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



华容县交警大队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8月6日

采购合同编号:华财采计[2025]0057号-1

采购人(全称):华容县交警大队(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华财采计[2025]0057号

3、项目内容: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设备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白马

6、联系电话:18973069211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30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后,所有设备按照要求安装完毕后采购人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60%,项目办理结算审计后一次性付清合同全部余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7月23日,完成日期:2025年08月22日。总日历天数:30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7-21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7月21日

合同订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白马
委托代理人:彭勋

电话:18973069211
电话:15607404579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景源商务中心70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43001610066050004080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