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夜景照明采购合同公告(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 11011625210200013421-XM001-002
二、合同名称: 夜景照明维保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1625210200013421-XM001
四、项目名称: 夜景照明维保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 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西路9号
联系方式: 69698896
供应商(乙方): 朗明智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夜景照明维保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401.896925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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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景照明维保合同.pdf
合同编号:夜景照明维保项目合同C运项目名称:景观照明设备设施运维项目甲方: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乙方:朗明智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5年8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1.服务内容1.1服务名称:雁栖湖示范区及周边景观照明设施运营维护项目GIB区F区EXD区A1.2数量:本项目共涉及雁栖湖示范区及周边:7个区域山体、2座桥梁、1处隧道口、5栋建筑、1条道路、2条湖岸线,共计约3.7万套景观设备1.3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5且1.4服务内容:景观照明设备设施运维项目(1)日常巡查:由各自负责区域维护人员,按照线路及系统设备日常检查记录规定的内容和频次按时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2)日常维护:由各自负责区域维护人员,根据线路及系统设备检测记录的内/容逐项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的处理记录和检查记录;(3)专项检查和维护:本项目易受到自然灾害(暴雪、雷雨、冰雹、洪水、山火、工滑务坡、塌方等)、生物灾害(鼠灾、荆棘等)、人为情况(恶意破坏、新建工程或修复等)等影响,结合不同运维特点,进行专项排查、检查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的处理记录和检查记录;(4)特殊巡视:由甲方安排的法定节假日及政治活动期间的特殊巡视或看护,确保缺陷随时发现、随时处理(5森林防火:定期检测更新消防灭火器材,严防森林火灾发生1.5服务要求:乙方须遵守《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系列标准》(DB11/T388.1~8)等有关规定的要求,2.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肆佰零壹万捌仟玖佰陆拾玖元贰角伍分(¥4018969.25元).双方均认可本合同金额包括了完成本合同包括的所有工作3合同款项支付3.1分二次支付。具体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50%作为首付款¥2009484.63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万玖仟肆佰捌拾肆元陆角叁分);服务期满,甲方根据月度检查结果核减相应费用,同时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书面确认后,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乙方扣款后的合同金额余下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上述实际支付时间以政府财政资金到账情况进行支付时间为准,甲方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4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4.1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026年8月5日4.2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西路9号4.3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5质量要求乙方服务质量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和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和规定,无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应达到通常标准和合同特定标准,符合检查管理办法。6技术资料6.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6.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6.3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同意,乙方不得进行复制、使用等。7验收7.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提供维护资料,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7.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乙方应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完后作出书面确认书。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7.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乙方服务要求8.1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领导安全责任制、主管部门领导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8.2严格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检查、保养、检修和定期巡检制度8.3严格对重点设施进行维护:对项目安全系统、电器装置、电线线路、支撑固定装置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要以防漏电、防火、防风、防水为重中之重8.4严格值守制度:要求开灯期间乙方都必须有值守人员,明确值守岗位和值守电话,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8.5严格的应急措施:乙方有详细的应急方案,包括抢险系统、抢修人员、抢修设备与设施和应急措施。8.6乙方应当严格按甲方要求和相关地方标准进行项目的维护(详见附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甲方备案,保证所维护项目的安全、正常运行,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做好开启照明设施的工作,按时开启、关闭景观照明设施,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95%,亮灯率达到98%以上8.7乙方对所辖项目及维护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乙方要对项目设施老化、未能及时检查维护而出现的问题负责,要对项目设施出现线路漏电、设备脱落等情况,造成乙方和第三方的人员、车辆、设施等受到损失负全部责任8.8由于乙方失职,造成负责维护的项目出现设施断亮或者不能正常开启的情况,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乙方一定的维护费用(视造成的影响大小,每次扣除人民币不低于5000元)8.9乙方发现负责维护的项目设施出现被盗、被第三方破坏等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通知***门和甲方,同时乙方应在8小时内修复,并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将处理情况上报甲方,如果造成损失范围较大,影响维护项目正常开放并存在事故隐患,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关闭相关项目系统,并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修复,遇有特殊的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带有日期的照片,随书面报告递交甲方)。被盗、被第三方破坏等造成景观照明项目的修复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由乙方追究造成损失的第三方责任人责任。8.10乙方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因乙方人员原因在工作时造成自身或者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8.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8.1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项目维护费用,规范记录资金使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8.13其它责任:乙方应负责合同中由乙方的任何义务产生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中虽未提及但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维护项目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或为了符合及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全部工作9.违约责任9.1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合同价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10日内提出异议(下同)9.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进行修改、重作、更换或减少价款;乙方不采取补救措施或经过2次修改、重作、更换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不少于合同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9.3乙方提供的服务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9.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同意,乙方以复制、使用等方式侵害甲方知识产权的,乙方除应承担法律相关责任外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价款数额的违约金9.5乙方负责维护的项目如在一年之中有两次以上不能按要求正常开启,并造成严重影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支付剩余的合同款项,乙方还应退还甲方已支出的合同款项并支付不少于合同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10.不可抗力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争议解决11.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起诉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12.2合同执行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应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中标通知书(如有)(2)招标文件及澄清和修改(如有)(3)投标文件(如有)12.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2.5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乙方:朗明智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理委员会(公章)(公章)地址: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中心一期生产力促进中心C412-C413法定代表人:軍(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叶应华项目负责人:王彪统一信用代码:统一信用代码:91540091MA6T4LQ5XH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开发区支行账号:账号:54050102383600000900日期:225年月5日日期:2025年8月5日附件:夜景照明工程运营维护周考核表考核项考核标准评分标准扣分备注(一)亮灯率1.1亮灯率达到98%。日常检查发现一次有不正常亮灯情况(不论个数)扣5分。(二)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备完好率2.1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管理规范。2.2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备完好率95%。主要包括灯具完好率、线路完好率、配电箱完好率、照明设等照明设施倾倒、歪斜、施清洁率等。2.3灯具、变压器、检查井、控制箱等设置规范,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歪斜、锈蚀、油漆脱落等现象;每季度对亮化灯具、控制箱接地等情况进行测试,每年应对考核范围内有专变箱的配电设施申请供电局进行安全检测,测试完成后应及时向考核主管部门上报测试报告,并立即对测试不合格的进行整改。凡发现照明线路、配电箱锈蚀、残缺、损坏、未按规定进行测试、以及有严重不安全隐患和污渍的,发现一处一次扣5分。(三)开关时限3.1按规定完成日常开关灯3.2按要求完成甲方通知的临时开关灯及其他任务凡查实发现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调整或设置亮化灯具开闭时间的,发现1次扣1分,累计发现5次以上,额外在月考核成绩扣2分。(四)事故处理率4.1自接到通知之时起,有可能危对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及人身安全或扩大设备损失的故或扩大设备损失的重大障,在4小时内到现场并向主管部事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门报告;线路短路、断线、设备零达现场并报告主管部门部件损坏等一般性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线路、设备被盗或其他原对一般性故障,未在规定因造成亮化灯具不亮24小时内的,发现一起一次扣5分时间内修复的,发现一起(四)事故处理率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1次扣2分,以此类推;告,并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因相关原因导致无法在复。线路、设备被盗应同时向公安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工部门报案。作,但并未及时向主管部分。门报告的,发现1次扣34.2若维护期间出现线路损坏,维护单位需要对线路进行更换的情况,必须由考核主管部门派代表现手续而擅自更换的,每发场确认,若需报供电部门的必须办现1次扣5分。理相关手续,才允许更换。对线路更换未办理相关4.3做好安全生产措施。维修人员出车、上路维修灯具和线路均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符合规范长度的安全标志筒、安全指示灯、人员穿着反光衣等安全措施。4.4检查投标时承诺投入的设备、日常维护中设备按要求做好标识4.5公司生产、安全的相关管理制度。发现一次违规情况扣3分。(五)人员及车辆的配置情况5.1每月第一周上报当月出勤计划,根据出勤计划进行考核,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委会。凡查实发现,缺少一台车辆的一次扣2分,缺少人员投入的,少一人扣1分,未按时上报出勤计划的,每延期一周扣10分。总分需整改内容检查单位/人被检查单位/人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单位法人代表:于永慧,身份证号码:******************职务:管委会主任联系电话:13911273987受委托人:董学军,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职务:管委会副主任联系电话:13911373678兹委托受委托人董学军为我单位的代理人,全权代表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理下列事项:代为参与谈判、洽商等活动,代为签署涉及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科相关合同。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签署的有关文件,本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5年夜景照明维保工作结束止。(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委托单位法人代表、受委托人各持一份,当委托期限满,或委托单位法人代表、受委托人工作单位发生变更时自动失效)委托单位: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于求婪受委托人:军202年7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夜景照明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