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教育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教育局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教育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21101000023473543
五、合同编号:11N010418304202515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中国移动专线业务服务
详见附件

1.00
3500
3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教育局
联系人:姜永用
联系电话:18999652198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22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合同8月).pdf

合同编号:11N0104183042025154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教育局服务单位(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和田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司和田地区分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疆有期)项张金额限公目-中国网”(第二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网”(第二期)项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一、服务项目、价格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云视讯--品牌:1项150015002固话--品牌:1项200020003合同总价(元)35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仟伍佰元整二、付款方式1、经双方协商,甲方付费方式为:【集团付费】,付费类型为:预付费。甲方应当于付费周期结束前支付费用,逾期未缴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中所提供的服务,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第六项违约责任约定向甲方收取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试用期为【0】个月(0至3个月)。2、甲方必须以“公对公账户转账、甲方经办人携带现金或开具转账支票至乙方单位台席处缴费”等方式进行支付,甲方提供的转帐支票必须确认银行进账成功后方可进行业务结算。不允许乙方客户经理以业务结算等名义收取现金及现金支票,如甲方向乙方客户经理支付现金及现金支票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3、甲方通过对公账户向乙方支付费用时,应在摘要和备注中说明支付款项的产品及用途等。甲方单位付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教育局账户号码:3015381109200030739开户行:工行和田北京西路支行行号:工行和田北京西路支行乙方结算账户信息如下: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和田地区分公司80152005637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费进行调整。“业务通知”是本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价格为含税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本协议约定价格不因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或根据甲方需要向甲方提供:票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票据的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与票据金额一致的相关款项,若由于甲方未按时支付相关款项,的票据进行冲红处理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甲方票据冲红情况。若乙方为甲方提供预存款发票,则已开具发票的金额乙方无法再次为甲方提供转账或预存清退服务。甲方将发作废或冲红的情况除外。交回乙方进行返销、同一笔费用乙方仅可以为付费方提供发票,无法再向其成员再次提供发票,若因此开发票的问题造成甲方成员的纠纷与投诉,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开票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教育局纳税人识别号:653201010418304地址、电话: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220号开户行及账号:工行和田北京西路支行若开票信息或开票类型发生变化,则甲方应于开票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7、付费方确认“甲方”为本协议约定各项费用的付费方甲方委托“【/】”单位代付往来款项,乙方可按照“【/】”单位付款金额向“【/】”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三、服务条款(一)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应自行提供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并保证连接到租用电路上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并取得进网许可证。2、甲方应为乙方数据专线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如电力、施工场地、与物管及城管的协3、甲方负责数据专线开通后甲方投入设备的软、硬件调整、调测,同时拥有这些设备的产权。甲方保证上述工调等)。,甲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协议期满后,甲方应无条件地配合乙方对乙方投入的相关设备的拆迁工作,或采取可的方式对设备进行处理。6、如遇甲方因单位地址搬迁等情况需另行工程实施时,乙方有权根据搬迁实施难度向甲方收取搬迁费用。向乙方支付租用费用等相关费用。务协议中甲方提供的接入点地址进行相应接入。2、接入点地址若有变更,须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变更事宜,乙方严格以双方签字盖章合同为实施依据,乙方不负责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线路中断及其他损失。3、乙方接入项目中只提供光纤线路、传输设备,乙方对其投入的传输和其他设备拥有产权,未经乙方的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有、使用。4、双方责任范围:双方以各自投入的设备为界,乙方负责责任范围内的传输线路的开通和调试,甲方负责责任范围内网络及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并保证上述工作不影响乙方系统的正常运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系统故障甲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三)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对本协议相应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当提前30天向另一方提交书面说明。单方面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业务变更或延长有效期均不影响本“协议条款”的效力,本“协议条款”继续有效。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25-12-31】。在有效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上述延期不受次数限制。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