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肥料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耕地质量保护站2025)



2025年南京市丘陵岗坡瘠薄农田(稻麦)基础地力提升项目(2024年度第四批省级专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应用试验试点项目)肥料采购采购合同

2025年南京市丘陵岗坡瘠薄农田(稻麦)基础地力提升项目(2024年度第四批省级专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应用试验试点项目)肥料采购

合同编号
JSJL2025—062603

合同名称
2025年南京市丘陵岗坡瘠薄农田(稻麦)基础地力提升项目(2024年度第四批省级专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应用试验试点项目)肥料采购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JSJL2025—062603

项目名称
2025年南京市丘陵岗坡瘠薄农田(稻麦)基础地力提升项目(2024年度第四批省级专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应用试验试点项目)肥料采购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31

采购人
南京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供应商
南京宁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京立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5-08-13

合同总金额
11.5万元

3 2025年三普项目肥料采购合同.pdf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JSJL2025-062603项目名称:2025年南京市丘陵岗坡瘠薄农田(稻麦)基础地力提升项目(2024年度第四批省级专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应用试验试点项目)肥料采购采购单位:南京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成交单位:南京宁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7月31日1采购合同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耕地质量保护站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169号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南京宁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泉水工业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代理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2025年南京市丘陵岗坡瘠薄农田(稻麦)基础地力提升项目(2024年度第四批省级专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应用试验试点项目)肥料采购。1.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见附件)。1.3合同总价:¥1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1.4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分项报价:序号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指标、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炭基有机肥N+P0+K0W4%,有机质W30%,粉状,添加一定比例的生物炭。115吨1000115000合计(元)115000乙方完成(1)2025年南京市丘陵岗坡瘠薄农田(稻麦)基础地力提升项目肥料采购项目工作:(2)价格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相关货物、服务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含材料、人员经费、人员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市场风险等一切费用。不论其在磋商文件中是否有提及:(3)同时做好销售台帐记录、售后服务等。1.5供货期:根据甲方要求完成供货。甲方将供货时间提前3天以函件、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确认供货安排,并按照甲方要求将确切数量的货物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收货点。2.定义22.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及对磋商文件书面修正、澄清的内容等以及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上物2.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2.3“甲方”系指采购人。2.4“乙方”系指成交供应商。3.适用范围3.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4.付款要求4.1货物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财政项目报销管理规定的送货单、发票等有效凭据,甲方通过审核后3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金额。4.2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乙方提供发票顺延/遇法定节假日的,则甲方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4.3本项目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乙方应充分理解年初财政预算下达和支付审核所需时间,不因此延迟交付成果和向甲方索赔任何额外费用及追究甲方责任。5.质量保证5.1乙方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质量技术要求。5.2具体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部分。乙方应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或退货,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5.3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产品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5.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24小时响应。6.产权担保6.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全部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36.2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若标的物存在第三方留置权,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付款项。6.3一旦出现上述违背承诺情形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货物的包装及运输7.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包装破损导致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7.2乙方需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到货时间,以便安排接货验收。甲方有权根据项目进度要求调整到货时间,乙方应在接到调整通知后48小时内确认。7.3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授权代表签署货物接收单方视为交付完成,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7.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发生货物灭失或损毁的,乙方应在48小时内无条件补发货物,且不调整供货周期。8.交付使用和验收8.1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验收需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检测,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甲方保留对已验收货物的复检权,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验收标准和程序,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接受甲方的验收安排。9.合同转包或分包9.1乙方不得采用转包、分包及其他未经甲方同意的方式转移采购结果。9.2乙方如有转包、分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转移采购结果行为,甲方除有权解除合同外,乙方还应按合同总价20%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10.安全责任10.1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对合同履行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以合同总金额5%-10%的违约金,并保留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11.税费11.1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12.违约责任12.1如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交货,每延迟一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2%的违约金,直至按合同交货为止。同时,甲方有权就乙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另行主张赔偿,且违约金不影响甲4方追究乙方其他法律责任。12.2如乙方逾期交付达2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12.3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2.4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间接损失。12.5乙方交付货物未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退回验收不合格货物,因退换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2.6甲方要求乙方更换货物的,按照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处理,自验收不合格之日起计算违约金至重新验收通过之日止,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全部和部分;质甲方要求退回货物的,视为解除退回部分的合同,甲方有权另行采购相应数量的货物。如甲方另行采购单价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12.7因政策变动、疫情防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不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105013.争议13.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2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争议部分以外的合同内容。13.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4.违约终止合同14.1因解除而终止:14.1.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项目调整、政策变更等原因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已完成部分按实际结算,乙方不得据此主张其他赔偿。14.1.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5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有权对乙方已完成部分进行质量验收,并据实结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验收合格的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4.1.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另一方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14.1.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1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4.2.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14.2.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14.2.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15.合同修改15.1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6.适用法律16.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17.语言与计量单位17.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函电以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17.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18.通知18.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9.合同生效及其他19.1除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开始生效。19.2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0.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下列文件均为合同组成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20.1成交通知书(包括供应商“回执”);20.2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双方签署的备忘录;20.3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修改、澄清)20.4磋商文件(包括澄清、答疑、修改和补充通知):620.5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如上述文件内容存在不一致或歧义时,以本合同正文为准,由甲方有权作出最终解释。21.合同的变更和终止21.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但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在合理范围内调整供货数量、交付时间、交付地点等合同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相关调整不视为合同变更或违约。21.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业主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22.补充条款22.1乙方因本合同获取的甲方材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意第三方披露。除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必须知晓甲方提供的材料人员外,乙方不得向本单位其他员工披露相关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保密义务持续至合同终止后五年,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除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22.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从未付款项直接予以扣除。22.3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20%支付解约赔偿金。22.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立即通知另一方,否则,按照本合同地址送达的视为已送达。以下无正文7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表人:么小电话:025-86575704电话:13813978426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其林支行账号:10131901040009095日期:2025.7.318附件送货清单序号送货地址送货量(吨)收货人联系方式1南京市高淳区芮朝生谷物种植家庭农场(高淳区东坝街道东风村)60芮朝生187618387662南京之珩农产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溧水区晶桥镇邰村)55任国兴13805149161合计115--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肥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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