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增殖放流 鱼苗 鱼种培育和养殖服务 青石斑鱼苗采购合同公告(临高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临高县农业农村局临高县2025年度海水增殖放流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NMJ-2025024
二、合同名称:临高县2025年度海水增殖放流项目
三、项目编号:HNMJ-2025024
四、项目名称:临高县2025年度海水增殖放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临高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临海路114号
联系方式:13414941224
供应商(乙方):海南鸿万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万
性别:女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文化创意产业园1号楼3层325-2
联系方式:155009590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C09040100-鱼苗、鱼种培育和养殖服务
1(万尾(粒))
¥2,623,500.00
¥2,623,500.00
无
合同金额: 2,623,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贰万叁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具体投放地点以实际勘定为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鱼苗采购合同.pdf
临高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08月08日
鱼苗采购合同.pdf
鱼苗采购合同项目编号:HNMJ-2025024项目名称:临高县2025年度海水增殖放流项目甲方:临高县农业农村局乙方:海南鸿万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8月8日第一页共6页甲方:临高县农业农村局乙方:海南鸿万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08月04日临高县2025年度海水增殖放流项目(项目编号:HNMJ-2025024)公开招标公示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标的及金额等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厘米)数量(尾)单价(元/尾)合计(元)备注1青石斑鱼苗全长W5.51400004.20588000.002红鳍笛鲷全长W5.58000000.78624000.003紫红笛鲷全长W5.55500001.20660000.004斑节对虾全长≥2.520000000.125250000.005中国营全长W0.61700002.95501500.00小计36600009.2552623500.00合同总额(小写):¥2623500.00元(大写):贰佰陆拾贰万叁仟伍佰元整二、付款(一)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标的额30%预付款,计人民币柒拾捌万柒仟零伍拾元整(¥787,050.00元)。(二)采购货物全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在乙方完成全部鱼苗投放且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相关验收报告资料进行确认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标的额70%的尾款,计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陆仟肆佰伍拾元整(¥1,836,450.00元)。三、交货第2页共6页()交货方式:鱼苗由乙方负责包装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二)乙方将鱼苗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在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鱼苗的所有权、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把鱼苗按甲方要求合理投放到指定水域,所有的搬卸、投放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三)交货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苗种投放,如有特殊情况需适当延长时间的,甲乙双方可具体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供苗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接到甲方交货通知后,乙方应在5天内把鱼苗运到指定地点。(四)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具体投放地点以实际勘定为准)四、货物验收和技术服务(一)乙方交付的鱼苗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鱼苗必须是本地种的原种或子一代苗种作为放流品种,在品种、规格、数量上与合同对应,应健康、成熟、品质良好,放流死广率不得大于5%,且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放流鱼苗检验检疫证明。(二)若在鱼苗接收验收时发现鱼苗有任何的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和乙方代表将制作并签署一份详细验收报告:在乙方未派代表到场或是不配合签署时,该报告可由甲方单方签署,该报告将作为甲方要求乙方进行退货、更换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乙方负责于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白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并送至本合同确定的甲方指定地点,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三)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的鱼苗,以及甲方接收后发现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鱼苗,由乙方自费回收。如乙方未在甲方发出通知后3天内收回,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鱼苗,乙方不得干涉更不得对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如甲方处理鱼苗而产生相关费用的,则由乙方全额承担。(四)甲方聘请技术支撑单位的技术人员、公证人员等有关人员,进行品种规格的认定、测算和计数,并形成正式验收材料。五、违约责任及侵权处理(一)甲方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鱼苗符合合同约定条件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鱼苗的,第3页共6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因财政审批或拨款延迟等非甲方过错.原因导致甲方付款延期的,乙方表示谅解,不视为甲方违约。(二)乙方违约责任1、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对于因乙方原因使得交货、验收等任·阶段工作延误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因任一阶段工作延迟而使甲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延迟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如乙方延迟累计总天数超过30天时,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合同解除并不免除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且乙方应将甲方的已付款项予以立即退回。2、对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均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3、如乙方提供的鱼苗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鱼苗造成他人财产损窖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导致甲方对外产生赔偿责任的,则甲方有权I向乙方追偿,追偿金额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赔偿款、律师费、保全费、保函费等切相关费用。六、不可抗力(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而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改制等。(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天内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四)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终止履行60天或以上的,任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七、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作如下处理:第4页共6页双行本合同面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九、合同鉴证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货物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评标时的澄清函(如有):(三)中标通知书;(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十一、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伍份,中文书写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壹爱。甲方:临高县农业农村局(盖章)赵地址: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临海路未工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2025年8日乙方业海南鸿万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善)地址:海南省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文意产业园1号楼层325-2张万法定(授权)代表人:银行户名:海南鸿万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滨支行银行账号:1017843900000173第5页共6页签订日期:2025年8月8日招标代理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海南鸣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代理机构:海南鸣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滨江路88号枫丹白露B区9#302室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2025年8月d日第6页共6页鱼苗采购合同项目编号:HNMJ-2025024项目名称:临高县2025年度海水增殖放流项目甲方:临高县农业农村局乙方:海南鸿万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8月8日第一页共6页甲方:临高县农业农村局乙方:海南鸿万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08月04日临高县2025年度海水增殖放流项目(项目编号:HNMJ-2025024)公开招标公示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标的及金额等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厘米)数量(尾)单价(元/尾)合计(元)备注1青石斑鱼苗全长W5.51400004.20588000.002红鳍笛鲷全长W5.58000000.78624000.003紫红笛鲷全长W5.55500001.20660000.004斑节对虾全长≥2.520000000.125250000.005中国营全长W0.61700002.95501500.00小计36600009.2552623500.00合同总额(小写):¥2623500.00元(大写):贰佰陆拾贰万叁仟伍佰元整二、付款(一)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标的额30%预付款,计人民币柒拾捌万柒仟零伍拾元整(¥787,050.00元)。(二)采购货物全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在乙方完成全部鱼苗投放且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相关验收报告资料进行确认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标的额70%的尾款,计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陆仟肆佰伍拾元整(¥1,836,450.00元)。三、交货第2页共6页()交货方式:鱼苗由乙方负责包装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二)乙方将鱼苗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在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鱼苗的所有权、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把鱼苗按甲方要求合理投放到指定水域,所有的搬卸、投放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三)交货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苗种投放,如有特殊情况需适当延长时间的,甲乙双方可具体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供苗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接到甲方交货通知后,乙方应在5天内把鱼苗运到指定地点。(四)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具体投放地点以实际勘定为准)四、货物验收和技术服务(一)乙方交付的鱼苗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鱼苗必须是本地种的原种或子一代苗种作为放流品种,在品种、规格、数量上与合同对应,应健康、成熟、品质良好,放流死广率不得大于5%,且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放流鱼苗检验检疫证明。(二)若在鱼苗接收验收时发现鱼苗有任何的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和乙方代表将制作并签署一份详细验收报告:在乙方未派代表到场或是不配合签署时,该报告可由甲方单方签署,该报告将作为甲方要求乙方进行退货、更换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乙方负责于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白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并送至本合同确定的甲方指定地点,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三)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的鱼苗,以及甲方接收后发现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鱼苗,由乙方自费回收。如乙方未在甲方发出通知后3天内收回,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鱼苗,乙方不得干涉更不得对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如甲方处理鱼苗而产生相关费用的,则由乙方全额承担。(四)甲方聘请技术支撑单位的技术人员、公证人员等有关人员,进行品种规格的认定、测算和计数,并形成正式验收材料。五、违约责任及侵权处理(一)甲方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鱼苗符合合同约定条件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鱼苗的,第3页共6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因财政审批或拨款延迟等非甲方过错.原因导致甲方付款延期的,乙方表示谅解,不视为甲方违约。(二)乙方违约责任1、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对于因乙方原因使得交货、验收等任·阶段工作延误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因任一阶段工作延迟而使甲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延迟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如乙方延迟累计总天数超过30天时,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合同解除并不免除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且乙方应将甲方的已付款项予以立即退回。2、对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均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3、如乙方提供的鱼苗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鱼苗造成他人财产损窖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导致甲方对外产生赔偿责任的,则甲方有权I向乙方追偿,追偿金额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赔偿款、律师费、保全费、保函费等切相关费用。六、不可抗力(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而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改制等。(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天内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四)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终止履行60天或以上的,任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七、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作如下处理:第4页共6页双行本合同面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九、合同鉴证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货物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评标时的澄清函(如有):(三)中标通知书;(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十一、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伍份,中文书写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壹爱。甲方:临高县农业农村局(盖章)赵地址: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临海路未工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2025年8日乙方业海南鸿万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善)地址:海南省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文意产业园1号楼层325-2张万法定(授权)代表人:银行户名:海南鸿万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滨支行银行账号:1017843900000173第5页共6页签订日期:2025年8月8日招标代理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海南鸣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代理机构:海南鸣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滨江路88号枫丹白露B区9#302室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2025年8月d日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水增殖放流 鱼苗 鱼种培育和养殖服务 青石斑鱼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