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务信息化运维 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运维服务 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采购合同公告(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5)



一、合同编号:52990025517470541988572025001206

二、合同名称: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七批)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GZTM-2025-170
四、项目名称: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七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浣纱路157号
联系方式:0851-85989216
供应商(乙方):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44栋401户
联系方式:1878518473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七批) 数量:1.00 单价(元):175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及合同附件

2.合同金额(元):175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采购文件及合同附件,详见采购文件及合同附件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170-合同-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七批).pdf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七批)合同甲方:贵州省医疗保障局乙方: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8月5日签订地点:贵州省贵阳市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共同签署甲方:贵州省医疗保障局法定代表人:王文忠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浣纱路157号邮政编码:550001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1联系人:李杰联系电话:0851-85945095传真:乙方: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振华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44栋401户邮政编码:266555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徐信联系电话:18785184730传真:010-57825300【注:本合同双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距合同约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届满二十五天前,以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变更无效,一切不利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1甲、乙双方根据经省大数据局组织评审通过的《2025年贵州省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实施方案(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分册)》的标准和要求以及“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七批)”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2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双赢、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七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一、服务内容(一)甲方委托乙方实施运维服务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概况如下:1、项目名称: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七批)2、项目地点:贵州省医疗保障局3、运维服务内容:(1)贵州医保信息平台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序号名称运维内容和指标备注1贵州医保信息平台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1)运维内容:贵州医保信息平台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运维指标:1、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日常巡检、异常监控等;2、负责系统的问题处理、数据修改、数据采集和权限配置;3、受理业务部门对系统的功能优化及调整需求;4、对系统技术漏洞类问题,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进行整改、维护;5、及时响应业务部门的数据提取需求,提供相1贵州医保信息平台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应数据;6、派驻2名驻场技术支持人员,须在投标单位(含分公司)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接受采购人工作调度,提供5*8小时驻场技术维护服务,随时处理系统使用过程中所产生错误或发现的问题。2贵州医保信息平台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1、系统运行监测和故障排除31.1知识库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41.2规则库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51.3目录数据本地化对照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61.4规则引擎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71.5智能审核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81.6稽核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91.7统计分析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01.8系统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11.9参保患者中心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21.10药品进销存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31.11行为监控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41.12大数据反欺诈预警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51.13参数设置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3161.14接口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71.15事中预警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81.16事前提醒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92、省级规则库、知识库运行监测、数据分析、动态更新、规则库扩展202.1药品类规则和知识数据跟踪、数据分析、动态优化、日常答疑等运维工作212.2医保管理类规则数据跟踪、数据分析、动态优化、日常答疑等运维工作222.3诊疗项目类规则数据跟踪、数据分析、动态优化、日常答疑等运维工作232.4临床诊断类规则数据跟踪、数据分析、动态优化、日常答疑等运维工作242.5国家、贵州省相关医保政策规则新增适配,规则库、知识库扩展,动态跟踪优化、日常答疑等。253、市州本地规则库、知识库运行监测、数据分析、动态更新、规则库扩展263.1药品类规则和知识数据跟踪、数据分析、动态优化、日常答疑等运维工作273.2医保管理类规则和知识数据跟踪、数据分析、动态优化、日常答疑等运维工作283.3诊疗项目类规则和知识数据跟踪、数据分4析、动态优化、日常答疑等运维工作293.4市州规则库、知识库扩展,动态跟踪优化、日常答疑等304、数据校验与治理: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校验,对存在问题的数据进行治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315、性能优化325.1日常监测和优化系统的性能,包括响应时间、吞吐量和资源利用率等335.2对性能异常的点进行问题跟踪定位,组织迭代优化方案,并进行落地部署和实施346、安全管理:实施安全策略和措施,确保系统数据和采购人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357、数据备份与恢复:定期备份系统数据,并测试和验证数据的恢复能力368、版本管理和变更控制378.1管理系统的版本和变更,包括版本发布、变更记录和文档更新等388.2系统部署和维护,包括更新基线版本部署包、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解决部署过程中的关键问题399、数据统计、上报及分析409.1国家、省级飞行检查数据提取、上报以及数据分析处理等54142439.2行政检查、专项检查、日常稽核等数据统计、上报及分析处理9.3临时性数据统计、上报10、依据政策新需求开发及系统调整(2)贵州医保信息平台支付方式平台(DRG模块)及专家服务项目序号名称运维内容和指标备注1贵州医保信息平台支付方式平台(DRG模块)及专家服务项目(1)运维内容:贵州医保信息平台支付方式平台(DRG模块)及专家服务项目(2)运维指标:1、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日常巡检、异常监控等;2、负责系统的问题处理、数据修改、数据采集和权限配置;3、受理业务部门对系统的功能优化及调整需求;4、对系统技术漏洞类问题,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进行整改、维护;5、及时响应业务部门的数据提取需求,提供相应数据。6、派驻2名驻场技术支持人员,须在投标单位(含分公司)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接受采购人工作调度,提供5*8小时驻场技术维护服务,随时处理系统使用过程中所产生错误或发现的问题。2贵州医保信息平台支付1、DRG系统运行监测和故障排除31.1基础信息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64方式平台(DRG模块)及专家服务项目1.2协议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51.3病案质控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61.4DRG分组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71.5基金结算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81.6基金结算公示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91.7分析报表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01.8系统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11.9指标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21.10通知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31.11考评材料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41.12考核任务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51.13考核结果审核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61.14统计分析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71.15系统设置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81.16决策分析模块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191.17标准评审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201.18DRG监管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212、基线版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运行监测和故障排除222.1结算清单质控模块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7处理232.2医疗机构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242.3数据质量控制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252.4DRG支付方式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262.5DIP支付方式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272.6中医优势病种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282.7APG方案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292.8PDPM方案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302.9付费标准组管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312.10电子病历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322.11分组绩效中心运行监测维护和问题跟踪处理333、数据校验与治理: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校验,对存在问题的数据进行治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344、性能优化354.1日常监测和优化系统的性能,包括响应时间、吞吐量和资源利用率等364.2对性能异常的点进行问题跟踪定位,组织迭代优化方案,并进行落地部署和实施8375、安全管理:实施安全策略和措施,确保系统数据和采购人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386、数据备份与恢复:定期备份系统数据,并测试和验证数据的恢复能力397、版本管理和变更控制407.1管理系统的版本和变更,包括版本发布、变更记录和文档更新等417.2系统部署和维护,包括更新基线版本部署包、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解决部署过程中的关键问题428、数据统计、上报及分析438.1支付方式运行数据提取、上报以及数据分析处理等448.2临时性数据统计、上报459、依据政策新需求开发及系统调整二、服务期限12个月(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三、服务资费标准及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对应项目款项由甲方根据项目资金情况,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至乙方在本合同首页指定的账户,款项均为无息支付。(二)甲方应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乙方支付报酬。完成9具体项目的实施工作后,依据具体项目的付款要求进行付款。1、本项目服务费用含税价为:人民币¥1,759,000.00元(大写:壹佰柒拾伍万玖仟元整)。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合同金额的10%,即人民币:¥175,9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伍仟玖佰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3、付款方式(1)运维服务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和提供的《付款申请单》和等额普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服务费用的【80%】,即人民币¥1,407,2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零柒仟贰佰元整)。(2)运维期满(2025年12月31日),且乙方通过甲方运维服务质量考核后,依据最终服务内容审核结果进行支付,支付金额不超过总服务费用的【20%】即人民币¥351,8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壹仟捌佰元整)。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付款申请单》和等额普通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3)运维服务期满(2025年12月31日)后进行运维验收,经甲方确认并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付款申请单》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运维服务质量考核结论和评分向乙方无息退回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退回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175,9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伍仟玖佰元整)。4、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合法等额普通发票后,按照本合同条款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因乙方出具的发票存在类型、金额、合法性等问题导致甲方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5、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所开具发票的税率与上述约定不一致,对应服务费用总额不变,税款金额跟随税率调整。6、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0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还应予全额赔偿。7、如果乙方根据本合同产生对甲方的赔偿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最近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如果最近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则10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扣除。8、因项目资金未落实到甲方而引起的甲方延迟付款的情形,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9、如甲方支付资金时点恰逢年初拨付,导致支付延迟时,合同款项支付时间顺延。四、专项条款(一)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运行及维护1、驻场及现场运维服务乙方派驻4名具有1年以上运维经验的驻场技术支持人员。接受甲方工作调度,提供5*8小时驻场技术维护服务,随时处理系统使用过程中所产生错误或发现的问题。乙方按照甲方的运维要求在服务期内提供运维人员现场服务,接受甲方工作调度,随时处理系统使用过程中所产生错误或发现的问题。2、电话技术支持乙方通过热线,提供常见故障诊断指导、应用系统操作指导、技术咨询等多方面的服务内容;并通过服务热线接受投诉和建议。3、远程技术支持当接到甲方服务请求后,在得到甲方许可的基础上,乙方应通过远程的方式提供支持。4、线上技术支持乙方应通过主流的即时通讯服务工具,提供即时在线服务。5、7*24小时应急支持乙方应支持每周7天提供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在非工作时间接到甲方问题后,如果短时间内无法处理,派出技术工程师赶赴甲方现场,进行现场响应服务。116、服务响应要求如出现故障,乙方在10分钟内电话响应,若电话中无法解决,根据实际情况需要,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到达现场后对故障处理,在5时至19时出现的故障,15分钟内须诊断系统故障,30分钟内解决故障,期间须保证业务系统不间断地正常运行。在19时至5时出现故障,30分钟内须诊断系统故障,60分钟内解决故障,期间须保证业务系统不间断地正常运行。7、培训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运维要求提供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工作和培训经验的人员和相应的教材。培训费用由乙方负责(含场地、教材、师资等)。8、满足甲方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的其他服务条款。(三)运维服务质量考核要求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运维内容、操作实施规范性和人员考勤等进行运维服务质量考核,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项目款或项目履约保证金。考核标准为80分合格,考核依据见合同附件4。1.考核流程(1)乙方发起验收申请后,甲方根据“考核细则”(附件4)对项目开展全面的考核评估,形成书面的考核结论和评分,并同步提供给乙方。(2)在书面的考核结论和评分提供给乙方后的7天内,甲乙双方就书面的考核结论和评分进行签字盖章确认。(3)甲方根据签字盖章确认后的考核结论和评分,作为项目验收、合同付款(扣款)、合同续签的参考依据。2.成绩运用在年度考核中:(1)考核评分80分及以上为考核通过。(2)大于等于60分并小于80分,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3)考核评分小于60分,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金额的【100%】作为违约金。12(4)考核中扣除的违约金,在退回履约保证金时直接扣减。(四)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照本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报告、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大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5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化运维的相关规定执行。2.整体项目服务期满后,乙方编制项目验收方案,发起验收申请,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组织相关专家、甲方相关成员成立验收小组召开验收会,给出项目验收意见并签署相关报告。项目验收不通过,乙方收回相关验收材料,限期完成相关整改后重新提交验收申请。甲方严格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贵州省医疗保障局以及贵州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相关验收标准要求对本项目验收。3.资料移交:本项目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移交本项目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总结报告、巡检记录、处理记录、服务考核表等资料)。资料移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资料应为原件,电子版资料应为纸质资料彩色扫描件。4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贵州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验收符合性审查及备案细则(试行)》要求的相关审查和备案工作。五、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乙方调换项目负责人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4、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13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5、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6、当甲方发现运维服务人员不按服务合同履行服务职责,或与服务项目的承包人串通给甲方或项目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7、甲方在乙方开展运维服务过程中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8、甲方应当负责运维项目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运维服务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9、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为运维服务工作所需要的项目资料。10、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决定。11、甲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项目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12、甲方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乙方报送的年度运维服务方案在相关政策符合性、可行性、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方式、运维管理规范及投资概算等方面进行评审,并对不符合评审要求的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13、乙方出现失职情形,影响本合同继续实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提供必要协助。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配合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监理服务单位,并在必要时提交年度运维服务方案要求必须提供的项目相关服务文档。5、乙方应对甲方的业务需求充分调研,形成用户需求分析报告,报告需经14甲方书面确认。6、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需求分析报告,编制年度服务方案,包括运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方式、运维管理规范、服务保障、经费预算等,报送甲方进行汇总。7、乙方应切实做好服务保障,接受甲方的考核评价8、乙方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实施。9、乙方应建立健全服务应急处置机制,保障系统日常稳定运行。10、合同运维期届满后,如下一年度运维采购尚未完成,为保障系统运维平稳过渡,乙方应额外提供一个月的过渡期运维服务。六、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的内容包括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的不可抗力事故或因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调整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情形。(二)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以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为准。但合同价格不得调整。(三)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向对方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合同。(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15(五)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免除违约方部分或全部应负的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协商解决,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六)不论发生何种不可抗力事件,其影响仅限于项目受阻部分,其他未受影响的部分应照常进行。七、违约责任(一)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2、未按约定派驻项目管理人员开展工作;3、未经甲方同意,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4、未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甲方达成一致合同的相关工作;5、其它经双方确认属于违约的情形;6、未按要求在验收后1个月内提交项目管理文档资料。针对以上情形,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每违约一项,甲方有权追究本项目合同总额的【5%】,同时超过三项或违约引起项目出现重大问题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需对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二)甲方未依照标准条款约定支付项目管理服务报酬的,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应在工程最终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与项目管理有关的所有资料并全数移交甲方,如乙方未按时提交甲方所需资料,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不应超过本项目合同总额的【5%】。(四)若乙方未能就项目重大风险提前预警并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导致项目出现严重失控、重要节点无法达成或其他重大损失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五)失职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管理人员消极怠工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导致项目质量严重受损,进度严重滞后,项目总体损失严重;2、项目管理人员违反保密管理规定,导致敏感信息泄露;163、违反廉洁从业合同的;4、其它经双方确认属于失职的情形。造成严重失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六)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同时签署《保密协议》,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保密措施,确保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业务需求文件、协议、系统设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的保密安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甲方所有的资料、数据和信息,包括纸质版资料和电子版资料。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如果乙方或乙方的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八、合同争议(一)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如争议部分严重影响整体合同目的的实现,则应暂停合同执行。九、合同生效(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予以明确,其他形式的变更无效;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三)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十、合同附件(一)保密合同书(二)廉政共建合作合同17(三)分项清单(四)服务考核表【本页以下无正文】318【本页无正文,为《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第七批)合同》专属签署页】甲方: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盖章乙方: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日期:202年8月5日日期:202年2月5日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务信息化运维 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运维服务 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