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金山区教育事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11N4251857092025801
二、合同名称:金山区中小学幼儿园学校保安服务4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6000250807127306-16263792
四、项目名称:金山区中小学幼儿园学校保安服务4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金山区教育事务中心
地址:石化街道新城路115弄25号
联系方式:021-57950229
供应商(乙方):上海金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龙(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金山区
联系方式:021-3728054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上海市金山区金盟学校等学校保安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252644.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上海市金山区教育系统各学校校区。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6个教学点。 校园保安:13名,叠加保安:11人。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服务时间:2024年度-2026年度,自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采用一次招标,二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服务标准:保安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
1252644.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金山区中小学幼儿园学校保安服务4的合同(11N4251857092025801).pdf
上海市金山区中小幼学校保安服务合同书合同统一编号:11N4251857092025801甲方:上海市金山区教育事务中心乙方:上海金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上海市金山区金盟学校等学校保安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基本情况及内容1、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金盟学校等学校保安服务2、服务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教育系统各学校校区3、服务内容:6个教学点。校园保安:13名,叠加保安:11人。4、应急响应时间:接到通知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突发情况。第二条服务职责1、担任中小学、幼儿园门卫,执行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制定的校(园)外来访人员挂牌进校等管理制度,对校(园)外来访人员进行身份询问、联系、发牌、引导,物品及车辆检查和信息登记等。(1)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制度,检验有效证件,报告确认制度。(2)携带大件物品外出的需出具出门证。(3)保安人员须对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进行登记。2、上学、放学时段,门岗保安人员必须携带橡胶警棍等安全防卫装备在校(园),门口外侧值勤守护,采取站岗服务,并增加叠加守护保安人员;3、在校园内巡逻、守护,进行安全检查,监看视频监控影像;4、配合专业技术维修部门保障紧急报警按钮,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的有效使用;5、及时制止发生在校园内和校门口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犯罪行为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6、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文明执勤、言行规范;7、保安人员需做好学校对社区居民运动健身开放日期间的安保工作;8、对发生事件或发生重大事件必须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备案;9、其他教育局安保机构交办的相关工作。第三条布防标准1、白天:学生在校期间,各岗点均应设双岗;2、夜间:为有寄宿生的学校,各岗点应设双人值班岗;3、寒暑假:各岗点应设单人值班岗;(假期办班仍设双岗);4、小学及幼儿园上学放学高峰期设2人岗,增设叠加保安2人岗,须固定,不得迟到或早退。第四条服务质量标准1、保安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第五条合同期限1、服务期限:2024年度-2026年度,自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采用一次招标,分年签合同,分年付款,金额不变,第一年度服务届满进行考核,考核达到业主要求,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第二年的合同,最终第二年的服务合同签订与否决定权在业主方。2、本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第六条合同价款与付款方法1、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252644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贰仟陆佰肆拾肆元整)。2、付款方法保安服务经费按半年度支付,支付时间分别为每年的10月和次年4月,其中下半年度(10月)支付合同总价50%,上半年度(次年4月)支付合同总价40%,年度服务检查考核经费为合同总价的10%,于考核结束后支付。3、考核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扣除全部年度服务检查考核经费,合同总价的10%(1)因保安服务公司管理不善,工作失职、不到位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师生员工重大人员伤亡的;(2)年度考核满意率达不到95%的;(3)被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具整改通知单3次以上的;(4)对学校提出的合理建议或指出的安全隐患拒不采纳或整改不力超过3次的;(5)年度检查考核低于85分(不含85分),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审定乙方编制的保安服务方案,监督乙方保安服务工作的实施。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保安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2、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要求乙方整改落实。3、定期召开会议,与乙方沟通协调保安服务相关事宜,对保安服务满意度测评,配合乙方提升本保安服务的服务质量。4、因保安服务公司管理不善,工作失职、不到位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师生员工重大人员伤亡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保安服务公司责任给招标人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保安服务公司承担。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项目保安服务的实际情况开展服务,编制保安服务方案、管理服务计划,报送甲方审定。2、保证从事本保安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做好从业人员有关政治素养方面的审核。如需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在岗人员要求后及时作出调整。3、按要求组织成立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定期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向甲方通报本保安服务区域有关的重大事项,稳步提升保安服务质量。4、乙方应在年底前向甲方提交保安服务年度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保安服务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签新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档案资料,并填写移交清单,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保安服务移交确认书。第九条合同终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合同终止1、因保安服务公司管理不善,工作失职、不到位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师生员工重大人员伤亡的;2、年度考核满意率达不到95%的;3、被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具整改通知单3次以上的;4、对学校提出的合理建议或指出的安全隐患拒不采纳或整改不力超过3次的;5、年度检查考核低于85分(不含85分),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第十条争议解决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2、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当事人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执贰份。贰份,乙方甲方(盖章):上海市金山区教育事务中心乙方(盖章):上海金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李小龙(男)地址:石化街道新城路115弄25号地址:上海上海市金山区委托代理人:沈根云委托代理人:章富信电话:021-57950229电话:021-37280540日期:日期: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