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计划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 大米 小麦粉 大豆油采购合同公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



 

 

 

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项目第6包

 

发布时间: 2025-08-07

一、合同编号:2025米面油-006 二、合同名称: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项目第6包 三、项目编码:HB2025063600010075 四、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本级 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方式:张铭锋 供应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鑫达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围场镇天宝路 联系方式:刘景明0314-75199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米、小麦粉、大豆油(非转基因) 规格型号:大米、小麦粉25千克每袋;大豆油(非转基因)5升每桶 主要标的数量:大米24975千克;小麦粉10406千克;大豆油(非转基因)6243升 主要标的单价:大米5.36;小麦粉4.24;大豆油(非转基因)13.0 合同金额:259146.44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2026学年度上学期结束时间,约为2026年1月31日,新拨学区、山湾子学区、棋盘山中学、新拨中学、山湾子中学、第三中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5-08-07 八、合同公告2025-08-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6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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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采购人:

合同编码:2025mmy-006政府采购合同名称: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项目第6包2025年7月17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项目进行了采购。经专家组评定,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鑫达商贸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甲方)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鑫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实施范围新拨学区和山湾子学区(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棋盘山中学、新拨中学、山湾子中学、第三中学。三、项目实施时间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结束时间为:以县教育和体育局文件规定的2025-2026学年度上学期结束时间为准,约为2026年1月31日。1四、质量标准及配送要求(一)大米、小麦粉、大豆油(非转基因)的质量要求1、采购商品质量要求(I)所采购的大米品牌为:画木兰;规格:25千克/袋。大米执行标准:GB/T1354-2018质量等级:一级感官要求:色泽正常,富有光泽,米粒饱满均匀,颗粒没有生霉,无虫,无其他杂质、爆腰(米粒上有裂纹)、腹白(米粒上乳白色不透明部分叫腹白)等,应具有新鲜粮食香味。所采购的小麦粉品牌为:画木兰;规格:25千克/袋。小麦粉:执行标准:GB/T1355-2021质量等级:精制粉感官要求: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无异物,不含杂质,不可有霉变,陈旧味及其它异味,应具有小麦粉特有香味。所采购的大豆油(非转基因)品牌为:画木兰;规格:5升/桶。大豆油(非转基因):质量要求:执行标准:GB/T1535-2017质量等级:一级感官要求:无酸败、焦糊及其它异味,色泽透明均匀,不含异物。2、采购商品质量要求(II)(1)大米、小麦粉、大豆油(非转基因)必须经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并出具同批大米、小麦粉、大豆油(非转基因)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2)大米、小麦粉、大豆油(非转基因)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3)大米、小麦粉、食用大豆油(非转基因):自配送到学校之日算起,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二)大米、小麦粉、大豆油(非转基因)配送要求21、人员、车辆要求:每次送货,供应商必须安排专职送货员及不少于1辆专车负责送货。配送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运输车厢的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无不良气味、异味。供应商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配送车辆进行清洗消毒管理,保持车辆整洁、干净无异味,杜绝货物产生二次污染。2、配送次数:供应商必须按照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供的学校地点、学校人数将大米、小麦粉、大豆油(非转基因)直接配送到学校,不得转手其他商户配送。每批次配送时,须向指定的学校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供货商公章,与学校办理交接手续。配送次数按照各学校食堂实际就餐学生人数确定,具体要求如下:学校人数500人以上(含),每周配送一次;学校人数500人以下,每两周配送一次。(如有临时调整,需方及时通知)。3、供应商必须依照需求单位需求按时配送到指定地点。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需求单位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需求单位验收的结果为准。在需求单位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供应商,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供应商负责。食品的运送交接必须做到交货、收货双方共同签字,不可抗力除外。4、货物抽检。县教育和体育局及各学校有权对任意批次的货物,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支付。如遇检测结果显示该批次货物不符合招标、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相关学校应当拒收并责令中标供应商限期提供合格货物。5、如中标人米面油有三次供应不及时,或在供应过程中不按要求配送,或在供应过程中更换品牌,或供应的米面油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经采购人商议决定后,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扣缴乙方履约保证3金,双方合同自动解除,供应商自动顺延到本包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或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6、乙方需保证在每学期期末所有学校及库房达到米面油(未开包装)零库存。五、合同价款本项目预采购:画木兰大米24975千克,中标单价为:每千克伍元叁角陆分(¥:5.36元);金额:133866.00元;画木兰小麦粉10406千克,中标单价为:每千克肆元贰角肆分(¥:4.24元);金额:44121.44元;画木兰大豆油(非转基因)6243升,中标单价为:每升壹拾叁元零角零分(¥:13.00元);金额:81159.00元;本项目由于事先无法确定具体使用数量,为此无法确定实际采购总金额,资金结算以每月具体学生使用数为准。本项目由于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使用数量,为此无法确定实际总金额,资金结算以每月具体学生使用数为准。六、付款办法各校按照实际发生数量进行资金结算,依据资金支付程序,原则上每下月与供货商结算上月发生数量的资金。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应发票。七、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2、在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乙方拒绝签订正式书面及网签合同的,甲方有权扣缴乙方履约保证金的50%。3、乙方若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甲方除扣缴乙方履约保证金外,乙方另行承担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八、其他约定41、本项目政策性较强,所用资金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因素如自然灾害,疫情防控政策等,合同自动废止。2、中标配送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标供应商应当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应为签订采购合同金额的10%。)3、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合同约定的除外),不符合分包要求的均属于违约,将终止合同,并扣缴乙方履约保证金。4、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大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围场满疾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乙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鑫达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130828000977225P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8741520994M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bFn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围场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支行开户账号:50902001040010016开户账号:101102102252签订日期:2025年月月7日签订日期:7025年8月7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养改善计划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 大米 小麦粉 大豆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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