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华安县交通运输局2025)
一、合同编号:[350629]ZZXH[TP]2025002
二、合同名称:仙都镇村道(C121)市中线路面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350629]ZZXH[TP]2025002
四、项目名称:仙都镇村道(C121)市中线路面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华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路81号
联系方式:0596-7362080
供应商(乙方):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桥头69号格林兰景3号楼1705单元
联系方式:159601529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仙都镇村道(C121)市中线路面改造工程
1(项)
¥0.0000
¥968,160.00
项目规模:位于华安县仙都镇,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为K0+418.633,全长0.418公里,具体详见施工采购方案。
合同金额: 968,16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陆万捌仟壹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11月15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华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08月13日
合同编号:[350629]ZZXH[TP]2025002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华安县交通运输局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路81号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96-7362080传真:电子邮箱:/乙方: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桥头69号格林兰景3号楼1705单元联系人:黄文龙联系电话:15960152935传真:电子邮箱:3976720366@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629]ZZXH[TP]2025002的仙都镇村道(C121)市中线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968,160.00-第1页-品目编码B99000000品目名称其他建筑工程采购标的仙都镇村道(C121)市中线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工期(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以监理或承包人发出的开工令后)90个日历日工程范围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项目经理贺新执业证书信息闽1512006201007944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捌仟壹佰陆拾元整(¥968,160.00)三、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捌仟壹佰陆拾元整(968,160.00)四、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以监理或承包人发出的开工令后)90个日历日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五、合同标的应符合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根据各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约定,具体如下:(一)路基路面设计:本项目为旧水泥砼路面改造升级,采用加铺沥青混凝土,路基宽10米,其中路面宽度为6.5米,两边各1.75米路肩硬化。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宽6.5米,路面结构层为4cm厚SBS改性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厚SBS改性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兼调平),详见施工图设计。(二)桥梁涵洞:本项目内无新建桥梁及涵洞。(三)质量要求:1.《》《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四)安全目标:合同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五项制度”,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五)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贺新2.技术负责人:吴雄略(六)施工要求:1.本工程主要设备及材料进场前,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采用。2.隐蔽工程必须做好中间验收工作,验收不合格的隐蔽项目不能进行隐蔽,不能继续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确认而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采购人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3.成交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成交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4.成交人必须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措施、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施工措施、工程质量技术措施等专项方案,以确保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六、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1.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第2页-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七、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58,176.002025-09-15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进度款按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拨2258,176.002025-10-15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进度款按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拨3258,176.002025-11-15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进度款按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拨448,408.002025-11-28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经发包人审批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5116,179.202025-12-25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完成且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经发包人审批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97%629,044.802027-12-25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剩余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二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八、履约保证金8.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96,816.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保函(保险)8.3履约保证金退还情况说明:九、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以监理或承包人发出的开工令后)90个日历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十、违约责任①无视监理人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人民币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②违反合同约定变更为其他同等资历人员:无论是否经采购人同意,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可变更为其他同等资历人员,-第3页-变更项目经理每人次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更换项目总工(即技术负责人,下同)每人次支付人民币3万元的违约金。更换专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应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1万元违约金。若人员因意外伤亡、病亡,变更人员可不支付违约金。若未经允许擅自更换人员,将按对应数额双倍进行违约处罚。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投标承诺或经采购人批准的替换人员及时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到工地现场指挥协调施工。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人员每个月到岗时间不少于20天,并实行每天签到登记制。采购人实行请销假制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其他人员为重点管理人员,请假均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同意,其他人员请假两天以内(含两天)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请假超过两天需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将随时检查成交供应商的上述人员是否到位,如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发现签到登记表不实或以上人员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且未向采购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或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人请销假制度,或成交供应商所有人员请假经批准但每个人到岗时间少于20天的,则采购人可按重点管理人员5000元/天·人次、其他主要管理人员2000元/天·人次课以违约金。因成交供应商缺岗支付违约金超过合同价款的1%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索赔。③无正当理由未能合同条款规定开工,或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或其关键部位的施工,采购人可在监理人或采购人每次发出通知后,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每天10000元的违约金,直至监理人认为成交供应商已符合加快进度的要求;或者直接终止合同。同时采购人可将本工程或其中的一部分割让给指定的其它成交供应商,所需费用和一切后果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被割让工程的单价或总额价参照市场行情由监理人与采购人确定,费用由采购人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任何款项或履约担保中扣除,如还不足,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追索。④经监理人和采购人检查,发现成交供应商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采购人可视其情形严重程度要求成交供应商每处支付人民币5000元~5万元的违约金。⑤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采购人可视其情形严重程度要求成交供应商每次支付人民币5000元~5万元的违约金。违反其它重要合同条款的,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每次、每处或每项支付人民币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⑥非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工程逾期,工期相应顺延。上述各项违约金根据实际违约情况,由成交供应商另行向采购人支付,不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处理不代表免除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成交供应商仍应按时完成违约事项的整改工作,以避免受到再一次或进一步的违约处罚。十一、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第4页-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提交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十四、合同条款1、成交人应当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2、成交人应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4号),及漳州市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相关规定,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其责任。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5.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副本/份,/15.6其他/十六、合同附件/十七、合同融资支付约定17.1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第5页-甲方(采购人): 华安县交通运输局(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黄文龙纳税人识别号:11350629003935223G纳税人识别号: 91350105MA32AYE35W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账号:/账号:35050161700700000986签订地点:福州市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面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