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式污水处理采购合同公告(于田县阿羌乡人民政府2025)



于田县阿羌乡普鲁村分户式污水处理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42829720252801 

二、合同名称:于田县阿羌乡普鲁村分户式污水处理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YTCGD-DYLY-2025-064 
四、项目名称:于田县阿羌乡普鲁村分户式污水处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于田县阿羌乡人民政府 
   地      址:于田县阿羌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03-6892014 
   供应商(乙方):中农乡兴(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滨河街道南小区甲4号303室-21697(集群注册 
   联系方式:171701338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于田县阿羌乡普鲁村分户式污水处理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479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新建44户配套污水处理池  

    2.合同金额(元):5479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30日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于田县阿羌乡普鲁村分户式污水处理项目合同.pdf

ZNXX20250430025阿羌乡普鲁村分户式污水处理项目专利产品采购及安装合同2025年7月24日甲方:新疆和田市于田县阿羌乡人民政府乙方:中农乡兴(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来农村生活污水无动力净化系统试点改造项目相关技术服务及专用产品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内容乙方应按下列数量、价格向甲方提供阿羌乡普鲁村分户式污水处理项目相关技术服务及专用产品。具体明细如下:类型数量(套)总价(元)单户48547900内容分户式污水处理专用材料、专用材料供应、运输、安装及技术指导。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总价款:¥547900.00元(大写:伍拾肆万柒仟玖佰元整)。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货款;(2)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成后,3日内甲方付款至合同总价款85%货款;(3)设备验收完成后3日内,甲方付款至合同总价款100%-2-货款,同时乙方返还甲方3%作为质保,质保满一年后甲方退回;(4)本项目乙方还需购买保函(商业保函也可);(5)根据收款方税务资质要求向甲方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6)甲方需按进度按时支付款项,款项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后,乙方进行下一步操作,因甲方款项支付不及时乙方有权暂停服务,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三、交货合同双方签订后,乙方产品加工周期为30-45天,待乙方产品加工完毕,且甲方项目地符合材料进场条件后(如场地平整、水电到位),乙方应于甲方通知货物进场30日内完成交货,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材料整车发货,统一卸货于甲方指定卸货地点,如需二次转运产生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四、质量标准货物为专供材料表面完整无破损、无潜在缺陷,在专利项目中正常使用,并达到最终专利效果。五、知识产权.甲方应尊重乙方在该区域使用该技术模式或其任何一部分:时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乙方按相关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甲方涉及侵权行为,乙方按相关法律追究甲方法律责任。六、验收1、乙方交货前,已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3-详细而全面的检验,货送达甲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现场进行验收,甲方的验收不作为乙方货物内在质量合格的依据,乙方在质保期内仍需对货物的内在质量承担责任。2、甲方须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应与乙方按照相关验收程序规定对标的物进行验收,若因甲方原因未在约定时间与乙方进行验收的,双方同意自乙方发出通知7日后即视为验收合格。3、验收合格后,因甲方使用不当、二次运输等造成的货物损坏不属于乙方质量问题,一切损失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扣除乙方的质保金。4、交货完成后由甲方自行保管货物,因甲方保管不当造成货物损坏、丢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七、质量保证1、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非积压性质的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令甲方认可和乙方承诺的性能。2、如果乙方所供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的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发现货物在制造过程中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负责采用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4-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并交由甲方书面确认,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并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零部件、设备的质量保证。3、本货物的质保期为12个月,自安装完之日起计。处理池前端由百姓自行维护,因百姓使用不当造成管道堵塞,不在乙方质保范围内,在质量保证期内非因甲方的人为因素(如违规操作、私自改装等),非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收到甲方通知(包括书面、电话、微信通知等形式)后72小时内响应,在15日内安排保修,并承担因修理而发生的实际费用。八、甲方责任1、甲方应尊重乙方该项技术专利的实施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通过专利发明人的第三方对该技术进行验收及对该模式配套专用产品以任何审计形式改变产品价格,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1有。2、甲方需在材料及人员进场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农户协调、土地协调、材料堆放区域、劳务队伍选择、项目实施地点及户数确认等。3.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0.5%计收,超过15日乙方可解约,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差旅费、诉讼费等。-5-九、乙方责任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交货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其中,交货前,乙方应逐一到厕污共治现场点实地踏勘,确定提供产品的规格等,确保提供产品能够按相关规范安装,否则乙方应更换或调整该产品。施工中,乙方应落实1名专业技术人员逐一到建设点开展施工、安装、使用全过程技术指导,确保施工安装全过程符合产品使用技术规范。乙方应确保该产品投用的使用效果达到相关规范要求。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本项目技术专利证书、专利以外配套产品相关合格证等。2、乙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服务截止该项目实施结束。3、因乙方原因未按时交货(甲方原因除外,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按时付款、场地未协调好等),每延误一日的违约金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0.5%计收,超过15日甲方可解约。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于情况发生当日通知甲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该情况进行核实,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服务。十、争议与违约-6-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2、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造成违约,乙方为维护自身的权益,将会向甲方追偿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十一、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影响的时间。3、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使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方式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在合理1的时间内达成关于本合同的处理方案。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来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7-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或其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内容事项全部结束后,本合同失去效力。合同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权代表、签字):要这签署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字)日签署时间:月年-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分户式污水处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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