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系统设备租赁服务 教师办公电脑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幼儿园2025)



一、合同编号: GDWCZFG250656
二、合同名称: 2025年南沙区教育系统设备租赁服务(广州市南沙区第一幼儿园牵头)
三、项目编号: GDWCZFG250656
四、项目名称: 2025年南沙区教育系统设备租赁服务(广州市南沙区第一幼儿园牵头)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幼儿园
地 址: 南沙区
联系方式:13570596110
供应商(乙方):广州南沙和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海滨路167号2207房
联系方式:311539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幼儿园租赁设备包括:3台台式电脑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5000.00元
合同金额: 1.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南沙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0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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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幼儿园设备租赁合同一、总则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甲方(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幼儿园乙方(中标人):广州南沙和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2025年南沙区教育系统设备租赁服务(广州市南沙区第一幼儿园牵头)”(项目编号:GDWCZFG250656)采购文件的要求和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第二条采购内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租赁服务,设备明细如下。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单位数量总价(元)1教师办公电脑希沃D0830-5G22A00M243A5000套315000第三条租赁产品要求(一)乙方应保证所租赁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二)乙方应保证所租赁产品需提供出厂合格证和3C认证证书。(三)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租赁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初步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保管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四)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租赁设备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租赁设备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干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服务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租赁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后交付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甲方可无偿继续享有租赁设备的使用权。三、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第四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即15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不含税金额为¥13274.34元)。该合同总价是设备租赁租金、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及验收合格之前及3年质保期内服务及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第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并通过初步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5%(即¥3750.00元,大写金额:叁仟柒佰伍拾元整);2)完成第一年租赁服务后,组织阶段性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5%(即¥3750.00元,大写金额:叁仟柒佰伍拾元整);3)完成第二年租赁服务后,组织阶段性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5%(即¥3750.00元,大写金额:叁仟柒佰伍拾元整);4)完成第三年租赁服务后,组织最终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5%(即¥3750.00元,大写金额:叁仟柒佰伍拾元整);乙方应在甲方每次计划付款前【3】个工作日内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乙方提供发票不符合要求的或拒绝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任何责任。若因乙方提供材料不及时、不真实等原因而影响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乙方负全责。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四、租赁服务交付及验收第六条项目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须开始租赁设备到货,2个月内完成租赁设备安装租赁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后交付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同时起计。第七条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八条由乙方负责免费运输租赁设备,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由乙方完成租赁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产品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体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同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如到货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同等规格的租赁设备并重新申请甲方进行到货验收,直至到货验收合格为止。在到货验收合格后可专用30个工作日内,如甲方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第九条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若不能完整交付租赁设备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租赁服务,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若乙方提供的任何租赁设备,发现不符合项目验收标准,影响项目验收的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五、售后服务第十条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自项目初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质保费用已计入总价。第十一条乙方应为甲方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租赁设备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设备,乙方还须就设备的功能对甲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双方约定。第十二条质保期内,乙方须提供租赁设备3年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并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若产品技术升级,及时通知用户,如用户有相应要求,对用户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第十三条乙方在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期间为接报后2小时内。其余时间为接报后12小时内。若电话中无法解决,乙方务必安排相应人员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并在24小时内完成修理,否则乙方应提供同等数量规格和质量的产品供甲方先行使用。第十四条所有租赁设备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服务,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五条质保期后的租赁设备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十六条在质保期内,乙方须每年对项目内的硬件设备检测一次,对租赁设备运行性能检测一次。六、违约责任第十七条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租金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未付金额总额的5%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未付金额总额的5%。第十八条乙方逾期15天未将租赁设备交付甲方使用视为乙方不能交付租赁服务。乙方不能交付租赁服务,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第十九条乙方逾期交付租赁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设备租金总额的5%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交设备租金总额的5%,逾期交付租赁服务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第二十条乙方所交的租赁设备、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5%违约金。第一十一条如经乙方两次维修,租赁设备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一台全新设备供甲方使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一十二条7方所供租赁设备及配套软件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且构成对甲方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项目中涉及的软件及其他产品知识产权归属原权利人。第二十三条报价明细表涉及的所有内容,依据乙方投标文件生成,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七、不可抗力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第二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八、争议及解决办法第二十六条因租赁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租赁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租赁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广州市南沙区第四幼儿园乙方:广州南沙和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0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一的在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馨路3号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海滨路167号2207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115MB0A02697F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南沙金洲支行账号:652274822133电话:020-32054091电话:020-31153991签约日期:2025年8月日签约日期:2025年8月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系统设备租赁服务 教师办公电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