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大宗食材集采集配 食材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城中学2025)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
ZYGC252306228
二、合同名称
2025-2026年番禺区学校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家禽类产品供应服务
三、项目编号
ZYGC252306228
四、项目名称
2025-2026年番禺区学校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家禽类产品供应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城中学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平路40号
联系方式:13560423226
供应商(乙方): 广东利达隆农产品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潦边村民委员会横沥村“大地”
联系方式:158136753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服务区域二家禽类产品供应服务
1(项)
416,380.00
416,380.00
合同金额: 416,380.00元,大写金额:肆拾壹万陆仟叁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21日至2026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桥城中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城中学
2025年08月08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5-04384项目编号:ZYGC252306228项目名称:2025-2026年番禺区学校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家禽类产品供应服务甲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城中学电话:传真: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平路40号乙方:广东利达隆农产品有限公司电话:0757-81807098传真: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潦边村民委员会横沥村“大地”根据2025-2026年番禺区学校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一家禽类产品供应服务项目(采购包2)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说明:甲方:试点校,乙方:供应商。】一、合同价款1、项目合同金额(预算金额):人民币416380.00元2、中标折扣率:84.50%注:本项目结算单价及合价必须为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检验检疫费、质量检测费、配送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搬运费、不合格货物的退换等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乙方必须将以上费用全面考虑。用户(试点校)不支付除货款外的任何费用,服务期内结算折扣率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量价阶梯除外),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合同金额之中。二、执行进度1.服务期限:自2025年8月1日(各试点校预计启动时间)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2.服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城中学。三、项目要求(一)乙方有义务根据广州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落实关于政府支持脱贫攻坚的政策,按甲方需求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产品。(二)对食品安全及配送的整体要求1.乙方所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是甲方认可的正规品牌,以及来源于甲方认可的正规采购渠道。2.乙方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及时更换并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将视实际需要给乙方分配采购任务,不承诺每项食材的采购数量,乙方自行承担采购风险。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委派的食材配送任务,不得以数量太少或金额太小为由拒绝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乙方服务资格。4.乙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并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5.食品材料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及产品出厂标准。乙方必须负责食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定期对供应的食品委托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结果给甲方留存备案;为保障食品来源正规、安全,乙方需配备溯源及安全检测系统、配套食品安全及检测人员等。6.食品材料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的通知为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食品材料的品牌和数量:乙方在每周五下午16:00之前,将下周或下两周可以提供的产品的品名、质量情况、价格清单(以当天广州市发改委(http://fgw.gz.gov.cn/)公布的广州市周边城区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作为基准价)交给甲方。甲方根据清单于每天18:00前用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QQ的方式将需要采购的需求报给乙方,(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及特殊要求),以便乙方采购、供货。乙方可提供营养健康的膳食指导等增值服务,为甲方提供更优的服务。7.乙方须在每天上午5:30将甲方所订购的物品送到甲方饭堂的所在地;乙方送货时间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天货款10%作为违约金(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商解决,以保证甲方所需物品按时送到),A延误超过1小时以上,甲方有权取消当天采购,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重新采购的费用。8.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供货清单,须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9.乙方实际供货情况与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一致,将视为虚假应标,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三)乙方承诺按投标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提供)的服务承诺、服务标准、拟派人员、配送车辆、加工分拣(清洗)设备、检测设备等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供货服务。(四)乙方提供的食品材料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及产品出厂标准。因食品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州市的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甲方与乙方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检测。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五)甲方不定期(每学期开学前,每年不少于两次)对供应的货物委托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结果给甲方留存备案。(六)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的供货清单(含品种、名称、产地、规格、质量、重量、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按时按量按质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克重,若因特殊情况(如商4家停产或天气因素等)确实需要变更的个别货物,须经甲方同意,以质量较高的同类商品代替。(七乙方须承诺所供食材各项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行业生产、出厂标准以及甲方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批次的检验证明。甲方在食材验收时如发现乙方供应以下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材,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乙方须无条件立即进行退货更换,不得影响甲方食堂的工作进度。并由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性质严重的,视为乙方虚假承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相关问题报区财政局处理,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感官性状异常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3.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6.掺假、掺杂、以次充好;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加入非食品化学物质的。(八乙方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除不可抗力,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Y(九)合同签订方式:甲方(试点校)与乙方(供应商)签订具体《服务合同》。乙方出现违约行为,如未能按时交付货物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履行服务义务等,甲方或试点校有权利根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如乙方不能按照《服务合同》履行服务,导致限期整改、停止供货的,停止供货期间试点校有权使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购买食材)。(十)各试点校与乙方签订服务合同后,试点校根据自身需求向乙方发出食品采购订单确定具体的业务量。若因特殊情况,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进行(零星)小批量采购等,以维持试点校的食品采购正常秩序。四、采购项目需求描述(一)整体实施服务区域基本情况采购试点校名称供货地址供餐人数品类金额(元)预计启动时包间采购广州市番禺区职广州市番禺区桥南3000¥1,926,2572025年9月包2业技术学校街桥南路388号1日广州市禺山高级广州市番禺区福贤120¥131,8902025年9月中学路323号1日广州市番禺区大广州市番禺区大龙1800¥1,362,5002025年7月龙中学街傍西村31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700¥119,7022025年8月桥德兴小学街德兴路1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1500¥80,7152025年8月桥中心小学街康乐路51号1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1500¥416,3802025年8月桥桥城中学街东平路40号21日2广州市番禺区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400¥146,3152025年8月桥东风中学街德胜路152号1日广州市番禺区沙广州市番禺区沙头585¥68,4602026年2月头街中心幼儿园街沙南路84号1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900¥152,7312025年9月桥东城小学街德祥路21号1日合计¥4,404,950备注:本采购包内每间试点校的具体预算如上表所述,服务期限为自各试点校预计启动时间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试点校实际应支付的货款以实际产生的采购量乘以相应结算单价再乘以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若在服务期限内,甲方累计支付的货款金额达到预算金额,视作合同期结束,合同自动终止;若服务期限到期,采购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也视作合同期结束,合同自动终止。(二)采购服务要求1.乙方必须在签订服务合同后5天内成功办理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诺累计责任限额人民币20001万元(每人责任限额21万),并将相关材料提供甲方和试点校备案。2.乙方必须确保所有的食品不得含有转基因,且所有食品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规定,并在每次供应食品时向试点校出具由质检部门提供的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乙方的所有食品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W3.若乙方配送的食材经市场监管部门检测,在质量、卫生、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以及试点校制定的食材验收细则中任意一项,即判定为不合格,要求乙方重新配送合格产品外,并在验收报告中登记“不合格”。乙方在区内一年累计3批次配送食材“不合格”或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立即启动熔断机制,终止与该乙方的合作,即启用已提前按标段之间顺序规划并签订协议的联保供应商,确保食材供应连续稳定。熔断机制启动后,学校将按照已按标段之间顺序规划并签订的联保协议,马上启用[第X+1片区]联保供应商进行食材供货(若第1片区供应商熔断,则启用第2片区供应商;若第2片区供应商熔断,则启用第3片区供应商,以此类推)。对于启用联保供应商后的支付事宜,学校将在收到联保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配送的合格食材,并完成验收手续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及结算方式,向联保供应商支付相应食材款项。若因原供应商熔断导致联保供应商供货量增加或供货时间延长等情况,支付条款仍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不因供货主体的变更而改变价格及结算周期等核心支付条件,以确保食材供应连续稳定及联保供应商的合法权益。4.为确保乙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方面的能力和合规性,乙方应加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潮平台,确保能够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地上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5.乙方配备有①食品安全运输及仓储智能追溯管理系统、②冷链运输车辆智能调度跟踪管控制系统、农产品供应链一站式服务平台、④农副生鲜食材生产加工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分拣配送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内部数据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如名称不完全一致,乙方同时提供系统/平台的功能说明文件并可佐证其具有上述系统/平台同等功能的,视为已提供相应系统/平台。(三)结算方式1.本项目实行量价阶梯机制,综合年度预计采购总量、采购周期、商品品类三个维度设置分级阂值,采用“基础折扣十阶梯折扣”的复合计价模式,在中标基础折扣率基础上,达到更高采购量级时叠加执行阶梯折扣率。当累计实际采购量突破预设量级阂值时,次月15日起自动适用新折扣率,该量级突破前已完成采购量仍按原折扣率结算。(1)分级阈值:在中标基础折扣率基础上,每采购包家禽类总采购量达到20吨,启动阶梯折扣;(2)折扣率标准:当采购量达到20吨之后,叠加1%的阶梯折扣。2.本项目结算单价及合价必须为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检验检疫费、质量检测费、配送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搬运费、不合格货物的退换等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用户(试点校)不支付除货款外的任·何费用,服务期内结算折扣率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量价阶梯除外),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合同金额之中。3.本项目所有货物的结算金额=结算单价*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量,结算单价参照当天广州市发改委公布的广州市周边城区菜篮子(https://121.8.226.252/basic/sendReportInfoes)价格信息网公布的零售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报价,广州菜篮子价格信息网的零售未公布的品种或项目需求中未列明的品种价格,以不能超过试点校周边综合市场价格为基准含税结算。若仍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乙方与甲方双方共同调研协商的价格为基准。4.乙方需按上半月、下半月提交报价单至采购入指定地点或邮箱。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包含每天货物购置报价、加工、配送等一切费用,采购入无需另付。采购入不保证乙方在采购周期内的业务金额,乙方需自行承担风险。(四)食品质量要求(根据采购包具体要求填写)V1.冷鲜畜禽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07、GB18394的规定,其中,鲜片猪肉(不包括种猪、晚阉猪来源的片猪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T9959.1的相应技术要求。国家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要求的品种,应来自定点屠宰厂出品、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2.乙方需提供货物组织、来源保障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来源的具体性与明确性,保证货物来源充足且稳定供应;流程设计规范且高效,建立货物来源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服务水准的持续优化与提升。3.生鲜禽(鸡、鸭、鹅等)肉类(1)来源:具有可追新鲜度:品质新鲜,无霉烂变质,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E部门的有关标准。(2)鲜禽: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眼球饱满,角膜有光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口腔及宰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整齐、不过长;皮肤有光泽,微干或微湿,紧缩、不粘手;毛孔隆起,无长毛及毛、毛根;肌肉有光泽,呈鲜禽肉正常颜色,稍带微红;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肌肉结实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有鲜禽肉正常气味,无异味。(3)鸡壳:整鸡去肉,即鸡骨架,有颈无头,无内脏,骨架颜色纯正,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鸡的正常气味。(4)鸡腿: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残骨,无伤斑、溃烂、炎症,允许有少量红斑,无多余皮和脂肪。按部位分割,全腿300g左右,下腿15g左右,周边修整齐,形如琵琶。(5)鸡翅: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和溃烂,无血水,允许有少量红斑点,允许修剪但最大范围不超弯关节处,全翅200g左右,翅中100g左右,按部位分割。(6)鸡脚:白色或灰白色无黄衣趾壳,外形完整,无断骨,脚垫上无黑斑或黄斑,无血污、血水。(7)家禽采购参考清单(此表仅供参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品种)序号货品名称序号货品名称1光鸡(鲜)22普通黑脚文昌鸡(鲜)2光鸭(鲜)23鸡腿(鲜)3清远鸡(鲜)24天农鸡(鲜)4番鸭(鲜)25青头鸭(鲜)5老鸡(鲜)26冰鲜光鸡6鸡油(鲜)27冰鲜三黄鸡7三黄鸡(鲜)28鸡壳(鲜)8线鸡(鲜)29水鸭(鲜)9乌鸡(鲜)30鸡肝(鲜)10胡须鸡(鲜)31鸡肠(鲜)11鸡爪(鲜)32鸡心(鲜)12鸡肾(鲜)33鸡胗(鲜)13麻鸡(鲜)34鸡子(鲜)14文昌鸡(鲜)35鹅肠(鲜)15鸭肾(鲜)36棚鹅(鲜)16鸭翅(鲜)37鸭心(鲜)17光鹅(鲜)38老鸽-只(鲜)18鸭掌(鲜)39水鸭-只(鲜)19乳鸽-只(鲜)40乳鸽6-7两(鲜)20鸡中翅(鲜)41鸡块(鲜)21冰鲜光鸭42鸡胸肉(鲜)(五)乙方须配备食品安全检验室,检测仪器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检测仪、药物残留检测仪、食品细菌检测仪、污染物检测仪、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肉类安全检测仪、亚硝酸盐快速检测仪、二氧化硫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莱克多巴胺检测仪、食品重金属检测仪、真菌霉素检测仪、低速台式离心机、数显恒温水浴锅、培养箱、病害肉检测仪、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水质重金属检测仪。如名称不完全一致,乙方同时提供检测仪器的功能说明文3件并可佐证其具有上述检测仪器同等功能的,视为已提供相应检测仪器。为确保本项目高效、快速实施,乙方需在投标时提供检测能力的相关佐证材料,中标后补充的检测设备及仪器无效。(六)乙方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内,所投同一类别产品以乙方名义(委托单位必须为乙方)同一个月内不低于(含)1次送检给具有CMA及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家禽类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要有CMA及CNAS标识),检测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家禽类:铅、总砷、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七)配送服务要求1.乙方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2.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配送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付款方式由试点校与乙方自行约定。3.乙方运送产品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4.对肉、禽等鲜活食品,乙方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试点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试点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5.试点校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所要采购的名称、规格、数量及配送时间等。如订单中含有乙方缺货的品项,乙方应及时与试点校协商替代品;如确认无可替代品,试点校可与乙方一起到双方约定的市场,根据市场供应情况进行现场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6.试点校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某些货物的采购或变更某类货物的采购。7.在试点校验收合格之前,食品的所有权属于乙方,食品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发生遗失、损坏)。8.乙方根据试点校实际要求运送食品,按试点校要求进行加工。9.乙方应当根据试点校实际情况,按照试点校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食品数量送到试点校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试点校并征得试点校同意,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试点校要求推迟的除外),试点校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0.若试点校临时修改订单内容时,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60分钟内将食品送达,并经试点校验收核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试点校要求推迟的除外),试点校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1.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否则试点校有权拒收。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试点校并征得试点校同意,经发现乙方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Y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12.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货物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试点校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试点校结算。13.试点校按《服务合同》对食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乙方所供食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时,乙方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食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未能履行需求文件和《服务合同》所定事项,试点校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乙方除要承担试点校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终止其《服务合同》。CP14.每次配送乙方必须安排不少于2名配送员及不少于1辆配送专车(其中冷链车不少于1辆)配送人员及车辆必须为乙方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或投标方案中承诺的车辆及人员(且为乙方社保在册员工)。配送员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试点校验收食品,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试点校验收的结果为准。乙方必须保证安全卸货。15.乙方指定的配送专员必须具有健康证、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佩戴胸卡,配送专员在校内活动必须严格遵守试点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试点校形象和利益的事情。乙方应将配送专员的名单向试点校登记,若有变更的,应向试点校作出变更登记。16.进入校区的配送车辆必须为已在试点校登记备案车辆,同一时期试点校登记备案车辆不超过5台,且必须为4轮货车。同时,乙方应将送货的时间与送货的路线提前向试点校登记。本款登记内容如有发生变更的,应向试点校作出变更登记。17.配送车辆在校区内应主动避让师生,如属乙方车辆责任造成校内人员(师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18.乙方应能够配合试点校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19.乙方不得泄露试点校(或甲方)的信息。泄密造成试点校(或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20.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必须为本项目组建一个稳定的项目实施小组,服务团队成员中的管理人员不少于7人,且项目组成员须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其中:(1)项目经理1人:具备管理类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证件岗位:食品安全总监(原高级),且同时完成5年或以上的继续教育)(2)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2人: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证件岗位:食品安全总监(原高级));(3)食品检验人员1人:具备高级食品检验师专项技能证书;(4)食品抽检人员1人: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颁发的食品抽检师人员能力检验证书,且同时具有学时证明(达40学时或以上);(5)农产品食品检验人员2人: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一级/高级技师)专项技能证书;22.乙方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八)配送车辆要求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所有运载工具都要保持干净。2.配送车辆专车专用,乙方需安排专用配送车辆不少于8辆(其中冷链配送车辆不少于4辆),车身有明确的公司标识。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防鼠、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3.车辆需使用投标时响应的车辆作为统一配送,试点校有权核对与乙方投标时响应的车辆,如不符合要求,试点校有权拒绝配送服务,配送车辆只能使用汽车,不能使用摩托车、自行车等。4.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5.车厢内外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6.配送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可用专用配送车、冷链配送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冷链配送车配送,夏季时全程使用冷链配送车配送,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7.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8.配送车辆内的食品应有包装或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高危易腐食品应采用冷冻(藏)方式配送[高危易腐食品是指蛋白质或碳水化合物含量较高(通常酸碱度(pH)大于4.6且水分活度(Aw)大于0.85),常温下容易腐败变质的食品]。9.配送车辆需配备有效的GPS定位系统,并提供GPS定位数据的查询接口,该接口应能够实时查询车辆的运行轨迹、速度、位置等信息,以便甲方对配送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九)仓储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仓库、保鲜库、冻库、操作间、配送车间(或运送区)应装有监控设备,24小时监控食材存储和管理情况。相关监控的视频资料由乙方保存,供试点校食堂、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调取抽查。服务期内提供的仓库、保鲜库、冻库、操作间、配送车间(或运送区)必须与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一致,如服务期内检查发现不一致,即时取消配送资格。(十)验收记录要求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十一)服务管理要求1.在服务期限内,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通知时,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并在0.5小时内与甲方联系,确认供货内容及其它事项,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服务。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须无条件负责善后处理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暂停或解除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从候补名单中顺延补充为有供货资格的单位或重新招标,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1)没有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供货服务达到二次或以上;2)没有按甲方要求的供货或出现提供的货物以次充好的情况达到二次或以上;3)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甲方的供货要求,达到二次或以上;4)配送的食材经检测,在质量、卫生、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以及试点校制定的食材验收细则中任意一项,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情况达到三次;5)出现管理、产品质量控制等各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甲方的相关要求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6)索取、收受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务,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7)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8)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法律法规禁止的以及违反合同规定行为的;9)乙方因供货质量造成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的。3.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十二)考核要求1.为确保食品安全,采用履约保函监管,当因食材质量问题引发损失时,优先进行赔付,以保障试点校权益。日常考核由试点校和平台根据乙方日常备案材料自动生成乙方履约评分,综合质量(50%)、时效(30%)和投诉(20%)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2.服务期内,为了及时了解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每个月对乙方采取满意度评定,评定内容由甲方决定。评定分数W60分以上的为合格;≤59分为不合格,每次评定不合格,甲方立即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乙方应虚心接受意见,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若满意度评定累计2次不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立即解除合同,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3.考核表检查对象:考核项目分数考评标准及扣分规定扣分扣分原因得分质量指标50①能够积极响应甲方安排,依法依规开展供货服务,且食材质量优秀的,得50分。②响应时间、质量未达到甲方任务要求的,每一次扣5分。③食材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质量一般的,每一次扣10分。④食材出现不新鲜、劣质情形的,每一次扣20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扣50分。时效指标30①积极配合甲方,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得30分。②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配送的,每超时一次扣5分。投诉指标20①工作完成较好,无投诉的,得20分。②对投诉处理迅速,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一次扣2分。③对投诉消极处理,应对不力的,每一次扣5分。④对投诉不能正确对待,发生争执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一次扣10分。注:考评内容随着工作开展而调整考评人意见:年月日被考评人确认:年月日:说明:1.本项目工作质量由甲方进行监督考核。2.甲方支付食材费用前,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由甲方制定,乙方需无条件遵照执行。甲方按考核内容计算出乙方当月考核评分,根据考核评分支付食材费用。3.考核要求:满分100分,按下列原则评定:a.80分(含80分)-100分视为优秀;b.60分(含60分)-79分视为合格;c.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1)55分(含55分)-60分扣当月供货款3%;(2)54分以下(含54分)扣当月供货款5%;五、验收要求e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试点校和乙方双方的验收人员在卸货前准备好场地和验收设备,并对食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2.乙方应配套提供联网电子秤和视频记录仪。配送食材通过联网电子秤进行称重,配送方、试点校以及膳食家委等多方现场监督。系统将验货人员、食材重量质量数据、食材种类等实景图像即时上传,教育局、试点校、食材乙方均可通过平台进行追溯查看,确保入库食材重量和质量有保障,且问题可溯源。3.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一抽查一过磅(清点)一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试点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4.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验收人和送货人双方签名确认。5.每批次的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按前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6.试点校在签收的同时,如有需要留样,可随机抽取一份封存并做好相关的标识记录,乙方配送人员对此应予以确认,该封存食物封存时间将不少于48小时,且作为乙方所配送的食物品质依据之一,以备今后核查。7.整批食品无或缺少《溯源标准及要求》中提及的相应票证的作全部退货处理。8.对缺斤短两的按实际缺少重量进行扣减,对含水量超标的作退货处理。9.有关大批量统一包装同种食品重量的抽查:(1)在当供货批次中随机选择5袋进行称重;(2)以每袋称重之和的平均值作为当供货批次的抽查重量。10.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1)试点校按《服务合同》对食品进行认真验收,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乙方所供食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时,乙方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食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服务合同》所定事项,或乙方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以及提供过期、变质、有毒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品全部退货(包括但不限于发现腐败变质肉类)。试点校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向乙方扣罚人民币10000元/次,在供货结算款或履约保证金内扣除,情节严重的,试点校可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终止服务合同,取消其供应资格。(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试点校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乙方,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3)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试点校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学生伙食供应为前提一小时内补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4)食品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Y因食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当地质量鉴定单位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食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且试点校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11.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验收人和送货人等双方以上签名确认。乙方配送前需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检并提供检验报告。12.违约事项及违约金的支付制度13.每次供货,乙方若违反以下条款,试点校将向乙方主张其相应的违约金,试点校有权选择在乙方的货款中直接予以扣除或要求乙方另外缴纳违约金。以下为违约金细则,试点校对违约金细则保持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序号违约事项违约金(人民币元次)是否违反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供货的10002送货单没有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出现涂改,标记不清的情况的10003实际配送食品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及时补充的10004实际配送的食品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不符的10005没有按照试点校要求将食品送到指定地点的10006食品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的100007相应批次的食品未能按《溯源标准》要求提供票证原件的15008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未按时完成整改的2000合计试点校人员签名:乙方人员签名:日期:六、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试点校因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或乙方违反合同而作出的处罚。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应通过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试点校,具体以各试点校确认为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乙方对应各试点校品类金额5%的标准支付,乙方未按要求提交的,将视为乙方放弃中标的权利。3.服务期内,如乙方不能按照《服务合同》履行服务,导致限期整改、停止供货的,试点校有权动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购买食材,或因乙方违约产生的一切费用,试点校有权优先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向乙方发出履约保证金扣罚的书面通知,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的七个工作日内须把扣罚的履约保证金补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服务合同提前终止。4.服务期满或服务合同终止,乙方的全部单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无违约责任或违约责任已处理完成,经试点校验收合格。试点校在30个日历日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5.如乙方有出现违约行为,试点校有权没收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因违约导致服务合同提前终止的,履约保证金将全额没收。6.如乙方提供的是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须覆盖合同期及合同履约结束后30天。7.保函是按照子包开,教育局是牵头单位,实质使用是子包对应的学校。七、违约责任1.乙方出现下列行为,经甲方认定属实,试点校有权终止《服务合同》,由甲方在辖区内通报,被终止《服务合同》的乙方将列入辖区内试点校食堂“不良记录”等供应商名录,同时将信息通报教育局,且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试点校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1)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的;(2)在收到试点校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或不能如数供货的;(3)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的;(4)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5)食品在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未能提供免费替换服务的;(6)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以及提供过期、变质、有毒、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7)乙方的送货单没有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出现涂改、标记不清的;(8)乙方的工作人员不遵守试点校各项管理规定,或非法泄露试点校信息或违反保.密规定的,造成试点校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9)出现联手哄抬物价现象的;(10)向试点校主管人员或验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的;(11)工作态度或服务态度不端正,试点校提出书面整改(或警告)通知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善累计达2次的;(12)无故推托或拒绝接受试点校任务(如临时应急配送等)3次的;(13)合同规定的其他属于违约的行为。2.乙方在合同生效期间,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须负一切责任(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1)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或暂停其相关资质、限制其市场准入资格等处罚的;(2)乙方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查处的;(3)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4)与他人串通,向甲方主管人员或验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5)乙方造成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6)乙方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7)乙方存在转包行为的:(8)乙方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损害甲方利益的;(9)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伪造、假借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误导或欺骗甲方,以谋取非法利益的;(10)乙方在服务实施过程中非法获取与项目有关的任何非法利益的;(11)乙方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12)乙方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13)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14)货物检测报告造假的;(15)出现乙方有联手哄抬物价现象的,或因供货价虚高被投诉达3次或以上的;-(16)乙方在履行《服务合同》的过程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4(17)被媒体负面曝光的;(18)服务的试点校在服务周期内(一年内)月度考核70分以下累计达三次,或者被两个或以上试点校终止或不再续签服务合同的;(19)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20)保函是按照子包开,教育局是牵头单位,实质使用是子包对应的学校。八、培训宣传需求定期组织试点校后勤人员及乙方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确保食材加工标准化、规范化。为增强公众参与度,定期开展“透明厨房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代表参与验菜、陪餐,让家长直观了解食材采购、加工及供餐的全过程,促进食品安全透明化管理。九、退出机制对于未达质量标准、供应不及时、价格不合理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乙方,联合监管部门评估确认后,将依据合同条款启动退出程序,终止合作关系,确保食材供应的质量和稳定性。十、采购项目付款方式说明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在当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有效资料进行办理付款手续,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逐月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按照支付流程办理上月采购货物价款支付手续。甲方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向甲方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乙方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办理付款:(1)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1.发票需注明所涵盖的时间范围;2.含税);(2)上月供货清单及不同种类的食材明细单;(3)成交(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盖章复印件;(4)付款申请单(由甲方提供固定格式,加盖乙方公章);(5)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的盖章复印件;4(6)当月各配送点食材验收合格报告及验收汇总表(以清单列明)(7)乙方月度考核表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货物/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或未尽事宜,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2)项方式解决: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四、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附件:十六、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七、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领:广东利2、本合同共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4价乙方执2份(以下无合同正文)陈新庄甲方(盖章)代表:乙方(盖章)C广东利达隆农产品有限公司代表:了少城签定日期:20、86签定日期:签定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城中学签定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城中学开户名称:广东利达隆农产品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0020000012279423开户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村乐安支行A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5-04384项目编号:ZYGC252306228项目名称:2025-2026年番禺区学校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家禽类产品供应服务甲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城中学电话:传真: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平路40号乙方:广东利达隆农产品有限公司电话:0757-81807098传真: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潦边村民委员会横沥村“大地”根据2025-2026年番禺区学校大宗食材集采集配采购项目一家禽类产品供应服务项目(采购包2)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说明:甲方:试点校,乙方:供应商。】一、合同价款1、项目合同金额(预算金额):人民币416380.00元2、中标折扣率:84.50%注:本项目结算单价及合价必须为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检验检疫费、质量检测费、配送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搬运费、不合格货物的退换等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乙方必须将以上费用全面考虑。用户(试点校)不支付除货款外的任何费用,服务期内结算折扣率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量价阶梯除外),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合同金额之中。二、执行进度1.服务期限:自2025年8月1日(各试点校预计启动时间)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2.服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城中学。三、项目要求(一)乙方有义务根据广州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落实关于政府支持脱贫攻坚的政策,按甲方需求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产品。(二)对食品安全及配送的整体要求1.乙方所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是甲方认可的正规品牌,以及来源于甲方认可的正规采购渠道。2.乙方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及时更换并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将视实际需要给乙方分配采购任务,不承诺每项食材的采购数量,乙方自行承担采购风险。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委派的食材配送任务,不得以数量太少或金额太小为由拒绝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乙方服务资格。4.乙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并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5.食品材料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及产品出厂标准。乙方必须负责食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定期对供应的食品委托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结果给甲方留存备案;为保障食品来源正规、安全,乙方需配备溯源及安全检测系统、配套食品安全及检测人员等。6.食品材料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的通知为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食品材料的品牌和数量:乙方在每周五下午16:00之前,将下周或下两周可以提供的产品的品名、质量情况、价格清单(以当天广州市发改委(http://fgw.gz.gov.cn/)公布的广州市周边城区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作为基准价)交给甲方。甲方根据清单于每天18:00前用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QQ的方式将需要采购的需求报给乙方,(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及特殊要求),以便乙方采购、供货。乙方可提供营养健康的膳食指导等增值服务,为甲方提供更优的服务。7.乙方须在每天上午5:30将甲方所订购的物品送到甲方饭堂的所在地;乙方送货时间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天货款10%作为违约金(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商解决,以保证甲方所需物品按时送到),A延误超过1小时以上,甲方有权取消当天采购,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重新采购的费用。8.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供货清单,须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9.乙方实际供货情况与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一致,将视为虚假应标,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三)乙方承诺按投标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提供)的服务承诺、服务标准、拟派人员、配送车辆、加工分拣(清洗)设备、检测设备等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供货服务。(四)乙方提供的食品材料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及产品出厂标准。因食品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州市的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甲方与乙方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检测。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五)甲方不定期(每学期开学前,每年不少于两次)对供应的货物委托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结果给甲方留存备案。(六)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的供货清单(含品种、名称、产地、规格、质量、重量、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按时按量按质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克重,若因特殊情况(如商4家停产或天气因素等)确实需要变更的个别货物,须经甲方同意,以质量较高的同类商品代替。(七乙方须承诺所供食材各项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行业生产、出厂标准以及甲方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批次的检验证明。甲方在食材验收时如发现乙方供应以下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材,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乙方须无条件立即进行退货更换,不得影响甲方食堂的工作进度。并由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性质严重的,视为乙方虚假承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相关问题报区财政局处理,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感官性状异常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3.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6.掺假、掺杂、以次充好;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加入非食品化学物质的。(八乙方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除不可抗力,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Y(九)合同签订方式:甲方(试点校)与乙方(供应商)签订具体《服务合同》。乙方出现违约行为,如未能按时交付货物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履行服务义务等,甲方或试点校有权利根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如乙方不能按照《服务合同》履行服务,导致限期整改、停止供货的,停止供货期间试点校有权使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购买食材)。(十)各试点校与乙方签订服务合同后,试点校根据自身需求向乙方发出食品采购订单确定具体的业务量。若因特殊情况,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进行(零星)小批量采购等,以维持试点校的食品采购正常秩序。四、采购项目需求描述(一)整体实施服务区域基本情况采购试点校名称供货地址供餐人数品类金额(元)预计启动时包间采购广州市番禺区职广州市番禺区桥南3000¥1,926,2572025年9月包2业技术学校街桥南路388号1日广州市禺山高级广州市番禺区福贤120¥131,8902025年9月中学路323号1日广州市番禺区大广州市番禺区大龙1800¥1,362,5002025年7月龙中学街傍西村31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700¥119,7022025年8月桥德兴小学街德兴路1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1500¥80,7152025年8月桥中心小学街康乐路51号1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1500¥416,3802025年8月桥桥城中学街东平路40号21日2广州市番禺区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400¥146,3152025年8月桥东风中学街德胜路152号1日广州市番禺区沙广州市番禺区沙头585¥68,4602026年2月头街中心幼儿园街沙南路84号1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900¥152,7312025年9月桥东城小学街德祥路21号1日合计¥4,404,950备注:本采购包内每间试点校的具体预算如上表所述,服务期限为自各试点校预计启动时间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试点校实际应支付的货款以实际产生的采购量乘以相应结算单价再乘以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若在服务期限内,甲方累计支付的货款金额达到预算金额,视作合同期结束,合同自动终止;若服务期限到期,采购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也视作合同期结束,合同自动终止。(二)采购服务要求1.乙方必须在签订服务合同后5天内成功办理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诺累计责任限额人民币20001万元(每人责任限额21万),并将相关材料提供甲方和试点校备案。2.乙方必须确保所有的食品不得含有转基因,且所有食品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规定,并在每次供应食品时向试点校出具由质检部门提供的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乙方的所有食品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W3.若乙方配送的食材经市场监管部门检测,在质量、卫生、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以及试点校制定的食材验收细则中任意一项,即判定为不合格,要求乙方重新配送合格产品外,并在验收报告中登记“不合格”。乙方在区内一年累计3批次配送食材“不合格”或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立即启动熔断机制,终止与该乙方的合作,即启用已提前按标段之间顺序规划并签订协议的联保供应商,确保食材供应连续稳定。熔断机制启动后,学校将按照已按标段之间顺序规划并签订的联保协议,马上启用[第X+1片区]联保供应商进行食材供货(若第1片区供应商熔断,则启用第2片区供应商;若第2片区供应商熔断,则启用第3片区供应商,以此类推)。对于启用联保供应商后的支付事宜,学校将在收到联保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配送的合格食材,并完成验收手续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及结算方式,向联保供应商支付相应食材款项。若因原供应商熔断导致联保供应商供货量增加或供货时间延长等情况,支付条款仍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不因供货主体的变更而改变价格及结算周期等核心支付条件,以确保食材供应连续稳定及联保供应商的合法权益。4.为确保乙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方面的能力和合规性,乙方应加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潮平台,确保能够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地上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5.乙方配备有①食品安全运输及仓储智能追溯管理系统、②冷链运输车辆智能调度跟踪管控制系统、农产品供应链一站式服务平台、④农副生鲜食材生产加工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分拣配送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内部数据管理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如名称不完全一致,乙方同时提供系统/平台的功能说明文件并可佐证其具有上述系统/平台同等功能的,视为已提供相应系统/平台。(三)结算方式1.本项目实行量价阶梯机制,综合年度预计采购总量、采购周期、商品品类三个维度设置分级阂值,采用“基础折扣十阶梯折扣”的复合计价模式,在中标基础折扣率基础上,达到更高采购量级时叠加执行阶梯折扣率。当累计实际采购量突破预设量级阂值时,次月15日起自动适用新折扣率,该量级突破前已完成采购量仍按原折扣率结算。(1)分级阈值:在中标基础折扣率基础上,每采购包家禽类总采购量达到20吨,启动阶梯折扣;(2)折扣率标准:当采购量达到20吨之后,叠加1%的阶梯折扣。2.本项目结算单价及合价必须为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检验检疫费、质量检测费、配送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搬运费、不合格货物的退换等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用户(试点校)不支付除货款外的任·何费用,服务期内结算折扣率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量价阶梯除外),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合同金额之中。3.本项目所有货物的结算金额=结算单价*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量,结算单价参照当天广州市发改委公布的广州市周边城区菜篮子(https://121.8.226.252/basic/sendReportInfoes)价格信息网公布的零售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报价,广州菜篮子价格信息网的零售未公布的品种或项目需求中未列明的品种价格,以不能超过试点校周边综合市场价格为基准含税结算。若仍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乙方与甲方双方共同调研协商的价格为基准。4.乙方需按上半月、下半月提交报价单至采购入指定地点或邮箱。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包含每天货物购置报价、加工、配送等一切费用,采购入无需另付。采购入不保证乙方在采购周期内的业务金额,乙方需自行承担风险。(四)食品质量要求(根据采购包具体要求填写)V1.冷鲜畜禽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07、GB18394的规定,其中,鲜片猪肉(不包括种猪、晚阉猪来源的片猪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T9959.1的相应技术要求。国家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要求的品种,应来自定点屠宰厂出品、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2.乙方需提供货物组织、来源保障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来源的具体性与明确性,保证货物来源充足且稳定供应;流程设计规范且高效,建立货物来源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服务水准的持续优化与提升。3.生鲜禽(鸡、鸭、鹅等)肉类(1)来源:具有可追新鲜度:品质新鲜,无霉烂变质,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E部门的有关标准。(2)鲜禽: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眼球饱满,角膜有光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口腔及宰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整齐、不过长;皮肤有光泽,微干或微湿,紧缩、不粘手;毛孔隆起,无长毛及毛、毛根;肌肉有光泽,呈鲜禽肉正常颜色,稍带微红;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肌肉结实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有鲜禽肉正常气味,无异味。(3)鸡壳:整鸡去肉,即鸡骨架,有颈无头,无内脏,骨架颜色纯正,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鸡的正常气味。(4)鸡腿: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残骨,无伤斑、溃烂、炎症,允许有少量红斑,无多余皮和脂肪。按部位分割,全腿300g左右,下腿15g左右,周边修整齐,形如琵琶。(5)鸡翅: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和溃烂,无血水,允许有少量红斑点,允许修剪但最大范围不超弯关节处,全翅200g左右,翅中100g左右,按部位分割。(6)鸡脚:白色或灰白色无黄衣趾壳,外形完整,无断骨,脚垫上无黑斑或黄斑,无血污、血水。(7)家禽采购参考清单(此表仅供参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品种)序号货品名称序号货品名称1光鸡(鲜)22普通黑脚文昌鸡(鲜)2光鸭(鲜)23鸡腿(鲜)3清远鸡(鲜)24天农鸡(鲜)4番鸭(鲜)25青头鸭(鲜)5老鸡(鲜)26冰鲜光鸡6鸡油(鲜)27冰鲜三黄鸡7三黄鸡(鲜)28鸡壳(鲜)8线鸡(鲜)29水鸭(鲜)9乌鸡(鲜)30鸡肝(鲜)10胡须鸡(鲜)31鸡肠(鲜)11鸡爪(鲜)32鸡心(鲜)12鸡肾(鲜)33鸡胗(鲜)13麻鸡(鲜)34鸡子(鲜)14文昌鸡(鲜)35鹅肠(鲜)15鸭肾(鲜)36棚鹅(鲜)16鸭翅(鲜)37鸭心(鲜)17光鹅(鲜)38老鸽-只(鲜)18鸭掌(鲜)39水鸭-只(鲜)19乳鸽-只(鲜)40乳鸽6-7两(鲜)20鸡中翅(鲜)41鸡块(鲜)21冰鲜光鸭42鸡胸肉(鲜)(五)乙方须配备食品安全检验室,检测仪器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检测仪、药物残留检测仪、食品细菌检测仪、污染物检测仪、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肉类安全检测仪、亚硝酸盐快速检测仪、二氧化硫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莱克多巴胺检测仪、食品重金属检测仪、真菌霉素检测仪、低速台式离心机、数显恒温水浴锅、培养箱、病害肉检测仪、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水质重金属检测仪。如名称不完全一致,乙方同时提供检测仪器的功能说明文3件并可佐证其具有上述检测仪器同等功能的,视为已提供相应检测仪器。为确保本项目高效、快速实施,乙方需在投标时提供检测能力的相关佐证材料,中标后补充的检测设备及仪器无效。(六)乙方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内,所投同一类别产品以乙方名义(委托单位必须为乙方)同一个月内不低于(含)1次送检给具有CMA及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家禽类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要有CMA及CNAS标识),检测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家禽类:铅、总砷、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七)配送服务要求1.乙方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2.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配送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付款方式由试点校与乙方自行约定。3.乙方运送产品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4.对肉、禽等鲜活食品,乙方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试点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试点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5.试点校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所要采购的名称、规格、数量及配送时间等。如订单中含有乙方缺货的品项,乙方应及时与试点校协商替代品;如确认无可替代品,试点校可与乙方一起到双方约定的市场,根据市场供应情况进行现场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6.试点校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某些货物的采购或变更某类货物的采购。7.在试点校验收合格之前,食品的所有权属于乙方,食品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发生遗失、损坏)。8.乙方根据试点校实际要求运送食品,按试点校要求进行加工。9.乙方应当根据试点校实际情况,按照试点校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食品数量送到试点校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试点校并征得试点校同意,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试点校要求推迟的除外),试点校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0.若试点校临时修改订单内容时,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60分钟内将食品送达,并经试点校验收核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试点校要求推迟的除外),试点校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1.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否则试点校有权拒收。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试点校并征得试点校同意,经发现乙方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Y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12.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货物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试点校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试点校结算。13.试点校按《服务合同》对食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乙方所供食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时,乙方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食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未能履行需求文件和《服务合同》所定事项,试点校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乙方除要承担试点校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终止其《服务合同》。CP14.每次配送乙方必须安排不少于2名配送员及不少于1辆配送专车(其中冷链车不少于1辆)配送人员及车辆必须为乙方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或投标方案中承诺的车辆及人员(且为乙方社保在册员工)。配送员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试点校验收食品,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试点校验收的结果为准。乙方必须保证安全卸货。15.乙方指定的配送专员必须具有健康证、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佩戴胸卡,配送专员在校内活动必须严格遵守试点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试点校形象和利益的事情。乙方应将配送专员的名单向试点校登记,若有变更的,应向试点校作出变更登记。16.进入校区的配送车辆必须为已在试点校登记备案车辆,同一时期试点校登记备案车辆不超过5台,且必须为4轮货车。同时,乙方应将送货的时间与送货的路线提前向试点校登记。本款登记内容如有发生变更的,应向试点校作出变更登记。17.配送车辆在校区内应主动避让师生,如属乙方车辆责任造成校内人员(师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18.乙方应能够配合试点校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19.乙方不得泄露试点校(或甲方)的信息。泄密造成试点校(或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20.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必须为本项目组建一个稳定的项目实施小组,服务团队成员中的管理人员不少于7人,且项目组成员须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其中:(1)项目经理1人:具备管理类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证件岗位:食品安全总监(原高级),且同时完成5年或以上的继续教育)(2)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2人: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证件岗位:食品安全总监(原高级));(3)食品检验人员1人:具备高级食品检验师专项技能证书;(4)食品抽检人员1人: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颁发的食品抽检师人员能力检验证书,且同时具有学时证明(达40学时或以上);(5)农产品食品检验人员2人: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一级/高级技师)专项技能证书;22.乙方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八)配送车辆要求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所有运载工具都要保持干净。2.配送车辆专车专用,乙方需安排专用配送车辆不少于8辆(其中冷链配送车辆不少于4辆),车身有明确的公司标识。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防鼠、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3.车辆需使用投标时响应的车辆作为统一配送,试点校有权核对与乙方投标时响应的车辆,如不符合要求,试点校有权拒绝配送服务,配送车辆只能使用汽车,不能使用摩托车、自行车等。4.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5.车厢内外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6.配送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可用专用配送车、冷链配送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冷链配送车配送,夏季时全程使用冷链配送车配送,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7.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8.配送车辆内的食品应有包装或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高危易腐食品应采用冷冻(藏)方式配送[高危易腐食品是指蛋白质或碳水化合物含量较高(通常酸碱度(pH)大于4.6且水分活度(Aw)大于0.85),常温下容易腐败变质的食品]。9.配送车辆需配备有效的GPS定位系统,并提供GPS定位数据的查询接口,该接口应能够实时查询车辆的运行轨迹、速度、位置等信息,以便甲方对配送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九)仓储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仓库、保鲜库、冻库、操作间、配送车间(或运送区)应装有监控设备,24小时监控食材存储和管理情况。相关监控的视频资料由乙方保存,供试点校食堂、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调取抽查。服务期内提供的仓库、保鲜库、冻库、操作间、配送车间(或运送区)必须与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一致,如服务期内检查发现不一致,即时取消配送资格。(十)验收记录要求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十一)服务管理要求1.在服务期限内,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通知时,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并在0.5小时内与甲方联系,确认供货内容及其它事项,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服务。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须无条件负责善后处理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暂停或解除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从候补名单中顺延补充为有供货资格的单位或重新招标,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1)没有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供货服务达到二次或以上;2)没有按甲方要求的供货或出现提供的货物以次充好的情况达到二次或以上;3)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甲方的供货要求,达到二次或以上;4)配送的食材经检测,在质量、卫生、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以及试点校制定的食材验收细则中任意一项,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情况达到三次;5)出现管理、产品质量控制等各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甲方的相关要求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6)索取、收受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务,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7)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8)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法律法规禁止的以及违反合同规定行为的;9)乙方因供货质量造成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的。3.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十二)考核要求1.为确保食品安全,采用履约保函监管,当因食材质量问题引发损失时,优先进行赔付,以保障试点校权益。日常考核由试点校和平台根据乙方日常备案材料自动生成乙方履约评分,综合质量(50%)、时效(30%)和投诉(20%)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2.服务期内,为了及时了解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每个月对乙方采取满意度评定,评定内容由甲方决定。评定分数W60分以上的为合格;≤59分为不合格,每次评定不合格,甲方立即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乙方应虚心接受意见,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若满意度评定累计2次不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立即解除合同,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3.考核表检查对象:考核项目分数考评标准及扣分规定扣分扣分原因得分质量指标50①能够积极响应甲方安排,依法依规开展供货服务,且食材质量优秀的,得50分。②响应时间、质量未达到甲方任务要求的,每一次扣5分。③食材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质量一般的,每一次扣10分。④食材出现不新鲜、劣质情形的,每一次扣20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扣50分。时效指标30①积极配合甲方,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得30分。②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配送的,每超时一次扣5分。投诉指标20①工作完成较好,无投诉的,得20分。②对投诉处理迅速,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一次扣2分。③对投诉消极处理,应对不力的,每一次扣5分。④对投诉不能正确对待,发生争执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一次扣10分。注:考评内容随着工作开展而调整考评人意见:年月日被考评人确认:年月日:说明:1.本项目工作质量由甲方进行监督考核。2.甲方支付食材费用前,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由甲方制定,乙方需无条件遵照执行。甲方按考核内容计算出乙方当月考核评分,根据考核评分支付食材费用。3.考核要求:满分100分,按下列原则评定:a.80分(含80分)-100分视为优秀;b.60分(含60分)-79分视为合格;c.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1)55分(含55分)-60分扣当月供货款3%;(2)54分以下(含54分)扣当月供货款5%;五、验收要求e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试点校和乙方双方的验收人员在卸货前准备好场地和验收设备,并对食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2.乙方应配套提供联网电子秤和视频记录仪。配送食材通过联网电子秤进行称重,配送方、试点校以及膳食家委等多方现场监督。系统将验货人员、食材重量质量数据、食材种类等实景图像即时上传,教育局、试点校、食材乙方均可通过平台进行追溯查看,确保入库食材重量和质量有保障,且问题可溯源。3.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一抽查一过磅(清点)一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试点校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4.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验收人和送货人双方签名确认。5.每批次的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按前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6.试点校在签收的同时,如有需要留样,可随机抽取一份封存并做好相关的标识记录,乙方配送人员对此应予以确认,该封存食物封存时间将不少于48小时,且作为乙方所配送的食物品质依据之一,以备今后核查。7.整批食品无或缺少《溯源标准及要求》中提及的相应票证的作全部退货处理。8.对缺斤短两的按实际缺少重量进行扣减,对含水量超标的作退货处理。9.有关大批量统一包装同种食品重量的抽查:(1)在当供货批次中随机选择5袋进行称重;(2)以每袋称重之和的平均值作为当供货批次的抽查重量。10.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1)试点校按《服务合同》对食品进行认真验收,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乙方所供食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时,乙方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食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服务合同》所定事项,或乙方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以及提供过期、变质、有毒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品全部退货(包括但不限于发现腐败变质肉类)。试点校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向乙方扣罚人民币10000元/次,在供货结算款或履约保证金内扣除,情节严重的,试点校可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终止服务合同,取消其供应资格。(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试点校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乙方,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3)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试点校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学生伙食供应为前提一小时内补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4)食品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Y因食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当地质量鉴定单位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食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且试点校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11.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验收人和送货人等双方以上签名确认。乙方配送前需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检并提供检验报告。12.违约事项及违约金的支付制度13.每次供货,乙方若违反以下条款,试点校将向乙方主张其相应的违约金,试点校有权选择在乙方的货款中直接予以扣除或要求乙方另外缴纳违约金。以下为违约金细则,试点校对违约金细则保持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序号违约事项违约金(人民币元次)是否违反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供货的10002送货单没有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出现涂改,标记不清的情况的10003实际配送食品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及时补充的10004实际配送的食品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不符的10005没有按照试点校要求将食品送到指定地点的10006食品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的100007相应批次的食品未能按《溯源标准》要求提供票证原件的15008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未按时完成整改的2000合计试点校人员签名:乙方人员签名:日期:六、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试点校因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或乙方违反合同而作出的处罚。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应通过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试点校,具体以各试点校确认为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乙方对应各试点校品类金额5%的标准支付,乙方未按要求提交的,将视为乙方放弃中标的权利。3.服务期内,如乙方不能按照《服务合同》履行服务,导致限期整改、停止供货的,试点校有权动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购买食材,或因乙方违约产生的一切费用,试点校有权优先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向乙方发出履约保证金扣罚的书面通知,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的七个工作日内须把扣罚的履约保证金补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服务合同提前终止。4.服务期满或服务合同终止,乙方的全部单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无违约责任或违约责任已处理完成,经试点校验收合格。试点校在30个日历日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5.如乙方有出现违约行为,试点校有权没收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因违约导致服务合同提前终止的,履约保证金将全额没收。6.如乙方提供的是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须覆盖合同期及合同履约结束后30天。7.保函是按照子包开,教育局是牵头单位,实质使用是子包对应的学校。七、违约责任1.乙方出现下列行为,经甲方认定属实,试点校有权终止《服务合同》,由甲方在辖区内通报,被终止《服务合同》的乙方将列入辖区内试点校食堂“不良记录”等供应商名录,同时将信息通报教育局,且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试点校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1)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的;(2)在收到试点校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或不能如数供货的;(3)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的;(4)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5)食品在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未能提供免费替换服务的;(6)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以及提供过期、变质、有毒、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7)乙方的送货单没有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出现涂改、标记不清的;(8)乙方的工作人员不遵守试点校各项管理规定,或非法泄露试点校信息或违反保.密规定的,造成试点校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9)出现联手哄抬物价现象的;(10)向试点校主管人员或验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的;(11)工作态度或服务态度不端正,试点校提出书面整改(或警告)通知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善累计达2次的;(12)无故推托或拒绝接受试点校任务(如临时应急配送等)3次的;(13)合同规定的其他属于违约的行为。2.乙方在合同生效期间,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须负一切责任(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1)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或暂停其相关资质、限制其市场准入资格等处罚的;(2)乙方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查处的;(3)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4)与他人串通,向甲方主管人员或验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5)乙方造成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6)乙方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7)乙方存在转包行为的:(8)乙方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损害甲方利益的;(9)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伪造、假借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误导或欺骗甲方,以谋取非法利益的;(10)乙方在服务实施过程中非法获取与项目有关的任何非法利益的;(11)乙方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12)乙方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13)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14)货物检测报告造假的;(15)出现乙方有联手哄抬物价现象的,或因供货价虚高被投诉达3次或以上的;-(16)乙方在履行《服务合同》的过程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4(17)被媒体负面曝光的;(18)服务的试点校在服务周期内(一年内)月度考核70分以下累计达三次,或者被两个或以上试点校终止或不再续签服务合同的;(19)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20)保函是按照子包开,教育局是牵头单位,实质使用是子包对应的学校。八、培训宣传需求定期组织试点校后勤人员及乙方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确保食材加工标准化、规范化。为增强公众参与度,定期开展“透明厨房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代表参与验菜、陪餐,让家长直观了解食材采购、加工及供餐的全过程,促进食品安全透明化管理。九、退出机制对于未达质量标准、供应不及时、价格不合理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乙方,联合监管部门评估确认后,将依据合同条款启动退出程序,终止合作关系,确保食材供应的质量和稳定性。十、采购项目付款方式说明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在当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有效资料进行办理付款手续,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逐月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按照支付流程办理上月采购货物价款支付手续。甲方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向甲方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乙方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办理付款:(1)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1.发票需注明所涵盖的时间范围;2.含税);(2)上月供货清单及不同种类的食材明细单;(3)成交(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盖章复印件;(4)付款申请单(由甲方提供固定格式,加盖乙方公章);(5)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的盖章复印件;4(6)当月各配送点食材验收合格报告及验收汇总表(以清单列明)(7)乙方月度考核表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货物/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或未尽事宜,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2)项方式解决: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四、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附件:十六、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七、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领:广东利2、本合同共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4价乙方执2份(以下无合同正文)陈新庄甲方(盖章)代表:乙方(盖章)C广东利达隆农产品有限公司代表:了少城签定日期:20、86签定日期:签定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城中学签定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城中学开户名称:广东利达隆农产品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0020000012279423开户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村乐安支行A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宗食材集采集配 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