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造价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财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292-WHJZ-G2025-0005001
二、合同名称:华庄小学改扩建一期项目、格致中学改扩建一期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服务华庄小学改扩建一期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292-WHJZ-G2025-0005
四、项目名称:华庄小学改扩建一期项目、格致中学改扩建一期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本级)
地址:无锡市经开区清舒道77号经开区管委会302室
联系方式:13706188730
供应商(乙方):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4号C幢122-2
联系方式:189153358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华庄小学改扩建一期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华庄小学改扩建一期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服务
联系方式:18915335816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10000.00元
合同金额:61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1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11 10:5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信中天.pdf
合同文本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华庄小学改扩建一期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292-WHJZ-G2025-0005甲方:(买方、需方、采购人)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乙方:(卖方、供方、供应商)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甲、乙双方根据无锡华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华庄小学改扩建一期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华庄小学改扩建一期项目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893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514.8平方米,其中地上最高4层,地上面积为1141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概算901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31.5万元。1.4履行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对应中标项目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止。1.5履行地点:无锡经开区瑞景道与清晏路交叉口东北侧1.6履行方式:负责华庄小学改扩建一期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核(含结算审核)。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陆拾壹万圆(610000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予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注:采购项目如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处理的,如订购、设计、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应当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1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如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如项目允许分包的,乙方应当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履行合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审计费用根据项目进度(参考审核的进度报表)情况计算,由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审核后支付,年度阶段性审计费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全部费用的60%。所有协审工作完成并提交审核结果报告(包括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剩余的全部费用。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2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1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乙方: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大道2288号5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10-85886004签订日期:2025年8月1日3合同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确定事项订立)甲方: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乙方: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采购项目名称:华庄小学改扩建一期项目(01采购包/口02采购包)全过程跟踪审核(含结算审核)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一、项目基本情况:本次委托协审的项目华庄小学改扩建一期项目服务费用估算61万元(最终费用按附件据实计算)项目及协审标段基本情况:华庄小学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位于无锡经开区瑞景道与清晏路交叉口东北侧。规划总用地面积约893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514.8平方米,其中地上最高4层,地上面积为1141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概算901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31.5万元。二、委托协审范围及内容(一)协审范围:包括对上述建设范围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审核,包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以及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其他费用审核。(二)协审内容:乙方应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的相关要求,实施下列工作内容:1.协助甲方完成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审查。建立项目建设程序资料台账,通过查看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概算、规划、开工、竣工验收等相关审批、备案资料,审查该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各项审批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2.协助甲方完成对项目批准概算的执行及调整情况进行审查。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中明确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及建设投资等,主要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对于达到投资概算调整要求的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调整审批手续。3.完成对项目招投标执行情况的审查。建立项目已完成的招投标情况台账,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投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招投标程序的规范性、合法性,检查是否存在应招未招以及化整为零等规避招标的现象。4.完成对项目签订的合同(协议)执行情况的审查。建立已签订的项目各类委托合同(协议)台账,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检查各类合同(协议)签订的合法性、程序性,合同(协议)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招投标项目的合同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的一致性。检查各类合同(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并对合同(协议)执行过程中的重1大偏差情况进行比较分析。5.完成对项目现场发生的各类审批文件的审查。建立项目现场已发生的设计变更等各类审批文件的台账,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工程等进行检查,检查上述事项的审批程序的合规性,以及工程计量和报价的真实性、合理性。6.完成对项目建设进度报表及竣工结算的审核。建立项目进度报表及竣工结算的报送及审核情况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计价规定,及时完成建设单位上报的进度报表及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确保实际完成投资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防止出现高估冒算、虚报冒领工程款等问题。同时,根据甲方要求对该项目的设计、监理等服务类结算进行审核。7.完成对项目现场管理情况的审查。建立项目现场管理情况台账,记录在项目施工及结算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不规范、不合理现象,以及造成损失浪费的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8.上述协审内容完成后,按照甲方要求的内容及要求提交审核成果文件(包括电子档案,审核过程中的“问题清单”等)。9.接受并积极协助甲方完成对该项目的考核工作。10.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协审内容及甲方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协审时限乙方必须以现行的国家、省、市关于基本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定额以及合同等文件为依据,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协审业务。1.项目建设阶段:乙方应在取得具备审核条件的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进度报表、现场签证等审查工作,取得资料时间以台账记录时间为准,确有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当顺延。2.结算审核阶段:乙方应在取得每一份工程结算完整的审核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核初稿及问题清单,60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核结果,在取得该项目最后一份工程竣工结算完整的审核资料后60个工作日内提交本协议约定的所有协审内容的完整审核结果报告。四、审计费用本项目协审服务费计价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价服(2014)383号文)规定的计费标准,按标准的56.87%计取审计费,但最终审计费总额不得超过招标预算价(最高限价)。若最终审计费超过预算价,则按预算价结算;未超过时据实结算。协审工作结束后,按此标准结算审计费用。除此之外,包括因项目工期、资料延误、2现场安全等在内的各种情况,均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接受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任何报酬。考核得分和审计费计取说明最终审计费=(标底收费+跟审基本收费+结算效益费)*考核系数*56.87%①得分W95分时,考核系数=1②95分得分W80分时,考核系数=[0.005*(得分-80)+0.9],考核系数在0.9-0.975内;③当80分得分W60分时,考核系数=[0.015*(得分-60)+0.6],考核系数在0.6--0.9内;④得分并建议协审单位对项目负责人予以处理。如情节严重并产生严重后果的,采购人保留解除协审服务合同的权利。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审计费用根据项目进度(参考审核的进度报表)情况计算,由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审核后支付,年度阶段性审计费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全部费用的60%。所有协审工作完成并提交审核结果报告(包括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剩余的全部费用。五、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提供协审范围内所需的有关资料。(二)双方履行协议期间,甲方应授权一名审计专业人员同乙方保持联系,协调处理有关事宜。(三)甲方对乙方协审实施的进度、质量情况以及协审人员的配备、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并提出整改要求。六、乙方权利义务(一)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范围及内容、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协审工作,严格落实质量控制责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提供的工程造价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二)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应依法承担因乙方的单方过错造成的所有责任及损失。(三)乙方对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内容不能及时完成,导致影响甲方正常完成审计工作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四)乙方在接受相关审核资料后,若发现有资料不全的情况,须在3天内向资料3提供方书面提出,并将书面材料向甲方备案。逾期不予提出,则视同对资料齐全无异议。(五)乙方应根据委托项目的工程特点及协审方案中提及的相关内容,按照乙方在协审投标书中关于人员配备的承诺,合理配备相关专业审核人员,满足甲方对审核人员专业和数量的需求。同时乙方应将完整的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5)。对于甲方提出的专业人员调换要求,必须在接到甲方调换通知的3天内落实解决。(六)协审期间,乙方应指定专人对项目总负责,并将相关事宜及时向甲方汇报和沟通,项目负责人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七)乙方在协审完毕后,应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造价成果(含电子文档)并及时整理归档完整、准确的档案资料,以便查证。(八)乙方应按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人员配置名单》中的人员和承诺书履行合同,保障承诺的常驻现场人员到场人数和到场时间,乙方拟派人员驻场时均需纳入APP打卡考勤或无锡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名制考勤系统统一监管。若不能满足要求,乙方需接受相关处罚。(九)乙方需编制每日出勤清单,记录出勤人员、出勤情况、赴建设单位、甲方工作情况、请假情况等。(十)乙方应及时、准确在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审计信息监管系统上报相关立项、实施方案、送审结算、定案资料、审核报告等(含相关清单电子数据)。七、协审质量和廉政要求乙方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协审范围和协审内容开展协审工作。应严格遵循无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44号)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以及甲方关于建设项目审计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造价咨询的质量责任。乙方应分别就协审质量和廉政建设向甲方作出承诺,并分别出具《政府投资项目协审质量承诺书》(附件1)、《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廉政承诺书》(附件2),此两份承诺书作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保密要求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审核资料及相关审核成果(含审核报告、电子文件等)提供给第三方。乙方不得泄露审计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技术或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技术、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采取任何形式,为自己或他人谋利。九、争议和诉讼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的解除(一)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因建设单位原因或不可抗力,工程项目不予实施,双方可解除合同,互不追责。十一、本协议共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协议供需双方代表需签字并盖章后生效。附件:1.政府投资项目协审质量承诺书2.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廉政承诺书3.审核服务费用费率表4.本项目考核办法5.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汇总表6.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方(采购人):(盖章)受托方(中标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20年8月1日202年8月115附件1:政府投资项目协审质量承诺书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我单位受贵局的委托,参与的协审业务。在实施审计协审过程中,我单位承诺服从贵局的工作安排及监督指导,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开展协审工作,自觉接受你局对协审质量所进行的考核,并接受相关条款的约束。现郑重作出如下具体的质量承诺:一、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省、市关于基本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定额及合同等文件为依据,根据贵局的委托要求及协审实施方案开展协审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协审工作,并承诺在接到该项目工程结算完整资料后的规定时间内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二、因存在严重协审质量问题给贵局、建设单位或第三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赔偿责任。必要时可取消本单位的协审资格。三、协审期间,本单位还承诺将做到如下要求:(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审计的原则。(二)遵守职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尽职尽责。(三)协审中不隐瞒、不曲解查出的事实,不提供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四)协审工作不敷衍推诿、不粗心大意。(五)不徇私舞弊、不偏袒任何一方。(六)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并加以回避。四、本承诺书作为《协审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签字)协审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签章)6附件2: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廉政承诺书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我单位受贵局的委托,参与的协审业务。现郑重作出如下协审廉政承诺:一、本协审项目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为周益民同志(法定代表人),对协审廉政事项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是:选配政治思想好、专业技术精、廉政意识强的协审人员参加协审工作;对协审人员加强教育,注重防范,确保廉政规定的贯彻落实;做好协审人员执行廉政规定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协审人员执行廉政规定上的具体事宜。二、本协审项目的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为马晖同志(协审项目负责人),对协审廉政事项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审计进点前,组织召开协审人员廉政教育会,增强协审人员的廉政意识:对协审中违反廉政规定和审计纪律的问题,应及时加以制止,并向贵局报告:项目结束后,总结协审人员执行廉政规定情况,并如实向贵局书面报告。三、按有关规定,协审人员做到以下“十不”:(一)不违反审计程序、超越审计权限,依法开展审计;(二)不徇私情,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三)不隐瞒、变更或曲解查出的问题,如实提供审计结果;(四)不泄露审计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五)不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六)不单独与被审计单位商谈审计事项的处理意见;(七)不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八)不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和娱乐等活动;(九)不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十)不向承聘机关人员送礼及有价证券。四、若有违反上述廉政承诺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我单位愿接受以下责任追究(一)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相关责任人作出检查;(二)如本单位或协审人员存在严重违反廉政规定的,可按《考核办法》第四章有关条款进行处理。(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其他有关责任追究事项。0五、本承诺书作为《协审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签字)协审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签章)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造价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