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转基因大豆油采购合同公告(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
浙江省本级 | 植物油及其制品
一、合同编号:11N470005922202513002
二、合同名称:非转基因大豆油合同2025
三、项目编号:0625-25215571
四、项目名称:大豆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温附一新院
联系方式:0577-55578161
供应商(乙方):浙江中可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联系方式:1373875170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豆油
数量:1.00
单价(元):147912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快鹿规格型号: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147912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按需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备案合同-大豆油2025.pdf
备案合同-大豆油2025.pdf
合同买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卖方:浙江中可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结果(项目名称:大豆油,采购编号:0625-25215571),就买方向卖方采购的货物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货物序号名称序号名称品牌制造商包装规格单价(元/)1非转基因大豆油快鹿浙江快鹿粮油有限公司10L9.82非转基因大豆油快鹿浙江快鹿粮油有限公司1.8L11.4二、合同期:12个月,即2025年7月29日至2026年7月28日。三、其他约定:1、合同单价:详见上方: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玖仟壹佰贰拾元整(¥1479120),包括运输、保险、仓储、卸货(吊装、搬运等)、安装、调试及其他伴随服务等费用。合同期内,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时,合同自行终止。四、特别约定:1.订货、送货要求:(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食堂所报数量48小时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四号住院楼地下室膳食服务部仓库、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园路院区仓库、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仓库)。对招标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须2小时内送达。如遇节假日或台风恶劣天气、防疫要求,中标人需提早做好备货,保证招标人供货不受影响。龙港院区车库入口限高2.1米。(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包装,标注每袋、每箱的品种,生产日期、重量等信息。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卫生、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3)卖方须为买方准备不少于7000L非转基因成品大豆油的库存储备,满足特殊情况的物资储备需求,在接到买方通知后3小时内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仓库。(4)所供的物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必须确保食用油为颜色清无浑浊,气味香、无异味的6个月内生产的产品。产品超出质保期时,供应商支持上门退货服务。(或退换货:甲方定期清查库房及各个品类的有效期。对于滞销、近效期及过有效期品种结算应在每次结算前予以退货或换货处理。甲方提交书面证明及所需退换货清单,乙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货,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延,否则由此造成的结算延误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付款方式:按月结算,验收合格且买方在收到卖方的月结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3.买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对采购量不做承诺,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总采购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中标总价)。供应商必须根据要求按时、按量配送商品,所供货物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五、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合同附件是本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主合同不一致的,以本主合同为准。附件1:合同通用条款。附件2:货物要求。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7月29日。八、合同签订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属买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章)卖方:浙江中可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公章)签字代表人签字:签字代表签字傅雨合同买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卖方:浙江中可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结果(项目名称:大豆油,采购编号:0625-25215571),就买方向卖方采购的货物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货物序号名称序号名称品牌制造商包装规格单价(元/)1非转基因大豆油快鹿浙江快鹿粮油有限公司10L9.82非转基因大豆油快鹿浙江快鹿粮油有限公司1.8L11.4二、合同期:12个月,即2025年7月29日至2026年7月28日。三、其他约定:1、合同单价:详见上方: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玖仟壹佰贰拾元整(¥1479120),包括运输、保险、仓储、卸货(吊装、搬运等)、安装、调试及其他伴随服务等费用。合同期内,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时,合同自行终止。四、特别约定:1.订货、送货要求:(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食堂所报数量48小时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白象院区四号住院楼地下室膳食服务部仓库、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园路院区仓库、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仓库)。对招标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须2小时内送达。如遇节假日或台风恶劣天气、防疫要求,中标人需提早做好备货,保证招标人供货不受影响。龙港院区车库入口限高2.1米。(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包装,标注每袋、每箱的品种,生产日期、重量等信息。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卫生、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3)卖方须为买方准备不少于7000L非转基因成品大豆油的库存储备,满足特殊情况的物资储备需求,在接到买方通知后3小时内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仓库。(4)所供的物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必须确保食用油为颜色清无浑浊,气味香、无异味的6个月内生产的产品。产品超出质保期时,供应商支持上门退货服务。(或退换货:甲方定期清查库房及各个品类的有效期。对于滞销、近效期及过有效期品种结算应在每次结算前予以退货或换货处理。甲方提交书面证明及所需退换货清单,乙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货,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延,否则由此造成的结算延误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付款方式:按月结算,验收合格且买方在收到卖方的月结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3.买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对采购量不做承诺,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总采购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中标总价)。供应商必须根据要求按时、按量配送商品,所供货物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五、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合同附件是本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主合同不一致的,以本主合同为准。附件1:合同通用条款。附件2:货物要求。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7月29日。八、合同签订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属买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章)卖方:浙江中可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公章)签字代表人签字:签字代表签字傅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转基因大豆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