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2025)



一、合同编号:SCHT-2025-315593

二、合同名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508511601313983

四、项目名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区建新街9号(区检察院办公楼)
联系方式:18090501177
供应商(乙方):广安金安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地址:广福街道
联系方式:183826072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项)
¥1,125.00
¥1,125.00
川X56339车辆保养,按合同验收

合同金额: 1,12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贰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07日
履约地点:广安区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08月07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50702511601000001征集人: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广安金安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合同名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5-315593甲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乙方:广安金安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1125.00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贰拾伍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服务标准基础单价:1200.00元折扣率:0.01%报价单价:1125.00元数量:1服务价格:1125.00元服务内容:1.最高限价:维修工时费×50%(维修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按照四川省汽车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4)中明确的工时定额计算;工时单价:根据四川省汽车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4)建议,结合我市实际,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为64.8元/工时,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为57.6元/工时)。2.维修所需零配件以实际购进价结算。3.除收取工时费、材料费(按实际进价收取)以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服务标准:1.最高限价:维修工时费×50%(维修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工时定额按照四川省汽车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第1页-001—2024)中明确的工时定额计算;工时单价:根据四川省汽车服务行业协会发布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4)建议,结合我市实际,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为64.8元/工时,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为57.6元/工时)。2.维修所需零配件以实际购进价结算。3.除收取工时费、材料费(按实际进价收取)以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川X56339车辆。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区建新街9号(区检察院办公楼)。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方式及时间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上述资料15天内审查完毕,若未提出异议,应在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计划支付时间:2025.08.31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合同执行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第2页-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4.其他补充内容:无-第3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刘华甲方联系人:刘华联系电话:18090501177单位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区建新街9号(区检察院办公楼)2025年08月07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何勇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银行账号:51001748636051521105乙方联系人:何勇联系电话:18382607228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广安市市辖区银行行号:1056737863682025年08月07日-第4页--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