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化高新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5)



一、合同编号:420685202506000083
二、合同名称:技术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420685202506000083
四、项目名称:襄阳高新区“十五五”数化高新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单位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本级
2、地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3、联系方式:13797620851
4、供应商(乙方):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928号3号楼南楼901室
6、联系方式:136566787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547000元
5、合同金额:54.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04日至2026年01月31日;履约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89号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襄采计备[2025]00133(高新)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0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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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pdf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襄阳高新区“十五五”数化高新专项规划编项目名称:制服务委托方(甲方):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受托方(乙方):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8月4日签订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本合同是甲方委托乙方就襄阳高新区“十五五”数化高新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1.技术服务内容:通过规划引领,针对襄阳高新区数据资源、技术标准、政策工具,谋划襄阳高新区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安全、数据治理的目标和任务,推动襄阳高新区从“传统制造园区”向“数字创新高地”转型,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技术服务方式:提交服务成果稿。3.技术成果数量:成果稿电子文件1份、纸质装订本3份。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超过本合同规定份数的纸质成果,乙方另收工本费及快递费用。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浙江省杭州市。2.技术服务期限:2025年8月4日-2026年1月31日。1技术服务期限在下列情形下应予顺延,且不构成乙方违约:(1)非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原因、第三方原因或不二可抗力等)导致延误的;(2)因甲方内部方案沟通导致修改意见不能及时反馈的;(3)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按时支付技术服务费用的。3技术服务进度:第一阶段: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收集资料、实地考察、调研分析。(工作量比例40%)第二阶段: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形成规划方案初稿并向甲方做汇报,征求意见建议。(工作量比例40%)1第三阶段:根据初稿修改意见,完善形成规划方案评审稿并做评审汇报;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方案成果稿,并于2025年11月15日前提交甲方。(工作量比例20%)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襄阳高新区及行政审批局年度工作总结,项目涉及的各部门、镇街、行政村等的基础资料、工作总结、招商情况、“十五五”期间重大项目库等(以实际所需资料为准)。(2)襄阳市国土空间规划,深圳工业园、高新工业园、汽车工业园等园区近年规划及园区内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情况。(3)近两年国家级、省级项目实施总结情况。(4)甲方、乙方认为对本项目有用的其他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1)联系协调襄阳高新区相关部门、各镇街、具有代表性的生产经营主体等,协助开展现场调研、座谈交流及资料收集等工作。(2)为乙方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第(1)项、第(2)项、第(3)项约定的资料。(2)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或函件)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第(4)项约定的资料。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总额及支付方式:1.技术服务费(含税)总额为:人民币伍拾肆万柒仟元整(¥547,000.00)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方式和时间如下:2(1)合同生效且收到乙方等额发票后,甲方于2025年8月31日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218,800.00);(2)乙方汇报规划方案初稿并通过阶段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即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218,800.00);(3)乙方提交规划方案成果稿并通过最终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即人民币壹拾万玖仟肆佰元整(¥:109,400.00)乙方收款银行名称、账号为:开户名: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钱塘支行账号:8110801012102694131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提交的过程文件及合作过程中涉及的乙方的商业秘密。2.涉密人员范围:知悉上述保密内容的甲方人员。3.保密期限:自接触保密内容之日起3年。4泄密责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费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的技术T资料及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2.涉密人员范围:知悉上述保密内容的乙方人员。3.保密期限:自接触保密内容之日起3年。4泄密责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费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3确定。但出现委托任务有变更的情形时,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交阶段和最终服务成果。2.技术服务成果的最终验收标准:通过专家会议评审。3技术服务成果的最终验收方式:由甲方组织线上或线下会议进行评审。4阶段服务成果验收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规划方案初稿并听取汇报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或者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并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如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确认也没有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则视为甲方已确认乙方阶段服务成果合格。5.最终服务成果验收异议:甲方应在收到规划方案评审稿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会议评审,乙方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方案成果稿。甲方收到规划方案成果稿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向乙方提供书面成果确认函。如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确认,也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已确认乙方最终服务成果合格。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服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服务费的全部支付。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之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照应付未付款项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3.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得资料有较大修改,致使乙方服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4.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误服务期限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服务费的0.5%。5.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累计以本合同总额为限。第九条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决定及(阶段性)服务成果等,双方确认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送达:1.甲方联系方式甲方指定的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89号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甲方指定的接收人:郭亚茹甲方指定的联系电话:13972052306(微信同号)2.乙方联系方式乙方指定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928号3号楼南楼901室乙方指定的接收人:沈海波乙方指定的联系电话:13656678786(微信同号)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或提交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决定及(阶段性)服务成果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下均视为已送达:1.以当面送达方式的,于指定接收人签收时即视为已送达;2.以快递方式寄送的,一方应于快递发出时,同步通知另一方有关快递寄出信息,快递发出之日起满3日即视为已送达;3.以电子方式发送的,于电子文件到达指定微信、短信服务器时即视为已送达。5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其联系方式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如因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导致送达不能或约定的地址无人接收的,均视为已送达,相应后果由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第十条甲方开票信息及要求: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税率:6%单位名称: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06003165584140发票备注栏内容:襄阳高新区“十五五”数化高新专项规划编制服务第十一条乙方不承担规划服务资质范围外的工作内容。第十二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诉讼费、仲裁费、保全及保险费、律师费和法律服务费等守约方为维护合法权益支出的全部费用。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法律法规及襄阳市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时,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壹式陆份,甲、乙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6(签章页)甲方: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盖章)(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化高新专项规划编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