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教育局2025)



【初始合同】深圳市教育局本级及直属预算单位内控和预算绩效管理咨询辅助服务(A包)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SHT-SZCG2025000615-A-2025-1
二、合同名称:深圳市教育局本级及直属预算单位内控咨询辅助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CG2025000615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教育局本级及直属预算单位内控和预算绩效管理咨询辅助服务(A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教育局
地址:深圳市教育局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中政汇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112号智丰大厦1座14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教育局本级及直属预算单位内控和预算绩效管理咨询辅助服务(A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市教育局本级及直属预算单位内控咨询相关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50000
合同金额:45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08月08日至2026年08月07日,深圳市教育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08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1.深圳市教育局本级及直属预算单位内控咨询辅助服务合同.pdf

附件1.深圳市教育局本级及直属预算单位内控咨询辅助服务合同.pdf

合同编号:深教发财(2025)14号深圳市教育局本级及直属预算单位内控咨询辅助服务合同项目编号:SZCG2025000615-A项目名称:深圳市教育局本级及直属预算单位内控咨询辅助服务委托方(甲方):深圳市教育局受托方(乙方):深圳市中政汇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8月8日甲方:深圳市教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00075428147法定代表人:郑秀玉联系人:洪艺琴联系电话:88121353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乙方:深圳市中政汇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646098M法定代表人:于鹏联系人:李楚珠联系电话:0755-8254762518929345954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智丰大2厦1座1401、1402、1403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本级及直属预算单位内控咨询辅助服务(项目编号:SZCG2025000615-A)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服务内容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142号)《深圳市预算单位内控建设分类管理办法》(深财付(2021〕3号)《深圳市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深财预(2020)120号)等文件精神,对市教育局本级及直属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上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等工作开展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一)内部控制建设分类评价工作根据《深圳市预算单位内控建设分类管理办法》《深圳市预算单位内控建设评价指标(2024年修订)》等有关文件,结合教育系统业务特点,协助制定《深圳市教育局系统内控考核指标》,并对局本级及各直属预算单位协助开展内控建设分类评价,形成内控建设分类评价问题清单及相应的整改建议方案。(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点版)》等有关文件协助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培训,协助市教育局指导各直属预算单位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直属预算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实施复核汇总,并结合本部门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整体情况开展评价,协助编审市教育局(本S级)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三)内部控制体系优化有关工作、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分别从单位层面、业务层面对市教育局的核心经济业务及关键环节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等进行多维度分析,形成符合单位实际的风险清单,明确风险防范重点,提供有针对性的内部控制建设改进建议。(四)内部控制业务培训工作每年协助开展至少6场内控业务相关培训,培训对象包含但不局限于局机关各处室相关工作人员、各直属预算单位财务工作负责人、各直属学校总务主任、后勤主任等。(五)提供内部控制系统运维服务协助做好现运行内控平台相关业务模块技术运维支持,提供系统操作指导以及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解答,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结合内控系统的实际应用需求,关注系统内数据管理和质量提升的支持,确保平台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及市财政局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各项上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办法规定及市教育局加强上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工作规范要求,协助市教育局对上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全流程管理,落实申报、分配、使用监管等各环节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配合抽查调研、协助组织满意度评价、提供绩效管理建议。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签订之日起一年,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6年8月7日止。三、人员要求提供至少6人的项目团队,均为本科或以上学历。项目团队应同时具备内部控制建设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等相关项目工作经验。在服务期间提供7×7.5小时服务支持,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要求乙方分派至少1名专人提供项目相关对接服务。如项目团队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可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更换。根据业务需要,乙方需调配服务人员做好日常服务支持,包括非工作日的线上和线下服务支持。四、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调服务过程中的有关事宜,提供本工作所需资料。2、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3、甲方有权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服务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确保服务过程中每一项业务有专人负责。4、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实施情况及提交的工作成果提出修改建议,由双方协商后进行更改。乙方拒不调整或调整后仍未能达到甲方需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现场勘察的权利。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按期按质完成所有服务工作,达到相关验收标准。3、遵守甲方有关保密安全规定,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涉及的甲.1方相关信息以及服务有关资料、文件和数据等严加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在公开场合引用甲方项目有关资料、文1件和数据等。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于第三1方。5、乙方应遵守甲方及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6、甲方交给乙方的所有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本合同终止后15日内,乙方应将有关资料交还给甲方,如有无法返还或不便于返还的材料,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销毁或其他方式处理。五、合同价款及支付(一)本项目服务费用含税总额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小写:450,000.00元)。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所承担的税费、工作人员和专家报酬、场地使用费、印刷费、耗材费、差旅费以及合理的利润等。除经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二)甲方采用分期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具体进度安排如下:1、首付款: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且乙方提供正规合法的等额发票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即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225,000.00元);2、尾款:乙方完成对甲方本级及直属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上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等工作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即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225,000.00元)。3、乙方指定唯一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深圳市中政汇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20155090005253784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梅林支行4、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正规合法的等额发票。因甲方使用的是政府财政资金,受财政拨款程序控制,在甲方完成各项支付手续报财政审批时,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因乙方逾期提供发票或财政审批导致支付时间延长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六、保密及知识产权(一)乙方应当对甲方向其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妥善保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信息泄露的,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应当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甲方未予公开的信息承担永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目的。如果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乙方也应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的扩大。(三)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甲方提供的信息,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四)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使用项目成果,也不得转让或者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七、违约责任(一)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若乙方未能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工作成果,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20日以上,甲方可单一方解除合同。(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三)若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不予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费用(扣除甲方确认的合理开支)及按照本协议合作费用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委托事项转让给第三方。2.乙方违反本合同知识产权或保密条款的;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内容达到10日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调整服务方案关键内容的;5.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八、争议的解决(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合同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三)合同被解除、无效、终止的,不影响违约、清算、争议解决等合同条款的效力。九、通知与送达本合同首部所载双方的联系方式为通知送达地址,如有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通知对方,按该送达地址通过快递送达相关通知、文书的,收件方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方拒收的,拒收日为送达日;收件方联系方式无法送达的,邮件退回日为送达日。双方已通过相关联系人微信联系的,微信联系方式的送达同为有效送达。十、其他(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教育局本级及直属预算单位内控咨询辅助服务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深圳市教育局W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十签订日期:202年8月8日乙方(盖章):深圳市中政汇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于鹏签订日期:202年8月8日interface return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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