收产生的所有费用皆有乙方承担。6、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经验收合格完毕且移交甲方视为交付。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合同总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5%,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5‰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修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或未支付费用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和诉讼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申请方垫付,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双方确认本合同落款通讯地址作为文书送达地址,该通讯地址适用于包括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等阶段法律文书的送达。通讯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因提供或者确认的通讯地址不准确、通讯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九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凭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一份、代理机构一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此页无正文。甲方(章)凭祥市林业局年月日乙方(章)广西三叶苗木有限公司年月日通讯地址:凭祥市金象大道18号军粮供应站6楼通讯地址:广西河池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新屏路66号(安阳镇府大院内)B栋B1单元3楼201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都安瑶族自治县支行营业社账号:账号:20533101040013395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30700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附件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详见合同附件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详见合同附件3、保修期责任:详见合同附件4、其他具体事项:详见合同附件甲方(章)凭祥市林业局年月日乙方(章)广西三叶苗木有限公司年月日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二、合同附件附件一: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广西三叶苗木有限公司:经评定,凭祥市2025年油茶苗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ZC2025-G1-810033-GXYZ)确定你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陆仟贰佰元整(2256200.00元),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在甲方指定时间内送苗。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完成交付,过期视为违约。自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需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你公司投标文件等约定拟定合同文本(合同格式见招标文件),报我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采购人联系人:李有观联系电话:0771-8525449代理机构联系人:罗霞电话:0771-2225338广西邕故采购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09日附件二: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货物需求一览表标段/分标采购清单及货物参数序号采购货物标的的名称货物参数数量单位分项预算合计(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1优良品种岑软3号苗木1、原产地为三年生苗。2、无病等检疫性病虫害。3、苗木侧根分布均匀,舒展,不弯曲缠绕,无损伤。4、苗木根系发达,无机械损伤,木质化率达到98%,油茶良种嫁接2年无纺布容器苗,地0.5厘米以上,苗高50厘米以上,有效分枝3个以上。290000.00株2262000.00农、林、牧、渔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25日内;▲二、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送苗。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完成交付,过期视为违约。三、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报价要求: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2)运输、装卸、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商务条款(4)验收过程中的相关费用。五、结算方式:1、服务期内采购人按批次订购苗木,并按实际验收苗木数量结算。结算价款按每批次实际采购数量乘以中标单价结算。2、当采购数量与采购人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采购人实际使用量结算,但总采购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六、验收条件及标准:1、苗木规格检验:(1)无病无毒的茁壮健康苗,根系发达,形成良好根团。(2)苗高:自根颈至顶芽基部。2、苗木数量检验:认采购人指定交货现场实际清点数量为准。3、苗木质量检验:苗木运送必须持有“一签两证”(苗木标签、苗木合格证、苗木检疫证)。4、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5、验收产生的所有费用皆有中标供应商承担。七、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开展种苗培育工作并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30%预付款。中标供应商交货完毕并经采购人对苗木进行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之日起30天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2、发票开具方式: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每一期付款前开具当期全额发票,凭票付款。八、售后服务要求:(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2)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售后服务内容如下:①中标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②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合格苗木,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的乡(镇)村地点,义务提供相关技术培训服务和指导种植服务,确保种植户按技术规格要求种植,提高种植质量和成活率。若因苗木质量问题导致成活率未达90%的由乙方供苗供给种植户补种直至达标;若是群众管理不到位导致成活率未达90%的由群众自行购买合格良种苗补种直至达标。③质保期:一年④负责种植期间(12个月)的种植技术指导服务,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指导服务;⑤要求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在接到用户需求电话后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如需要的按采购单位要求免费更换问题苗木。▲九、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报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签订合同后交货验收,如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不子验收。(3)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中标货物单价不随时间、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变动而改变,直至采购人完成采购任务为止。附件三:投标函一、投标函一、投标函致: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凭祥市2025年油茶苗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ZC2025-G1-810033-GXYZ)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授权叶小林(全权代表姓名)总经理(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报价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二、资格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三、技术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四、商务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陆仟贰佰元(¥2256200.00元)的投标总报价,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送苗。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完成交付,过期视为违约,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中的相应的采购内容。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2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都是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的。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7、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无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12、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广西河池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新屏路66号(安阳镇府大院内)B栋B1单元3楼201室电话:13806609227传真:/邮政编码:530700开户名称:广西三叶苗木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都安瑶族自治县支行营业社银行账号:20533101040013395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广西三叶苗木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8日3附件四:开标一览表二、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目名称:凭祥市2025年油茶苗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ZC2025-G1-810033-GXYZ投标人名称:广西三叶苗木有限公司序号货物名称货物规格型号品牌(如有)数量①单价(元)②单项合价(元)③=①×②备注1优良品种岑软3号苗木1、原产地为三年生苗。2、无病等检疫性病虫害。3、苗木侧根分布均匀,舒展,不弯曲缠绕,无损伤。4、苗木根系发达,无机械损伤,木质化率达到98%,油茶良种嫁接2年无纺布容器苗,地0.5厘米以上,苗高50厘米以上,有效分枝3个以上。/290000株7.782256200.00/4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陆仟贰佰元整(¥2256200.00元)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电子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本表内容均不能涂改,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具体货物内容”一栏中,填写具体货物,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5、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货物要求等予以公示。6、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广西三叶苗木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8日5附件五:技术需求偏离表一、技术需求偏离表技术需求偏离表请根据所投货物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清单及货物参数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项号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承诺偏离说明货物名称货物参数货物名称所提供货物的内容1优良品种岑软3号苗木1、原产地为三年生苗。2、无病等检疫性病虫害。3、苗木侧根分布均匀,舒展,不弯曲缠绕,无损伤。4、苗木根系发达,无机械损伤,木质化率达到98%,油茶良种嫁接2年无纺布容器苗,地0.5厘米以上,苗高50厘米以上,有效分枝3个以上。优良品种岑软3号苗木1、原产地为三年生苗。2、无病等检疫性病虫害。3、苗木侧根分布均匀,舒展,不弯曲缠绕,无损伤。4、苗木根系发达,无机械损伤,木质化率达到98%,油茶良种嫁接2年无纺布容器苗,地0.5厘米以上,苗高50厘米以上,有效分枝3个以上。无偏离注: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2.当投标文件的货物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3.采购需求中带“”及“★”的条款,也要分别在本表“货物参数”“所提供货物的内容”中标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广西三叶苗木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8日3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四、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注:按项目需求表具体项目修改)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项号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25日内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25日内无偏离二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送苗。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完成交付,过期视为违约。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送苗。我方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完成交付,过期视为违约。无偏离三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无偏离四报价要求: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2)运输、装卸、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4)验收过程中的相关费用。报价要求: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2)运输、装卸、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4)验收过程中的相关费用。无偏离五结算方式:1、服务期内采购人按批次订购苗木,并按实际验收苗木数量结算。结算价款按每批次实际采购数量乘以中标单价结算。2、当采购数量与采购人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结算方式:1、服务期内采购人按批次订购苗木,并按实际验收苗木数量结算。结算价款按每批次实际采购数量乘以中标单价结算。2、当采购数量与采购人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我方应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无偏离五终结算金额按采购人实际使用量结算,但总采购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结算金额按采购人实际使用量结算,但总采购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无偏离六验收条件及标准:1、苗木规格检验:(1)无病无毒的茁壮健康苗,根系发达,形成良好根团。(2)苗高:自根颈至顶芽基部。2、苗木数量检验:认采购人指定交货现场实际清点数量为准。3、苗木质量检验:苗木运送必须持有“一签两证”(苗木标签、苗木合格证、苗木检疫证)。4、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5、验收产生的所有费用皆有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条件及标准:1、苗木规格检验:(1)无病无毒的茁壮健康苗,根系发达,形成良好根团。(2)苗高:自根颈至顶芽基部。2、苗木数量检验:认采购人指定交货现场实际清点数量为准。3、苗木质量检验:苗木运送必须持有“一签两证”(苗木标签、苗木合格证、苗木检疫证)。4、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鉴定费由我方承担。5、验收产生的所有费用皆有我方承担。无偏离七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开展种苗培育工作并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30%预付款。中标供应商交货完毕并经采购人对苗木进行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有效发票之日起30天内向中标供应商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我方按采购人要求开展种苗培育工作并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30%预付款。我方交货完毕并经采购人对苗木进行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在收到我方开具的有效发票之日起30天内向我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无偏离七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2、发票开具方式: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每一期付款前开具当期全额发票,凭票付款。2、发票开具方式:我方在采购人每一期付款前开具当期全额发票,凭票付款。无偏离八售后服务要求:(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2)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售后服务内容如下:①中标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②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合格苗木,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的乡(镇)村地点,义务提供相关技术培训服务和指导种植服务,确保种植户按技术规格要求种植,提高种植质量和成活率。若因苗木质量问题导致成活率未达90%的由乙方供苗供给种植户补种直至达标:若是群众管理不到位导致成活率未达90%的由群众自行购买合格良种苗补种直至达标。③质保期:一年④负责种植期间(12个月)的种植技术指导服务,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指导服务;要求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在接到用户需求电话后4小时内响售后服务要求:(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2)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售后服务内容如下:①我方必须能够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②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合格苗木,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的乡(镇)村地点,义务提供相关技术培训服务和指导种植服务,确保种植户按技术规格要求种植,提高种植质量和成活率。若因苗木质量问题导致成活率未达95%的由乙方供苗供给种植户补种直至达标;若是群众管理不到位导致成活率未达90%的由群众自行购买合格良种苗补种直至达标。③质保期:一年④负责种植期间(12个月)的种植技术指导服务,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指导服务;要求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在正偏离八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如需要的按采购单位要求免费更换问题苗木。接到用户需求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需要的按采购单位要求免费更换问题苗木。正偏离九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报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签订合同后交货验收,如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不子验收。(3)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中标货物单价不随时间、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变动而改变,直至采购人完成采购任务为止。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报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签订合同后交货验收,如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不子验收。(3)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中标货物单价不随时间、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变动而改变,直至采购人完成采购任务为止。无偏离注: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2.如果招标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投标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投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如该采购需求属于不能明确具体数值的,采购人应在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标注号,对标注号的采购需求不适用上述“竞标无效”条款。3.当投标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4.采购需求中带“”及“★”的条款,也要分别在本表“投标文件的商务需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中标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广西三叶苗木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8日9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凭祥市林业局的凭祥市2025年油茶苗木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优良品种岑软3号苗木,属于农、林、牧、渔行业;制造商为广西三叶苗木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78万元,资产总额为9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广西三叶苗木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8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油茶苗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