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水湿地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唐河县临港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3-84-A

二、合同名称:唐河县临港街道办事处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3-84

四、项目名称:唐河县临港街道办事处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唐河县临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唐河县临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郭瑶

联系方式:13938980882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16号

联系人:蔡琪

联系方式:158387333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8468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自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现场服务满足建设需要。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工程设计服务
唐河县临港街道办事处
合格
20日历天
合格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5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8月12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pdf

515发包人:唐河县临港街道办事处承包人: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经公开招投标程序,承包人承担:唐河县临港街道办事处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_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若有)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2承包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招、投标文件3.2设计合同条款3.3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附件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工程名称:唐河县临港街道办事处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投资估算:约4467.68万元,上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资金。设计内容:唐河县临港街道办事处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现场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冯光伟第五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与发包人协商后提供所需资料清单与时间。第六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成果文件、份数及时间自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现场服务满足建设需要。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成果电子版1套(PDF格式),纸质版8套。第七条费用依据投标报价和中标内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小写7¥846800元(人民币大写:捌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55第八条支付方式方案设计经规委会通过后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2即¥423400元;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5%,即¥381060元;剩余5%,即¥42340元在施工图提交采购人后三个月一次性支付。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向承包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9.1.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3本合同规定无订金。9.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逾期支付,承包人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成果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双方协商解决设计费。9.1.5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成果文件时,须征得承包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2承包人责任39.2.1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成果文件(合同规定有关交付成果文件可以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9.2.2承包人应根据需要对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复核,并对资料的引用负责。9.2.3合同执行过程中,对重大技术问题、重大技术方案等的决策由发包人批准或履行报批程序,承包人配合。9.2.4承包人应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报告审查会、评估会,负责介绍设计情况,回答专家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对发包人聘请的专家组提出的咨询或评审意见,承包人应认真研究,对需要补充论证的技术问题提出书面处理意见。9.2.5承包人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无论在本合同履行的任何阶段,还是合同履行完毕后,承包人应对成果文件的潜在缺陷、遗漏和错误在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负终身责任。若成果文件出现重大缺陷或错误,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9.2.6承包人交付成果文件后,应按规定参加有关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做必要调整和补充,直至通过审查部门的审查。9.2.7合同执行过程中,设计变更必须先征得发包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承包人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49.2.8承包人不得自行将本合同项目任何一部分工作进行分包,但经招标中标的联合体可以承担相关的设计内容。9.2.9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时,应同时将该阶段设计过程的配套成果根据发包人要求一:并提交发包人。事处9.2.10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委托的招标代理人开展招标工作,配合本项目的监理人或发包人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开展有关工作。音9.2.11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成果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承包人应参加监理或项目部组织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协调会,执行与承包人有关的决定;配合质量事故的分析会议和处理方案的制订,承担提供需要的设计图纸。9.2.12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派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进行现场配合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设计代表及主要负责人。若发包人在工作中发现设计代表不称职或有违规行为,有权提出更换。9.2.13承包人应按有关法规、规范的规定参加工程项目的有关验收工作和提供需要的设计报告,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参加竣工验收。9.2.14承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的技术文档编码管理标准,对提交的成果文件、设计图纸进行统一的分类编码,以5便于发包人进行管理。9.2.15本合同提及的发包人或政府主管部门的确认或批准,并不免除或降低承包人在本合同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9.2.16承包人自行承担完成本承包合同所产生的交通、食宿、办公等一切费用以及实施本合同过程中的一切人身和财产安全,出现任何事故均与发包人无关。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部分]发包人名称:承包人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16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50016电话:电话话:0371—69153801传真真:0371—69153910开户银行:浦发郑东新区支行银行帐号:7619015740000024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尾水湿地建设工程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