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运行管理服务餐饮服务服务 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风景区管理处2025)
一、合同编号: 11010225210200020337-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运行管理服务餐饮服务服务协议
三、项目编号: 11010225210200020337-XM001
四、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管理处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风景区管理处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羊房胡同甲23号
联系方式: 83223882
供应商(乙方): 北京恒泰盛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5-2026年度管理处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08.9648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餐饮服务合同.pdf
合同备案专用章20年042号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ZZS434项目名称:北京市什刹海风景区管理处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项目甲方: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风景区管理处乙方:北京恒泰盛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日期:1运行管理服务餐饮服务服务协议甲方: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风景区管理处法定代表人:马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羊房胡同甲23号联系电话:83223882乙方:北京恒泰盛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宏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半步街52号联系电话:802232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风景区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恒泰盛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合作承担职工餐厅的餐饮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一、协议期限本次签订协议书有效期限为壹年,自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协议有效期内条款发生变更时,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书。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一)甲方餐厅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权属及维护、使用等权利和责任:1.职工餐厅(含宿舍)设备设施、炊事设备及器皿,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无偿使用。2.甲方每季度定期安排餐厅设备审验,及时协调设备厂家和物业对乙方上报的故障和隐患进行检修,并负责日常使用、维护及维修产生的全部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3.甲方餐厅范围内水、电、气、各种管道等设施,如需改造须双方协商后进行,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因厨房设施改造施工等造成供餐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4.甲方负责联系专业烟道清理公司对烟道进行清理。清理工作按照北京市消防局的规定,每60日清洗一次,并负责支付清理费用:乙方有提醒义务,应在到期前5日提醒甲方进行清理。如因甲方烟道清理不及时,且乙方已起到提醒义务,被消防部门处罚或造成事故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因烟道清理工作导致乙方延误供餐的,乙方不因该延误承担责任。25.餐厅范围内,甲方应按照每30平米配置5kg灭火器1具的标准进行灭火器配置;后厨按照灶具火眼数配置灭火毯,甲方负责灭火器、灭火毯的年检、更换工作,乙方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乙方定期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二)乙方餐厅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权属及维护、使用等权利和责任1.乙方免费使用因餐饮服务所需的水、电和燃料。在保证就餐质量的前提下,乙方须做好节水、节电、节气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如因乙方操作不当,管理不到位造成资源浪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但因甲方硬件原因造成上述情形的除外。2.乙方负责后厨设备和餐厅内设备的日常正常使用,加强员工培训,提示员工爱护甲方设备,确保其在正常状态下运转,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物业申请维修,杜绝机器设备带隐患运行,不得擅自对甲方设备进行维修。因设备维修等因素导致乙方延误供餐的,乙方不因该延误承担责任。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设备设施、炊事设备及器皿等有爱惜使用、精心保管的责任。因乙方工作人员对厨房用具、设备设施使用不当所造成损失的,经甲方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进行赔偿。因此造成供餐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三)餐厅范围内的卫生及相关权责归属:(1)甲方餐厅范围内的卫生及相关权责:1.甲方负责申办餐厅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证照年审年检工作,并定期对厨房和员工餐厅进行卫生检查。2.甲方应定期安排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对餐厅范围内进行消杀,消除蟑螂、蚊蝇、鼠类隐患;乙方认真落实餐厅日常卫生保洁责任,不留卫生死角,杜绝蚊蝇、蟑螂、鼠害的滋生和发展。3.甲方负责餐厨垃圾的清运工作,保证垃圾清运及时:乙方在倾倒垃圾时要保证运送到指定位置、垃圾分类、封装完整,保证厨余垃圾在倾倒过程中不遗撒、不滴漏,减少对甲方环境造成影响。4.甲方定期对餐厅隔油池、下水道、排污口进行清理,乙方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清理可见范围内的油污、杂物,防止下水道堵塞。0(2)乙方餐厅范围内的卫生及相关权责: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及餐厅卫生和制作流程均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质量标3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保配送的食材安全、卫生,配送时每批次必须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供应商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乙方负责餐厅日常所需食品原材料的采购,所提供的食材、配料,必须保证是依法从正规渠道所得,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并确保协助甲方完成年度扶贫任务。乙方应在采购前将采购渠道商的资质及基本情况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后方可采购。不得提供预制菜品。3.乙方要严格履行原材料出入库有关手续,食品原料应确保进货台账健全,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原材料数量、质量、卫生要求进行监管。4.乙方每次使用完厨房设备、饮食用具后要及时进行清洗;对甲方就餐人员使用过的餐具每次用后及时消毒处理。5.乙方负责维护厨房和就餐区的清洁卫生,使其始终符合国家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A/B”级标准。6.乙方负责合理搭配膳食,节约原材料,杜绝浪费。应当全面落实节能降耗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北京市节能减排和环保相关要求,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灶具和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辖内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四)餐厅范围内食品安全权责的界定(1)甲方餐厅范围内食品安全权责:因甲方硬件设备实施存在隐患,乙方已起到提示义务,以及甲方就餐人员不按照乙方引导要求和相关食品卫生标准就餐,最终导致食源性疾病及中毒事件发生的,经相关部门鉴定排除乙方责任的,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餐厅范围内食品安全权责:1.乙方承接餐厅餐饮服务后,作为餐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北京市食药监管理部门相关规章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餐厅不发生食品安全隐患及事故。2.甲方用餐人员在餐厅如有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经食药监部门确认属乙方原因引起的,由乙方负责医疗费用并赔偿受害方及甲方全部损失,乙方应对此承担责任。(五)其他责任和义务:4家燕(1)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脑、传真机和打印机,办公发生的正常损耗及费用由甲方负担。2.甲方委派管理人员负责:及时与乙方联络,处理各项餐饮管理与服务合作事项;采取措施保障甲方各项设备的维护、维修及正常运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有关工作;有权直接对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提出工作指导;根据餐饮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情况提出合理的指导意见。3.甲方有权定期去餐厅进行检查,对乙方人员有意浪费行为进行制止,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2)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对其员工有教育管理的责任,保证员工符合《劳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要做好职工培训,包括:职工在甲方区域内的言谈举止、日常着装、住宿要求等,需严格执行甲方关于乙方人员管理的规定,确保职工服从甲方管理,认真负责的为甲方服务。2.乙方人员岗位设置及费用明细见附件:《预算》,派驻人员负责食品采购、制作、餐厅服务有关工作。制3.乙方负责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维护、食品质量安全、操作安全。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餐饮服务,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指导。对甲方口头、书面提出的意见乙方应24小时内尽快给予明确答复。224.乙方承担对餐厅招聘、使用的员工有教育管理的责任,乙方人员用工按《劳动102合同法》办理,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机关的检查。5.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为服务人员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并在适当位置公示健康证。6.乙方在正常条件下应保证甲方正常开餐,不得延误甲方人员用餐,但因存在不可抗力导致延误的情形除外,如:市政范围内停水停电,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导致供货商确实无法完按时完成原材料配送等。7.乙方对餐厅经营服务管理活动,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设备、厨具、餐具有爱惜使用、精心保管的责任对甲20方提供的水、电、燃气有节约使用的责任。9.乙方负责工作人员工服、防护用品、食堂清洁用品、消毒杀菌用品等低值易耗5品。10.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配备专用的食品留样柜,并在监控区域内由专人负责、上锁管理。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等信息。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在专用食品留样柜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并及时更换、做好记录。11.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理制度,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并作明显标识。按照规定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并交由符合要求的餐厨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确保环境整洁和食品安全。12.对甲方提出的要求有优先满足的责任。13.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三、服务方式及内容职工食堂需提供工作日早餐、中餐和临时安排的其他用餐。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和提供的就餐人数确定饭菜品种和数量,做到精心制作、保证质量、卫生达标、满足供应。食堂对全体职工提供餐食,一律不对外。餐标:工作日伙食补助标准30元/人/天。早餐、中餐分别按10元/人,20元/人标准执行(含税)。1.供餐方式:职工食堂供应工作日早、中餐,实行自助形式。2.餐饮品种:早餐:主食3种,点心1种,油炸1种,粗粮1种,流食三种,小菜4道,热菜1种,凉菜1种,现场制作1种,水果或酸奶。午餐:热菜:主荤1道、副荤1道,半荤半素1道,素菜2道。小菜2道,凉菜2道,沙拉1道。主食(不少于6个品种)、汤和粥(各一品种)现场制作1种,水果或酸奶。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及时变换花色品种,每周四前向甲方提供下一周食谱,经甲方主管审核后执行。3.供餐时间及地点:供餐时间:早餐:7:50~8:50;午餐:11:30~12:30,临时安排的其他用餐时间以甲方确认的时间为准。6供应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风景区管理处职工食堂。四、费用结算(一)协议费用: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10****8.00,(大写)壹佰零捌万玖仟陆佰肆拾捌元整;餐费为人民币:¥585000.00,(大写)伍拾捌万伍仟元整;运行管理费为¥504648.00,(大写)伍拾万零肆仟陆肆拾捌元整。(二)费用结算:餐费:服务期内,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餐费:每月10号前,双方核对上月费用无误且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内容为:餐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上月餐费。运行管理费:签订合同且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内容为:餐饮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运行管理费的50%;2026年预算批复且财政资金到账,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内容为:餐饮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运行管理费的30%;服务期满经甲方验收合格,经审计单位审计完成后,以审计金额为标准,且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内容为:餐饮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运行管理费尾款。3.双方确认,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支付资金,因财政国库支付受限或审计原因,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结算支付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障碍消除后,甲方应当及时恢复支付。乙方不得因此延迟、暂停、2Y5拒绝、终止义务的履行。4甲方支付每笔货款前,乙方应开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送至甲方。乙方未依约提供符合国家相关税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就餐人数有大幅变动时,甲方应预先、明确通知乙方有关变动的情况。若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不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五、项目考核31.餐厅项目部对于餐厅工作人员工作按月份进行考核。2.甲方对乙方服务考核通过满意度调查进行评估,也可委托社会第三方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评估。半年考核一次,满意度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满意度达到90分以上为7合格,低于89分为不合格。半年考核不合格由餐厅项目负责人向甲方递交书面整改方案及整改时间,由甲方相关领导监督审核。年终考核不合格则解除服务合同(具体服务内容标准及项目考核详见附件二项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六、违约责任和其他事项1.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餐饮服务费、餐费超过30天的,乙方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2.乙方未按照本协议提供餐饮服务,甲方可直接向乙方反映情况。经甲方反映后,乙方服务质量仍无任何改进的,甲方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3.因乙方服务工作不到位,引发的食品安全及生产安全问题的、违反《食品安全法》及餐饮相关管理法规、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根据食药监及行政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承担相应责任,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作为违约金。5.本合同所表述的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6.如有违约情况,甲、乙各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七、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解决。八、附则1.协议有效期内,如因情势变更造成履行合同受阻,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须提前30日书面告知对方。若对方在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对方不同意变更本协议或不同意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履行后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后双方签订书面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后附:《预算》等附件。附件作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为完善本协议,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后生效。5.本协议书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8泰公S不无正文,为“运行管理服务餐饮服务服务协议”签章页aa35乙方:(公)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张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2025年8月1日T9附件:2025-2026食堂运行项目测算依据1、按照区财政局关于食堂运行管理经费预算标准的规定,管理处2025-2026年度管理处运行管理服务经费预算为544,181.8元。结合历年实际支出情况,拟招标金额515,000元。服务内容包括食材的采购、餐饮制作、场所管理和提供不少于6名食堂服务人员。服务期为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保障管理处食堂按时、按量正常开餐。2.职工伙食费标准为:早餐10元/人/天,午餐20元/人/天,食堂伙食补助包括①工作日伙食补助,按照管理处72人,服务期间内261个工作日综合测算,小计72人×30元/人/天×261天=563,760元;②重大活动保障等节假日加班开餐,伙食费用预计:72人×50元/人/天×6天=21600元(含晚餐20元/人/天)。招标金额合计585,000元。本项目招标金额合计1,100,000元。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行管理服务餐饮服务服务 食堂运行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