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应急分队经费采购合同公告(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24210482025203

二、合同名称:民兵应急分队经费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5712025CCS00008
四、项目名称:民兵应急分队经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晋城市城区兰花路1199号
联系方式:17603462099
供应商(乙方):晋城市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石府巷205号
联系方式:1383560846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民兵应急分队经费 数量:1.00 单价(元):2097984.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晋城市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规格型号:合格

2.合同金额(元):2097984.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民兵应急分队经费项目合同(11N0124210482025203).pdf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民兵应急分队项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11N0124210482025203甲方: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晋城市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编号:1405712025CCS00008乙方参加山西聚和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举办的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兵应急分队经费项目采购活动,成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组成本合同由以下文件共同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竞争性磋商文件;2、乙方响应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5、政府采购合同书。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从2025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三、人员配备1、岗位设置共50人,其中退伍军人占比不低于50%;在服务期限内,若发生人员更换,新补充人员需满足下述人员要求,且整体退伍军人占比始终不低于50%。2、人员要求:性别为男性,年龄18-30周岁;身高不低于170CM,学历为高中及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与邪教活动或非法组织,政历清楚;具备良好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强,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四、服务要求所派驻队伍履行应急分队与公安分局巡警大队两种职责,实行“一支队伍、两种职能”管理模式。民兵应急分队职责:主要担负辖区公共安全、森林灭火、防汛抢险、地震救援、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事故救援、医疗防疫、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核生化应急救援、反恐维稳等任务;必要时根据上级命令,执行跨区应急支援任务。巡警大队职责:主要担负辖区巡逻防控任务,维护辖区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反恐维稳;接受群众报警,为群众提供救助和服务、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警察执行的其他任务等。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年度总价款为人民币2097984元(大写:贰佰零玖万柒仟玖佰捌拾肆元整),具体明细如下:1、人员工资(含保险费):1959984元;2、装备费:90000元;3、管理费:48000元(计算方式:50人×80元/人/月×12个月)。六、付款方式及其它1、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费用于下季度首月月底前支付。2、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或减少相同标的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执行,并签订补充合同。七、甲方权利和义务1、有权审核确认乙方配置人员,对不符合要求或违反管理规定的队员,可要求乙方调换;乙方须在7日内重新委派新队员到岗,确保无缝对接。2、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岗位、安排人员工作,但不得指使队员从事违法违纪犯罪活动,或安排其从事职责以外的工作(职责以外的工作指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民兵应急分队职责和巡警大队职责之外的工作),乙方需无条件配合。3、负责制定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并配合、支持乙方队员工作。4、有权监督乙方队员工作,对派驻人员进行劳动纪律、工作业绩考核;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考勤表和绩效考评结果发放绩效工资。5、为上岗期间的队员提供住宿及必要的工作场所。八、乙方权利和义务1、按甲方需求补充配备服装、被装等装备,服装、被装等装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因队员个人原因导致损坏的,由队员自行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队员上岗期间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文明执勤。2、对派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职责培训,教育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3、对派驻人员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负责与队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及意外伤害险,乙方未足额缴纳社保导致队员在工作过程中权益受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确保派驻队伍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抽调、更换已在岗队员。5、根据服务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6、乙方需自行负责装备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因乙方维护不当导致装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7、乙方需在合同生效后七日内提交全套人员资质文件供甲方备案。九、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续签1、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事由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3、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完成下一年度合同续签事宜。II华1RaaSSA8LA4、乙方保证人员满额率和出勤率,人员满额率不得低于98%,出勤率不得低于公98%,若连续2个月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人员短缺时须在7日内补充到0位,若不能在7日内补充到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违约责任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自违约之日起至合同期满的全部服务费用的100%赔偿。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均具同等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樊帅文委托代理人:王移芳开户银行:晋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帐号:11005101200000001750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兵应急分队经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