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 便携式气象仪 应急电源 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 复合气体探测器 钢筋速断器 高压起重气垫 混凝土液压破拆工具组 链锯 漏电检测仪采购合同公告(巴中市应急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19012025000080-1-1
二、合同名称: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9012025000080
四、项目名称: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巴中市经济开发区棠湖街296号
联系方式:0827-5260019
供应商(乙方):巴中市新跨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经济开发区龙兴大道中段12号
联系方式:135585639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便携式气象仪
5(台)
¥3,584.00
¥17,920.00
OXS-QXY/15B
2
多功能手提探照灯
50(台)
¥1,216.00
¥60,800.00
BXZ7106A
3
应急电源
37(台)
¥2,624.00
¥97,088.00
E1000LFP
4
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
59(台)
¥7,168.00
¥422,912.00
FW6129
5
复合气体探测器
1(套)
¥62,400.00
¥62,400.00
EDW500
6
钢筋速断器
4(台)
¥3,584.00
¥14,336.00
OXS-SDQ/8
7
高压起重气垫
2(套)
¥35,584.00
¥71,168.00
OXS-QZ/D45
8
混凝土液压破拆工具组
1(套)
¥53,824.00
¥53,824.00
OXS-HNTPC7
9
链锯
44(台)
¥1,088.00
¥47,872.00
OXS-YJ7
10
漏电检测仪
25(台)
¥3,584.00
¥89,600.00
OXS-ZX/LD
11
牵拉器
2(套)
¥7,168.00
¥14,336.00
OXS-QL/6
12
切割锯套装
5(套)
¥7,872.00
¥39,360.00
OXS-QGJ/3
13
生命探测仪(雷达生命探测仪)
2(套)
¥150,336.00
¥300,672.00
TCY-LD/S8
14
绳索救援套装
28(套)
¥15,744.00
¥440,832.00
OXS-STZ/17
15
液压破拆工具组
4(套)
¥107,584.00
¥430,336.00
OXS-YYPC6.18
16
凿岩机
1(台)
¥10,624.00
¥10,624.00
ZYJ-K2
17
重型支撑套装
7(套)
¥27,008.00
¥189,056.00
OXS-ZCTZ10
合同金额: 2,363,136.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叁仟壹佰叁拾陆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11月01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巴中市行政区范围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巴中市新跨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pdf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08月13日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合同编号:甲方:巴中市应急管理局Z方:巴中市新跨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2签订时间:2025年18月13日11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巴中市应急管理局乙方(全称):巴中市新跨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9012025000080(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序号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1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便携式气象仪的欧汛森OXS-QXY/15B5(台)3,584.0017920.002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多功能手提探照灯鑫光众晟BXZ7106A50(台)1,216.0060800.003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应急电源百克龙E1000LFP37(台)2,624.0097088.004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众普FW612959(台)7,168.00422912.005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复合气体探测器万安迪EDW5001(套)62,400.0062400.006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钢筋速断器欧汛森OXS-SDQ84(台)3,584.0014336.007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高压起重气垫欧汛森OXS-QZ/D452(套)35,584.0071168.008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混凝土液压破拆工具组欧汛森OXS-HNTPC71(套)53,824.0053824.009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链锯欧汛森OXS-YJ744(台)1,088.0047872.0010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漏电检测仪欧汛森OXS-ZX/LD25(台)3,584.0089600.0011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牵拉器欧汛森OXS-QL/62(套)7,168.0014336.0012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切割锯套装欧汛森OXS-QGJ/35(套)7,872.0039360.0013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生命探测仪(雷达生命探测仪)欧汛森TCY-LD/S82(套)150,336.00300672.0014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绳索救援套装欧汛森OXS-STZ/1728(套)15,744.00440832.0015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液压破拆工具组欧汛森OXS-YYPC6.184(套)107,584.00430336.0016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凿岩机欧汛森ZYJ-K21(台)10,624.0010624.0017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重型支撑套装欧汛森OXS-ZCTZ107(套)27,008.00189056.0018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合计:2363136.00元(大写:贰佰叁拾陆万叁仟壹佰叁拾陆元整)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口政府集中采购口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口单一来源口框架协议口其他:(6)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口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口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回是口否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是否3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口是否(8)中标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口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口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回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口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口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口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口是口否回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2363136.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叁仟壹佰叁拾陆元整。4(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回固定总价口固定单价口固定费率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口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口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回分期付款:首次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的预付款,最后一次付款条件说明:所有货物完成交货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60.00%。口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口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5年8月13日,完成日期:2025年11月1日前。(2)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巴中市行政区范围内)(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口是否(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1)国家政策变化风险的应对措施:合同履行中,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2)实施环境变化风险的应对措施:根据环境变化后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3)重大技术变化风险的应对措施:按新标准执行,费用不变。4)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风险的应对措施:如果供应商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时,终止合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合同验收验收组织方式:回自行组织口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招标人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回否5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口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口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口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邀请使用单位人员参加验收。(2)履约验收时间:货物交付完毕,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验收申请,组建验收小组,通过现场清点、核对、试机等方法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项目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口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①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项目采购要求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C.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②货物安装完成后7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③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6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④如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同一故障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需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1号)文件要求执行。5.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①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中标人在质保期内接到招标人电话报修后需在2小时内响应,电话无法解决的,需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72小时内解决故障,在质保期内发生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或更换新的部件;如货物因同一故障,经中标人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视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货,招标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质保期内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或由于招标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中标人亦应负责修复,但全部费用由招标人承担。②支持重大故障或特殊故障的紧急远程或现场抢修。一般故障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重大故障或特殊故障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场、72小时内维修完毕。③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产品出现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当及时通知招标人,如招标人有相应需求,中标人应当对投标产品进行升级。④质保期外7售后服务要求:A.中标人需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B.中标人需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但全部费用由招标人承担。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甲方违约责任: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②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0.5/天的违约金;③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①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②”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②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0.5/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9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2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预付款及其利息。③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检测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需在一个月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20%的赔偿金给甲方。④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⑤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乙方保证其所收集、整理的相关资8料等仅用于本项目所述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若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其用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赔偿责任,甲方承担责任后可向乙方追偿。3)争议解决方法:①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招标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投标人承担。②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巴中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8.其他要求9(1)供应商应针对本项提供专门的项目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应急镇事故响应及处理方案、培训方案。(2)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应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需费用包含在报价中)。9.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91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8月13日合同订立地点: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巴中市经济开发区棠湖街296号)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下为签字盖章页)甲方(来购人)乙方(供应商)时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巴中市新跨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周济研单位地址巴中市经济开发区棠湖街296号公司地址四川省巴中经济开发区龙兴大道中段12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人周诗妍联系电话15982724298联系电话13558563999通信地址巴中市经济开发区棠湖街296号通信地址四川省巴中经济开发区龙兴大道中段12号邮政编码636000邮政编码636600电子邮箱185625362@qq.com电子邮箱562187157@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3700731637793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900MA64ADAC3G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巴中市新跨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经济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231800031900005151211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12(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13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美明号销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14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5(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16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17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用寺同合凯采讯)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8(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19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20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12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无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无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乙方提出履约验收之日起14日内。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无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按乙方投标文件响应的服务方案执行。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按通用条款执行。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货物包装及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指定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巴中市行政区范围内)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统一在巴中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后,按甲方要求运到指定的县(区)或乡镇(街道),其运输及装卸等费用由乙方负责。22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甲方负责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①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电话报修后需在2小时内响应,电话无法解决的,需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72小时内解决故障,在质保期内发生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新的部件:如货物因本身质量问题同一故障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承担。②支持重大故障或特殊故障的紧急远程或现场抢修。一般故障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重大故障或特殊故障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场、72小时内维修完毕。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按通用条款执行。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同第一节第2(3)项。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不涉及履约保证金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不涉及履约保证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验收合格后3年。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无23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①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产品出现技术升级,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需求,乙方应当对产品进行升级。②质保期外售后服务要求:A.乙方需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B.乙方需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质保期外只收取损坏零部件费用,不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①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②”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②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0.5/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9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2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预付款及其利息。迟延交货赔偿费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0.5/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9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2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全额退还甲方已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0.5/天的违约金: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2.①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检测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需在一个月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20%的赔偿金给甲方。②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③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④乙方保证其所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等仅用于本项目所述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若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其用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赔偿责任,甲方承担责任后可向乙方追偿。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①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投标人承担。②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巴中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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