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管网清淤 稀释管道淤泥、管道吸污、高压清洗车疏通管道、井室及管道内淤泥清理、检测、气囊封堵、拆除封堵、淤泥分筛、板框机压滤、淤泥处置采购合同公告(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2025)



 

 

 

高新区污水管网清淤项目

 

发布时间: 2025-08-12

一、合同编号:HYX-2025-0502-01 二、合同名称:高新区污水管网清淤项目 三、项目编码:HB2025068020030002 四、项目名称:高新区污水管网清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保定市创业路118号 联系方式:肖艳章 供应商:保定市日昇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云杉路向阳驿A座1906 联系方式:邱金金0312-71718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高新区污水管网清淤项目 规格型号:稀释管道淤泥、管道吸污、高压清洗车疏通管道、井室及管道内淤泥清理、检测、气囊封堵、拆除封堵、淤泥分筛、板框机压滤、淤泥处置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025138.47 合同金额:2025138.47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地点:高新区北二环以北、高新区北二环以南、高新区西区、高新区东区管道的清淤及检查井的清掏 服务期限:2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5-08-11 八、合同公告2025-08-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已压缩)高新区污水管网清淤项目采购合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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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采购人:

高新区污水管网清淤项目采购合同甲方: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乙方:保定市日昇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25年8月且协议书甲方: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乙方:保定市日昇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甲方委托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高新区污水管网清淤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本项目包含高新区北二环以北、高新区北二环以南、高新区西区、高新区东区污水管道的清淤及检查井的清掏等。2、内容包括:稀释管道淤泥、管道吸污、高压清洗车疏通管道、并室及管道内淤泥清理、检测、气囊封堵、拆除封堵、淤泥分筛、板框机压滤、淤泥合规处置等内容。3、合同履行期限:2年。4.质保期: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原服务供应商仍应承担服务区域内污水管网突发应急事件的临时性应急处置责任。4、服务地点: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第二条合同金额1.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零贰万伍仟壹佰叁拾捌元肆角柒分(¥2025138.47元)。管网清淤费用价格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水电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风险等一切费用。2.本项目采取月度考核的方式对作业单位工作进行考核,按照月度考核成绩对作业单位按季度拨付作业经费,签订合同后第一季度服务费为253142.31元,第二季度服务费为253142.31元,第三季度服务费为253142.31元,第四季度服务费为253142.31元,第五季度服务费为253142.31元,第六季度服务费为253142.31元,第七季度服务费为253142.31元,第八季度服务费为253142.30元。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1、清淤标准主要清淤措施为施工准备、稀释管道内淤泥、管道吸污、高压清洗车疏通管道、井室及管道内淤泥清理、检测、气囊封堵、拆除封堵、淤泥分筛、板框机压滤、淤泥合规处置等内容。清淤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内如有淤堵应及时疏通。(1)污水管道日常清淤排水管道清理至管网畅通,检查井清理至井内无杂物,污泥自行运输消纳其分许积泥厚度应符合污水积泥厚度规定。如遇个别管道封堵,自行拆除疏通全年不间断清理淤泥。(2)污水管道应急清淤1当发现污水从井盖、管道接口处等位置溢出到路面、小区等区域,严重影响环堷卫生日存在健康风险,就需要立即开展应急清淤,疏通管道以阻止污水继续外溢。②接到相关投诉举报后,如居民、商户等反映污水排放异常,如排水缓慢室内沄水饭涌等情况,经排查确定是污水管道堵塞淤积问题导致的,应尽快实施应急清游来解决问题,保障正常排水。③重要活动保障需求,在举办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等之前,为避免因污水管道烤赛出现污水排放故障、产生异味等影响活动正常开展,需要提前对周边污水管道进行应急清淤,确保万无一失。4虹吸管道:日常清理每月一次。第四条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1.验收标准管道畅通:所有管道必须保持畅通,不能有堵塞和冒水现象;检查井清洁:检查井内壁要光滑洁净,并内不能有漂浮物、建筑废渣和其他固体杂物;防坠网安装:防坠网要拆除后要恢复安装完好且牢固,盖打开后能恢复原位;管道淤泥控制:井内壁光滑,管道内淤泥不能超过管道的1/8管径。2.验收方法采取按月验收方式进行验收,重点区域:对宾馆、餐饮、大型商超、高层居民小区、重要用水和排水工业企业、涉外场所管道及附属设施逐一按验收标准检查,排水主管道要留有影像资料。一般区域:采取抽查方式,各路段抽取5个以上检查及相连管道,采用QV潜望镜检查方式,拍照留档,其余管道检查清淤过程中也要有影像资料。3.资料整理与归档整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资料,包括施工方案、安全交底记录、清淤前后管道检测报告、设备使用记录、淤泥运输处置记录、淤泥处置单位手续等,进行归档保存,以便后续查阅和作为管道维护管理的参考依据。4.恢复现场与总结拆除施工区域设置的围挡、警示标识等,恢复周边因施工临时改变的交通绿化等环境状况。同时对本次清淤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为后续类似的清淤项目积累经验。5.安全与环境相关标准(1)安全设施保障要求清淤过程中设置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如井口的围挡、警示标识、通风设备、有害气体检测设备等),在清淤结束后要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保留继续使用的要确保其功能正常,井口的井盖等防护设施要安装牢固、位置准确且能正常开启和关闭,保障周边行人、车辆等通行安全以及后续管道维护时的操作安全。(2)环境卫生达标要求施工区域及周边环境要清理干净,清淤产生的淤泥、垃圾等废弃物必须按照当地环保部门及建设单位的要求,采用密闭的运输车辆运输到指定的合法处理场所(淤泥处置单位)进行妥善处置,签订消纳合同,严禁在施工现场及运输途中随意堆放、遗撒,避对周边的土壤、水体、空气等环境造成污染,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6、项目实施要求中标单位应当满足上述服务要求,否则为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和未能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采取补救措施或进行赔偿。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详见附件一。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按时支付款项;(2)对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进行审核,如果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进行修改。(3)组织召开清淤服务技术交底会。(4)对于清淤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先通知整改,乙方两天内未整改或不符合整改要求的,由甲方派其他队伍整改,费用在乙方清淤服务费中扣除。(5)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管网的有关资料。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完成合同中的全部工作内容;(2)甲方要求其进行修改时,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3)甲方要求为本项目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4)乙方按时准确向甲方上报清淤服务进度并提交影像资料,清淤工作进展情况、相关数据报表等资料。(5)日常和汛期突发应急情况,必须听从甲方调度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应急抢险工作。(6)乙方应做好作业管理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随时接受甲方或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7)作业人员应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乙方应按照作业要求向甲方提供上岗着装款式和颜色,并经甲方同意落实。(8)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引起政府职能部门处罚和停工整改或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如发现排水设施损坏,应及时告知甲方。(10)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所承担的服务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与公司员工确立合法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11)乙方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部门《最低工资规定》精神,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乙方员工工资,保障公司员工福利待遇。若乙方未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员工工资,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一个星期必须整改,否则甲方有权上报给有关部门。第七条付款方式1.本项目采取季度拨款的方式,拨款金额为按该季度每月考核结果应付金额的总和。每月根据当月考核得分分为优秀(96-100分)、良好(91-95分)、合格(80-9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优秀全额拨付本月资金、良好拨付本月资金的95%、合格拨付本月资金的85%、不合格拨付本月资金的60%。2.考核结果确认: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对乙方当月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双方应就此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按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处理。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可该考核结果。4.支付周期与方式:每季度考核完成后按考核结果拨付服务费,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日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款项。5.考核不合格处理:若乙方某月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根据考核结果扣减相应比例的月度款项(具体扣减标准详见附件一);若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暂停当季度剩余款项的拨付,直至乙方完成整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整改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的;(3)因乙方原因导致清淤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4)乙方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5)乙方在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淤堵管网及时疏通,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疏通的:(6)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7)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如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保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一条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因素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或政策变化后及时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因政策因素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情形,导致合同需终止的。第十三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四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五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第十六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205年月11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第十八条合同附件附件一:高新区管道清淤考核办法。以下无正文。(合同签署页,此页无内容)甲方(公章乙方(公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消艳章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2130600MBOW88478N组织机构代码:91130608695876921D地址:保定市创业路118号室地址:保定市云杉路向阳驿A座1906电话:0312-3131165保定开发区支行电话:0312-7171800保定裕华西路支行帐号:04090037093001733692005年8月11日账号:13001665708050511279205年8月1日附件一:高新区污水管网清淤项目考核办法一、总则(一)目的为加强城市管道清淤工作管理,提升管道清淤工作质量与效率,确保城市排水系统稳定运行,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高新区辖区内负责污水管道清淤工作服务单位清淤效果的考核评价。(三)考核主体由高新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管道清淤工作的日常考核与监督。二、考核内容与标准(一)清淤计划执行1.计划制定合理性(1)考核标准:清淤单位应依据城市排水管道分布、管径大小、淤积状况等因素,制定季度及月度清淤计划。计划应明确清淤管道的具体位置、长度、清淤方式、时间安排以及预期效果等。(2)打分方法: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评估计划制定的合理性,满分5分。计划完整涵盖重点区域管道,且与实际淤积情况匹配度高,得5分:计划存在1-2处次要区域遗漏,或与实际情况有轻微偏差,扣1分;计划存在3-4处区域遗漏,或与实际情况偏差较明显,扣2分;计划存在5处及以上区域遗漏,或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扣5分。2.计划执行进度(1)考核标准:清淤单位应严格按照既定清淤计划推进工作,每月对计划执行进度进行检查。实际完成清淤工作量占计划工作量的比例应不低于90%。(2)打分方法:完成比例90%-100%,得5分;完成比例80%-89%,扣3分;完成比例低于80%,本项不得分。(二)清淤质量1.管道淤积物清理程度(1)考核标准:清淤后的管道内淤积物厚度不得影响污水通过能力。通过现场打开检查井检查或采用专业检测设备(如CCTV检测)进行评估。(2)打分方法:抽检管道均符合标准,得10分;发现1处不符合标准,扣1分;发现2处不符合标准,扣2分;发现3处不符合标准,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2.检查井及附属设施清理维护(1)考核标准:检查井内井壁、井盖、井底淤泥、杂物应清理干净,无明显积泥,发现缺失、破损井盖和未安装防坠网及时上报。(2)打分方法:抽检检查井及附属设施均符合要求,得10分;抽检检查井及附属设施发现1处未达标,扣1分:发现2处未达标,扣2分:以此类推,每发现1处加扣1分;扣完为止。3.排水畅通情况(1)考核标准:清淤完成后,管道排水应畅通无阻,无明显水流不畅、积水等现象。(2)打分方法:通水后水流顺畅无堵塞,得10分:发现1处水流不畅、积水等现象,扣5分;发现2处未达标,不得分。(三)作业规范1.雨污水分流情况(1)考核标准:根据甲方要求清淤作业过程中同时检查雨污水混接及外水汇入情况,并及时上报。(2)打分方法:及时检查上报雨污水混接及外水汇入,得10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雨污水混接及外水汇入未上报,扣1分;以此类推,每发现1处加扣1分;扣完为止。2.淤泥运输处置(1)考核标准:淤泥密闭运输、按规定场所合法处置。(2)打分方法:淤泥密闭运输、按规定场所合法处置,得10分。运输过程中沿途遗撒造成路面污染的,扣1分。擅自变更处置地点,每次扣5分;非法倾倒淤泥(无论数量多少),直接扣10分。(四)安全生产与文明作业1.安全制度与措施落实(1)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警示标识。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培训,培训记录应完整。(2)打分方法:制度完善,设备齐全,培训记录完整,得5分;未建立相关制度或制度不完善的,扣1分;安全防护设备配备不足、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或作业人员未接受安全培训的,扣1分。无安全事故重伤/死亡事故一票否决。2.文明作业管理(1)考核标准:作业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控制噪声和扬尘污染、及时清理作业废弃物等。(2)打分方法:无居民投诉,现场环境整洁,得5分;因作业引发居民投诉的收到1次投诉,扣1分;因作业导致周边环境脏乱差发现1处,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五)市民热线反馈处理(1)考核标准:市民热线(如12345热线)接收的关于管道清淤相关的投诉、建议等,处置及时、效果良好。(2)打分方法:接到热线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开展作业,且处置及时、效果良好,未造成不良影响,得10分;接到热线后,且在24小时内未响应,扣2分;投诉处理完毕后,市民不满意每1起扣1分;因清淤工作不到位引发3起及以上群体性投诉,本项不得分。(六)突发清淤情况处置(1)考核标准:针对暴雨、管道破裂、堵塞等突发情况导致的紧急清淤需求,处置及时、效果良好。(2)打分方法:接到突发清淤任务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开展作业,且处置及时、效果良好,未造成不良影响,得10分;30分钟内响应,但超过2小时到达现场,每延迟1小时扣1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过30分钟响应,扣3分;因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导致局部区域严重积水超过6小时,或引发较大社会不良影响,本项不得分。(七)数据记录与报送1.数据报送及时性与准确性(1)考核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供清淤作业日志。报送数据应准确无误,不得虚报、瞒报。(2)打分方法:按时报送,数据准确无误,得5分;迟报1天或数据存在1-2处轻微错误,扣1分;虚报、瞒报数据,本项不得分。2.发现管网破损、渗漏等隐患(1)考核标准:发现管网破损、渗漏等隐患要求24小时内书面报告。(2)打分方法:按时报送,数据准确无误,得5分;未报或延误每次扣2分。三、考核方式与频率每月末,由考核小组组织对作业单位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对照考核内容与标准进行打分。四、考核结果评定与应用(一)考核结果评定考核小组采取月度考核的方式对作业单位工作进行考核,填写高新区污水管网清淤项目月度考核表(详见附件)。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度综合得分等于当月检查分值总和。区财政按照月度考核成绩对作业单位按季度拨付作业经费。每月根据当月考核结果得分分为优秀(96-100分)、良好(91-95分)、合格(80-9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二)结果应用1.月度考核结果优秀全额拨付本月资金、良好拨付本月资金的95%、合格拨付本月资金的85%、不合格拨付本月资金的60%。季度拨款金额为该季度按每月考核结果应付金额的总和。2.资金奖惩: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作业单位全额拨付服务费,优先续约,推荐参与示范项目评选。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单位,扣减相应比例的清淤工作经费,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依规采取进一步处罚措施,如减少委托业务量、解除合同等。3.工作改进要求:各责任单位应根据考核结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道清淤工作水平。考核小组对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责任与罚则(一)一票否决权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件、伪造数据、直接评定不合格。(二)违约责任因清淤不彻底导致汛期积水内涝,服务方承担抢险费用及赔偿责任。(三)监管责任考核方未按程序履职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附则(一)解释权本考核办法由高新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二)生效日期本九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及地万新出台的法法规和政束文件相冲突的条款,以新规定为准。附件:1.高新区污水管网清淤项目月度考核表2025年7月31日高新区污水管网清淤项目月度考核表考核单位:作业单位:考核月份: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打分方法单项得分项目综合得分1.清淤计划执行(10分)1.计划制定合理性(5分)清淤单位应依据城市排水管道分布、管径大小、淤积状况等因素,制定季度及月度清淤计划。计划应明确清淤管道的具体位置、长度、清淤方式、时间安排以及预期效果等。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评估计划制定的合理性,满分5分。计划完整涵盖重点区域管道,且与实际淤积情况匹配度高,得5分:计划存在1-2处次要区域遗漏,或与实际情况有轻微偏差,扣1分;计划存在3-4处区域遗漏,或与实际情况偏差较明显,扣2分:计划存在5处及以上区域遗漏,或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扣5分。2.计划执行进度(5分)清淤单位应严格按照既定清淤计划推进工作,每月对计划执行进度进行检查。实际完成清淤工作量占计划工作量的比例应不低于90%。完成比例90%-100%,得5分:完成比例80%-89%,扣3分:完成比例低于80%,本项不得分。2.清淤质量(30分)1.管道淤积物清理程度(10分)清淤后的管道内淤积物厚度不得影响污水通过能力。通过现场打开检查井检查或采用专业检测设备(如CCTV检测)进行评估。抽检管道均符合标准,得10分:发现1处不符合标准,扣1分:发现2处不符合标准,扣2分:发现3处不符合标准,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2.检查井及附属设施清理维护(10分)检查井内井壁、井盖、井底淤泥、杂物应清理干净,无明显积泥,发现缺失、破损井盖和未安装防坠网及时上报。抽检检查井及附属设施均符合要求,得10分:抽检检查井及附属设施发现1处未达标,扣1分:发现2处未达标,扣2分:以此类推,每发现1处加扣1分;扣完为止。3.排水畅通情况(10分)清游完成后,管道排水应畅通无阻,无明显水流不畅、积水等现象。通水后水流顺畅无堵塞,得10分:发现1处水流不畅、积水等现象,扣5分;发现2处未达标,不得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打分方法单项得分项目综合得分3.作业规范(20分)1.雨污水分流情况(10分)根据甲方要求清淤作业过程中同时检查雨污水混接及外水汇入情况,并及时上报。及时检查上报雨污水混接及外水汇入,得10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雨污水混接及外水汇入未上报,扣1分;以此类推,每发现1处加扣1分:扣完为止。3.淤泥运输处置(10分)淤泥密闭运输、按规定场所合法处置。淤泥密闭运输、按规定场所合法处置,得10分。运输过程中沿途遗撒造成路面污染的,扣1分。擅自变更处置地点,每次扣5分:非法倾倒淤泥(无论数量多少),直接扣10分。4.安全生产与文明作业(10分)1.安全制度与措施落实(5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警示标识。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培训,培训记录应完整。制度完善,设备齐全,培训记录完整,得5分;未建立相关制度或制度不完善的,扣1分:安全防护设备配备不足、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或作业人员未接受安全培训的,扣1分。无安全事故重伤/死亡事故一票否决。2.文明作业管理(5分)作业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控制噪声和扬尘污染、及时清理作业废弃物等。无居民投诉,现场环境整洁,得5分;因作业引发居民投诉的收到1次投诉,扣1分;因作业导致周边环境脏乱差发现1处,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5.市民热线反馈处理(10分)1.市民热线反馈处理(10分)市民热线(如12345热线)接收的关于管道清淤相关的投诉、建议等,处置及时、效果良好。接到热线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开展作业,且处置及时、效果良好,未造成不良影响,得10分;接到热线后,且在24小时内未响应,扣2分;投诉处理完毕后,市民不满意每1起扣1分;因清淤工作不到位引发3起及以上群体性投诉,本项不得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打分方法单项得分项目综合得分6.突发清淤情况处置(10分)1.突发清淤情况处置(10分)针对暴雨、管道破裂、堵塞等突发情况导致的紧急清淤需求,处置及时、效果良好。接到突发清淤任务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开展作业,且处置及时、效果良好,未造成不良影响,得10分:30分钟内响应,但超过2小时到达现场,每延迟1小时扣1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过30分钟响应,扣3分:因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导致局部区域严重积水超过6小时,或引发较大社会不良影响,本项不得分。7.数据记录与报送(10分)1.数据报送及时性与准确性(5分)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供清淤作业日志。报送数据应准确无误,不得虚报、瞒报。按时报送,数据准确无误,得5分;迟报1天或数据存在1-2处轻微错误,扣1分:虚报、瞒报数据,本项不得分。2.发现管网破损、渗漏等隐患(5分)发现管网破损、渗漏等隐患要求24小时内书面报告。按时报送,数据准确无误,得5分;未报或延误每次扣2分。合计考核组长签字:考核组成员会签:考核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作业单位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管网清淤 稀释管道淤泥、管道吸污、高压清洗车疏通管道、井室及管道内淤泥清理、检测、气囊封堵、拆除封堵、淤泥分筛、板框机压滤、淤泥处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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