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采购合同公告(沁水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244528520251
二、合同名称:“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5212025CCS00099
四、项目名称:“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沁水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地 址:沁水县西街99号(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联系方式:0356-7022453
供应商(乙方):山西城乡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大昌南路14号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行政楼
联系方式:135931504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96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限至成果文件通过县人代会审议通过止。服务标准: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合同金额(元):996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合同(11N01244528520251).pdf
沁水县“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委托方(简称甲方):沁水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西街99号受托方(简称乙方):山西城乡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大昌南路14号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行政楼鉴于甲乙双方已经在甲方组织的《“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项目编号:1405212025CCS00099)中成交,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沁水县“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二)项目地址:晋城市沁水县二、项目要求(一)服务对象:沁水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二)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内8个月(三)服务内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认真总结沁水县“十四五”规划成果,衔接“十四五”规划任务完成情况,立足县域的资源禀赋、发展现状特点,遵循县域发展规律,结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准确研判“十五五”时期沁水县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与新挑战,明确发展方向,针对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城乡融合、生态保护、民生改善、区域协同等重点领域进行科学研判,确保规划与国家重大战略、山西省和晋城市“十五五”规划、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对接,规划应当具有前瞻性,立足当下、着眼未来,结合已经开展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和“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谋划工作,科学研判未来发展趋势、挑战和机遇,提前规划布局,确保规划指引高质量发展。(四)成果要求按照甲方要求编制《沁水县“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报告》和《沁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陆仟伍佰元整(¥996500.00元)。服务费包括包括资料费、差旅费、印刷费、专家费、人工费、协作费、管理费和税金。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下分期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乙方提交《沁水县“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报告》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规划文本初稿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全部工作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山西城乡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原文旅支行.账号:143012829118,.五、项目验收内容1.《沁水县“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报告》2.《沁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六、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有权对乙方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3.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规划编制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协助乙方开展调研等工作。(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履行期限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质量。3.对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4.配合甲方完成规划的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修改完善等工作,直至规划通过甲方验收。七、验收标准和方法(一)乙方提交的规划终稿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二)甲方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规划终稿进行评审验收,验收通过的标准为规划内容得到甲方及评审专家认可,能够满足甲方对“十五五”规划编制的需求。八、违约责任(一)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二)乙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三)乙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0.0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九、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十、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沁水县法院提出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三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图公【以下无正文】AL019900o82-号18用公品日T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2025年07月22日签约日期:2025年07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规划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