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金沙县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


【金沙县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税务服务单位】金沙县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中标合同

项目名称:
金沙县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税务服务单位
项目编号:
P52052320250002LW

分包名称:
金沙县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税务服务单位
合同名称:
金沙县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税务服务单位税务服务协议

合同金额:
866,800.00元
合同币种:
人民币

甲方:
金沙县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贵州嘉禾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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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服务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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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服务协议委托方(甲方):金沙县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贵州嘉禾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A兹有委托方(甲方)委托受托方(乙方)提供涉税鉴证及涉税顾问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内容及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税务服务:(一)税务顾问服务:涵盖税收政策解读与咨询、税务筹划建议、特定税务问题解决方案以及各项目前期财会账务梳理调整。(二)专项税务服务:乙方为甲方金沙县建投时代新城项目、金沙县建投箐河广场建设项目一期、二期,金沙县建投金座建设项目1号楼、2号楼的五个分期开发建设项目的相关税费(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提供税费的纳税审核及辅W导、风险自查、纳税检查事项、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财务核算处理辅导、税务咨询等涉税服务。(三)其他服务:一是针对甲方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三个会计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种,出具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纳税申报数据审核业务报告;二是在甲方五个房地产分期开发建设项目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时,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1-日。若因项目未达到清算条件造成未按期清算的,乙方应免费延期服务两年(即不增加延期产生的其他费用)。若延期后项目仍未完成,双方另行协商延期方式。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服务费用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866,800.00元(大写:捌拾陆万陆仟捌百元整),分项税务服务费用组成为:金沙县建投时代新城项目:266550.00元;金沙县建投箐河广场建设项目(一期、二期):368150.00元;金沙县建投金座建设项目(1号楼、2号楼):232100.00元。(二)结算方式结算依据为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投标优惠率及参照《贵州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施办法》(黔价费[2011]207号)文件规定,以双方确认的书面结算单为准。当结算的服务费超过中标价时,按中标价结算;未超过中标价时据实结算。(三)支付方式1.乙方受托后于2025年度签订合同并进场,即对甲方五个分期项目前期财会账务(含公司2017年以来所有税种)梳理调整,待乙方出具《企业所得税审核鉴证报告》和《其他税种审核报告》,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确认意见或无实质性异议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总金额的20%。2.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费用按项目计算。税务机关下达每个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后,乙方分项税务服务费用完成业务提交土地增值税-2-清算报告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相应项目服务费金额的余额。若因甲方的原因,约定服务期限内项目未达到清算条件,甲方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支付乙方未达到清算项目服务费的10%。3.2027年12月30日甲方项目未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终极,2028、2029年度甲方按实际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服务费支付乙方对应项目余额。2029年12月后如果还有未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双方再行协商。4.如果项目被税务机关要求分期清算,按各期收入折算相应费用,各期费用总额小于中标金额,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各期费用总额大于中标金额,按中标金额结算。(详见附件)四、双方权力与义务(一)甲方的义务1.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时、完整地提供与税务服务相关的会计资料、纳税资料及其他必要文件,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办公场所、系统权限等),并配合乙方开展税务审核、咨询等工作,并答复乙方工作人员对有关事项的询问(甲、乙双方签署保密协议)3.按本协议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委托业务费用。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调整。如对乙方提交的报告有异议,甲方可要求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核查或修正。(二)乙方的义务1.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为甲方提供合法、合-3-规的税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政策解读与咨询、税务筹划建议、纳税申报审核、税务风险自查与优化建议。2.乙方应指派具备相应税务业务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资深税务专家和顾问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服务,确保具备各类涉税问题解决能力的专业人员配备。H3.按合同约定时间出具税务审核报告、鉴证报告等文件,并确保7内容真实、准确。如因乙方过错导致报告错误,乙方应免费修正;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税款、滞纳金、罚款等)4.对甲方提供的财务数据、商业信息等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以下情况除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书面授权披露;(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3)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所实施的调查、听证、复议等程序。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6.对甲方的涉税咨询,应在合理时间内(如紧急事项1小时内)给予专业回复。如甲方对服务提出调整要求,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响应并落实。五、鉴证报告的出具和使用(一)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业务准则所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真实、合法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鉴证报告,以及其他税种审核报告。(二)乙方向甲方出具报告各一式叁份。-4-(三)未获得乙方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要求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修改或删节乙方出具的报告;不得修改或删除重要的数据、重要的附件和所作的重要说明。六、协议变更及终止(一)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形,影响审核工作如期完成,或需5要提前出具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二)本协议书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遇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七、违约责任(一)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未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二)由于甲方违约导致协议终止,乙方有权就本协议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事项所付出的劳动收取合理的费用并请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因乙方原因逾期完成服务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20日的,甲方有权力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费用。(四)因乙方报告错误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且甲方有权从应付费用中直接扣除。八、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协议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5-并受其约束。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如甲乙双方协商未果,双方均可向金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本约定书的法律效力(一)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成约定事项后终止。(二)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金沙县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务服务费用组成表》-6-(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甲方:金沙县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3MA6EAPX382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一中路醋厂小区一号楼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电话:联系人:乙方:贵州嘉禾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00692743381D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招商财智中心9-A室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电话:联系人:开户行:中国银行毕节市清南支行账号:132009340861日期:205年8月6日-7-金沙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务服务费用组成表序号开发建设项目名称预计销售收入(元)土地增值税清算费用(按项目收费)企业所得税清算费用(公司成立至2027年)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清算审核费用(公司成立2017年至2027年)个人所得税清算费用(公司成立2017年至2027年)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公司成立2017年至2027年)收费合计折扣前收费五点七八折收费折扣前收费三点五折收费折扣前收费三点五折收费折扣前收费三点五折收费折扣前收费三点七折收费折扣前收费报价小计(元)折扣后计算取整的合同金额1金沙县建投时代新城项目金沙县建投箐河边广303,060,624.00287,000.00166,000.00115,000.0040,250.0070,000.0024,500.0060,000.0021,000.0040,000.0014,800.00572,000.00(元)266,550.002场建设项目(一期、二期)538,024,164.00404,000.00234,000.00187,000.0065,450.0074,000.0025,900.0080,000.0028,000-0040,000.0014,800.00785,000.00368,150.003金沙县建投金座建设项目(1号楼、2号楼)204,546,968.00237,000.00136,800.0085,000.0029,750.0070,000.0024,500.0075,000.0026,250,0040,000.0014,800.00507,000.00232,100.00合计1,045,631,756.00928,000.00536,800.00387,000:00135,450.00214,000.0074,900.00215,000.0075,250.00120,000.0044,400.001,864,000.00866,800.002025年7月29日,项目名称:金沙县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税务服务单位项目编号:P52052320250002LW分包名称:金沙县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税务服务单位合同名称:金沙县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税务服务单位税务服务协议合同金额:866,800.00元合同币种:人民币甲方:金沙县怀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贵州嘉禾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税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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