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大标签采购合同公告(塔城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25)



一、采购人名称:塔城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供应商名称:河北惠诚印刷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塔城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网上超市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91101000023256958
五、合同编号:11N73445968920251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1 纸类标签 动物检疫站贴标志(大标签)
无品牌1

7000000.00
0.01
7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塔城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郭静
联系电话:18197588918
传真:
地址:塔城市宏图街5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2025塔城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检疫大标签在线竞价追加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动物检疫大标签在线竞价追加合同甲方:塔城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乙方:河北惠诚印刷有限公司签订地:塔城签订日期:2025年8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塔城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河北惠诚印刷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约定以下追加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等。序号产品名称单价(元)数量(枚)总价(元)1动物检疫大标签0.01700000070000合计70000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大写:柒万元。小写:¥70000元。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运输、装卸、税金修等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一切税金和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权利和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响应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本项目质保期1年,保修期1年。3.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响应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4.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承诺,以约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的进口产品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并提供国家商检、海关报关等手续。5.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试运行。6、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四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货物验收单。3.货到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100%付清。第五条交货和验收1.交货时间:自收到自治区批复的牛羊卡环后30个工作日。交货地点:甲方指定。2.乙方应对提供的货物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包括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及其附(辅)件、资料。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交货。5.货物达不到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运行效果,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和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应当由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当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2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乙方应以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第七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款/%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本条第1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九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解决:①向双方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②向双方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塔城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地址:新疆塔城市杜别克街道宏图街54号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社会信用代码:126542007344596898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乙方(盖章):河北惠诚印刷有限公司地址:河北正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祥路16号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4MA07N97N66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栾城支行银行帐号:10170039867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动物检疫大标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