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院区建设 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N5100012024001749-2
二、合同名称: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749
四、项目名称: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造价咨询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新都区宝光大道中段278号
联系方式:83013858
供应商(乙方):四川科达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科达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135412167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 进度款及签证变更、结算审核
1(项)
¥1,800,000.00
¥1,800,000.00
初步设计概算不超过可研批复总投资,招标控制价不超过概算批复金额(实质性要求)
合同金额: 1,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24日至2030年03月28日
履约地点: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审计部-2024.8.28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进度款及签证变更、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合同.pdf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5年08月05日
合同编号:其仙通用类-QT-202408393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进度款及签证变更、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合同委托人: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咨询人:四川科达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8月28日委托人: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咨询人:四川科达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进度款及签证变更、结算审核咨询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项目代建人为四川省省级机关房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代建人),代建人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代建协议》约定内容对本合同项下工程造价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咨询人在负责本合同项目造价服务过程中须接受委托人及代建人管理,咨询人按合同条款约定需报请审核确认的文件均报经委托人及代建人确认。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2.工程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同仁村、朱王村二组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93466平方米4.投资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95280万元5.建设工期或周期:建设工期约43个月第二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咨询人按本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供项目进度款及签证变更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1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出具建设工程设计阶段的图纸、概算、清单控制价等文件的审核意见(若需),协助委托人在设计过程中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复核对应文件是否完善。2.施工阶段工作内容(1)根据项目管理需求,提交《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大纲》。参与清标后项目代建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造价咨询单位及其它参建单位的造价交底工作,对交底文件复核并对错漏处提出技术性建议;(2)审核工程实施过程中委托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变更签证图纸和技术方案等相关文件,对委托人提供资料中的遗漏、矛盾问题、成本超支风险提出专业意见:(3)工程实施过程中新增材料、设备的询价、核价和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的工程量、价的核定。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可追溯的价格支撑资料或组织材料询价工作,提供材料询价记录并对询价真实性负责;(4)工程计量及工程进度款审核: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现场进度审核施工过程中进度款(包括计量和计价),为支付各类款项提供书面审核报告:(5)参与现场踏勘、收方,配合委托人做好详细记录,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及现场签证计量确认;主持本项目工程造价有关的各种会议及相关问题的处理;(6)工程索赔的审核、建议处理方案:协同委托人解决合同商务条款、合同清单和施工过程中商务问题的争议;(7)现场签证、变更:造价预算、审核、分析、建议(包括配合设计优化工作、多方案测算工作)、收方。过程中在收到施工单位变更签证资料后5日内完成影响项目成本变化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因政策因素或合同约定调整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的审核工作,按月将成本变化更新至成本台帐中、并按季度完成项目动态成本汇报;(8)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审查及取证承包合同履行的现场情况、定期对合同中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参数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抽查;(9)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预估和监督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协助解决或解释合同商务条款表述理解产生的异议;(10)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安排计划编制项目月度、季度及年度资金计划;监督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3.竣工结算阶段工作内容(1)审核竣工结算资料,针对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等提出书面意见;复核并确认实测工程现场情况:出具签字盖章的结算初审报告:若项目出现分包单位的提前结算,咨询人应按委托人要求时间执行;(2)结算量价核对、争议解决,出具正式结算审核报告;(3)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及合理化建议,按委托人要求出具结算指标分析表及相关指标对比表;(4)编制项目后评估报告;(5)配合委托人完成审计机关、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与审计、二审工作(如有)4.咨询人提供编制成果文件的时间为:咨询人应在委托人提供图纸和相关资料后5个日历天提供变更、签证、询价、索赔等审核后的全套盖章文件、收到委托人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提供符合要求的结算审核全套盖章文件。第三条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竣备完成,且缺陷责任期届满时终止。第四条工作依据和质量标准本合同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依据以及咨询人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本文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以及委托人的要求。第五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咨询服务费按以下方式计取:本合同咨询服务费=固定总价(含审减率3%以内的效益审核费)+审减率大于3%的结算效益审核费,其中1、固定总价为1800000.00元(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该费用已包括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工作的全部费用(审减率在3%以内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住宿费、资料费、交通费、税金、利润等费用,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因委托人图纸版本未最终确定导致咨询人工作暂停或产生附加工作的,均不额外支付酬金,但提供咨询成果的时间在委托人同意的前提下可酌情顺延。2、效益审核费按以下约定计取(1)当审减率≤3%时,不再单独计取结算效益审核费。(2)当审减率>3%时,超过3%部分的结算效益审核费=(结算审增金额+结算审减金额)×3%(该费率不因任何原因调整)。超过3%部分的结算效益审核费由施工单位承担。该部分效益审核费由委托人代扣,在咨询人提交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后直接支付给咨询人。第六条支付方式专项债下达到医院后,按如下方式支付:1、本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经委托人审核确认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大纲》和《成本管理工作台账》,与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单位进场交接完成,签署交接单后,支付合同咨询服务费固定总价的10%2、本项目全部主体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固定总价的20%;3、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签署完造价意见后支付合同固定总价的30%;4、咨询人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围墙施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委托人需要单独发包的工程、前期以暂估价形式的招标后续清单深化等所有工程的结算审核工作,出具一审结算审核报告后,支付合同固定总价的30%;5、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双方无任何履行争议的情况下,委托人向咨询人付清余款;6、达到上述付款条件后,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提交请款申请和符合委托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代建人和委托人审核无误后,委托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咨询人支付费用,支付费用=阶段性应支付费用-评分考核扣除费用(如有)一咨询人违约金(如有),考核办法详见附件。第七条委托人、咨询人的权利与义务1.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1)有权对咨询人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了解咨询服务情况,提出整改意见。(2)授权代清宇代表委托人负责1.往来函件接收:2.代表委托人就本合同工程造价事宜与代建人、咨询人进行沟通协调(3)根据咨询工作的需要,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4)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价款。(5)委托人有权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对咨询人提交的咨询成果资料进行复核,咨询人须无条件配合,作出合理解释或说明,并及时按照复核意见对相应成果资料进行修改和完善。2.咨询人的权利与义务(1)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开展进度款及签证变更审核、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等的服务。(2)按合同约定指派咨询人员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按委托人要求每日安排3人及以上于造价交底完成后至项目竣备期间驻场工作并在打卡机上打卡现场工作时间,其中每周项目负责人驻场时间不少于3天。(3)本合同签订前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团队人员名单需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咨询进度计划等。(4)咨询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和代建人要求的时间、份数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5)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6)咨询人应在2日内,对委托人、代建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7)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8)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得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9)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件3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10)根据委托人要求定期向委托人、代建人通报咨询工作进展情况。(11)咨询人的主要技术力量要参与主要环节成本把关,进行三级质量复核。在服务过程中,咨询人的负责人及专家有义务协助委托人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及沟通。(12)咨询人根据项目情况指定专业人员负责与委托人对接,并就造价成本、指标、合理建议等进行分析并汇报。(13)咨询人对在提供本合同咨询服务过程中获知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包括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委托人同意,咨询人在任何时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泄露。(14)咨询人提交的咨询成果资料报委托人审查确认过程中,对委托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咨询人无条件按期进行修改和完善。(15)配合委托人完成审计机关、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与审计、二审工作(如有)(16)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若项目未按合同工期完成竣工并办结相关验收手续、工程决算、证件办理等服务,且整体服务过程中涉及多次材料修改完善和反复的询价工作,委托人均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服务费用,咨询人需按照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17)咨询人在负责本合同项目造价服务过程中须接受代建人、委托人的管理,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遇代建人意见与委托人意见不一致的情形,以委托人意见为准。第八条咨询人员1.咨询人指派朱珑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3541216709,负责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实施。2.咨询人指派履行本合同咨询服务工作的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承接本合同项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资格条件。3.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咨询团队其他人员应提前15日向委托人、代建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和代建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人员的工作经验及执业资格不低于原团队业务水平且具有相应资格,并满足本合同咨询服务工作的要求。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代建人有权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立即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未按委托人、代建人的要求履行职责;(7)与委托人、代建人工作人员间沟通不畅;(8)工作懈怠;(9)不服从委托人工作安排的;(10)其他委托人、代建人认为应当更换的情形。第九条成果提交1.咨询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向委托人提供委托人要求的软件版计量、计价的电子及书面成果,包括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文件8套、指标分析纸质文档各8份、电子文本各1份,并附条理清晰、字迹工整、有较强可复查性的工程量计算底稿,以及按委托人要求表格提供各类指标分析及清单控制价的编制情况说明及按委托人表格进行的指标分析等。2.清单要求项目特征描述详细准确,要详细书写分项工程名称、内容、具体做法。3.咨询人应确保所提交的成果资料内容及数据完善、周密、准确,并对因咨询成果资料内容及数据不完善、不周密、不准确带来的后果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咨询人提交的成果资料报委托人审查确认过程中,对委托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咨询人必须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5.咨询人提交成果资料时,应对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是否完整有效进行仔细检查并予以明确说明。第十条合同变更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2.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双方另行协商履行期限及内容。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第十一条合同解除1.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3)委托人提出合理意见后,咨询人拒绝或怠于修改和完善;(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5)因咨询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6)其他委托人认为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形。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4.因委托人单方原因解除合同的,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按委托人要求完成、经委托人验收合格的部分咨询服务酬金。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及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在24小时内通知合同其他当事人,并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2.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4.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履行不能或合同解除的,合同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有损失,则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协商解决。5.因重大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90天或累计超过150天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委托人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天向咨询人支付违约金。2.咨询人未按本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代建人要求的期限提交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成本报表、成本报告、过程及结算咨询成果、计算底稿等资料提供)以及完成其他委托工作,每逾期一天,咨询人按2000元/天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赔付委托人的全部损失:逾期超过15天,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咨询人未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咨询人向委托人支付30000元/人/次违约金,并按委托人要求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咨询人未按合同约定指派其他咨询人员(非项目负责人)以及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更换其他咨询人员的,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0元/人/次违约金,并按委托人要求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咨询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更换咨询人员,每逾期一天,咨询人应按5000元/人/天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6、若委托人要求咨询人的相关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解决问题或参加有关专题会议,咨询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派其到场。若未准时到场,每出现一次咨询人向委托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咨询人未按合同要求驻场,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人/次违约金。7.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咨询人与第三方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咨询人应按咨询服务费中固定总价的3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赔付委托人的全部损失。8.咨询成果如出现以下质量问题,委托人有权追究咨询人的违约责任。8.1过程控制成本文件编制成果:编制没有及时按要求完成或存在明显质量缺陷,包括变更签证、索赔、合同清单调整等漏算、少算、错算、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晰、单价不匹配市场价等问题,咨询人按2000元/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8.2结算成果:成果存在明显质量缺陷,对后续审计工作造成实质影响或对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咨询人按20000元/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咨询人必须在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内对施工过程和结算中提出的工程量误差、清单漏项、不平衡报价进行审核并形成书面报告,如咨询单位拒绝对此进行审核或者不能按时、按委托额要求完成审核,委托人有权请其他造价咨询单位对此进行审核,并扣除合同咨询服务费中固定总价10%作为参与工作的造价咨询单位的造价咨询费。8.3当清标完成、造价交底交接单签署完毕后,发现由于工程量误差、工程量清单漏项、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且咨询人未做出风险预警等,导致合同清标后的不含暂列金动态成本超过了控制价中不含暂列金的总价,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咨询服务费中固定总价的20%的违约金。8.4咨询成果不满足《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号)规定的相应服务质量标准,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咨询服务费中固定总价的20%的违约金。由于咨询人编制的成本成果文件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误差、材料价格严重低于市场水平、工程量清单严重错项漏项、项目特征描述出现严重的内容缺失等。并因此造成项目投资超过审定的概算投资时,咨询人应向委托人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支付本合同咨询服务费中固定总价的30%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应另行补足。如因此造成更大的损失时,委托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8.5咨询人需对其所编制的成本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和市场符合性负责,若项目有需市场询价的材料或设备,咨询人应按要求在约定时间提交相应的询价报告,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询价报告中的询价结果应不少于3个(特殊材料除外),内容应包括:被询价人名称(单位及个人)和地址、联系电话、技术标准(或参数)与要求、询价结果、建议价格等信息。若询价报告提出的建议价如大于委托人其他询价建议价最高价的20%或小于委托人其他询价建议价最低价的20%,委托人将对本次询价认定为不符合市场真实性原则。委托人将视其情节的严重程度扣减其服务费,咨询人按10000元/次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赔付委托人的全部损失;出现2次重大失误,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责任。9.根据本合同约定,因咨询人原因导致委托人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本合同的情况,咨询人还应按咨询服务费中固定总价2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且咨询人应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费用,如咨询人提交的成果文件被委托人采纳的,则据实结算该部分费用。10.咨询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咨询人应按咨询服务费中固定总价2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11.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当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的损失时,咨询人应当补足。12.当咨询人存在应当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金情形时,委托人有权在最近一次付款中直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时,咨询人需向委托人另行支付。13.咨询人不配合委托人完成审计机关、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与审计、二审工作,咨询人应按咨询服务费中固定总价的3%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第十四条知识产权1、咨询人应保证本项目在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咨询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委托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包括(1)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2)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3)咨询人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需经委托人同意。3、咨询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咨询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使用该知识成果后,咨询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坦天香托人享有使用权(含委托人委托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加采用咨询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第十五条其他次询进行老家发生的费用(美旅费及相关费用)由咨询人自行支付,该费用已包含在咨询服务费中。第十六条送达1.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代清宇,送达地点: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电子邮箱:2541277249@qq.com。次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失珑送达地点:四川科达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贡任公司,电子邮箱:42726028@gq.com94同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点直接送达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第,可以按本合同约定的电子邮箱方式送达。以电子邮箱送达的,在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三西定发送至本合同约定的电子邮箱之时,并同步电话确认即为送达。任何一万指定的按或详占或由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在变动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以电于邮和以及止式函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2人同攵数士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采函件,如有允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各合同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均应问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十八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白各合同当事人加盖单位公章且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草)日起生效。第十九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10份,委托人执8份,咨询人执2份,具同等法津效力。附件1:廉洁合作协议附件2:咨询人需提交的主要成果文件一览表附件3:《造价咨询工作资料移交清单》附件4:成本管理工作台账附件5:造价咨询人员名单附件6:附加协议条款附件7:《工作联系单》附件8:考核办法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易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盖章刘定:2024年2签订时间:月日成都医学院第附届医院签订地点:附件1:廉洁合作协议甲方(委托人):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7方(咨询人:四川科达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加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下人司网行甘间商正工作防止限行为发牛保洁元威,设相关定经用7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政行为则。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建立全麻法制度,开展洁教育,建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管开认具宜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义务,有举报并要求告之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责任(一)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自律制度和规定。(二)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政教育。1二用方人员应亚格道本单位有关廉洁自律的制度和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个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礼券、折扣返点: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个得要求7方为个人行为提供方便: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外出旅游、健身及娱乐活动;个得要求考接受7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等提供万便。用方发现用方人员在地议期间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购等违反赚洁目律守则仃为,发时平的拱临子以制,经查证后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按照相应规章制度给予处罚,并及时将结果告知乙方单位。(五对乙方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白律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井告知乙万相关情况。第三条乙方责任一)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充分了解甲方有关廉洁自律的要求。(一)7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赠送实物、现金、礼券、折扣这占,不得为甲方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安排甲方人员旅游、健身及其他娱乐活动;不得向甲方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等方便。(三)乙方发现乙方人员在协议期间有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四)乙方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等违反廉洁自律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举报:若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未向甲方举报,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自愿按总价的5%再让利,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处罚。(五)若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协议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且属实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乙方应向甲方或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由甲方或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或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由乙方或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各方或各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第六条本协议份数、有效期与合同一致。用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成盖章)附件2咨询人需提交的主要成果文件一览表业务类型成果文件名称成果文件组成提交时间份数设计阶段重大事项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告及相关附件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2份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接受资料后的7日内2份全过程控制审计周报周报及相关附件每周二填报上周周报2份全过程控制审计月报月报及相关附件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周报2份阶段性总结报告报告及相关附件通知填写之日起7日内日2份施工阶段项目总结报告报告及相关附件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日2份审计联系函联系函及相关附件通知填写之日起2日内日2份项目专项信息收集报告及相关附件通知填写之日起2日内日2份重大事项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告及相关附件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2份进度款审核表、动态成本汇报表、签证变更审批单、认质认价审批单等编制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询价记录等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8份其他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竣工结算阶段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接受资料后的7日内2份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竣工结算报告书、竣工结算书、定案表等接收完整资料3个月内8后评估报告书后评估报告书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8重大事项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告及相关附件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2份其他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其他咨询人需提供的成果文件按委托人、代建人、合同相关条款执行。附件3造价咨询工作资料移交清单(纸质资料及电子资料)项目名称:项目工程名称:造价咨询委托资料序号项目单位数量123需要回退的资料1回退时限要求资料签收成本管理部移交人:造价咨询单位接收人:审价结束,资料退回签收造价咨询单位移交人:成本结算中心接收人:备注:此表根据项目情况,造价工程师可自行调整附件:4:成本管理工作台账-项目变更签证台帐(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另动态成本管理台账另设附件XX项目变更签证台帐咨询单位:序号年/月/日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单号乙方事项报送金额审定金额审减价审减率违约金审减费结算金额经办人材料认价综合认价是完完是完完否成成责否成成需情时任需情时要况间要况间收方情况责是完完收责任否成成方任办情时编理况间号—合计1234)·附件4:成本管理工作台账-项目收方台帐(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xx项目收方台帐序号时间施工单位收方基本信息收方依据成果内容(提供照片)收方事项收方时间收方单编号参加人是否属于非标收方是否填写收方符合性确认表依据文件编号成果(收方单、草签单)现场照片收方人员1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附件4:成本管理工作台账-项目现场踏勘台帐(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XX项目现场踏勘台帐项目名称合同名称项目管理方式施工总承包计价方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序号踏勘内容结算踏勘日期踏勘建设单位:XX项目总平绿化结算现场踏勘骜施工单位:踏勘关键内容:硬景、绿植、小品、安装人员咨询单位:踏勘明细清单情况施工阶段情况及影像资料产生的价格差异(若与清单及图纸不一致)1序号踏勘内容结算踏勘日期踏建设单位:勘参与施工单位:踏勘关键内容:安装(灯具、消防、强弱电、给排水)人员咨询单位:踏勘明细清单情况施工阶段情况及影像资料产生的价格差异(若与清单及图纸不一致)1现场照片附件4:成本管理工作台账-X月测算汇总表(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XX项目X月测算汇总表咨询单位:序号日期合同编号合同名称测算类型测算具具体事项合作单位测算金额(元)经办人1XxXXXX注意:用于项目成本测算、签证事项费用预估或方案优化等管理环节,测算金额采用数据源链接,确保数据可更新附件4:成本管理工作台账-项目会议台账(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XX项目会议台账咨询单位:序号会议分类日期会议地点组织单位/主持人寺参会单位/参会人会议内容及议定事项有无会议纪要备注附件4:成本管理工作台账-发(收)文登记表(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XX项目发(收)文登记表序号收/发文类型文件编号文件名称收(发)文部门收(发)文人送达日期123456附件5:造价咨询人员名单序号姓名项目中担任岗位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1朱珑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13510001036019年2李兵土建负责人高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建[造]1121510000625628年3宋效凛安装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419510002553922年4罗孝强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21510000877923年5何中华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01510001043624年6曾相贵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建[造]1121510000529920年7张萍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15510002574619年8王江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建[造]1121510000537512年9李攀专业技术人员/一级造价工程师建[造]1421510000523311年10张婧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建[造]112251000130462年11伍艳专业技术人员/一级造价工程师建[造]142251000134599年///////附件6附加协议条款咨询人提供的咨询成果应符合《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号)规定的相应咨询服务质量标准1、工程量的计算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配套文件进行审核,要求详细注明分项工程名称、部位、内容、具体做法,保证计算底稿各分项数据、合计数据与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计算的数据一致,易于复查。1.1工程量计算:工程量计算稿包括有工程量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汇总表、各类设备汇总清单、工程量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底稿应清晰、计算列式应便于委托人在今后的设计变更中查找,咨询人提供的计算底稿需经委托人相关的造价工程师确认。2、工程量清单必须包括满足项目管理需求并符合现行计价规范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并提供工程量清单的书面文稿及电子版。3、进度款及签证变更的审核满足以下要求,并提供书面文稿及电子版。包括的内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封面、总价表、总说明、单项工程汇总表、单位工程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规费清单及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提供材料、设备品牌建议表,每种材料、设备品牌不得少于三家,且材料及设备品牌符合本项目定位、同控制价相匹配并应属同一档次。提供材料询价记录、询价记录应与建议品牌表相对应,并需对报价合理性做出分析及建议。4、咨询人应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若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供的工程量及造价有异议,咨询人应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量及造价的核对。5、咨询人在工程量计算过程中,发现有设计不明确、设计疏漏、设计不合理、建施结施矛盾等图纸问题,咨询人应详细记录,汇总后发传真给委托人成本结算中心,由委托人转发给设计院,以便在施工前及时解决图纸问题,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及签证发生。6、咨询人应全面配合委托人组织的相关工程招标答疑。7、咨询人在完成委托人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并对其负责。8、咨询人应按委托人要求采用相应计量、计价软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9、委托人若调整方案,咨询人应无条件修改工程量及造价。10、咨询人须向委托人提供工程量汇总表。附件7《工作联系单》工作联系单(用于造价咨询业务委托)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工程名称:咨询单位:合同编号工作内容口预算编制口预算审核口预算核对口变更、签证结算编制口变更、签证结算审核口结算审核口零星工程结算审核口造价测算口造价成本分析口结算报告口其它:时间委托时间:完成时间:工作要求:移交资料情况:收回资料要求:需提交成果:代建人经办人:(签字)咨询人经办人:(签字)附件8进度款及签证变更、结算审核咨询机构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为确保进度款及签证变更、结算审核咨询服务质量,促进审计工作依法依规健康发展,委托人拟对进度款及签证变更、结算审核咨询咨询服务机构实行工作质量考核制度,特制定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对象受委托的进度款及签证变更、结算审核咨询咨询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咨询人)。二、前置条件咨询人须接受委托人的监督,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委托合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咨询人其业务水平、执业道德、违约处罚及处理等基本要求均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咨询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诚信承诺,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责任追究,接受业务考核。三、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实行平时考核、询价考核、成果文件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与阶段性费用支付挂钩:询价考核、成果文件等其他考核实行专项约定考核,详见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扣款约定。平时考核:1.制度管理(20分)1.1咨询人须针对受托项目的性质、特点、规模及委托人造价咨询意图等具体情况,向委托人提交《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大纲》,经委托人批准后实施。1.2《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大纲》应对造价咨询的计划、组织、方法等作出表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项目概况、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目标等;用(2)项目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人员的职责;都支107(3)造价咨询工作方法及措施;(4)造价咨询工作制度;(5)造价咨询进度计划(含各成果文件提交的时间)及保障措施;(6)本工程造价咨询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拟采用的对策;(7)质量控制的保障措施。2.服务要求(80分)2.1在服务期内机构派遣人员与报委托人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是否一致,未经委托人同意私自更换人员,更换一人次扣2分,更换项目负责人扣5分,未按委托人要求驻场一天扣2分,扣完为止。(10分)2.2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度情况,采取向委托人部门负责人汇报,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工作进度情况和成本相关台账。提交工作进度时间要求为每周提供一次、台账时间要求为每月提供一次、成本工作以正式会议形式汇报每季度一次,一次未按时提供扣2分,提供内容不完整或存在明显错误扣3分,扣完为止。(20分)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咨询工作进度情况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工程量清单与控制价的质量是否满足要求;(2)工作进度是否按进度计划执行,提前或滞后原因所在,是否需要调整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的调整是否会带来工期延误以及对应的补救措施;(3)提前主动提示委托人需要询价定价的材料设备,对委托人材料设备的采购方式提出建议,出具3家以上真实准确的询价报告(特殊材料除外);(4)配合委托人对项目图纸、合同、招标文件等完成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及风险预警,提供其他有助于委托人在工程管理过程中进行有效控制和合理确定的意见、建议、方法、措施。2.3咨询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委托人组织召开的各种咨询工作相关的会议或受领咨询材料的各种任务,未经委托人同意无故缺席应参与的会设,席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20分)2.4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出具成果文件,咨询人因自身原医速成出具成果文件延迟,延迟一天扣一分,扣完为止。(20分)2.5根据合同约定或委托人要求对本项目的造价资料清理,配全委抵人要求对资料进行归档管理,资料每缺一项扣1分,未按时归档扣2分。扣芜为止。(10分)3.结果运用3.1评分结果与处罚(1)95分及以上为合格,不扣减费用。(2)90分及以上、95分以下为基本合格,按计算公式扣减荟询费用。(3)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除扣减费用外,委托人可重推解徐合同。3.2计算公式95分以下:考核扣减费用=((95-实际考核得分)/95)藏性应支付费扣减分数:上一次付款到本次付款期间,咨询人被扣准一上一次付款到本次付款期间进行一次考核(若为第一次付。则报全同签订后到第一次付款进行一次考核),若在考核期间内未发生考械中士标准时应工作,则按不扣分计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平时考核评分表考核日期:被考核对象:序号评分因素累计分值分项分值评分标准评分1制度管理工作20分20分《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大纲》,所必须包含的内容缺一项扣3分。2服务要求80分10分在服务期内机构派遣人员与报委托人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是否一致,未经委托人同意私自更换人员,更换一人次或为按要求驻场一次扣2-5分。20分项目负责人根据进度情况,向委托人部门负责人汇报,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工作进度情况。未完成或内容有误一次扣2-3分。20分未经委托人同意无故缺席应参与的会议,迟到、缺席一次扣1-2分。20分工程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出具成果文件延迟,延迟一天扣1分。10分造价资料齐全,配合委托人完成资料归档,资料有误或延迟一次扣1-2分。总得分本丰左项日推讲计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修订,本表最样权归成郁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复核人:考核人:考核部门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院区建设 造价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