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深圳市龙岗区职业技术学校)2025)



【初始合同】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食材(非八大类)配送服务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SHT-LGDL2025000085-A-2025-1
二、合同名称: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食材(非八大类)配送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GDL2025000085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食材(非八大类)配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9号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九连山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联润路石观工业区H栋1层-5层。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食材(非八大类)配送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000000
合同金额:300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08月29日至2026年08月28日,深圳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0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06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

非八大类合同(脱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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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食材(非八大类)配送服务采购合同甲方: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地址:联系人:王文波联系电话:乙方:深圳市九连山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63431883联系人:席高阳联系电话:根据辰星(深圳)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X校食材(非八大类)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深圳市九连山农产品卡北E配送有限公司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多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食材(非八大类)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GDL2025000085-1-二、合同期限及合同签订要求(一)本项目配送服务起止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8月28且。(二)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满后,甲方可根据乙方履行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但总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三)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二、合同款项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合同费用支付上限为3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交易金额为准。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实际供货量,折扣率为乙方投标时填报折扣率,为0.98(即98折)。(二)基准价1.所有品类(除乳制品类)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基准价=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配平台)上月5号、15号、25号的平均价格(非含费价)*基准折扣率(0.92)。2.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原则上甲方不采购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如甲方确需要采购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产品,需与乙方提前确认基准价),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基准价=学校成立议价小组与乙方进行统一议价确定(保证议价产品价格一致)*基准折扣率(0.92)。3.乙方应积极做好特殊时期食材配送保障,如逢节假日、考评、检查、动物疫情、重大会议或防洪防台风等特殊时期的食材配送,不得借故哄抬物价或拒绝配送,确保食材不间断供应。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预见的原-2-因造成个别品种及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在甲方确认后方可调整。如遇恶劣天气,导致无法明确第二天是否上课、是否配送的,乙方可与学校商议优先配送部分易保管存放的食材,具体细则由学校与乙方在子合同中约定。(三)费用支付1.每个月由甲方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一次。(1)货款每个月结算一次。实际采购货物种类及数量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结算费用实报实销、总金额不能超过预算金额(支付上限金额)。乙方于每月15日前将实际数额的上月发票交甲方,甲方在当月3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清上月服务费。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2)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深圳市九连山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三、项目技术及管理要求(一)配送要求1.时间地点要求:食材送达具体时间每天早上6:30前。食材送达后,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分类清点,待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送达学校指定位置,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以改变送货时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3-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增加或减少配送点个数或者变更送货地点,乙方对此无条件配合。2.数量要求:甲方订购的货物数量必须清楚标注计量单位(如以克、千克、包、箱等计算单价),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订购的货物数量送货,上下浮动不得超过货物数量的5%按实结算。3.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大宗食材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材;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材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4.车辆要求:乙方应与甲方协商提供冷藏专用车辆数量,以满足甲方订货需求。乙方提供的食材配送车辆应为专用冷藏车辆,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5.所运送产品不可分包、转包,严禁由第三方公司配送(如货拉拉、美团跑腿等)。6.配送食材可通过“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系统”全面、及时、准确上传追溯信息,确保相关品名、规格、批次等数据真实完整,确保配送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可控。7.深圳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建成后,乙方需通过平台处理甲方食材订单并按合同供货,满足学校食堂智慧化管理需要。8.乙方必须为甲方开通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购平台)报价授权码Keyid账号对接“深圳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学校采购管理所需的货品查询、价格比对、商品下单、货品统计、送货清单及报账清单打印等,由此产生的中农授权码Keyid账号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4-9.乙方需根据配送食材具体情况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为方便甲方管理要求,检测报告需做好品类索引。10.乙方提供配送服务的车辆需符合合法上路的要求,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服务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作为证明材料。11.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纠纷,乙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若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先行垫付的,均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四、违约条款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学校有权终止《服务合同》,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2、检测发现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乳制品。面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5-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不符合学校要求的食品。12、乙方提供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食品问题,学校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乙方除需负担全数医药费及相关费用外,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13、如乙方在履行《服务合同》的过程中有不当竞争行为的,学校有权解除本《服务合同》,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的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五、争议处理(一)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二)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三)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六、不可抗力(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6-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三)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七、合同的解释甲乙双方就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解释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乙方承诺已知悉并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因合同条款产生争议的解释权在甲方。八、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有冲突,以有利于甲方的原则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本合同的内容;2.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文件。(二)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者行政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7-(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备案加入本合同,即时生效;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参照适用交易习惯和惯例。(四)为有效履行本合同,甲方指定王文波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络人,其联系电话为电子邮箱,联系地址为本合同页首载明的地址;乙方指定席高阳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络人,其联系电话为电子邮箱为,联系地址为本合同页首载明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须在发生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变更方承担。(本页为盖章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约日期:年6日215P月6日签约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8-interface return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配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