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智慧气象站 4要素自动气象站运维服务费 微型智慧气象站运维服务费采购合同公告(慈溪市气象局2025)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 | 气象仪器

一、合同编号:11N41969070920251401
二、合同名称:慈溪市“天机网”项目(二期)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282202506004872
四、项目名称:慈溪市“天机网”项目(二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慈溪市气象局
地 址:慈溪市明州路818号
联系方式:0574-63026373
供应商(乙方):浙江蓝天气象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上城区紫阳街道钱江路139号-防雷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15158071672,0574-2782001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4要素自动气象站
数量:161.00
单价(元):59537.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新气象规格型号:ZQZ-A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微型智慧气象站
数量:71.00
单价(元):49647.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新气象规格型号:XVSA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4要素自动气象站运维服务费
数量:161.00
单价(元):3972.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蓝天规格型号:无型号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微型智慧气象站运维服务费
数量:71.00
单价(元):2979.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蓝天规格型号:无型号

标项五
主要标的名称:加装能见度
数量:6.00
单价(元):7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新气象规格型号:DNQ4

2.合同金额(元):14411395.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数据上传工作并通过初验;通过初验后进入试运行,2025年12月10日之前通过终验之后进入运维服务期。运维服务期为终验完成后次月开始起一年。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慈溪市“天机网”项目(二期)合同.pdf

慈溪市“天机网”项目(二期)合同.pdf

(采购编号:330282202506004872)慈溪市“天机网”项目(二期)采购合同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慈溪市气象局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浙江蓝天气象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联合体成员)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慈溪市气象局中标人(以下称乙方):乙方1:浙江蓝天气象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乙方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联合体成员)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职责,甲、乙双方根据慈溪市“天机网”项目(二期)(项目编号:330282202506004872)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内容及要求1、货物名称及数量: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小计14要素自动气象站161套5953795854572微型智慧气象站71套49647352493734要素自动气象站运维服务费161套39726394924微型智慧气象站运维服务费71套29792115095加装能见度(含独立供电系统,立柱)6套75000450000二、合同金额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可调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壹万壹仟叁佰玖拾伍元整(小写:¥14411395.00元)其中设备费含税价为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陆万零叁佰玖拾肆元整(小写:¥13560394.00元);运维服务费含税价为人民币捌拾伍万壹仟零壹元整(小写:¥851001.00元),具体分配价格;乙方1:浙江蓝天气象科技有限公司含税价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捌万壹仟柒佰捌拾贰元整(小写11781782.00元):乙方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含税价人民币贰佰陆拾贰万玖仟陆佰壹拾叁元整(小写2629613.00元)分项金额见合同附件1:其中2.1四要素自动气象站第14项调试与系统集成、第15项基础建设费归属于乙方2,其余分项金额均属于乙方1。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费、货物采购费、必要的保险费、包装及运输费、装卸费、临时设施费、场地平整费、原建筑及附属的成品保护费、原建筑修复费用、土方及建筑垃圾的开挖及外运处置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配套基础设施(含各类标识标牌)相关费用、措施费(含临时围挡、安全文明施工等)、施工水电费、备品备件相关费用、培训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货物临时仓储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有关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及参加招标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三、乙方联合体职责划分总体职责划分如下:浙江蓝天气象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工作为4要素自动气象站的设备供货,微型智慧气象站的设备供货及安装,加装能见度设备,所有设备验收后的运维服务;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承担工作为4要素自动气象站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工作。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予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六、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七、供货安装、运维期限及地点1、供货安装、运维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数据上传工作并通过初验:通过初验后进入试运行,2025年12月10日之前通过终验之后进入运维服务期。运维服务期为终验完成后次月开始起一年。八、付款方式1.中标人无需预付款的可在所有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支付设备费用的40%。2.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设备结算费的100%。3.运维服务费支付方式:服务满6个月达到甲方要求后支付运维费用的60%;服务期满后支付运维费的剩余款项。24.款项支付前乙方1与乙方2需分别先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及甲方规定的发票,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款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九、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各自所占份额提供1%履约保证金支付给甲方,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本合同双方约定不支付履约保证金,款项支付按本合同第八条执行。2、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履约保函。十、变更及结算方法1、综合单价按照合同已标价清单所列该型号的综合单价执行,根据采购数量按实结算。如同一型号产品报价不一致时,按以下原则调整(1)数量增加时增加部分的结算综合单价执行合同标价清单所列综合单价该型号的其中最低的综合单价执行;(2)数量减少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结算综合单价执行合同标价清单所列综合单价该型号的最低综合单价执行。2、结算办法:最终供货产品的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如任何货物的数量有增减均以供应商在分项报价表中报出的综合单价为结算和调整的依据,费用按实结算,即结算总价=∑单项综合单价*实际供货量。注:若最终供货情况有调整的,仅允许对采购清单中所列货物的数量进行调整,采购清单中未列明的货物不允许调整。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4、本合同清单中结算时数量按实调整。5、若太阳能供电系统不实施,则须扣除太阳能供电系统、电缆以及相应安装配件费用。6、因甲方提出对已交货的货物进行更换,乙方对于有可能被重复利用的部品部件,必须报甲方书面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7、乙方须在双方确定变更后7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单,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核后方为有效。0c8、本项目优化后的实施方案须优于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经甲方及监理方书面同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不另计算。因乙方擅作变更调整,未执行变更审批程序或变更未得到甲方及监理方认可的,甲方不予验收,延误的服务期限不予顺延,并有权暂停合同价款的支付,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项目终验合格后28天内,乙方须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三套。结算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项目合同(盖章版本):(5)变更单(若有):(6)竣工资料(包含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送货单、采购合格确认单、验收结果报告、支付材料等)。乙方未能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10、甲方或审计机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的,工程结算审核追加费用由乙方承担,计费基数为超过送审造价5%部分的核减额、核增额,费率为5%。乙方在付清应承担的审查费后,方可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投标产品及备品备件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及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不接受OEM产品),满足使用单位的使用需求,如发生所供的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3、质量保证期:每套气象站整体质保期3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售后服务过程中所更换的及新增加的备品备件等质保期3年(自更换或新增之日起计),其中数据采集器质保期4年,(若有部分设备原厂商提供更长质保期,则按最长的质保期执行)。质保期内乙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产品配件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或故障。4、免费提供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对于集成度较高的设备设施或元器部件根据站点数量2%~5%的比例预留全新的备品备件,原则上质保期内只换不修。乙方对主要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附件和耗材并保证是原厂生产,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5、当设备发生非人为因素的严重故障时,乙方须免费在七日内将补充或者更换的设备运抵发生故障的设备所在地,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36、乙方在质保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投标设备生产厂家原产的或是经设备生产厂家认可的;a7、所有的替代零配件必须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除非甲方提供书面许可,否则不可使用此范围外的其他(非新的)配件。8、乙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升级方案;9、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在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因设备质量的缺陷而导致的任何事故、故障、潜在风险等承担全部责任。10、乙方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设备、配件、材料、工具及各种资料,并负责所供设备、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运输等。11、质保期内如发生影响正常使用的重大问题,本项目整体质保期应为问题解决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及备品备件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12、退换货:如甲方在质保期内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型号、规格、数量等情形,乙方均应及时给予退、换货,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乙方应当全额赔偿。十三、双方责任及权利:1、甲方责任及权利1.1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办或纠正,对于乙方提供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查、验收:甲方拥有本合同项下研发技术资产的所有权,包括本合同范围内的硬件资产的产权(如有)、软件资产的所有权及其知识产权。1.2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1.3甲方有权对与本合同相关的建设和运行性能提出合理的修改要求。1.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1为甲方完成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服务等相关工作。2.2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项目内容清单及具体要求,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服务和管理。2.3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服务费用。2.4未经甲、丙双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整体或部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分包。2.5乙方提交的项目深化设计方案须满足甲方要求,且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要求做必要的修改补充。2.6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完成建设等工作,与甲方保持经常性联系,并根据经甲方审议通过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情况及时向甲方予以汇报;根据甲方要求汇报本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书面文书材料。2.7乙方收到甲方整改通知或要求其对反映情况进行书面反馈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积极配合甲方开展整改事项及合同范围内的相应工作。B2.8乙方须积极配合和支持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依法履约,不得有任何违照法或不当行为。2.9乙方承诺: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文件、批准、许可等均系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存在虚假、到期、被终止、被宣布无效、被吊销的情形或可能性。乙方保证其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所有资质、许可、批准、授权及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以及执行本项目的合法、合规性主体,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10乙方承诺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所有内容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不使用绝对化用语、虚假陈述、敏感词、不正当竞争用语等,且所有活动均不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肖像权、表演权及其他合法权利的情形,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11本项目实施结束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有关完整、合法、有效文件和资料,并将相关文件及资料的完整内容予以保存,具体保存格式和项目资料组成另行根据甲方归档要求与乙方共同商议后实施。2.12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工作,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2.13本项目的验收费(含评审专家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另行支付。十四、验收方式1、项目初验前,乙方须先对系统、设备进行自测,并将系统、设备自测报告提交甲方监理方审查。2、初验:由项目各方组成初验小组,对本项目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如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初验通过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并经项目各方联合签署初验报告。3、试运行: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限为3个月。试运行期间出现较大或重大问题的,应延长试运行时间。因乙方原因导致试运行期限延长的,视为工期逾期,乙方须承担工期逾期的违约责任:因非乙方原因导致试运行期限延长的,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出具工期变更联系单,不视为工期逾期,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费用的索赔。4、终验:试运行结束后1个月内乙方提交符合甲方终验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终验申请。若首次终验即通过,则自试运行结束的次日起至提交终验申请之日起止,若未超过1个月不视为工期逾期: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需多次组织终验,则自试运行结束的次日起至最后一次提交终验申请之日起止的天数超过1个月的,视为工期逾期,乙方须承担工期逾期的违约责任。5、因乙方原因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金额,且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向乙方另行索赔,必要时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同应法律责任。8十五、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设备安全运达项目指定地点。设备的精密部件要用木箱包装,箱内应有填充物,以防震动。箱外要有防水、朝上标记或“小心轻放”字样。一般不易损坏的零部件可用纸箱或其它方式包装。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设备内。3、乙方在设备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及监理方,以准备接货。4、项目终验且交付甲方之日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十六、违约责任1、乙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甲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全部损失。2、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或服务与投标文件、相关澄清文件及合同等承诺的不一致,则乙方必须接受无条件退货,同时退还已支付的合同款并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100%的赔款。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违约金。4、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和投标响应承诺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设备,乙方愿意更换设备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设备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拒绝更换设备的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七、安全责任与处罚1、网络数据安全责任1.1乙方应按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的要求,履行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1.2项目涉及乙方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保密承诺书》,且乙方应对项目涉及工作人员进行背景审查。1.3乙方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1281.4乙方应合理使用操作账号,严禁乙方存在多名工作人员共用操作账号的情形,同时操作账号应采用高强度的密码、并定期更新账号密码。1.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项目云资源私开端口,不得利用项目资源进行与该项目无关的工作,不得将政务网和互联网私自打通。1.6乙方应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处理、交换、共享数据资源。做好数据落地相应的数据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数据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措施,避免相关数据出现泄露、窃取、篡改的风险。1.7乙方应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数据处理活动,查找项目数据安全隐患和漏洞,对薄弱环节和潜在威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避免和消除数据安全风险,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1.8乙方应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制定数据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确保第一时间检测发现,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2、网络数据安全处罚2.1由于乙方原因,受到国家级安全问题通报的,出现1次,每次扣除合同款5万元。2.2由于乙方原因,受到省级安全问题通报的,出现1次,每次扣除合同款3万元。2.3由于乙方原因,受到市级安全问题通报的,出现1次,每次扣除合同款1万元。2.4乙方不及时处置安全事件、隐患的,每次扣除合同款1万元。2.5收到国家、省、市通报后,乙方应及时解决并递交书面整改报告给甲方,若乙方未根据整改报告按期整改的,每次扣除合同款1万元。2.6上述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问题通报引起的扣罚,甲方有权在当期应支付的合同进度款中扣除。本合同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违约金及处罚总额不超过合同的30%。3、乙方因合同履行期内设备安装、质量问题等情况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十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专十九、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11法院起诉。二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三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慈溪市气象局乙方1(盖章):浙江蓝天气象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平次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浙兰集布州路88号地址:电话:054-6026333电话:乙方2(盖章):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23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浙者3市凌路98号电话:15657475537签字日期:5年7月3日1(采购编号:330282202506004872)慈溪市“天机网”项目(二期)采购合同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慈溪市气象局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浙江蓝天气象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联合体成员)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慈溪市气象局中标人(以下称乙方):乙方1:浙江蓝天气象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乙方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联合体成员)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职责,甲、乙双方根据慈溪市“天机网”项目(二期)(项目编号:330282202506004872)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内容及要求1、货物名称及数量: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小计14要素自动气象站161套5953795854572微型智慧气象站71套49647352493734要素自动气象站运维服务费161套39726394924微型智慧气象站运维服务费71套29792115095加装能见度(含独立供电系统,立柱)6套75000450000二、合同金额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可调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壹万壹仟叁佰玖拾伍元整(小写:¥14411395.00元)其中设备费含税价为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陆万零叁佰玖拾肆元整(小写:¥13560394.00元);运维服务费含税价为人民币捌拾伍万壹仟零壹元整(小写:¥851001.00元),具体分配价格;乙方1:浙江蓝天气象科技有限公司含税价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捌万壹仟柒佰捌拾贰元整(小写11781782.00元):乙方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含税价人民币贰佰陆拾贰万玖仟陆佰壹拾叁元整(小写2629613.00元)分项金额见合同附件1:其中2.1四要素自动气象站第14项调试与系统集成、第15项基础建设费归属于乙方2,其余分项金额均属于乙方1。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费、货物采购费、必要的保险费、包装及运输费、装卸费、临时设施费、场地平整费、原建筑及附属的成品保护费、原建筑修复费用、土方及建筑垃圾的开挖及外运处置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配套基础设施(含各类标识标牌)相关费用、措施费(含临时围挡、安全文明施工等)、施工水电费、备品备件相关费用、培训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货物临时仓储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有关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及参加招标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三、乙方联合体职责划分总体职责划分如下:浙江蓝天气象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工作为4要素自动气象站的设备供货,微型智慧气象站的设备供货及安装,加装能见度设备,所有设备验收后的运维服务;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承担工作为4要素自动气象站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工作。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予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六、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七、供货安装、运维期限及地点1、供货安装、运维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数据上传工作并通过初验:通过初验后进入试运行,2025年12月10日之前通过终验之后进入运维服务期。运维服务期为终验完成后次月开始起一年。八、付款方式1.中标人无需预付款的可在所有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支付设备费用的40%。2.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设备结算费的100%。3.运维服务费支付方式:服务满6个月达到甲方要求后支付运维费用的60%;服务期满后支付运维费的剩余款项。24.款项支付前乙方1与乙方2需分别先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及甲方规定的发票,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款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九、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各自所占份额提供1%履约保证金支付给甲方,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本合同双方约定不支付履约保证金,款项支付按本合同第八条执行。2、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履约保函。十、变更及结算方法1、综合单价按照合同已标价清单所列该型号的综合单价执行,根据采购数量按实结算。如同一型号产品报价不一致时,按以下原则调整(1)数量增加时增加部分的结算综合单价执行合同标价清单所列综合单价该型号的其中最低的综合单价执行;(2)数量减少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结算综合单价执行合同标价清单所列综合单价该型号的最低综合单价执行。2、结算办法:最终供货产品的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如任何货物的数量有增减均以供应商在分项报价表中报出的综合单价为结算和调整的依据,费用按实结算,即结算总价=∑单项综合单价*实际供货量。注:若最终供货情况有调整的,仅允许对采购清单中所列货物的数量进行调整,采购清单中未列明的货物不允许调整。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4、本合同清单中结算时数量按实调整。5、若太阳能供电系统不实施,则须扣除太阳能供电系统、电缆以及相应安装配件费用。6、因甲方提出对已交货的货物进行更换,乙方对于有可能被重复利用的部品部件,必须报甲方书面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7、乙方须在双方确定变更后7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单,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核后方为有效。0c8、本项目优化后的实施方案须优于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经甲方及监理方书面同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不另计算。因乙方擅作变更调整,未执行变更审批程序或变更未得到甲方及监理方认可的,甲方不予验收,延误的服务期限不予顺延,并有权暂停合同价款的支付,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项目终验合格后28天内,乙方须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三套。结算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项目合同(盖章版本):(5)变更单(若有):(6)竣工资料(包含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送货单、采购合格确认单、验收结果报告、支付材料等)。乙方未能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10、甲方或审计机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的,工程结算审核追加费用由乙方承担,计费基数为超过送审造价5%部分的核减额、核增额,费率为5%。乙方在付清应承担的审查费后,方可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投标产品及备品备件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及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不接受OEM产品),满足使用单位的使用需求,如发生所供的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3、质量保证期:每套气象站整体质保期3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售后服务过程中所更换的及新增加的备品备件等质保期3年(自更换或新增之日起计),其中数据采集器质保期4年,(若有部分设备原厂商提供更长质保期,则按最长的质保期执行)。质保期内乙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产品配件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或故障。4、免费提供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对于集成度较高的设备设施或元器部件根据站点数量2%~5%的比例预留全新的备品备件,原则上质保期内只换不修。乙方对主要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附件和耗材并保证是原厂生产,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5、当设备发生非人为因素的严重故障时,乙方须免费在七日内将补充或者更换的设备运抵发生故障的设备所在地,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36、乙方在质保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投标设备生产厂家原产的或是经设备生产厂家认可的;a7、所有的替代零配件必须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除非甲方提供书面许可,否则不可使用此范围外的其他(非新的)配件。8、乙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升级方案;9、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在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因设备质量的缺陷而导致的任何事故、故障、潜在风险等承担全部责任。10、乙方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设备、配件、材料、工具及各种资料,并负责所供设备、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运输等。11、质保期内如发生影响正常使用的重大问题,本项目整体质保期应为问题解决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及备品备件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12、退换货:如甲方在质保期内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型号、规格、数量等情形,乙方均应及时给予退、换货,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乙方应当全额赔偿。十三、双方责任及权利:1、甲方责任及权利1.1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办或纠正,对于乙方提供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查、验收:甲方拥有本合同项下研发技术资产的所有权,包括本合同范围内的硬件资产的产权(如有)、软件资产的所有权及其知识产权。1.2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1.3甲方有权对与本合同相关的建设和运行性能提出合理的修改要求。1.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1为甲方完成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服务等相关工作。2.2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项目内容清单及具体要求,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服务和管理。2.3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服务费用。2.4未经甲、丙双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整体或部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分包。2.5乙方提交的项目深化设计方案须满足甲方要求,且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要求做必要的修改补充。2.6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进度完成建设等工作,与甲方保持经常性联系,并根据经甲方审议通过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情况及时向甲方予以汇报;根据甲方要求汇报本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书面文书材料。2.7乙方收到甲方整改通知或要求其对反映情况进行书面反馈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积极配合甲方开展整改事项及合同范围内的相应工作。B2.8乙方须积极配合和支持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依法履约,不得有任何违照法或不当行为。2.9乙方承诺: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文件、批准、许可等均系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存在虚假、到期、被终止、被宣布无效、被吊销的情形或可能性。乙方保证其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所有资质、许可、批准、授权及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以及执行本项目的合法、合规性主体,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10乙方承诺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所有内容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不使用绝对化用语、虚假陈述、敏感词、不正当竞争用语等,且所有活动均不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肖像权、表演权及其他合法权利的情形,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11本项目实施结束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有关完整、合法、有效文件和资料,并将相关文件及资料的完整内容予以保存,具体保存格式和项目资料组成另行根据甲方归档要求与乙方共同商议后实施。2.12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工作,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2.13本项目的验收费(含评审专家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另行支付。十四、验收方式1、项目初验前,乙方须先对系统、设备进行自测,并将系统、设备自测报告提交甲方监理方审查。2、初验:由项目各方组成初验小组,对本项目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如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初验通过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并经项目各方联合签署初验报告。3、试运行: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限为3个月。试运行期间出现较大或重大问题的,应延长试运行时间。因乙方原因导致试运行期限延长的,视为工期逾期,乙方须承担工期逾期的违约责任:因非乙方原因导致试运行期限延长的,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出具工期变更联系单,不视为工期逾期,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费用的索赔。4、终验:试运行结束后1个月内乙方提交符合甲方终验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终验申请。若首次终验即通过,则自试运行结束的次日起至提交终验申请之日起止,若未超过1个月不视为工期逾期: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需多次组织终验,则自试运行结束的次日起至最后一次提交终验申请之日起止的天数超过1个月的,视为工期逾期,乙方须承担工期逾期的违约责任。5、因乙方原因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金额,且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向乙方另行索赔,必要时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同应法律责任。8十五、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设备安全运达项目指定地点。设备的精密部件要用木箱包装,箱内应有填充物,以防震动。箱外要有防水、朝上标记或“小心轻放”字样。一般不易损坏的零部件可用纸箱或其它方式包装。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设备内。3、乙方在设备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及监理方,以准备接货。4、项目终验且交付甲方之日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十六、违约责任1、乙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甲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全部损失。2、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或服务与投标文件、相关澄清文件及合同等承诺的不一致,则乙方必须接受无条件退货,同时退还已支付的合同款并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100%的赔款。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违约金。4、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和投标响应承诺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设备,乙方愿意更换设备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设备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拒绝更换设备的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七、安全责任与处罚1、网络数据安全责任1.1乙方应按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的要求,履行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1.2项目涉及乙方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保密承诺书》,且乙方应对项目涉及工作人员进行背景审查。1.3乙方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1281.4乙方应合理使用操作账号,严禁乙方存在多名工作人员共用操作账号的情形,同时操作账号应采用高强度的密码、并定期更新账号密码。1.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项目云资源私开端口,不得利用项目资源进行与该项目无关的工作,不得将政务网和互联网私自打通。1.6乙方应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处理、交换、共享数据资源。做好数据落地相应的数据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数据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措施,避免相关数据出现泄露、窃取、篡改的风险。1.7乙方应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数据处理活动,查找项目数据安全隐患和漏洞,对薄弱环节和潜在威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避免和消除数据安全风险,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1.8乙方应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制定数据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确保第一时间检测发现,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2、网络数据安全处罚2.1由于乙方原因,受到国家级安全问题通报的,出现1次,每次扣除合同款5万元。2.2由于乙方原因,受到省级安全问题通报的,出现1次,每次扣除合同款3万元。2.3由于乙方原因,受到市级安全问题通报的,出现1次,每次扣除合同款1万元。2.4乙方不及时处置安全事件、隐患的,每次扣除合同款1万元。2.5收到国家、省、市通报后,乙方应及时解决并递交书面整改报告给甲方,若乙方未根据整改报告按期整改的,每次扣除合同款1万元。2.6上述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问题通报引起的扣罚,甲方有权在当期应支付的合同进度款中扣除。本合同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违约金及处罚总额不超过合同的30%。3、乙方因合同履行期内设备安装、质量问题等情况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十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专十九、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11法院起诉。二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三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慈溪市气象局乙方1(盖章):浙江蓝天气象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平次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浙兰集布州路88号地址:电话:054-6026333电话:乙方2(盖章):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23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浙者3市凌路98号电话:15657475537签字日期:5年7月3日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型智慧气象站 4要素自动气象站运维服务费 微型智慧气象站运维服务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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