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实验室光学检测能力提升计划 红外成像仪采购合同公告(阜阳师范大学2025)
一、合同编号:34990020250729000231
二、合同名称:阜阳师范大学中长期贷款项目——2025年度信息功能材料结构与器件安徽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光学检测能力提升计划(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FSKY34000120253405号002
四、项目名称:阜阳师范大学中长期贷款项目——2025年度信息功能材料结构与器件安徽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光学检测能力提升计划(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阜阳师范大学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西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8-2595956
供应商(乙方):浙江红谱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宣路18号浙谷深蓝中心7号楼701室
联系方式:187123044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宽波段红外成像仪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红谱科技规格型号:VF330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813600.00元
合同金额:8136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招标文件,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货物需求另有规定的,以货物需求为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合同
附件信息:
阜阳师范大学中长期贷款项目——2025年度信息功能材料结构与器件安徽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光学检测能力提升计划(二次)合同.pdf
20250811401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阜阳师范大学中长期贷款项目——2025年度信息功能材料结构与器件安徽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光学检测能力提升计划(二次)(第3包)项目编号:FSKY34000120253405号002甲方(采购人):阜阳师范大学乙方(中标人):浙江红谱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安徽阜阳-1-阜阳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浙江红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小计生产厂商1宽波段红外成像仪VF330(短波及中波各一台)套1813600813600浙江红谱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8136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叁仟陆佰元整)。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1.4.2发票开具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货物需求另有规定的,以货物需求为准;1.5.2交付地点:阜阳师范大学甲方指定地点,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协助甲方-2-对安装仪器的实验室工作条件进行配置和确认,并由工程师至现场指导,确保场地符合安装要求。仪器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根据甲方的时间安排,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周内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通过验收。;1.5.3交付方式:送货上门。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或交付的货物验收不合格,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5%;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3一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或因政府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若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保修责任,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1.7安装调试与培训1.7.1供应商应提供设备安装,故障排除/调试和设备测试服务①为方便采购人设备的正常接收及顺利开展安装前期准备工作,供应商须配合用户提供安装条件,电气要求等。②仪器到达用户使用现场后,由供应商派出工程师与用户共同开箱清点验收后负责安装、调试,相关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③设备到达用户所在地后,在接到用户通知后1周内执行安装调试直至达到验收指标。1.7.2供应商应提供技术培训,具体为:①要求供应商提供用户现场培训及培训资料。②培训人员1-2名。③根据用户实际需求,双方协商时间,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在供应商公司进行不少于1次的为期一周培训。④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仪器的技术原理、操作、工艺、数据处理、基本维护等。1.8验收要求(一)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二)验收组织-4-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三)验收程序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甲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5.复杂设备的验收还要包括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和调试、最终验收、培训等伴随服务的验收。1.9售后服务(一)乙方对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二)乙方在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的时间是:每周2天4小时(工作时间)。(三)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4小时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派员至甲方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四)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8小时仍不能修复有关货物,乙方应提供与该货物同一型号的备用货物。(五)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六)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如果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七)若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保修责任,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1.1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2034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零叁佰肆拾元整)或有效110保函,收受人为采购人,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的情形下无息退还。如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保函)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5-1.11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11.2种方式解决:1.11.1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阜阳)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11.2向合同签订地(阜阳)人民法院起诉。1.12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甲方:阜阳师范大学(单位盖章)乙方:浙江红谱科技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李俊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2025年8月12日时间:202年8月2日-6-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7-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在通过验收并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8-2.10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否则视为不延期。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9-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7检验和验收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履约保证金2.20.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2.5%的履约保证金;2.20.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形下,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2.20.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10-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1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合同签订后100日内,乙方提供符合招标参数的投标设备,现场测试发光样品,以验证参数及功能是否满足招标要求。如果与投标文件及合同内容存在不符、预期功能不能实现,限期整改。合同期满未整改完成,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项目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现场演示由使用部门或者归口部门组织,演示结束出具厂商、供应商以及相关参与人员签署的演示报告。2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全额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3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盖骑缝章,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点实验室光学检测能力提升计划 红外成像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