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武邑县清凉店镇人民政府2025)



 

 

 

武邑县清凉店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发布时间: 2025-08-06

一、合同编号:KYHH-2025-0701 二、合同名称:武邑县清凉店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5079020010003 四、项目名称:武邑县清凉店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武邑县清凉店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武邑县清凉店 联系方式:刘轩 供应商:衡水亚东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长安西路与建设南大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吴志源0318-88885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武邑县清凉店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规格型号:合格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447055.5 合同金额:1447055.5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90日历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5-08-06 八、合同公告2025-08-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清凉店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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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采购人:

武邑县清凉店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合同1合同书内容甲方:武邑县清凉店镇人民政府乙方:衡水亚东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武邑县清凉店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武邑县清凉店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武邑县清凉店镇孙屯村。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三、本工程是否允许转包:1.不允许四、合同工期及质量要求:1.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肆万柒仟零伍拾伍元伍角(¥1447055.50元)其中:(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2)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_元)/(¥六、承诺:1.乙方承诺:(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2)乙方承诺,如在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2.甲方承诺:(1)甲方向乙方承诺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资料完善后及时组织验收。七、乙方义务:(1)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甲方及当地相关部门资料档案管理要求。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后15日内。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版及电子版。(2)根据甲方和监理人的要求参加监理例会、甲方例会、按要求提供相关报表(含电子版)。(3)乙方负责与工程相关的接洽与协调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4)本工程必须满足关于安全、文明、质量等的最新文件要求,结算时不单独计取费用。(5)乙方应当在不迟于开工指令中确定的开工日期进场动工或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进场。(6)乙方应向甲方、监理工程师提供变更、签证及索赔等工程资料原件4份(加盖公章)。(7)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迎接政府及领导检查和视察等活动的工作。(8)施工过程中发生扰民及民扰情况时,由乙方负责协商处理。八、签订时间:3本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月6日九、签订地点:本合同订立地点:武邑县清凉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甲方乙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总则:1.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以下第(1)条。(1)文书(2)信件(3)电报(4)传真(5)电子邮件(6)其他:2.合同文件及解释: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乙方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4)专用条款(5)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洽商等文件)(6)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磋商文件(含清单)3.承包人项目负责人:(1)确认冀广德为项目负责人,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5610870811电子信箱:hsyadong@126.com4通信地址:衡水市东明路118号(2)乙方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3)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4)乙方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5)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6)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7)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4承包人人员(1)乙方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4)乙方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5)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5.工程质量标准:乙方保证工程质量的职责乙方对合同工程的质量向甲方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技术措施。(2)提供和组织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3)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使其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标准。(4)组织或参加所有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隐蔽验收、中间验收。(5)承担质量保修期的工程保修责任。(6)承担的其他工程质量责任。6.质量保证体系乙方应建立和保持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合同工程实施前,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提交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程序和贯彻质量要求的文件。乙方遵守质量保证体系,也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7.造价:(1)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因素(2)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8.付款:5(1)付款方式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工程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到结算审核后总额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一年无息)9.违约:(1)工期延误: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L。11.不可抗力:是指甲方和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双方协商。13.合同争议: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2)条的方式解决争议:(1)向项目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甲方:(公章)邑县清凉店镇人民政府乙方(公章)衡水亚东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电话:(签字盖章)电话:0318-888856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和平支行帐号:帐号:13050171510800000805行号:行号:10514800015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