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诸暨市人民政府大唐街道办事处2025)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 | 其他农业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MB175213220259001
二、合同名称:诸暨市大唐街道2025-2027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诸正开2025-07-02
四、项目名称:诸暨市大唐街道2025-2027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诸暨市人民政府大唐街道办事处
地 址:诸暨市大唐街道开元东路75号
联系方式:13735213152
供应商(乙方):浙江盛泽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百官街道丰一村
联系方式:1805869209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诸暨市大唐街道2025-2027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5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检测合同.pdf
检测合同.pdf
诸暨市大唐街道2025-2027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诸暨市大唐街道2025-2027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甲方:诸暨市人民政府大唐街道办事处乙方:浙江盛泽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签订地:诸暨市签订日期:2025年0月日诸暨市人民政府大唐街道办事处(甲方)诸暨市大唐街道2025-2027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经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招标文件(编号:诸正开2025-07-02号)进行公开招标。甲方确定浙江盛泽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询标承诺d投标文件e.采购文件(三)合同标的物1.项目名称:诸暨市大唐街道2025-2027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测服务采购项目2.预算金额(元):500000.00(四)合同总价本合同中标折扣为65.00%,数量按实结算。最高结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甲方将按照实际出具的技术成果数量进行结算,结算资料递交并审查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乙方须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浙江盛泽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虞城北支行账号:370166358265(六)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且无违约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并要求其承担全部缔约2过失责任。(七)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无1、根据诸暨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25-2027年)(诸农发[2025]24号)文件精神,结合大唐街道“非高标”永农潜力现状,我街道总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面积约11837亩,其中新建高标约4735亩,改造提升约7102亩。具体服务的内容及数量以甲方服务期限内实际需求为准。在服务期内乙方应派驻专人保障日常技术服务工作。81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结束止。二、检测依据和标准承包人检测应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不限于以下标准),保证检测质量。《通用硅酸盐水泥》GB/T175-202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SL/T264-2020《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T352-2020《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本合同条款中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若有修订,应执行其最新版本。三、检测质量要求检测过程、精度、结论等符合国家、行业等现行规范标准,检测报告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能满足工程完工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使用,检测中发现的施工问题及时通知、通告发包人(代建人),并协助发包人(代建人)督促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等工程相关方落实整改。如发现乙方服务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合理要求,委托人有权更换乙方并拒绝支付检测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四、检测设备仪器依据工程建设具体内容确定相应检测设备,其数量与性能应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等相关要求。五、取样方式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办法》及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在工程现场随机抽取。六、服务要求:3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采用先进、实用的检测设备和工艺,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乙方不得转包质量检测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质量检测业务。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质量检测活动;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实施。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和有关标准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提交质量检测报告并对质量检测报告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10E不得篡改或者伪造质量检测报告。乙方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质量检测报告应当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乙方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检测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质量检测工作,并对质量检测结果负责。七、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甲方组织验收。(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电话:乙方代表:池小牛电话:18058692093(九)违约责任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价的1%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4合同价的3%。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十)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十一)违约解除合同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①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的;②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③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等行为的。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1倍支付违约金。(十二)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三)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本项目内容丕允许分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十四)合同变更、解除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中止或终止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十五)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5(十六)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七)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八)合同解释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进行解释。(十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若并非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建议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需妥善保管。(二十)合同附件(如有)(二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税号:签订时间: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丰一村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57582207578传真号码:0575-82111166邮政编码:312300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虞城北支行账号:370166358265税号:91330604096836354E签订时间:6诸暨市大唐街道2025-2027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诸暨市大唐街道2025-2027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甲方:诸暨市人民政府大唐街道办事处乙方:浙江盛泽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签订地:诸暨市签订日期:2025年0月日诸暨市人民政府大唐街道办事处(甲方)诸暨市大唐街道2025-2027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经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招标文件(编号:诸正开2025-07-02号)进行公开招标。甲方确定浙江盛泽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询标承诺d投标文件e.采购文件(三)合同标的物1.项目名称:诸暨市大唐街道2025-2027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测服务采购项目2.预算金额(元):500000.00(四)合同总价本合同中标折扣为65.00%,数量按实结算。最高结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甲方将按照实际出具的技术成果数量进行结算,结算资料递交并审查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乙方须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浙江盛泽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虞城北支行账号:370166358265(六)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且无违约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并要求其承担全部缔约2过失责任。(七)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无1、根据诸暨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25-2027年)(诸农发[2025]24号)文件精神,结合大唐街道“非高标”永农潜力现状,我街道总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面积约11837亩,其中新建高标约4735亩,改造提升约7102亩。具体服务的内容及数量以甲方服务期限内实际需求为准。在服务期内乙方应派驻专人保障日常技术服务工作。81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结束止。二、检测依据和标准承包人检测应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不限于以下标准),保证检测质量。《通用硅酸盐水泥》GB/T175-202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SL/T264-2020《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T352-2020《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本合同条款中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若有修订,应执行其最新版本。三、检测质量要求检测过程、精度、结论等符合国家、行业等现行规范标准,检测报告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能满足工程完工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使用,检测中发现的施工问题及时通知、通告发包人(代建人),并协助发包人(代建人)督促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等工程相关方落实整改。如发现乙方服务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合理要求,委托人有权更换乙方并拒绝支付检测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四、检测设备仪器依据工程建设具体内容确定相应检测设备,其数量与性能应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等相关要求。五、取样方式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办法》及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在工程现场随机抽取。六、服务要求:3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采用先进、实用的检测设备和工艺,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乙方不得转包质量检测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质量检测业务。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质量检测活动;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实施。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和有关标准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提交质量检测报告并对质量检测报告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10E不得篡改或者伪造质量检测报告。乙方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质量检测报告应当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乙方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检测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质量检测工作,并对质量检测结果负责。七、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甲方组织验收。(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电话:乙方代表:池小牛电话:18058692093(九)违约责任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价的1%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4合同价的3%。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十)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十一)违约解除合同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①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的;②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③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等行为的。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1倍支付违约金。(十二)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三)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本项目内容丕允许分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十四)合同变更、解除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中止或终止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十五)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5(十六)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七)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八)合同解释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进行解释。(十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若并非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建议要求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需妥善保管。(二十)合同附件(如有)(二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税号:签订时间: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丰一村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57582207578传真号码:0575-82111166邮政编码:312300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虞城北支行账号:370166358265税号:91330604096836354E签订时间: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