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厕管理维护服务外包 混凝土装配式采购合同公告(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 N5101882023000137-3
二、合同名称: 华阳街道2023-2025年公厕管理维护服务外包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N5101882023000137
四、项目名称: 华阳街道2023-2025年公厕管理维护服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新中街83号
联系方式:15108259224
供应商(乙方):四川利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昆华路919号1号
联系方式:138819063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公共厕所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432112.280000元
合同金额: 143.21122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0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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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20502058华阳街道2023-2025年公厕管理维护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发包方(以下称甲方):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承包方(以下称乙方):四川利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华阳街道办事处环卫公厕管理维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5101882023000137)中标通知书,乙方取得华阳街道2023-2025年公厕管理维护服务外包项目的签约权。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华阳街道2023-2025年公厕管理维护服务外包项目2、作业范围:华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26座公厕,非24小时开放。(详见华阳街道公厕一览表)华阳街道公厕一览表序号公厕名称详细位置管护时间(小时)1伏龙社区公厕伏龙东街66号旁非24小时2丽景路公厕丽景路678号非24小时3利通路公厕利通路非24小时4滨河路四段公厕滨河路四段非24小时5华新下街装配式公厕华新下街与滨河路交汇处东南角50米非24小时6南岸对面公厕滨河路二段206号非24小时7双华桥公厕滨河路一段非24小时8地调处对面公厕通济桥下街198号非24小时9混凝土装配式公厕南湖西路南湖锦苑西门非24小时10川心沟公厕绿野路非24小时11江畔路公厕江畔路非24小时12西寺路公厕西寺横街非24小时13古城公厕府河路南湖小广场208号非24小时14两江路公厕两江路与东山大道交汇处非24小时15水质检测站旁公厕南湖桥下水质检测站旁非24小时16顺河街公厕顺河街231号对面非24小时17区公所公厕正西街183号非24小时18通济桥社区公厕安公路通济桥社区办公室旁非24小时19太阳城后门对面公厕安公路二段234号非24小时20华龙桥公厕安公路二段非24小时21菜蔬一段路口公厕安公路三段非24小时22安公堤广场公厕安公路三段412号对面非24小时23正北下街装配式公厕正北下街美登高对面非24小时24长江街公厕长江西一街非24小时25海洋路公厕梓州大道非24小时26富森美公厕富森美天府4栋1层非24小时(公厕分布地址最终以甲方提供为准)3、管护人员、物料(厕纸、手纸、洗手液)和机具配备等均按投标文件要求执行。第二条合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本次(第三年)合同服务时间从2025年7月13日起至2026年7月12日止。(为避免后续与清扫、公厕、园林综合管护工作冲突,甲方可以提前与乙方解除合同)第三条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1432112.28元/年(大写:壹佰肆拾叁万贰仟壹佰壹拾贰元贰角捌分)。月价款:119342.69元/月(大写:壹拾壹万玖仟叁佰肆拾贰元陆角玖分)。2、支付方式:2①计算方式:乙方每月实得管护服务经费=月合同价款-每月检查考核所扣资金金额。②支付方式及要求: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当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次月据实支付,即甲方在当月考核结算后于次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实得管护服务经费;乙方应于每月(自乙方开始承包工作起次月)10日前将上月实际价款发票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按财政拨款情况,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上月实际价款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③本合同签章部分载明的银行账户信息为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④乙方向甲方履约保证金要求:合同总金额的5%,以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交付给采购人。履约中,如果中标人不能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而终止合同,采购人将扣除履约保证金。第四条管护服务要求1、开放时间①24小时开放公厕:24小时开放;②非24小时开放公厕:06:00--23:00非24小时开放。2、作业时间和频次:①公共厕所应当专人专职清扫保洁,每日07:00-22:00随时清扫保洁,22:00-07:00视入厕情况定时保洁。定期做好消杀和除臭工作,并做好记录。②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应健全并上墙,标明公厕点位、数量及作业人员。公司管理人员工作巡查记录完整,值班记录完整,人员安排台账资料完整。公司项目经理不得无故脱岗,不得无故缺席华阳街办提前通知应参加的会议,应积极配合主管单位完成各项工作。3、卫生保洁标准作业标准:执行《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成城发[2019]47号。服务质量:达到“四净三无二通一明”: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3①按照公厕开放时间实行保洁,随脏随保;②公共厕所保洁应当使用清洁工具随时清除蜘蛛网及墙面积尘、污迹;使用干净毛巾擦洗门窗、洗手器具、小便站位隔板、大便蹲位门及隔断板、瓷砖墙面;使用塑料扫帚清除地面及蹲台废弃物;使用干净湿拖把(不滴水)清洁地面、卫生洁具,使用厕所清洁剂等清洁大、小便器,废纸容器内的废弃物即满即清。定期对厕所化粪池和排溢口通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无阻塞;③盥洗室或洗手台设施、设备完好,无积水、杂物、纸屑、烟头、茶叶渣,水龙头使用正常、无滴漏现象,排水管道无渗漏现象。④厕所内地面光洁干净,无积水,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和其它杂物;厕所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断板洁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无乱涂乱画,无破损;卫生洁具整洁,大、小便器内无积存物,无粪便痕迹,无积尿积水,无堵塞,管道畅通;厕所管理间(工具间)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杂物,无闲杂人员,无挪作它用。厕所外墙、屋顶及责任区域内整洁,无杂物堆积,墙面光洁无破损,无污蚀,无渗漏,窗栅、门窗玻璃无破损。公厕外3米范围内,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建设红线或实际管理范围内无垃圾、粪便、污水、杂草、废土以及乱堆杂物。厕所贮粪池盖密闭,无污物满溢,公厕周围无粪便,无积水,无杂草,定时喷洒灭蝇药物,做到随有随灭。⑤公厕整洁有序,清扫保洁工具使用完毕后应规范存放。无乱写乱画、无蚊蝇、无臭味、无尿碱污物、无乱堆物品、无暴露的保洁工具;⑥残疾人专用坐便器、扶手等洁净卫生,无障碍通道畅通。⑦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防蝇、防蚊防臭措施。特殊时期要定时消毒。4、设施及维护标准要求①每周对环卫公厕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作好记录,确保给排水、照明、卫生洁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标识、窨井盖、供电线路等使用完好,无安全隐患,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应在1日内进行维修和更换。②应设置规范、醒目、统一的公厕导向标志。厕所保洁标准、开放时间、责任单位、监督电话等设置在厕所墙面醒目位置,便于社会监督。4③公厕内广告位置合理,不得影响公厕的使用功能,不得影响公厕的观瞻,广告内容必须合法。④维修设施时,应有明显标识提示如厕人员。公厕停止使用,应张贴停用通知,明确停用时间、原因,并采取设置活动厕所或指明就近厕所位置等措施。工具间物品摆放有序,整洁无杂物。管理房无闲杂人员,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提供食品类的商品。5、公厕保洁作业要求①专职保洁人员服装整齐、整洁,佩证上岗,文明服务。②作业工具至少应配备毛巾、塑料扫帚、拖把、撮箕、垃圾袋、水刮器、塑胶手套或一次性手套、硬质塑料刷、清洁剂、消毒剂、简易疏通器。③擦洗门窗、灯罩、洗手盆、水龙头、小便站位隔板、大便厕位门及隔离板;清除墙面积尘、污迹、蛛网、乱张贴物;清除便器尿垢;清洁墙面、台面、地面、蹲台;清除公厕室外周边废弃物。④作业流程使用清洁工具清除公厕内的蛛网及墙面积尘、污迹,每日1次。使用干净毛巾擦洗门窗、洗手器具、小便站位隔板、大便厕位门及隔断板、瓷砖墙面,每日至少1次。使用塑料扫帚清除地面及蹲台废弃物、使用干净湿拖把(不滴水)清洁地面、蹲台;每日至少2次并见脏及时清洁。使用清洁剂清洗便器,每日2次。使用水刮器、毛巾清除洗手盆台面、面镜积水,及时清洁。废纸容器内的废弃物即满即清。清除室外周边(10米)废弃物,每日3次。每周清洗公厕导示牌、标准牌等1次,并对公厕全面清洁、消毒、除尘1次。其他要求喷洒消毒药水,春冬两季每日1次、夏秋两季每日2次。中标人按要求提供“两纸一液”(符合GB/T20808-2011标准的厕用纸巾)。无障碍通道畅通。6、公厕文明服务要求①公厕保洁服务员应经培训合格,着装规范、佩带胸卡、持证上岗,应做到文明作业,礼貌待人,主动照顾老弱病残孕等人员。5②保洁服务人员应遵守公厕服务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公厕卫生质量标准、作业程序管好公厕内外的环境卫生;熟悉厕所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及保养,主动介绍公厕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掌握简单设备维修的基本常识和操作能力;填写报修记录,并及时报修;发现求助信号,应及时给予帮助。③公厕保洁服务员应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群众的监督,及时反映公众意见;发现影响公厕管理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管护服务方案,检查、监督乙方管护服务的实施情况。2、有权进入管护场地开展检查,有权组织对乙方管护质量、文明、安全作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评(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作业)并按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对乙方扣分、扣价款。3、有权对乙方的管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4、有权协同劳动监察部门对乙方用工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保障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及福利待遇等。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价款。2、依照本合同规定的及行业有关作业规范、作业质量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承包管护作业。3、乙方必须根据四川天府新区制定的公厕管理制度、安全规范、质量标准,建立健全自身的运营管理机制和质量检查机制,实行自查自纠,并定期向甲方通报执行合同情况,若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在采取措施补救的同时,应及时报告甲方和相关部门。4、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及新区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积极配合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文件和资料以及必要的解释和说明。5、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并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环卫工作。66、乙方及其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否则,相应后果自行承担。7、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工资及加班费、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缴纳社保、提供劳动保护等。①乙方与其员工就工资、社保等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②乙方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处理,相关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③合同期间,乙方应在终止与其员工劳动关系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未履行其义务发生纠纷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需要,甲方可直接从服务作业经费中代乙方支付相关费用。8、乙方及其员工应妥善处理与第三方发生的纠纷。因乙方或其员工原因影响本合同顺利履行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9、乙方须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道德教育。乙方对员工进行管护作业专业培训后,须监督员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管护作业操作规程进行作业。10、乙方员工从事管护时应按管护标准统一着装,干净整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并摆放安全警示标志。11、乙方必须参加甲方通知的相关管护会议,通报管护情况,并完善管护措施,改进管护方式,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管护能力。12、乙方必须将其管护区域内产生的垃圾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华阳辖区内)。13、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妥善做好承包项目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善后处理和稳定工作。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开放管理时间。第七条考核办法根据《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成城发【2019]47号、《天府新区环卫公厕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天环城发(2023)97号)。7第八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作转包、分包或以其他方式交由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退履约保证金,因解除合同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变更或终止,均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包作业转包、分包或以其他方式交由第三方完成的。②乙方责任区域环境卫生、安全生产作业、执行政策规定等被媒体曝光,被区级以上领导批评或被区级有关部门通报和追究情节特别严重的。③天府新区、华阳街办领导发现的重大问题,通知整改未及时整改的。④未按招标要求和合同规定,组织相应人员、设备、机械的。⑤不服从甲方安排或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甲方临时安排工作的,累计达3次的。本合同附件规定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形。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兑现该项目所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妥善处理员工遣散或移交工作。第十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合同,不得有向政府工作人员行贿、宴请和赠送礼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条款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第十二条其它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保存贰份,乙方保存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根据《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成城发[2019]47号2、《天府新区环卫公厕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天环城发(2023)97号)3、华阳街道环卫公厕人员与机械调整明细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经办人:蓬岗法定代表人:办公室负责人:开户银行:分管领导:十丰帐号:法定代表人:电话:签订日期:20年8月日日9华阳街道环卫公厕人员与机械调整明细表公厕数量(座)管理人员(人)机动巡查皮卡车加分项(台)26招标配备数211中标配备数271非24小时要求配备数130调整后配备数16.714285711调整后配备数求整171备注:按照《关于审核华阳街道2023-2025年公厕管理维护服务外包方案的函》(川天华办函(2022)138号)及《关于调整环卫公厕管理维护服务费用标准的通知》(川天环城发(2022)101号)的文件内容,24小时开放公厕保证1人保洁在岗,非24小时开放公厕每两座保证有1人在岗。10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城发[2019]47号签发人:王宏斌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的通知市政府火车站管委办,成都天府新区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各区(市)县综合执法(城市管理)部门,成都交投集团,委属相关单位:《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已经市城管委2019年8月19日第28次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将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9年9月4日-1-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战略目标,以“绣花”功夫推进环境卫生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推动全市环境卫生管理,赶上一流城市水平,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市环卫清扫保洁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区划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以深化质量建设为抓手,以规范化作业、标准化管理为路径,着力推进作业单位集团化、作业标段规模化、作业方式机械化。积极培育和大力发展环卫作业骨干企业,适度扩大作业标段规模,通过持续开展“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行动,实现环卫清扫保洁质量“西部第一、全国一流、国际先进”目标。第三条大力推行绿色环保、节能减排作业方式,持续推进环卫作业机具设备提档升级,鼓励使用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电动,LNG,电燃、燃气混动),燃油车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根据我市再生水管网配套建设情况,逐步增加再生水使用率。第四条大力推行环卫作业机械化,通过多种方式促进环-2-卫企业加快改进更新环卫作业设施设备,增加机械化清扫、冲洗作业车辆,特别是适用于背街小巷、辅道和人行道作业的小型作业机具(小型扫地车、热水高压清洗机、吸尘机),不断扩大机械化作业范围,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国家、省、市相关标准以上。同时,做好不同机械与人工替换率的测算,最大程度减少人工使用和降低环卫工人劳动强度。第五条本市环卫清扫保洁作业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应紧扣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道路一体化设计,按道路(区域)等级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道路(区域)等级划分表道路(区域)等级道路(区域)名称(范围)特级中心城区人民北路、人民中路、天府广场及周边、人民南路天府大道、蜀都大道双桥立交至苏坡立交;省市党、政、军(警)机关及驻地周边;国家机关驻蓉单位周边;外国驻蓉机构驻地周边;其它重点保障区域。一级中心城区绕城以内(不含绕城)的环形线,包括内环线、一环路、二环路、二环高架、中环路、三环路道路(含立交桥及匝道);中心城区三环路以内、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成都天府新区核心区域设中间绿化带或道路两侧设绿化隔离带的道路;三环路以内(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全部城市广场、小游园;区(市)县城区重点区域(党、政、军、警机关及驻地)周边;市域高速公路;重点商贸区、重要景点周边区域。二级中心城区三环路以内、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成都天府新区核心区域内除特级道路、一级道路之外以“道”“路”“街”取名的道路;三环至绕城(不含绕城)区域设中间绿化带或道路两侧设绿化隔离带的道路;大中型企业总部机关所在地以及商业繁华区等重点区域。区(市)县城区重点区域外的以“道”“路”“街”取名的道路。三级绕城以内特级道路(区域)、一、二级道路(区域)之外的其它道路;绕城以外五城区、成都高新区辖区、成都天府新区道路,区(市)县城区除一、二级以外道路,集镇内的道路。四级村组道路、农村集中居住区(道路、广场、小游园等公共区域)。第二章清扫保洁第一节作业时间第六条特级道路、一级道路(区域)应于每日07:00前完成普扫作业,二、三级道路(区域)应于每日07:30前完成普扫作业,四级道路(区域)冬季09:00和夏季08:30前完成普扫作业。第七条特级道路、一、二级道路(区域)实行每日24小时保洁制,三级道路每日05:00至22:00保洁,其中,机动车道保洁以机械化错峰作业为主。四级道路适时巡回保洁。-4-第二节作业方式第八条机动车道、立交桥、高架桥、跨线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人行天桥、广场及栏杆、隔离墩(桩、墙)等环卫清扫保洁,适合机械清扫的,应当以大、中、小型吸扫车或吸洗扫一体车作业为主;不适合机械清扫作业的,应匹配相应作业人员,实行人工清扫作业。人工清扫作业主要采用防尘软扫帚,避免产生扬尘。雨后应及时进行路面积水清除作业,宜开展机械洗扫作业。第九条机械清扫作业时可根据路面污染情况选用一挡或二档。清扫作业时选用一挡,行驶速度不超过8公里/小时,副机转速不超过2000转/分;保洁作业时选用二挡,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副机转速不超过1800转/分。第十条机械清扫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放刷、喷水、调整箱体压力和刷盘转速、清扫的顺序进行操作;非特殊气候情况下,避免“干扫”;作业时禁止扫刷、吸嘴不落地。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到指定场所排放污水和卸清垃圾。第十一条绿化带、花台、树池杂物清理,果屑箱清掏、外部保洁实行人工与小型机械相结合方式作业。第三节作业频次第十二条特级道路,一级道路(区域)主、辅道机械吸-5-(洗)扫作业每日不少于4次。每日05:00-07:00、19:00-21:00每条车道全覆盖作业;09:30-11:30、12:00-15:30双向左右两侧车行道、单向车行道两侧道路各增加作业1次;1月-3月,10月-12月适时增加作业次数,清理落叶和灰带。第十三条二级道路(区域)机械吸(洗)扫作业每日不少于3次。每日05:00-07:00、19:00-21:00每条车道全覆盖作业;12:30-15:30双向左右两侧车行道、单向车行道两侧道路各增加作业1次;1月-3月,10月-12月适时增加作业次数,清理落叶和灰带。第十四条三级道路(区域)机械吸(洗)扫作业每日不少于2次。每日05:00-07:00、19:00-21:00各作业1次;1月-3月,10月-12月适时增加作业次数,清理落叶和灰带。第十五条四级道路采取人工清扫和冲洗作业相结合方式,冬季9:00和夏季8:30前作业1次,并适时巡回捡拾。第十六条特级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十字路口、人行天桥、绿化带花台、树池、桌椅、果屑箱(垃圾桶)、雨水篦、井盖表面等局部污渍清洗,其巡回保洁和快捡在15分钟内处理。一、二、三级道路(区域)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十字路口、人行天桥、绿化带花台、树池、桌椅、果屑箱(垃圾桶)、雨水篦、井盖表面等局部污渍清洗,餐饮饭店、集贸市场、车站、医院等人流密集场所和建设工地周边,其巡回保洁和快捡-6-在20分钟内处理。四级道路适时巡回保洁。巡回保洁中发现的污渍污迹,在20分钟内实施处置。第十七条特级道路、一、二级道路(区域)立交桥、人行天桥栏杆,隔离栏、隔离墩(桩)清洁除尘,每日不少于1次,三级道路(区域)立交桥、人行天桥栏杆,隔离栏、隔离墩(桩)、公交站台、配电箱外围清洁除尘,每两日不少于1次。第四节作业标准第十八条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面,人行天桥、雨水篦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无烟蒂、无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等。绿化带、行道树池内无堆积物、无塑料袋、无纸屑等废弃物。果屑箱(垃圾桶)内垃圾及时清除、无满溢,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无污渍,箱体外观完好整洁。第十九条立交桥、人行天桥栏杆和隔离栏、隔离墩(桩、墙)、公交站台、配电箱外围、隔音墙(板)无积泥积尘。第三章冲洗除尘第一节作业时间第二十条三级以上道路(区域)冲洗除尘作业应在每日-7-22:00-次日06:00进行,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段(7:30-9:00,17:30-19:00),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四级道路(区域)根据污染情况适时冲洗除尘。第二节作业方式第二十一条道路冲洗除尘根据不同道路(区域)等级,制定清洗除尘方案。所有道路(区域)应以冲洗除尘为主,冲洗作业时车辆行驶速度为5-8公里/小时,出水口与地面之间角度调至最佳冲洗位置,压力不小于300kPa,开启警示灯应急灯(大车)、鸣放提示音乐。在22:00-07:00、12:00-15:00(启动应急预案需白天作业时),应停用提示音乐,避免噪音扰民。第二十二条道路冲洗除尘作业应当实行机械冲洗与机械化吸扫和人工辅助清扫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冲洗效果。第二十三条道路冲洗除尘实行定人、定车、定时、定标、定责“五定”制度。作业单位应当将道路冲洗除尘班组责任人、项目经理、作业车辆、驾驶员、辅助人员等信息列入工作方案,明确作业时间、进度、范围、规范和责任。第二十四条每条道路(区域)应有冲洗前的清晰图片(图片须显示作业日期、小时、分钟以及周边明显参照物)冲洗作业过程及冲洗后的效果资料。-8-第二十五条作作业单位应当备存作业机具、人员的作业场景图片、有关人员签字记录、作业车辆车牌号和司机、辅助人员签字记录、作业车辆行驶轨迹记录等有关图、表、文字、影像记载。第三节作业频次第二十六条特特级道路、一级道路(区域)机动车道每日冲洗除尘1次,非机动车道、路沿石每两日冲洗除尘1次,人行道、护栏基座、人行天桥、广场地面每两周洗刷1次,随时清除污垢、污渍。第二十七条二级道路(区域)机动车道每日冲洗除尘1次,非机动车道和路沿石每三日冲洗除尘1次,人行道、护栏基座、人行天桥、广场地面每两周洗刷1次,随时清除污垢、污渍。第二十八条三级道路(区域)机动车道每两日冲洗除尘1次,非机动车道和路沿石每周冲洗除尘1次,人行道、护栏基座、人行天桥、广场地面每两周洗刷1次,随时清除污垢、污渍。第二十九条冬季气温低于2℃时,暂停冲洗作业,以免路面结冰影响交通安全。夏季气温超过35℃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加强机械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人工作业。其他特殊-9-天气作业时间和频次另行规定。第四节作业标准第三十条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路沿石应无积泥、积尘、积水,无残留垃圾,雨水箅表面洁净,交通标志线无污渍,现本色。第三十一条人行道、护栏基座、人行天桥、广场无积泥、积尘、积水、残留垃圾、油渍污垢、口香糖等,现本色。行道树树池无弃物、污渍。第四章生活垃圾收运第一节作业时间第三十二条生活垃圾转运作业原则上在05:30-23:00进行,并避开交通高峰时段(07:30-9:00,17:30-19:00)。确需其它时段作业的应避免扰民。第二节作业频次第三十三条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单位、营业场所、公共场所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实行定人定时收运,原则上早、中、晚-10-各1次,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季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适时调整增加或减少收运频次;临街店铺生活垃圾实行定人定时循环收运,原则上每日不少于2次;农村区域原则上每日不少于1次。第三节作业方式第三十四条生活垃圾收运应采用一级转运(收集点一垃圾转运站一垃圾末端处置)和直收直运(收集点一垃圾末端处置)为主,二级转运为辅(收集点一小型垃圾转运站一大型垃圾转运站一垃圾末端处置)的方式;部分离末端处置场(厂)较近的区(市)县,应采用直运为主、一级转运为辅的方式。垃圾转运站无法落地区域,探索推行定时定点收运方式。第三十五条本市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十六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农村散居区域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采用专用容器套袋收集,分类投放,定人定时分类收集,分类密闭运输。第四节作业标准第三十七条生活垃圾收运应做到密闭转运,日产日清。-11-收运作业时规范操作,不得破袋翻拣、野蛮装卸,收集压缩装置严格按照使用规范操作,避免人为损坏;转运装填完成后,应当及时清理转运现场,确保清洁无味。垃圾运输车辆整洁干净、厢体外无吊挂垃圾、无滴漏,接水槽干净、无积存垃圾,集水箱中渗沥液应在转运站点和处置场(厂)规范排放。第五章垃圾容器第一节作业时间及频次第三十八条特级道路、一、二级道路(区域)果屑箱应当每日内部清掏、外部保洁,清掏和保洁每日不少于4次,即07:00-09:00、12:00-14:00、17:00-19:00、21:00-23:00。公交站台、小饮食店、繁华商业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应增加清掏、保洁频次。第三十九条三级道路(区域)果屑箱每日清掏和保洁不少于3次,即07:00-09:00、12:00-14:00、18:00-20:00;并根据箱体内垃圾存量随时清掏、保洁。四级道路(区域)果屑箱每日清掏、保洁不少于1次。第四十条城镇区域垃圾桶内的垃圾收运每日不少于3次:即05:00-07:00、12:00-14:00、20:00-22:00,并根据桶内垃圾存量随时收运;农村区域垃圾桶内的垃圾收运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收运后应对桶体及地面进行保洁。-12-第二节作业方式第四十一条果屑箱的内桶应套装专用垃圾袋,清掏时扎口连袋收运,禁止将零散垃圾直接倒入收集车内。第四十二条连袋清掏垃圾后内桶重新套装专用垃圾袋,须将重新套好垃圾袋的内桶复位并关闭箱门,再对箱体及地面进行保洁。第四十三条垃圾桶根据其形状、规格和尺寸,能够套袋的应套装垃圾袋,无法套袋的应将桶内及周边地面垃圾清理干净。第三节作业标准第四十四条果屑箱、垃圾桶内的垃圾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投放口周边整洁,无垃圾悬挂;箱(桶)体周围地面无撒落存留垃圾、无陈旧油污,箱(桶)体无破损、无锈迹、无污垢、无污渍,外观干净整洁。第六章垃圾收集、转运站(点)第一节作业时间第四十五条站(点)的开放时间应根据服务半径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作业的时间确定。原则上为每日5:30-23:00,其他时间确需作业的要避免扰民。-13-第二节作业方式第四十六条站(点)垃圾随到随压(运),并密闭储存,站(点)内无散露积存垃圾。每次压缩流程和转运作业完成后,应对操作场地、压缩箱体、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洗、消杀、除臭。农村(涉农)垃圾收集点无污水排放设施的,每日使用湿拖布、毛巾清洁地面和立面不少于1次。第三节作业标准第四十七条站(点)内地面全部硬化并做防渗处理,地面平整,通风良好,立面内、外贴瓷砖到顶,给排水设施运行正常并保持外部整洁。站应设置操作规范、作业流程和工作职责等上墙制度;收集点应设置告示栏,明确管理责任人,清运时间、频次,服务单位及电话等基本信息。第四十八条站(点)内及周边地整洁清爽,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墙面无明显污迹、积尘,无明显异味。第四十九条站内有防噪、降尘、除臭、排污设施设备且运行良好,噪音、灰尘、臭气、污水和渗滤液等处置应当符合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污水排放标识清晰醒目。第五十条站内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进行分-14-捡作业,严禁站外破袋翻捡垃圾。第五十一条站应建立规范车辆管理制度,进入站内的运输车辆应当进行登记,对车容不整、车箱未密闭、垃圾外漏的运输车辆建立问题抄告制度,定期向所属主管部门报送信息。由主管部门对问题车辆业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实施罚款、降级警示、降级直至市场禁入等处罚。第五十二条有条件的站内应设置垃圾运输车辆冲洗设施,所有垃圾转运车辆出场必须冲洗,保持车容整洁。第七章环卫公共厕所第一节作业时间及频次第五十三条大力推进环卫公厕统一实施区级直管和24小时开放,环卫公共厕所应当专人专职清扫保洁,每日07:00-22:00随时清扫保洁,22:00-07:00视入厕情况定时保洁。定期做好消杀和除臭工作,并做好记录。第五十四条每周对公共厕所化粪池和排溢口通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无阻塞。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给排水、照明、器具等功能完好。第二节作业方式第五十五条环卫公共厕所保洁应当使用清洁工具随时-15-清除蜘蛛网及墙面积尘、污迹;使用干净毛巾擦洗门窗、洗手器具、小便站位隔板、大便蹲位门及隔断板、瓷砖墙面;使用塑料扫帚清除地面及蹲台废弃物;使用干净湿拖把(不滴水)清洁地面、卫生洁具,使用厕所清洁剂等清洁大、小便器,废纸容器内的废弃物即满即清。定期对厕所化粪池和排溢口通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无阻塞;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给排水、照明、器具等功能完好。清扫保洁工具使用完毕后应规范存放。第三节作业标准第五十六条环卫公厕管理应达到“四净三无二通一明”要求。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第五十七条环卫公共厕所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异味。厕所内地面洁净,无积水,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和其他杂物。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断板洁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无乱涂乱画。卫生洁具整洁,无积存物,无粪便痕迹,无积尿积水,管道畅通无堵塞。管理间(工具间)清洁工具、物品摆放整洁有序,无杂物,无闲杂人员,不得挪作它用。第五十八条环卫公共厕所外墙、屋顶及责任区域内整洁,无杂物堆积,墙面光洁完好,无污蚀,无渗漏,窗栅、门-16-窗玻璃无破损。贮粪池盖密闭,无污物满溢,周围无粪便,无积水,无蚊蝇,无杂草。外部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建设红线或实际管理范围内无垃圾、粪便、污水、杂草、废土以及乱堆杂物现象。第五十九条环卫公共厕所导向标识完好规范;厕所保洁标准、开放时间、责任单位、监督电话等设置在厕所墙面醒目位置,便于社会监督;主要街区鼓励配备“一纸一液”。第六十条环卫公共厕所照明灯具、标志、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窨井盖、给排水管道、照明线路等设施应定时检修,无缺损渗漏、无积灰、污物;无障碍通道畅通。第八章环卫工人作息房第一节开放时间第六十一条环卫工人作息房开放时间按照环卫工人作业时间确定,与社区服务中心、环卫公厕、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配建的作息房,开放时间与相关设施开放时间一致。第二节作业方式第六十二条环卫工作息房应配置必要的防暑、防寒、应急药品、清洁饮水、加热饭菜等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17-设施、设备使用后应恢复原状。保持房内外清洁卫生,每日清扫保洁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第六十三条开放时注意通风、防潮,晚关闭时注意关闭所有用电设施电源,并关闭门窗。要定期对电器、电路进行必要的检测,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第三节作业标准第六十四条环卫工人作息房内部家俱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灰尘;地面、墙面和各类电器洁净无尘,窗帘定期清洗;外墙、屋顶及责任区域内整洁,无杂物堆积,墙面光洁完好,无污蚀,无渗漏,窗栅、门窗玻璃无破损。外部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和乱堆杂物现象。第九章环卫机具人员第一节机具第六十五条环卫作业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保证设施设备和作业机具的种类、功能、数量配置到位。第六十六条吸尘车、扫地车、吸(洗)扫一体车、洒水车、垃圾收运车、快速捡拾车和高压清洗车等作业车辆,应统-18-一印制所在单位(公司)、街办名称和自编号。作业车辆应当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接入管理方监控平台。第六十七条作业车辆尾部须悬挂“环卫作业,请勿靠近放大反光标志牌。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临时停靠必须紧靠路边,距公交车站50米内禁止停车,停车时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并在车后设警示标志。第六十八条环卫清扫保洁作业机具应当自觉遵守“净身洁容”规定,保证车身洁净、无泥尘、无垃圾、无锈迹,整洁美观。第六十九条环卫作业车辆应随着城市发展和管理要求持续推进提档升级,积极引进和使用先进、环保、新能源和智能化车辆,燃油车尾气排放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装置存在设计缺陷的,应实施技术改造或逐步淘汰;小型垃圾收集车辆要更换为密闭良好的小型厢式货车。第二节作业人员第七十条环卫作业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服务项目合同约定,足额配置作业人员。第七十一条环卫作业人员应当着带有夜间反光标志,统一印有所在单位(公司)中文名称、标识的服装,并佩戴工作牌(卡)上岗。第七十二条作业人员须参加所在公司组织的培训、岗位-19-竞赛和应急演练活动,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清扫技能,提升街面保洁质量。第七十三条环卫作业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车辆驾驶证,作业时随身携带,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第十章应急保障第七十四条城市道路环卫清扫保洁应制定大风、暴雨、冰雪、重污染天气、重大保障活动等应急预案。第七十五条根据应急预案,各环卫公司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处置实操演练,对机具、人员、设施及组织指挥等应急预案进行检验,确保应急时刻拉得出、用得上,处置得当。第十一章附则第七十六条本规则于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成都市城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试行)》(成城发[2015199号)废止。附件:部分指标、术语解释-20-附件部分指标、术语解释一、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按照《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65-2004,计算公式为: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实施机械化清扫的城市建成区道路面积(含与道路相通的城市桥梁、广场、隧道面积)/城市建成区道路面积(含与道路相通的城市桥梁、广场、隧道面积)。1.城市建成区道路(含与道路相通的城市桥梁、广场、隧道面积)数据来源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及十四区市县城市道路桥梁统计表》。2.根据《城市道路清扫面积测算方法》CJ/T277-2008,环卫作业招标数据,扣除城市建成区非道路面积(即临街建筑退土地红线面积、门前三包面积)、绿化面积、村道乡道面积;非县城城市道路面积、公路面积,即为城市建成区道路面积。3.根据《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65-2004,道路机械化清扫面积为使用扫路车(机)、清洗车等机械清扫的道路面积。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新版)》,生活垃圾收-21-集设施包括: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站和垃圾容器(果屑箱、垃圾桶)。(一)生活垃圾收集点。是指方便居(村)民投放垃圾小型垃圾设施,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米,一般采取放置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桶点)和建造垃圾容器间(垃圾收集房)的方式,垃圾桶点地面防渗处理,桶要加盖,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二)生活垃圾收集站。是指将分散收集的垃圾集中后由收集车辆清运至垃圾转运站或末端处置场所的小型垃圾收集设施。采用人力收集的区域,服务半径一般为0.4公里以内,最大不超过1公里。采用小型机动车收集的区域,服务半径不超过2公里。收集站的用地面积大于120平方米小于500平方米,且建筑面积大于等于80平方米。(三)垃圾容器。是指城市道路两侧、公共设施周边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置的果屑箱和垃圾桶。三、生活垃圾转运设施生活垃圾转运设施主要是指生活垃圾转运站。当垃圾运输距离超过经济运距且运输量较大时,宜设置垃圾转运站。服务范围内垃圾运输平均距离超过10km,宜设置垃圾转运站;平均距离超过20km时,宜设置大、中型转运站。生活垃圾转运站根据日转运能力,分为大、中、小型三大类和I、I、II、IV、V五小类。用地指标根据日转运量确定。-22-类型设计转运量(t/h)用地面积(m)与站外相邻建筑间距(m)大型I1000~3000≤20000≥30II450~100010000~15000≥20中型Ⅲ150~4504000~10000≥15小型Ⅳ50~1501000~400010v≤50500~1000≥8四、环境卫生责任区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我市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一)责任区划分。1.城市道路(人行天桥)、城市交通护栏、公共广场等街面公共区域,责任人为城市环境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或者专业作业单位。2.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建筑区划,责任人为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所在区域,责任人为该单位。3.机场、车站、加油(气)站、码头、铁路、河道、水域、文化、体育、娱乐、景区(点)、公园、城镇公共绿地、公交站台、商品交易市场(含集贸市场)、公路(含高速公路)、车—23一辆(人行)隧道、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及管理范围,责任人为经营或者管理单位。4.施工工地、拆除工地,责任人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待建地块,责任人为业主。5.其他建(构)筑物或者设施、场所(含建筑退让红线内区域),责任人为所有权人。6.上述一、二款规定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政府报所属区(市)县政府确定。(二)易产生职能交叉区域。1.小区院落。有物业管理的责任人应为物业管理单位或房管部门,无物业管理的责任人应为业委会(居委会)、社区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责任单位。2.河道堤岸。责任人应为水务部门委托管理的单位或者水务部门。按照《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有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河堤管理范围按照下列规定划定:(一)岷江干流(含金马河)、沱江干流为堤防外坡脚以外30米;(二)湔江、北河、西河、南河、斜江河、邮江河、蒲江河、临溪河、锦江(中心城区除外)为堤防外坡脚以外20米;(三)区(市)县管理河道为堤防外坡脚以外10米;-24-(四)中心城区河道的护堤地范围由市河道主管机关拟定报市政府批准。无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根据防洪规划或设计洪水位确定。五、机扫路面尘土量检测方法(一)机扫路面尘土量采集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应采用干式吸尘的方式;额定功率应不小于1.8kW,额定负压应不小于16kPa;集尘袋内层应符合QB/T4381的规定;吸净率应大于等于98.0%。(二)机扫路面尘土量称量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称量应精确到0.1g;量程不小于500g。(三)采样点应按以下方法设置:1.道路清洁检测车检测。被检测路段的采样区域应设置在道路机械清扫作业的最外侧车行道内,采样区域与路缘石的距离L1≥700mm、L2≤1200mm;2.人工检测。被检测路段的采样区域应设置在道路机械清扫作业的最外侧车行道内,采样区域与路缘石的距离L1≥0mm、L2≤1200mm;3.两种检测方法均应在采样区域内选择不少于3个面积一致的采样点,单个采样点采样面积S≥0.09m2,采样点间距-25-di≥3m,采样点在被测道路长度范围内应均匀分布;采样点内应无积水、可见垃圾(白色垃圾)及污渍。六、道路清扫保洁部分术语(一)机械作业。使用机动车辆、设备进行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包括机械扫路、机械洗扫、机械清洗冲刷、机械洒水和喷雾、机械吸尘等作业方式。(二)人工作业。使用人力、非机动车进行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包括人工清扫、人工捡拾、果皮箱清掏、果皮箱清洁等作业方式。(三)组合作业工艺。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机械作业及人工作业方式进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工艺流程。(四)机械扫路。使用扫路机收集道路污染物的作业方式。(五)机械洗扫。使用洗扫车冲洗并收集道路污染物的作业方式。(六)机械清洗冲刷。使用清洗车、洒水车或其它车辆采用一定水压的水流冲洗道路的作业方式。(七)机械洒水和喷雾。使用清洗车、洒水车或其它车辆采用洒水和喷雾方式防止道路扬尘及防暑的作业方式。(八)机械吸尘。使用纯吸式扫路车或其它纯吸式设备收集道路污染物的作业方式。(九)道路可见垃圾及污渍密度。在道路上一定面积内可见垃圾和污渍的个(处)数。污渍一般包括油渍、痰渍和粪便-26-渍等。(十)路面尘土量。道路路面上每平方米内使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采集设备收集到尘土及杂质的质量。七、信用体系按照我市正在制定的《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城市管理部门应将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单位纳入信用体系,具体要求:(一)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评估相关单位的履约情况,并将履约情况纳入城市管理信用评价监管系统,进行累计记分管理。(二)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相关单位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服务协议;被解除协议的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投标。(三)具体的记分办法由市城管部门另行制定。(四)本市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信息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八、进口燃油式全密闭小型扫地车人机替换率根据对国内先进城市调研了解,结合我市实际,进口燃油式全密闭小型扫地车配套高压高温精洗车人机替换率为1机替代12-15人。-27-信息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9月4日印发-28-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文件川天环城发[2023]97号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天府新区环卫公厕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街道,天投市政公司:《天府新区环卫公厕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特此通知。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2023年111月24日-1天府新区环卫公厕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府新区环卫公厕精细化管理,有效提升环卫公厕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城市公厕卫生标准》《成都市公共厕所管理条例》(成人发[2022]22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区所有环卫公厕。行业公厕、社区公厕可参照此办法进行监管和考核。第三条新区环卫公厕服务管理应推行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对环卫公厕服务质量实行监督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拨付服务管理经费。第四条监督考核的责任主体:新区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第五条监督考核主要内容:公厕设施设备及保洁,作业工具、作业人员配备和室外保洁等精细化作业与管理第二章检查考核-2-第六条新区环卫公厕管理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综合监管”的原则。新区城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新区环卫公厕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环卫公厕日常监督和考核。第七条检查考核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三种方式综合评分,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八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设施及保洁、作业工具、作业人员和室外保洁。(一)设施及保洁。1.公厕有无臭味,可视范围是否有蚊蝇;2.指示牌、标识牌是否完好、洁净,并符合GB/T10001.1及GB/T10001.9标准;3.公示牌是否完好、洁净,编号、权属单位、监督电话、管理单位、开放时间、管理标准等内容是否齐全规范;4.门、窗是否完好、洁净,无蛛网;5.地面、墙面是否洁净完好,地、墙砖是否缺损、松动、破裂、渗漏,地漏是否堵塞,是否有杂物堆积、乱张贴;-3-6.天花板、洗手盆及台面、水龙头、面镜、烘手器、集中厕纸架、洗手液盒(固定式)是否完好、洁净;7.照明设备是否完好、洁净,电线有无外露;8.无障碍设施、儿童便器、母婴设施、小便厕位是否完好、洁净无尿垢;9.污水预处理池窨井盖是否完好,有无满溢,污水是否排入城市管网,有无直排;10.大便厕位是否有挂衣钩,废纸容器是否完好、有无满溢,大便器是否完好无尿垢,厕位门、隔断板、厕位门门锁是否完好、洁净、有无污渍、有无乱写乱画。11.厕所管理间是否正常使用,有无乱搭接电线、有无安全隐患。(二)作业工具。1.塑料扫帚、拖把、撮箕、垃圾袋是否配备齐全、摆放整齐;2.毛巾、硬质塑料刷、橡胶手套或一次性手套、水刮器是否配备齐全、摆放整齐;3.消毒剂、清洁剂或其他溶剂是否配备齐全、摆放整齐。(三)作业人员。1.是否配备专职保洁工人;2.管理员着装是否整洁并佩证上岗;(四)室外保洁。1.厕所外墙是否有破损、污蚀、积尘、乱写乱画和张贴物;-4-2.屋顶是否堆积杂物;3.公厕外部责任区域内是否有垃圾、粪便、污水、积水、杂草、裸土、扫帚、拖把、撮箕和杂物堆积第四章考核标准第九条公厕管理应达到“四净三无二通一明”要求。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一)清扫保洁。公厕无明显异味、无蚊蝇;厕所内地面光洁干净,无积水,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和其它杂物;厕所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断板洁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无乱涂乱画,无破损;卫生洁具整洁,大、小便器内无积存物,无粪便痕迹,无积尿积水,管道畅通、无堵塞。(二)设施管理。公厕导向醒目,标识规范,配置齐全;公厕保洁要求、开放时间、责任人、监督电话等设置在公厕墙面醒目位置,便于市民监督;内外部照明灯具、标志、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施等设施设备保持完好,无缺损渗漏、无积灰、污物;化粪池窨一5-井盖丢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充维修,确保正常使用,无障碍公厕通道畅通。(三)工具管理。厕所管理间(工具间)物品摆放整洁有序,无杂物,无闲杂人员,无挪作他用。作业工具(塑料扫帚、拖把、撮箕、垃圾袋、毛巾、硬质塑料刷、橡胶手套或一次性手套、水刮器、消毒剂、清洁剂等)配备齐全、摆放整齐。(四)人员要求。公厕配备专职保洁工人,着装整洁并佩证上岗。(五)室外保洁。厕所外墙、屋顶及责任区域内整洁,无杂物堆积,墙面光洁无破损,无污蚀,无渗漏,窗栅、门窗玻璃无破损;厕所贮粪池盖密闭,无污物满溢,公厕周围无粪便,无积水,无杂草,定时喷洒灭蝇药物,做到随有随灭。第五章评分标准第十条环卫公厕考核实行扣分制,满分一百分,每项内容对应相应分值,扣完为止。(一)扣分事项。-6-1.环卫公厕设施有异味每项扣2分;有蚊蝇每只扣1分,最高扣8分;指示牌、标识牌、公示牌不符合GB/T10001.1、GB/T10001.9标准或行业标准每处扣1分,最高扣2分;墙面破损每处扣1分,最高扣2分;小便厕位有尿垢每处扣1分,最高扣2分;大便厕位有尿垢每次扣2分,最高扣8分;厕位门、隔断板有污渍、乱写乱画每处扣1分,最高扣3分;设施损坏、脏污每项均扣1分。作业工具、作业人员和室外保洁有问题每项扣1分。(扣分标准详见附表)2.通报的公厕问题不整改、不及时整改、整改不力,阻挠、抗拒检查的,每次扣3分。(二)加分事项。市级、区级领导、区级部门领导、区级以上主流媒体表扬予以加分,具体如下:1.市级领导表扬每次加5分;2.区级领导表扬每次加3分;3.区级部门领导表扬每次加2分;4.区级以上主流媒体表扬每次加2分;5.市城管委通报表扬每次加2分。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环卫公厕考核实行百分制,每座公厕当月考核得分在92分(含)至95分(不含,下同)区间内,扣除管护费用100元;90分至92分区间内,扣除管护费用200元;85分至90分区间内,扣除管护费用600元:85分以下扣除管护费用1000元第十二条市级、区级领导、新区部门领导、区级以上主流媒体等批评曝光的,直接扣钱,具体如下:1.市级领导点名批评,每处扣5000元;2.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城管委领导点名批评,每处扣3000元;3.新区部门领导点名批评,每处扣2000元;4.区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每处扣2000元;5.市城管委检查通报发现问题,每处扣1000元。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三年。附件:天府新区环卫公厕日常管理检查表-8-天府新区环卫公厕日常管理检查表考核单位:序号考核项目I2臭味苍蝇考核内容1.无臭味(2分)1.可视范围内无苍蝇。(该项总分为8分,每发现一只苍蝇扣分,直至扣完)II评分考核时间:20XX年月日1设施及保洁要求保洁质量达标设施设备完好洁净34567指示牌标识牌公示牌门窗户1.完好、洁净:2.标识符合GB/T10001.1及GBT10001.9(2分)。1.完好:2.洁净:3.标识符合GB/T10001.1及GB/T10001.9(2分)。1.完好、洁净:2.标明编号:3.权属单位:4.监督电话:5.管理单位:6.开放时间:7.管理标准等。1.完好、洁净。1.完好、清净:2.无蛛网1I1I122223345678910地面墙面天花板1.洁净:2.地砖无缺损、无松动:3.地漏不堵塞:4.无杂物堆积1.洁净:2.墙砖完好(2分):3.无渗漏:4.无乱张贴1.完好、无蛛网,11122343411洗手盆台面1.完好、洁净、无积水I12洗手盆1.完好、洁净。113水龙头1.完好、洁净、111面镜1.完好、洁净115烘手器1.完好、洁净、I16集中测纸架1.完好、洁净。117洗手液盒1.完好、洁净、I18照明设备1.完好:2电线无外露I219照度1.盥洗室:2.男厕所;3.女厕所:4.无障碍卫生间(第三卫生间)地面照度不低于1501x(此项不考核,仅供参考)123420障设施1.完好、洁净:2.无尿垢:3.设置在障碍卫生间(第三生间)分。(无,不得分)1239—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I设施及保洁要求21儿童便器1.完好、洁净:2.无尿垢:3.设置在无障碍卫生间(第三生间):1分。(无不得分)123保洁质量达标、设施设备完好洁净22母婴设施1.完好、洁净:2.设置在天障碍卫生间(第卫生间)11分。(无,不得分)1223污水预处理池1.客井盖完好、无满溢。124小便测位1.完好:2.洁净:3.无尿垢(2分):4.非手触阀1分。123425大便厕位1.有挂衣:2.废纸容器完好:3.废纸容器无满溢:4大便器完好:5.大便器无尿垢(8分):6.测位门、隔断板完好:7.厕位门门锁正常使用:8.厕位门、隔断板洁净、无污渍、无乱写乱画(3分)1234567826厕所管理间1.正常使用:2.未乱搭接电线:3.无安全隐患。1232作业T具作业T具管理规范]塑料、拖把、撮箕、垃圾袋1.配备齐全:2.摆放整齐。122毛巾、硬质塑料刷、橡胶手具或一次性手套、水刮器1.有:2.摆放整齐。123消毒剂、清洁剂或其他溶剂1.有:2.摆放整齐123作业人员作业人员现范管理1管理员配备1.配备管理员。12管理着装1.管理员服装洁净:2.佩证上岗124室外保洁要求室外保洁质量1厕所外墙1.无破损:2.3.无积尘:4.无乱写画、无张贴物12342屋项1.无杂物堆积13公厕外部责任区域内1.无杂物堆积2.无垃圾;3.无粪便:4.无污水、无积水:5.无杂草、无裸上;6.无帰、拖把、撮箕。I23456小计12345678合计满分100分,得分备注未注明的各小顶为1分,注明分值的项目按检查情况计分,加分不计入总分受检公厕:街道公厕检查考核人员(签名):-10一-11一信息公开属性:不予公开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2023年11月24日印发一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厕管理维护服务外包 混凝土装配式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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