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楼维修采购合同公告(凌云县教育局2025)
一、合同编号:12N00802007320251204
二、合同名称:凌云县玉洪瑶族乡初级中学2#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BSZC2025-C2-270065-DXGS
四、项目名称:凌云县玉洪瑶族乡初级中学2#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凌云县教育局
地 址:广西凌云县泗城镇东风社区正北小区160号
联系方式:0776-7619140
供应商(乙方):广西三安元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财政局后面安置小区一楼1-3
联系方式:1877886000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凌云县玉洪瑶族乡初级中学2#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87952.72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凌云县玉洪瑶族乡初级中学2#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凌云县玉洪瑶族乡初级中学,建设内容为:外墙重新装修、天棚重新装修、内墙重新装修、地板砖重新装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施工工期:30日历天项目经理:李政龙执业证书信息:桂245202300442
2.合同金额(元):787952.72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凌云县玉洪瑶族乡初级中学2#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合同(凌教基建(2025)18号).pdf
凌云县玉洪瑶族乡初级中学2#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施工合同书合同编号:凌教基建(2025)18号发包人:凌云县教育局承包人:广西三安元建设有限公司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凌云县教育局,(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广西三安元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凌云县玉洪瑶族乡初级中学2#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工程地点:凌云县玉洪瑶族乡初级中学工程内容:2#学生宿舍楼外墙重新装修、天棚重新装修、内墙重新装修、地板砖重新装修等(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资金来源:2025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桂财教〔2024〕108号)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2#学生宿舍楼外墙重新装修、天棚重新装修、内墙重新装修、地板砖重新装修等(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08月07日竣工日期:2025年09月06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日历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工程成交金额为:人民币柒拾捌万柒仟玖佰伍拾贰元柒角贰分(¥787952.72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1/18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成交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工程质量保修书5.安全生产协议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甲方工作及责任1.甲方必须派技术人员配合乙方施工指导、签证工作。2.乙方施工完毕,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做好签证结算。九、乙方工作及责任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为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2.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一切费用乙方负责。3.乙方应按规定做好施工工地的安全保护、防护工作,要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力而发生的事故及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十、质量保修金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1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将保修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书在5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甲方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保修金中扣出。十一、双方需约定条款1.如增加工程量需经双方签证确认,审计报告价按第三方审计2/18单位最终结算审计的控制价为依据。2.如项目审计报告价超出下达指标的,则以国家下达投资计划为准,作为工程结算价;如未超出下达指标的均以审计报告价作为结算价。十二、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部分辅助材料,材料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支付完工程款后失效。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执柒份、乙方两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8月6日电话:0776-7619140,电话:18778860009纳税识别号:11451027008020073D纳税识别号:91450100MA5QDF7N44开户名称:凌云县教育局,开户名称:广西三安元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凌云农村商业银行营业开户银行:广西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部,有限公司新秀分理处帐号:6416012040001369,帐号:643612010108508890地址:凌云县泗城镇东风社区正北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凌云小区160号,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财政局后面安置小区一楼1-3邮编:533199,邮编:5331993/18合同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按本协议书第六款规定,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第2.1规定。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无其他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定5天后提供一式1份图纸。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发包人工作4.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协助施工单位做路通、水通、电通。(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接至施工现场。(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招标时已提供,由承包人现场勘测,费用自理。4/18(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五天。(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于开工前3日内现场交验,双方做好签认工作。(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三天。(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发包人协调,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待定。5.承包人工作5.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的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待定。(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问:每月25日向监理、发包人提供当月工程进度报表以及下月进度计划各一式两份。(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物质时及施工噪音超过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和负责费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18(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3)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竞标报价中综合考虑。4)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5)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6)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7)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6.进度计划6.1承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七天。6.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7.工期延误7.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6/18雨天、国家规定节假日、甲方原因导致停工或增加项目、工程量导致工期延长及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停工。7.2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其极限为合同价的5%。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7.3因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的工期予以顺延,即工期相应变化,质量要求不变。7.4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四、质量与验收8.工程质量8.1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8.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凌云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仲裁。9.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9.1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9.2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无。9.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必须按照验收规范要求的程序组织验收,所有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承包人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业主代表,经业主项目负责人确认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如发现有不合格工程,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立即返工,并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如经项目负责人三次书面通知整改仍不改,且强行施工下道工序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方无条件立即退场,承包方应无条件立即清场退出,并赔偿一切损失及所有费用。7/18五、安全施工按GF-1999-0201通用条款执行。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0.合同价款及调整10.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和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一)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⑴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⑵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⑶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土石方除外),并乘以竞标下浮系数(成交价/经相关部门审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期间的《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凌云县价格信息价进行计算,无信息价和无定额可套的,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证,以相关部门审计结果为准;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相关部门审定。(二)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三)如项目审计报告价超出下达指标的,则以国家下达投资计划为准,作为工程结算价;如未超出下达指标的均以审计报告价作为结算价。10.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无。11.工程预付款:有。12.工程量确认1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报工程进度。12.1.1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8/18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1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3.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合同签章生效后,承包人进场施工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造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60%;竣工结算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结算金额的3%作工程质保金,发包人支付至结算金额100%。从验收之日起计算满壹年无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退还承包人所缴纳的工程质保金(无息)。如果工程质保期有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返工至合格,否则发包人按市场价扣承包人的工程质保金作为维修费用。13.2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13.3质保金缴纳户户名:凌云县教育局账号:6416012040001369开户行:广西凌云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缴纳注意事项:承包人缴纳质保时需注明缴纳单位(个人)名称,工程名称。格式为:XXX单位(个人)缴纳XXX工程质保金。14.材料设备供应:由承包方组织。七、工程变更增加项目或工程质量增加,需经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确认签证后套用定额计算工程费用,然后据此相应增加工程造价。八、竣工验收与结算15.竣工验收:工程完工15天内由发包方组织工程验收15.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发包方正式提出要求15天内,承包方必须提供5份竣工图。15.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15.3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后10日内,将工程结算单交发包方,由发包方送审计部门设计确认。9/18九、违约、索赔和争议16.违约16.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16.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0.04%/天的违约赔偿费;赔偿限额为合同价的5%。17.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施工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18.工程分包1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19不可抗力1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照合同通用条款39.1款规定,双方约定:19.1.1.(6)级以上的地震;19.1.2.(7)级以上的持续(1)天的大风;19.1.3.(暴雨)级以上的持续(3)天的大雨;19.1.4.(20)年以上未发生,持续(3)天的高温天气;19.1.5.(20)年以上未发生,持续(3)天的严寒天气;19.1.6.(2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10/18以上几种形式,应以造成灾害和影响施工为准。20.保险20.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程险、雇主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施工人员意外伤亡和人身事故险,上述保险由发包人统一代承包人与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合同,保险费由承包人负责,具体保险索赔事宜由承包人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21.担保21.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无。22、合同份数22.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本合同一式玖份。23.补充条款: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11/18此页无内容12/18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凌云县教育局承包人(全称)广西三安元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经协商一致,对凌云县玉洪瑶族乡初级中学2#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没有质量问题,退还承包人上缴的工程保修金。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5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5.质量保修期为壹年13/18四、保修费用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3%。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甲方在应付款中扣出的质量保修金,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一年后,如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将保修金(不计利息)退回乙方。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书在5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甲方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保修金中扣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本项目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8月6日14/18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建设单位):凌云县教育局乙方(施工单位):广西三安元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凌云县玉洪瑶族乡初级中学2#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发包人对施工承包人的安全保卫工作的宏观控制和监督管理,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工程建设秩序,发包人与承包人针对以上发包(承包)的项目工程特签定本协议。第一条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手续,并进行治安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督促。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6.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做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的决定。7.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当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15/18签字后给予答复。8.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为乙方提供各项施工便利。第二条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整改、总结。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生产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16/18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不得上岗;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等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检查、指导和管理;对于甲方查处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11.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甲方改进。12.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在甲方认为确定有必要暂停施工并提出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书面意见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重新施工。13.乙方施工人员应在所处施工区域、水上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水上作业环境、实施设备、工器具等达到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况,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14.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5.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17/1816.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电气、机械、水上施工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伤亡)和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有权根据事故性质及程度对以方进行处罚,罚款从安全担保金中扣除。17.乙方承诺以本合同价款的5%作为安全担保金,在工程进行期间,当出现安全、保卫违规情况或发生安全、保卫事故等情况,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信誉损失的,甲方据实计算扣款额,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或计算款中予以扣除,累计扣款总额如超过本合同价款5%,超出部分乙方仍须承担。第三条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第四条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国家、地**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本协议书作为甲方与乙方关于凌云县玉洪瑶族乡初级中学2#学生宿舍楼维修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承发包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第六条本合同一式玖份,由甲方执柒份,乙双执两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8月6日18/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宿舍楼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