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灯具更换维修服务 商务采购合同公告(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城中社区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204-FW2025-03570
二、合同名称:灯具更换维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04-FW2025-03570
四、项目名称:灯具更换维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3641560651
供应商(乙方): 姜堰区韩二水电安装维修服务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联系方式: 1385260497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灯具更换维修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1204-FW2025-03570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项目预算: ¥14255.0
项目地点: 姜堰大道343号
采购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姓名: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13641560651
固定电话: 82775606
2.合同金额: 14255.0
3.履行时间(期限): 1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12 11:46
灯具维修合同.pdf
1维修合同甲方: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姜堰区韩二水电安装维修服务经营部为满足工作人员工作需求以及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增强患者满意度,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灯具更换维修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一、维修内容及规格1.一楼、二楼、四楼、五楼:将部分原60*60格栅灯更换为60*60的36W欧普灯,共计126盏,单价105元/盏,小计13230元。2.四楼、五楼办公室:将部分30*120格栅灯更换为30*120规格LED的36W欧普灯,共计4盏,单价140元/盏,小计560元。3.一楼、二楼:将部分筒灯更换为LED的12W筒灯,共计31盏,单价15元/盏,小计465元。二、维修总费用上述维修费用合计: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伍拾伍元整(¥14255.00元)。费用包含:灯具材料费、拆除费、安装费、人工费等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的全部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三、维修时间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维修工作。2.乙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四、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如场地通行、电源接入等);(2)指派专人配合乙方施工,及时确认施工范围及需求;2.乙方权利与义务:(1)保证所提供的灯具为欧普品牌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合同约定规格,提供产品合格证明;(2)施工人员需具备相应操作资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规范作业;(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因乙方操作不当或管理疏漏导致的安全事故(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五、付款方式1.乙方完成全部维修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发票;2.甲方在收到合格发票及验收单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全部费用。六、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完成工作的,每逾期1日按总费用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灯具为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并退还差价,同时乙方应支付总费用20%的违约金;3.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按未付款项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七、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负责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8月12日日期:0年8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灯具更换维修服务 商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