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汕尾市润湾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5)



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供排水厂网一体化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供排水厂网一体化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500MAEHM4YG62508010445

项目业主:

汕尾市润湾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

合同名称:

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供排水厂网一体化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

合同编号:

441500MAEHM4YG62508010445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8月08日至2026年01月08日

服务内容:

(一)项目实施地点:汕尾市海丰县、城区、红海湾。 (二)项目概况: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开展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供排水厂网一体化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 (三)服务要求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开展本项目的资料收集、调研、预测、论证、评价等工作; (2)完成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工作; (3)完善报告的修编工作并取得最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并协助业主单位完成该报告的备案工作。

合同附件

19(一体化 - 地灾评估合同)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供排水厂网一体化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合同(已压缩).pdf

汕尾市润湾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5-09-02

D2025055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供排水厂网一体化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委托方(甲方):汕尾市润湾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8月8日签订地点汕尾市为了满足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供排水厂网一体化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工作的要求,甲方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的采购方式,确定委托乙方承担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供排水厂网一体化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合恪守。第一条技术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供排水厂网一体化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材料。第二条工作内容2.1开展本项目的资料收集、调研、预测、论证、评价等工作;2.2完成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工作;2.3完善报告的修编工作并取得最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并协助业主单位完成该报告的备案工作。第三条工作进度3.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后150日内完成相应的成果报告,并提交给甲方审查,甲方审查通过后,逐级上报审批(以上不含政府部门审核等不确定因素时间)。3.2服务期限直至取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为止1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4.1甲方权利4.1.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4.1.2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4.1.3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4.1.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4.2甲方义务4.2.1甲方按约定支付本项目技术服务费;4.2.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并允许其使用本项目必需的相关信息、数据等资料;4.2.3甲方应为执行本项目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协助和配合;4.2.4甲方应指派一名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接受乙方就本项目的咨询及沟通,接收对应成果文件的提交。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本项目甲方的项目联系人:刘尚林,联系电话:13828986986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5.1乙方权利5.1.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获取相应的报酬;5.1.2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3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5.2乙方义务5.2.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工作内容,保证本项目基础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全面性;25.2.2乙方应指派一名代表监督、协调技术服务的执行情况,乙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本项目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李勃辉,联系电话:137511532365.2.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状况,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并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度,乙方应予以配合;5.2.4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所有;同专F5.2.5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发票。第六条成果要求6.1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技术规程完成服务内容。6.2依照合同约定接受委托,按承诺的时间提交项目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务第七条成果验收方式7.1成果验收方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纯7.2成果交付地点:汕尾市。第八条费用支付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用(包括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专家咨询费、差旅费、打印装订费、租车费、利润和税金等)合计为人民币玖拾陆万叁仟伍佰元整(963500.00)(含税包干价),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的资金为准。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用按以下方式支付:8.1签订合同且甲方资金到位后,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金额的40%;8.2取得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供排水厂网一体化工程地3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审意见书后,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金额的60%。8.3付款项时乙方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如乙方逾期提供发票或者所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8.4乙方开户银行及账户如下:开户名称: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彩虹支行开户账号:774457957079乙方账户如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九条保密义务9.1保密范围:乙方对甲方项目建设的相关信息、数据和内容进行保密,甲方对乙方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9.2保密涉及人员:知情的双方工作人员。9.3保密期限:三年。第十条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故拖延支付乙方本项目服务费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支付乙方服务费总额的5‰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20%。10.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每延迟交付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的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服务费及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服务费总额4的10%作为违约金。10.3因甲方原因导致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的,对于额外增加工作量部分,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增加服务费。10.4因乙方服务时限内提交的成果未能达到主管部门对成果材料编制工作的要求,导致返工重做或修改的,甲方不再额外增加服务费;返工重做或修改三次或以上的,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服务费10%的违约金。10.5乙方将本合同任务分包、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服务费10%的违约金。10.6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约定,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服务费10%的违约金。10.7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要求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项目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已支付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给甲方。如甲方要求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双方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项目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双方确定,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2.1甲方在验收中如对成果有异议时,自收到成果之日起1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512.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3.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3.2若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提起诉讼的,因此而产生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由乙方承担。13.3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名词解释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技术术语的定义和解释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标准。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如双方存在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1(以下无正文)6甲方(盖章):汕尾市润湾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签订日期:2025年8月8乙方(盖章):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签订日期:2025年8月8日7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SW2508080756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受汕尾市润湾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供排水厂网一体化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1500MAEHM4YG62508010445),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1.中选单位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后150日内编制完成相应的成果报告,并提交给项目业主审查,项目业主审查通过后,逐级上报审批(以上不含政府部门审核等不确定因素时间)。2.服务期限直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为止。。1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S内与汕尾市润湾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汕尾市润湾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08月08日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