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储备用地控制性规划调整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花都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项目编号:GZCQC2400FG04020
一、合同编号
GZCQC2400FG04020
二、合同名称
花都区2024年政府储备用地控制性规划调整项目
三、项目编号
GZCQC2400FG04020
四、项目名称
花都区2024年政府储备用地控制性规划调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联系方式:020-36932215
供应商(乙方): 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花都分院 (联合体)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4号401房
联系方式:020-868382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花都区2024年政府储备用地控制性规划调整项目
1(项)
9,000,000.00
9,000,000.00
合同金额: 9,000,000.00元,大写金额:玖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14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2025年08月05日
合同编号:2024221007规划设计合同项目名称:花都区2024年政府储备用地控制性规划调整项目甲方(委托方):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乙方1(受托方1):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花都分院乙方2(受托方2):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3(受托方3):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7月1S日签订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委托方(甲方):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项目负责人:陈滢冰项目联系人:王慧君联系方式:020-36932207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邮政编码:510800电话:020-36932215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1(乙方1):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花都分院项目负责人:王峰项目联系人:黄志坚联系方式:13600003141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4号401房邮政编码:510800电话:020-86838209传真:020-83843713电子信箱:328374310@qq.com受托方2(乙方2):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方舟项目联系人:金会来联系方式:13829786620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0号4楼邮政编码:510000电话:020-89566771传真:020-89566771电子信箱:497201467@qq.com第1页共13页受托方3(乙方3):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吴赛珍项目联系人:吴赛珍联系方式:13642655721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806室邮政编码:510115电话:13642655721传真:电子信箱:732027652@qq.com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花都区2024年政府储备用地控制性规划调整项目》项目招标文件和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甲方采购《花都区2024年政府储备用地控制性规划调整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1条定义及解释1.1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所赋予它们的含义:(1)“项目”是指《花都区2024年政府储备用地控制性规划调整项目》项目。(2)“服务”是指乙方根据合同条件为完成项目所提供和履行的所有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3)“甲方”为项目的委托方,即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4)“乙方”为项目的受委托方的统称,包括乙方1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花都分院,乙方2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3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1、乙方2、乙方3分别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提供和履行合同服务。(5)“合同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6)“日”、“天”是指公历日。(7)“周”、“星期”是指七个公历日。(8)“月”是指公历月份。第2页共13页1.2下列文件应被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的条款及附件;(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3)甲方发出的招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文件;(4)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修改澄清文件;(5)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若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者的规定为准。第2条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2.1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项目任务书。2.2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提交的项目成果应完全满足甲方的要求(成果清单及相关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项目任务书。)2.3乙方1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交通影响评估、树木保护专章;乙方2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交通影响评估;乙方3负责环境影响评估。2.4乙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花都分院、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对成果进行统筹整合。第3条项目完成期限与管理3.1本项目以最终成果经甲方审查通过并出具结题函为最终完成标志。3.2本项目的工作期限为本次规划设计工作的服务期限为一年(或项目付款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佰万元整),如因项目审批环节时间超出预期而造成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项目完成的时间可顺延,具体时间由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3.3乙方应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和开展项目实施工作,接受甲方进行工作检查和监督。甲方按计划检查项目进度,发现问题,有权督促乙方采取组织及技术措施给予纠正。3.4由于任何一方的原因需调整项目计划须得到另一方的确认,并及时调整项目实施安排,调整后的项目计划须由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重新签字确认。乙方需充分认识并接收甲方可能因项目特殊需要对于项目计划的临时调整;原定委托内容和范围10%内的双方应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第3页共13页第4条成果交付、项目验收4.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按本合同第2条规定的要求提交项目成果,提交的项目成果应完全满足合同要求。4.2乙方应有规范的管理以控制成果质量,在项目成果交付给甲方前,乙方应进行严格审核。对乙方正式提交的成果,如经甲方审核认定未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予以修改,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3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交项目成果,详见合同附件:用户需求书。第5条合同价格及支付5.1项目承包方式:采用合同总价包干,合同总价:¥9,000,000.00元,含6%增值税(人民币大写:玖佰万元整),不含税金额为¥8,490,566.04元(人民币大写:捌佰肆拾玖万伍佰陆拾拾元肆分),合同下浮率为:2%。;其中乙方1为¥4,3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佰叁拾贰万元整),乙方2为¥2,16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陆万元整),乙方3为¥2,5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贰万元整)。5.2合同总价为固定价,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公示费、专家评审费、办公、交通、人员、差旅、考察、文件、税费及其他管理费用等,由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包干使用。除非合同发生修改,且该修改影响到合同价格的调整,否则合同总价不作任何增加或减少。5.3具体委托项目费用甲方分期(分2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如下:1.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按照甲方具体委托实施项目进行结算。合同下浮率为:2%。结算费用=单个项目基准费用×(1一合同下浮率)。单个项目基准费用参照《广东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行业指导价,2003)的有关规定执行,但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限价。特殊情况,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最高限价:(一)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业务:1.单个规划管理单元控规调整项目,如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则单个项目总费用不高于122万元(含环境影响报告书+交通影响评估篇章),如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篇章,则单个项目不高于97万元(含环境影响篇章+交通影响评估篇章)。2.多个规划管理单元片区控第4页共13页规调整项目(规划管理单元超过1个的且总面积超过200公顷),每个项目总费用不高于196万(含环境影响报告书+交通影响评估),如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篇章,则每个项目不高于171万元(含环境影响篇章+交通影响评估篇章)。(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或产业区块内控规深化优化:工业用地不高于50万元/个(含交评、环评费用),居住、商业等其他用地不高于60万元/个(含交评、环评费用)。(三)另计树木保护专章工作费用:规划范围不大于2平方公里,报价21万元。规划范围超过2平方公里,按照上述价格的2倍计费。即报价42万元。(四)上述业务按照规划审批要求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估与环境影响评估,交通影响评估与环境影响评估不再另行计费。如项目涉及区重点设计研究将另行委托开展,不计入本次项目。按实际控规项目如实结算。2.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1期:支付比例40%;确定乙方后,应与甲方签订项目总合同,合同生效后,根据甲方下达的每项具体工作,由甲方按照基准费用(不超过最高限价)及中标下浮率计算工作费用形成交办函、签订具体项目委托协议,并向乙方支付该项工作费用的40%作为预付款;2期:支付比例60%;乙方完成受委托项目的规划调整工作,经审批部门通过,且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审查通过并出具结题函后,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履行的所有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结算乙方完成的成果,由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具体项目委托合同剩余尾款。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所规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支付时间,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已按期支付,若因财政部门审批造成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5.4付款方式:转账或电汇5.5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1)规划设计合同(双方签字盖章)(2)正式发票(3)结题函(加盖甲方公章)(4)中标通知书第5页共13页5.6若乙方无故未能按照上述条款的约定提供付款申请报告或发票的,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第6条甲方权责6.1甲方负责对前期研究的编制工作进行总体管理、协调和监督,按照要求,对提交的成果报告或资料收集成果文件鉴定。有对编制工作进行过程控制、中间检查的责任与权利。6.2甲方应准备所能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目的的数据、文件和信息;当乙方为了完成本合同的任务而需要使用这些资料信息时,甲方应予以协助。6.3对于乙方提交的需甲方作出答复的重要情况和事宜,甲方应在合理的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或批准。6.4甲方应履行按合同第5条规定应付合同价款的支付义务。6.5甲方应在最终成果通过审批后,配合乙方开具项目结题函。第7条乙方权责7.1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的要求,接受甲方有关指令和管理,按计划、按时、按质、按量提交项目的改进意见和完整的项目成果,以合理、谨慎、努力和有效的方式提供约定的服务。7.2乙方应该以科学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的研究,达到合同附件:用户需求书的规定和要求,以其一贯的水准在所有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方面向甲方提供最好的服务。7.3乙方应保证提交的项目成果和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国际公约或惯例;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和应用合同项下的项目成果时,免于承担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工业设计权、其他知识产权的索赔。7.4乙方的职员或代理在完成项目过程中和提供有关服务时的行为或不作为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7.5承担在合同约定的研究范围内,经审查后的必要修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成果报告或资料收集成果文件未通过审查,自行返工修改,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7.6按甲方要求提交全部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并按甲方制定的档案归档要求对项目成果进行移交和归档。第6页共13页7.7项目成果验收后,乙方有义务对规划成果进行为期1年的维护。7.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的整体或一部分分包给他人7.9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之权利义务同时及于乙方1、乙方2,乙方1、乙方2对其违反合同约定,或因其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全部责任。第8条人员配置8.1乙方要指定有相应资历的、经验丰富且可以信赖的人员来完成项目和提供服务。8.2在有合理的理由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回或替换任何不称职的人员,乙方应予接受,且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引起的责任和费用。8.3合同期内乙方需要派驻1名技术人员至甲方进行驻场服务,驻场技术人员要求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城市(乡)规划、道路交通(或市政路桥设计)、给排水等相关专业,其他专业需经甲方同意才能派驻;驻场技术人员须自带办公设备,具体工作内容由甲方安排;若乙方因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驻场人员,需要与甲方协调并获得甲方同意后才能更换。乙方负责做好工作量的登记,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量超过招标总预算的,多余工作量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结算。第9条信息和保密9.1乙方应准确系统地建立项目和服务过程中的文档和记录,其形式和详细程度应符合其专业水平,并允许甲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进行检查和复印。9.2对于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另一方须以合理和合适的方式或按照适用的专业标准保密这些资料。未经提供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这些资料通过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但甲方合理使用获得的本项目成果则不在此列。9.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档案均属于甲方的财产,当项目完成或终止后,应甲方要求,乙方须归还这些图纸、资料和档案(包括拷贝)。9.4双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项下费用全额支付完毕,其合同约定成果部分之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合同约定成果部分的署名权。但涉及乙方专有理论、技术和专利部分除外,此部分知识产权归乙方拥有;乙方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用途,不得通过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第7页共13页9.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将新的技术成果私自授与第三方使用,但乙方有权将新的技术成果用于学习、内部交流、报奖等用途。第10条项目调整10.1项目执行期间,甲方有权在适当时间对项目作部分修改、删除、增加或其他调整。这些调整须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有异议,乙方须在收到该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已接受这些调整,并以此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10.2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计划进行微调,但计划调整后须确保项目实施总时间(包括项目成果评审时间)在合同规定的期限以内。调整计划必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如有异议,甲方须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同意。第11条违约与赔偿1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设计任务转包给其他单位完成,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11.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了履约规定,履约方提出索赔,则违约方应对由于其违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并向履约方赔偿。11.3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11.4若乙方未能按分工(详见条款2.3)及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项目成果,每逾期一天按条款5.1所述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逾期超过六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11.5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应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天按当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逾期超过六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因审批资金造成的延误不在此列。第8页共13页11.6若乙方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将保密资料用于其它用途,或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需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则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第12条合同终止12.1合同履行期间,项目由于政策变化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未开始编制工作的,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已开始编制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乙方须提供已进行工作量的证明材料),如需按照财审结算,则以财审结果为准。12.2合同履行期间,项目因单方原因而停止,甲乙双方除了据实结算外(乙方须提供已进行工作量的证明材料),一方对违约方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12.3合同双方完全履行各自合同义务后,合同终止。12.4如一方认为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未正确或未完全履行义务时,可向对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若发出通知的一方在10天内没有收到对方实质性改进意见和实施措施,则有权解除合同。12.5乙方向甲方正式提交的项目成果经甲方2次审核未获通过的,甲方有权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12.6合同的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任何一方的索赔权利。第13条争议的解决13.1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13.2若该协商在纠纷开始后15天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住宿交通费等,概由败诉方承担。13.3除提交诉讼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第14条合同语言14.1语言为中文。14.2双方往来正式文件和合同文本均以中文为准。第15条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第16条合同生效第9页共13页16.1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6.2合同生效日期以较晚签字一方的签字日期为准。第17条其他17.1根据本合同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写成,按本合同所载地址递交,并应在收到时视为交付。1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拾叁份,甲方、乙方1、乙方2、乙方3各执叁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17.3本合同含附件两份,合同附件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第10页共13页(本页无正文,为规划设计合同签署页)甲方: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4年1月1日乙方1: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花都分院(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名称: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花都分院开户银行:虫国工商银行广州花都公益大道支行开户账号:36020064092003815152024年月日乙方2: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名称: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开户账号:36020009090027707312024年月日乙方3: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o调(签名)开户名称: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翠湾支行开户账号:440457010400000852024年月日第11页共13页附件一:项目任务书委托书编号:项目地块工作委托书贵司已中标我中心项目,服务期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现委托贵司开展XXXXX地块的XXXXX工作,具体如下:1、工作内容:2、工作范围:3、预算:元(计费依据:)4、工作时限:5、成果要求:附件(根据需求自行增戒):1、预算清单2、地块红线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XXXX年XX月XX日第12页共13页附件二:中标通知书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花都分院(联合体成员: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我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委托,就花都区2024年政府储备用地控制性规划调整项目(项目编号:GZCQC2400FG04020)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于2024年06月21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和评审,经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你公司被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中标下浮率为:2.00%,结算费用=单个项目基准费用×(1-中标下浮率),最终的结算金额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本项目预算金额为9,000,000.00元。请你公司在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遵守《采购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按照招标文件和你公司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请你公司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携合同原件一份交由我公司办理备案。采购人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36932215。特此通知广州程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6月28日第13页共13页W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府储备用地控制性规划调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