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房产市场协助管理采购合同公告(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洛采竞磋-2025-120-A
二、合同名称: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房产市场协助管理项目
三、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5-120
四、项目名称: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房产市场协助管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乐山路12号
联系人:黄飞
联系方式:037963206077
2.供应商(乙方):洛阳安卓娅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48号军民巷社区4楼401室
联系人:张云霞
联系方式:138379355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890736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房产市场协助管理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服务
房产市场协助管理
房产市场协助管理
一年
群众满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8月8日
政府采购合同(2025.8-2026.7).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房产市场协助管理项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竞磋-2023-154招标采购文件编号:洛直政采磋商(2023)0432号甲方: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乙方:洛阳安卓娅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7月31日(甲方)(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委托(洛阳市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房产市场协助管理项目)招标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第二条服务项目范围和方式甲方将以下项目外包给乙方:洛阳安卓娅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一)项目隶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二)项目性质:行政事业单位(三)项目内容:房产市场协助管理(四)具体服务内容: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房产市场协助管理项目,共1个标段。第三条项目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本合同项目服务总金额:¥890736元/年。(大写:捌拾玖万零柒佰叁拾陆元)。费用标准:项目服务费用结算按月进行,付款金额根据服务项目内容和甲方考核结果确定,考核依据参照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考核办法执行。每月项目服务费用的具体金额以经甲、乙双方最终确认的结算数额为准,按照每月双方核定签字的服务范围、服务人员,确定当月服务费用。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以转帐方式支付。甲、乙双方本着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确认当月费用:费用确认无误后,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费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等付款资料后,3个工作日以内向乙方支付完毕,最终付款进度及时间以财政部门到位资金为准。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项目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有效发票;(2)甲乙双方资金往来账户或其他材料。甲方乙方名称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名称洛阳安卓娅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汇款人名称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收款人名称洛阳安卓娅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洛阳分行会计业务处理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洛阳西工支行银行帐号1705024029200086683银行帐号41001504110050209151第四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项目服务质量保证1.甲方的权利义务1.1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派出的项目服务人员。甲方有权根据项目服务的工作需要制订相应的服务规范、考评办法,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服务规范、考评办法的解释权在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务人员遵照甲方的服务规范和本协议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根据相关服务项目的质量考核指标要求,按月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1.2甲方依据单位考核办法做好乙方及乙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并配合乙方做好工资的发放。甲方于每月20日前向乙方报送月度考核结果。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项目服务人员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体检报告、劳动合同、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等。在提供项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或资料开发出的任何成果归甲方所有。1.4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整改的结果或整改措施回复甲方。1.5在乙方项目服务实施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配合乙方履行职责。1.6甲方应配合乙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考评考核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同时为乙方项目服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服务岗位的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安全检查,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1.7甲方为乙方项目服务人员统一制作工作证件、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及其附件和协议签订前的各项方案)。2.乙方的权利义务2.1乙方应按照政府采购文件和双方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和范围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2.2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协议规定保障乙方派出的项目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2.3乙方为甲方进行项目服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有关规定,规范履行职责,并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2.4乙方应按照甲方服务需求和标准提供项目服务人员,项目服务人员需具各甲方业务要求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资质、技能素质和体能素质。乙方可要求甲方协助对新上岗的项目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以及服务资格考核,甲方可适当给予协助。对考核不合格者,乙方应予以更换。2.5因乙方项目服务人员的原因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等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全部赔偿责任。如造成政治影响、形象影响的,由乙方负责消除不良影响。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服务人员进行教育与处理,并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或报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动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配合做好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2.6项目服务人员因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付以外的赔偿由甲方承担。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伤亡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事故处理费用和对项目服务人员的经济补偿等由乙方向责任方主张承担。2.7乙方应教育、督促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服务工作,服从甲方人员与服务相关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以保障甲方业务的正常进行。乙方应教育、督促项目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保证甲方业务利益不受损失,对甲方各类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甲方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执行保密工作。项目服务人员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提出建议并提供书面证据,乙方进行处理。2.8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身份证、体检报告、劳动合同、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等。乙方须保证一年内人员变动率不能超过20%;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及其附件和协议签订前的各项方案)。2.9甲乙双方均有权对彼此双方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条款或者其他损害服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甲乙双方均应于收到该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积极改进并以书面形式回复对方。第五条项目服务验收1.服务期限: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服务地点:洛阳市验收时间:按月提交。验收地点:洛阳市2.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验收评判。第六条项目管理服务7.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项目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瑶瑶;联系电话:15539711023第七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为期壹年,因政策调整或变动,可依法依规终止合同。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3.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和政策变动、调整外,甲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0.1%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0.1%。第九条不可抗力甲7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不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监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①种方式解决:①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讼;②向洛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乙方:名称:工盖章、名称:(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时间:2025年7月31E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市场协助管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洛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