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妇产综合楼落成开诊基础物资 营业房 垃圾桶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大学2025)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综合楼落成开诊基础物资采购项目四标段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50808HT000019
二、合同名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综合楼落成开诊基础物资采购项目四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000-20250523085813119
四、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综合楼落成开诊基础物资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127号
      联系方式:0951-7895887
      供应商(乙方):宁夏六盘瑞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民族花园14号商住楼14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182953872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垃圾桶(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30L不锈钢生活
      主要标的数量:8
      主要标的单价:180
      合同金额:4.132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妇产综合楼落成开诊基础物资采购项目四标段-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合同口是/口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合同编号:CGZX-20250718-3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综合楼落成开5诊基础物资采购项目四标段合同5采购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供应商:宁夏六盘瑞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8月8日7签订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127号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综合楼落成开诊基础物资采购项目四标段合同采购人(简称甲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住所地: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127号联系人:高涛联系电话:0951-7895887供货方(简称乙方):宁夏六盘瑞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六盘瑞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薛倩联系电话:18295387282甲方通过代理机构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并经甲方确认,乙方中标。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双方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货物事宜,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名称、货物名称、生产厂家、品牌、数量及金额1.1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综合楼落成开诊基础物资采购项目1.2货物清单:(配置详见投标文件)本合同所采购货物的名称、第1页共13页技术规格和数量在乙方投标文件“供货及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的具体内容如下: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生活垃圾桶.鼎耀30L脚踏生活临沂鼎耀塑业有限公司套13083107902医疗垃圾桶30L脚踏医疗套13083107903医疗垃圾桶15L脚踏医疗套504522504生活垃圾桶15L脚踏生活套504522505垃圾桶(大)120L移动生活套2017034006垃圾桶(方)25L不锈钢灭烟款套5220010400.7垃圾桶(圆)30L不锈钢生活套81801440合计:大写:肆万壹仟叁佰贰拾元整44041320注:以上货物清单价格包括主件及零部件的供应、配置、运输、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培训、备品备件、售后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1.3合同文件内容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包括特殊条款);,(2)招标文件说明函;(3)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及补充协议。二、交货第2页共13页2.1交货时间: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2.2交货地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3储存、交接及运输:2.3.1交货实行送货制,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限配送货物。如未按时限送达,甲方有权追回货款,乙方应如数退还给甲方。22.3.2货物运输费、押运费、搬送费、包装费、安装费、保险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货物在交付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之前风险由乙方承担。2.3.3需经安装施工的项目,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或图纸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全面负责。2.4包装:2.4.1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的规定和双方约定,并确保货物安全,按符合储运规定运交甲方,非因甲方原因,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有破损或不符合要求的包装,乙方应予全部退换。2.4.2产品的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有关标示的说明、产地、原材料、用途、警告、保质期及保质条件、生产日期等之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5验收:甲乙双方按照如下货物验收流程进行。2.5.1开箱查验。双方根据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要求,共同对货物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牌、原厂商、产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第3页共13页期进行查验。如有短缺、损坏、不合格产品等或与合同、招标文件不相符的情形,乙方应于3日内予以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以及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2.5.2安装调试。乙方应派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保I证各项性能正常,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人员、货物的损伤损坏等不良事件由乙方负责。在安装调试过程中,1-如货物的一项或数项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乙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5.3人员培训。乙方负责对使用、保管、日常保养、清洗消毒和甲方人员进行相应培训,保证甲方能安全正常地使用。2.5.4资料提供。乙方应按照甲方验收要求,收集好相应的验收资料(如图纸、材质检测报告、质保卡等),加盖公章。如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货物,甲方验收前需由乙方完成检测,之后将出具检定证书交于甲方。2.5.5合格验收。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根据招投标文件和产品说明书的功能配置、技术参数等进行检验、试用。试用的期限为30日,1试用期间指标未能达到规定要求,乙方应于3日内予以更换,更换或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要求的验收资料。双方最后签署验收单并盖章,验收合格日期以甲方签署的日期起算。2.6伴随服务:乙方在供货前,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如下证件的复印件,并盖单位有效印章(公章)。2.6.1《营业执照》、《厂家产品授权书》、《经销商营业执照》、第4页共13页《开户行信息》等;2.6.2产品质检报告及相关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其他有关质量要求的合格手续;2.6.3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出库单》、《随货同行发票》;2.6.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2.6.5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7三、使用观察期双方约定为从安装调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90天为使用观察期。使用观察期内因发生的缺陷不能修补,甲方可以选择退货或换货。在使用观察期内出现问题,按如下约定处理:3.1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符合招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标准,不存在任何偏差。如货物的标准与约定不符,或存在缺陷,乙方应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进行更换或修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相应延长使用观察期。3.2如因货物的标准与约定不符,或存在缺陷,经更换或修补后仍然存在缺陷,甲方可要求退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退货发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33.3乙方保证提供的必须为合法渠道销售的,并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并保证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等权利。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同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第5页共13页3.4如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应由国家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四、质量要求i4.1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企业标准、招标文I件、投标文件。乙方应按照规定向甲方提供各项资料并提供质量保证书交甲方备查。如乙方提供的上述资料或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者不符合i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或退换货,且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退换货者不受时间限制,所有退换货费用皆由乙方负担。4.2乙方应在其标明的该产品的保质期限及保质条件下对货物的质量全面负责。乙方不得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已临近失效期的产品给甲方。如因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及其他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4.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货物符合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产品质量法》、《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利权法及其实施细则》、《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卫生检疫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3法规、规章和国家专业部门或主管机关所须布的有关规定。五、质保及售后服务:5.1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壹年,由乙方负责安排专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免费维护维修。5.2在质保期内,应开展年度巡检服务,乙方技术人员应至少每3个月上门对货物进行维护保养。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部件、易耗品,第6页共13页乙方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质保期满,乙方应持续地对产品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提供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应当仅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5.3在质保期内,如果存在升级需求甲方要及时提供。5.4在质保期内,乙方无偿指导和培训甲方维修及使用人员,至少:半年为甲方提供一次培训,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7况的处理等,确保甲方可以正常安全地使用产品。培训地点主要在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乙方也应随时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5.5在维修运维操作中,乙方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对自身人身财产安全负责。5.6乙方应做好每次维修运维保养内容或项目记录,并由甲方、乙方技术人员、使用科室共三方确认。5.7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故障报修电话7*24小时电话支持;在接到故障报修后,2小时内应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逾期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组织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货物经乙方一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8在质量保证期内更换的任何零配件(备品),须为原厂生产的;并且保证替代的零配件(备品)是新的未使用过和未经修复的。六、合同价款支付6.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承诺,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万壹仟叁佰贰拾元整,小写:¥41320.00。分项价格在乙第7页共13页方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该价格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测量设计、运输、安装、附件、调试、人工、售后、税金、利润等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支出等全部费用。6.2乙方完成货物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100%的发票和查验单。甲方在收到发票和查验单后6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货款的70%(暨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玖佰贰拾肆元整,小写:¥28924.00),货物使用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乙方向Y甲方提交5%履约保函(暨人民币大写:贰仟零陆拾陆元整,小写:¥2066.00),甲方在收到履约保函后6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货款的30%(暨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叁佰玖拾陆,小写:¥12396.00)。履约保函自维保期结束后退回。特殊情况支付以财政项目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要6.3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并提供查验单,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及查验但,因乙方未提供导致甲方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正6.5如合同项目经费系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因乙方责任导致专项资金尚未支付即被收回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下剩款项有权不再支付。七、违约责任:7.1合同签订后无法定或约定事由,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7.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0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合同。第8页共13页7.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通知限定乙方在更换日期之内更换,而乙方逾期未更换,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05%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或更换后仍存在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合同。7.4乙方对甲方的故障维修需求不及时响应到位的,应按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乙方不配合维修、或货物经乙方一次维修仍无法解决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单方通知解除合同,以及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及甲方其他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7.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可通过扣减履约保证金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乙方严重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退货退款,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扣减后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包括但不限于不因货物无法正常使用而造成的预期利润损失、招投标费用、损失赔偿等。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甲方提请司法机关处理的,乙方承诺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其他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本合同乙方工作对应的费用、因项目逾期造成其他额外费用、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公证费、差旅费等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7.6遇到政策性变动或基于甲方的便利,导致本合同继续履行存在第9页共13页问题的,双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7.7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八、合同变更与终止8.1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对本合同条款做增加、删除、修改等变更,音须以补充协议书方式进行。该补充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字4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8.2合同的变更、解除不影响受害一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8.3合同有效期限届满,该合同自动终止。8.4乙方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九、不可抗力4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乡立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双方造成的公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后续履行事宜。十、争议解决210.1本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2在诉讼期间,除争议条款外,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十一、通知与送达第10页共13页11.1乙方确定以下地址为甲方发出任何通知、联络或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的有关司法文书的通知或送达地址: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127号联系人:高涛联系电话:0951-789588711.2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及委托代理人:薛倩;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18295387282;电子邮箱:303248287@qq.com;微信号:18295387282;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民族花园14号商住楼14号营业房。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该指定联系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行为、意思表示及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直接具有约束力;甲方的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送达该联系人及委托代理人时,即视为送达乙方;甲方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甲方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11.3乙方的指定联系人、委托代理人的信息发生变化的,或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到甲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甲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十二、合同组成12.1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文件以及其他双方书面确定的相关招标投标文件。12.2合同附件包含:中标通知书、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必须与《投标书》响应完全一致),公司资质证件、厂家资质证件、第11页共13页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要求承诺的质保期与主合同一致)等,合同以及组成材料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其他约定13.1如因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变更或转让、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合同。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处理。13.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T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13.4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第12页共13页(本页为签字页,无合同正文)甲方(盖章):RS1s乙方(盖章):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1:rC(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宁夏六盘瑞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应s主管领导:委托代理人:基建办张国治采购中心:满经办人:经办人:签订日期:8.8签订日期:S.8.8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127号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民族花园14号商住楼14号营业房开户行:中信银行银川星光华支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阅海万家支行账号:8112401013600052731账号:29527001040003487纳税识别号:12640000454002932W纳税识别号:91640100MA76M6M445电话:0951-7895887电话:18295387282第13页共1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妇产综合楼落成开诊基础物资 营业房 垃圾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