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设备设施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海淀区教育装备资产和财务核算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11010825210200047193-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ID40022]完善海淀区育鹰小学西校区设备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0825210200047193-XM001
四、项目名称: [ID40022]完善海淀区育鹰小学西校区设备设施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装备资产和财务核算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9号用友产业园东区19C
联系方式: 62876730
供应商(乙方): 北京海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ID40022]完善海淀区育鹰小学西校区设备设施建设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46.031753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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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40022]完善海淀区育鹰小学西校区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合同.pdf

BF-2023-0216合同编号: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教育装备资产和财务核算中心施工单位:北京海泰建设有限公司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月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供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单位(包含单位或个人)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2.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指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无需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3.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3.1在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进行施工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3.2含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有限空间作业、起重吊装等施工内容,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3.3需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本工程是否属于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判定标准详见《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17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决建发[2023]285号)附件4及合同约定。粳4.施工动火作业:是指电焊、气焊、切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的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以下统称动火作业)。5.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定本示范文本的选择性条款。“口”后为待选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划线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未作约定的,请在划线处打“×”,以示删除或不适用特别提示为共同维护首都环境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程开工前必须签署《施工安全管理承诺书》《安全责任清单》并留存备查。一、本工程属于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特别注意遵守以下规定(一)建设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施工安全监管组织,配备专门安全管理人员。2.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结合工程特点及风险源,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告知危险事项及安全管理要点,交底资料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留档备查,3.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工程,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4.应主动通过“京通”及时填报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移动端,办理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并对提供的信息负责5.工程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京通”登录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移动端应用,办理工程销账。6.施工前在门口、楼外及施工现场等显著位置放置施工公示牌,公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全员、投诉举报电话、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管理要求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7.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消除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8.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批。(二)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必须组织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明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施工人员保障、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存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2.应配备与所承接工程专业、规模相符的注册建造师,施工作业前组织班前安全生产喊话,就当班施工作业任务、完成标准,安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使用.3.施工过程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时,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域4.施工单位应严格划定作业区域,施工区与其他区必须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实施动火作业的要严格遵守《北京市严格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京消〔2023]131号)、《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政府令[2023]310号)相关规定二、本工程涉及危险作业的,施工单位应遵守以下安全要点注意事项1.动火作业:电气焊工持证上岗、动火证、专人看护、周边可燃易燃物清理或覆盖、配备灭火器、动火完成确认无残留火种、5级及以上大风露天不动火、旁站录像。动火作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事先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审批后才能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看护,清理可燃物,动火作业结束后,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根据工程施工规模和危险程度,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动火作业点应与易燃、易爆、易挥发等施工现场危险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动火作业与涉及危险物品施工作业交叉,进行熔化焊接、热切割、压力焊、钎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发生火情必须立即报警,及时处置。2.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员持证上岗、作业审批、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施工过程持续通风、可燃气体场所不动火、旁站录像。3.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身体健康、全身式安全带高挂低用、使用防坠器、不交叉作业、使用工具包、架体验收合格后使用、先搭后拆、后搭先拆、临边硬防护、洞口防护、6级及以上强风和雨雪天气不施工4.吊篮作业:培训合格、2人同时作业、不得从窗口上下吊篮、安全锁和行程开关齐全有效、安全带使用索绳器挂独立安全绳、空载试运行、整机验收合格后使用、5级以上大风和雨雪天气不施工、旁站录像。5.吊装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司索信号工持证上岗、专人指挥、吊装前检查、吊装区域警戒、吊装作业“十不吊”((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旁站录像。6.用电作业:电工持证上岗、设备合格、线路防护、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每日巡检、潮湿环境使用安全电压。7.动土作业:摸清地下管线、制定管线保护措施、人工探沟、分层开挖、先撑后挖、临边防护、1米内不堆载、按比例放坡、旁站录像。、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甲方)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教育装备资产和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1101085585387825【法定代表人】王洁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9号用友产业园东区19C口个人:身份证件号码: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注册执业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施工单位(乙方):北京海泰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登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07HW641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1号院5号楼6层2单元705项目负责人姓名:崔文博联系电话:13501385054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如有):京211202120228417071安全员姓名:顾金宝联系电话:1777781261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如有):京建安C2(2018)027696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D40022]完善海淀区育鹰小学西校区设备设施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路11号院内3.工程规模:1)地下一层过厅建筑面积351.38m;2)一层南侧窗井防坠网面积82.98m;3)一层西侧窗井防坠网及不锈钢玻璃雨罩面积:41.28m:4)一层屋面新做领操台面积:11.02m:5)二层上人屋面新做护网:97.80延米;6)二层过廊新做隐形护网:43.20延米;第二条工程内容1.承包范围:2.本工程是否属于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是口否2.1在公众聚集人员密集的建筑物或场所内进行施工是口否在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内实施口是否在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内实施口是否在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内实施口是否在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内实施口是否在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寺庙、教堂内实施口是否在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的门诊楼,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内实施口是否在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内实施口是回否在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集体宿舍内实施是口否在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内实施口是回否2.2含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有限空间作业、起重吊装等施工内容,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的口是口否涉及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口是回否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口是否涉及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口是否2.3需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口是口否涉及变动建筑主体口是回否涉及变动承重结构口是口否3.本工程是否涉及危险作业:是口否(1)动火作业:四是口否(2)有限空间作业:口是否3)高处作业口是口否(4)吊篮作业:口是否5)吊装作业:口是否(6)用电作业:是口否17)动土作业:口是否4.本工程是否涉及消防设计内容: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口是否5.使用功能是否为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口是四香第三条合同价款1.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460317.53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零叁佰壹拾柒元伍角叁C。分);具体明细详见附件2.支付:双方同意合同款支付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1)合同签字生效后,建设单位按表中约定向施工单位指定账户支付合同款:款项款项付款时间/条件金额(元)或比例(%)预付款财政资金到位,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乙方应于收款前提交等额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合同金额的50%,其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0%。进度款项目完成竣工预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款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确定最后结算款,财政资金到位后,30日之内支付尾款。支付至最终结算款的97%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结算金额的3%(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上3.竣工结算要求:4.本合同价格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第四条工期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27日(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8月26日(上述工期已包括政府规定的不可进行夜间或节假日施工等对工期的影响)第五条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标准执行,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其他质量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合格)第六条材料和工程设备双方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与本市相关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其中:1.地坪涂料、内外墙涂料、防水涂料不得使用溶剂型产品:其它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应当符合《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1983-2022)的规定并应优先采购使用水性或无溶剂型产品;2.使用的涂料或其他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须符合《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1983-2022)和《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20)等相关标准,确保使用达标产品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相关标准;3.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4.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海淀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围挡设置指引》的通知》《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海淀区政府投资项目围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设置新型通透式围挡、承包人须在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北京市建设工程围挡标准化管理图》《海淀区施工围挡设置导则》的基础上,遵循“安全、通透、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充分考虑围挡的通透性、美观性、协调性设置、在施工中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样式,规范设置围挡、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监督。第七条建设单位义务1.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款2.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施工单位移交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并最迟在移交施工场地的同时向施工单位提供与工程施工相关的现场资料或图纸3.根据工程风险等级成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施工方案、使用材料、进场人员、场地管理措施等进行监督管理4.组织对本单位相关人员及施工人员开展进场前安全培训,为培训合格施工人员办理出人证5.工程开工前,对按本市相关规定属于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办理安全生产信息登记6.及时支付安全防护相关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防护措施17.挖掘工程开工前,在北京市地下管线安全防护信息平台发布施工信息,与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进行对接配合,开展地下管线调查,查清施工区域地下管线情况。8.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施工的,应安装烟感报警器和视频监控,与楼宇中控平台对接,并实现自动报警和实时监控,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9.对建筑垃圾处理、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按关于大气污染和绿色施工的相关管理要求,落实本单位施工扬尘治理责任,确保用于开展绿色施工的费用支出,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第八条施工单位义务1.依法取得承包工程的相应资质或具备相应条件2.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3.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建设单位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开展工程建设活动,确保施工安全,4.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规范计取及使用5.在现场应配备不少于r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使用材料、进场人员、场地管理措施等进行监督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使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现场采取合理方式封闭管理,设置护栏围挡、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核查进出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海淀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围挡设置指引》的通知》《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海淀区政府投资项目围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设置新型通透式围挡,乙方须在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北京市建设工程围挡标准化管理图》《海淀区施工围挡设置导则》的基础上,遵循“安全、通透、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充分考虑围挡的通透性、美观性、协调性设置,在施工中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样式,规范设置围挡,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监督7.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培训教育,禁止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8.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作业交底,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充分了解施工作业中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禁止行为和应急措施。9.涉及电焊施工、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吊装作业、有限空间监护作业等特种作业的,应当安排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作业。10.涉及挖掘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落实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11.施工现场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其它易燃、易爆、易挥发(含汽、柴油)等危险物品的,应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北京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现场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3]252号)等本市相关规定管理12.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遵守关于大气污染和绿色施工等方面规定,贯彻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扬尘治理方案,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和建筑垃圾,使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施工机械,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主体责任13.施工单位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14.服从建设单位统一安排、文明安全施工,对施工中发生的违法违纪及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第三方人员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第九条工程变更1.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致,应签订补充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合同价款和(或)工期。补充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工期顺延的依据。2.建设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工程内容已实施,建设单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3.建设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增项时,如需顺延工期和(或)调整合同价款,应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4.合同签订生效后,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内容、材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第十条竣工验收)1.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合格工天内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接收书面材料,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办理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12.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3.工程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在3天内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递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应在3天内审核完毕,并向施工单位出具经建设单位签认的竣工付款书面材料。第十一条保修期及保修责任1.保修范围: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2.保修期限:建筑结构符合设计要求的合理使用年限:所有防水工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其他项目保修期为2年,若相关工程的保修期未满而缺陷责任期已满,不会解除乙方按有关保修的法律、法规、规定所须承担的相关保修责任,3.保修责任:(1)在保修期内,施工单位接到建设单位报修通知后7日内,与建设单位进行现场察勘、确认,确定维修方案和日期。(2)保修期内因施工单位施工、用料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并赔偿损失。(3)保修期内因建设单位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施工单位收费维修。4.质量保证金(1)金额:结算金额的3%(采用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形式)(不得高于工程总价款结算金额的3%)(2)缺陷责任期:12个月(3)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未产生维修费用,建设单位应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施工单位质量保证金;如产生维修费用建设单位应扣除相应费用将剩余质量保证金支付施工单位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签订合同后未开工的,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2.工期延误2.1由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增加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1)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单位不能按期开工(2)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移交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提供与工程施工相关的现场资料或图纸3)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4)其他: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征收、征用、禁令等政府行为和战争、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2.2因施工单位原因不能按期竣工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工期不顺延。因施工单位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应当按日向建设单位支付合同签约价款0.1%的违约金,施工单位延误工期超过30日的,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3.建设单位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经施工单位催告后,建设单位仍不履行的,施工单位可以暂停施工,因建设单位未完成审批手续造成损失的,由建设单位承担。4.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并由责任方按合同签约价款的3%进行赔偿,解除合同。5.建设单位私自与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给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应予赔偿6.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施工单位随意增项,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7.应当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因建设单位原因未及时提供给施工单位,造成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因施工单位原因未及时提供所需材料供需时间表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应由施工单位承担。8.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或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施工单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9.施工单位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和绿色施工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第十三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Z天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承担方式:由施工单位承担,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1.本合同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建设单位执肆份,施工单位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县有同等法律效力3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六条其他约定(1)本项目为财政专项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应当依据审计结论,办理竣工结算,甲方和乙方负有配合、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义务。审计机构完成审计结算后,乙方应该在收到审计机构审定的工程结算额后14天内进行审核确认,(2)乙方负责给其人员投保工伤事故的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在施工前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做好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施工人员自身受到损害的,乙方自行负责、造成施工现场及周边范围内甲方和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工程竣工后、如因质量问题(不可抗力除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进度计划应充分考虑政府会议(两会等)、中高考、年度大型活动、雾霾、赛事以及各分包工程穿插施工等因素对总工期的影响、乙方不应以上述因素对工期的影响为由而拖延工期、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4)关于付款的其他约定:双方对本合同的付款条件达成共识并做出如下约定,里方在收到财政专项拨款后应及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因政府资金拨付延迟而导致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时,不构成甲方的违约行为,乙方不得因此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或向甲方申请索赔(5)乙方应严格按照与其施工人员的约定以及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不得拖欠。否则须自行处理由此引起的有关争议纠纷,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配合甲方办理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事宜,该负责人需有乙方唯一授权书。(7)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竣工验收报告书出具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后,需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现场进行处理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建设单位(甲方):北京市海淀区教育装备资施工单位(乙方):北京海泰建设有限公产和财务核算中心(盖单位章个人签字)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经办人高航洁经办人2025年7月292025年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D40022)完善海淀区育鹰小学西校区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路11号院内建设单位(甲方):北京市海淀区教育装备资产和财务核算中心施工单位(乙方):北京海泰建设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21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康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人、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八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四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教育泰建设装备资产和财务核算中心(盖章章海经办人高航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大3(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5年7月29日2025年上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2025年日7月92025年7月29日修缮工程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发包方):北京市海淀区教育装备资产和财务核算中心乙方(承包方):北京海泰建设有限公司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D40022]完善海淀区育鹰小学西校区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路11号院内二、工期开工目期:2025年07月27且工期,天数:30日历天三、安全生产协议1、乙方必须学习、掌握、执行甲方发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2、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与乙方共同制定的与项目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3、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承包项目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备随时检查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认真开展日常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及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于甲方查处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6、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7、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9、乙方必须执行“因公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公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施工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10、乙方必须提供并保证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人员,提供必需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栏和围栏等,以保证工程、公众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和方便11、乙方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当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毒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12、乙方应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全、管理严、设施齐,岗位人员责任性强。13、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外地施工人员进驻现场必须按规定办理暂住证:人员管理必须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证件齐、登记申报及时14、乙方应保证工地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刑事案件和破坏生产设施事件;不发生火灾、爆炸、水上违章施工作业、交通违章等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职工违法犯罪1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和相关用电标准,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16、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在甲方认为确定有必要暂停施工并提出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书面意见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重新施工17、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8、甲方有监督、纠正乙方人员违章、违规、违纪行为的权力,对不服管理的有权命令其停止作业。19、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安全资质和全厂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20、乙方承诺以本合同的维修保证金同时作为本项目安全担保金,在工程进行期间,当出现安全、保卫违规情况或发生安全、保卫事故等情况,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信誉损失的,甲方据实计算扣款额,在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累计扣款总额如超过保证金总额的,超出部份乙方仍须承担21、乙方确保进入校园的车辆及设备完好,同时做好现场封闭施工,并加强施工现场的巡视和管理,杜绝学生及非生产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及他人伤害或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必须遵守校园规章,不得与学生发生口角等冲突.四、违约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改正和补充完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改正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五、争议1、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国家、地**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2、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本协议书作为甲方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承发包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七、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北京市海淀区教育京海泰建设装备资产和财务核算中心经办人高航金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D日期:2026.729日期:2005.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翟登军(姓名)系北京海泰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崔文博(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办理ID40022]完善海淀区育鹰小学西校区设备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有关事务,参与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签署与项目有关的文件,配合发包人办理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事宜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项目绩效评价后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公司名称(加盖公章):北京海泰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成盖章或印日期2025年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加盖公章):名翟登军海泰建性别男民族汉出生1976年5月10日住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大施河村施河六组17号公民身份号码320828197605102车9503中华人民共和国T居民身份证二11签发机关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有效期限2025.02.13-长期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加盖公章):名崔文博费·男具族汉海泰建子忠198612月25日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河南店镇石龙村136号公身份号药130426198612250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山高4签发机关涉县公安局有效期限2021.02.24-2041.02.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设施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