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优尤商贸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41101000023352232
五、合同编号:11N457610044202525618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车辆租赁服务
详见附件
项
4.00
800
32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联系人:方跃
联系电话:19219919972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0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租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610044202525618).pdf
车辆租赁合同编号:11N457610044202525618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服务单位(乙方):乌鲁木齐优尤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车辆租赁服务马自达-SUV-品牌:,马自达:响应,型号:4项800.003200.00合同总价(元)32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仟贰佰元整二、付款方式账期支付三、服务条款1、车辆状况1.1车型及数量:5座SUV1辆。1.2车辆号牌:新A-079VG。2、租期、租金、结算方式2.1租期自2025年7月16日至7月19日共计4日。2.2租金单价人民币¥800元/日。2.3合计租金人民币¥3200元,大写:叁仟贰佰元整。2.4租车租金按日结算,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与租金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行驶范围新疆境内。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租赁期间拥有承租车辆的使用权。4.2按期全额支付租金。4.3根据工作进度可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期限。4.4承担租赁期间车辆违法,违规。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25.1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全险车辆。5.2承担租赁期间车辆燃油费、过路费。5.3依约收取租金。6、其他约定6.1乙方应为租赁车辆办理车辆交强险、第三责任险、座位险每位等全额险种。6.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事故,甲方因及时报险并妥善处理。6.3租赁车辆保养、保险、年审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6.4如车辆发生故障或年审,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同等车型替换直至行程结束。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持1份,乙方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大别山街16号电话:电话:1809961165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乌鲁木齐银行沙依巴克区支行账号:账号: 000002008011003458769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